涉外文书

法律英语用词-GUILTY与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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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是GUILTY OF A CRIME,那就是“有罪”。但是,如果是GUILTY OF A VIOLATION,那就是“犯规”、“犯错”。要说GUILTY OF A VIOLATION 是“有罪”,那是不通的。换言之,GUILTY所表达的是一种承担状况:一种犯有某种罪行、法规、甚或是过错的承担。

  在刑事法庭里传译的时候,如果为需要传译服务的华人(例如被告、证人、或其他需要传译的人士)进行传译,就要注意GUILTY一词后面是跟着CRIME还是VIOLATION. 如果是GUILTY OF A CRIME, 那就可以翻为“有罪”。不然,如果是GUILTY OF A VIOLATION, 那就应当翻译作“犯规”。 不然,如果事先告知被告(被传译者)说,他被起诉的是犯规、违规,而非犯罪,而过一会却在法官问被告“Sir,are you pleading guilty?”的时候, 传译员在被告耳边跟着传译“先生,你是否承认有罪?”, 被告不仅不愿意承认,有的还会出现惊慌反应,而拒绝承认他(她)是GUILTY OF A VIOLATION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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