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安全制度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与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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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一条? 项目部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安全文明生产的组织、决策和领导。

  第二条? 项目部各部门正职、各单位(工区)正职是本部门、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部门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对其施工项目的安全文明生产全面负责。

  第三条 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三级监督检查(即:项目部、各施工单位、各施工队班组),一级职能部门归口管理体制。

  第四条 凡参加项目部承建工程的各单位均须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适应安全工作需要的专(兼)职安全人员,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与管理。

  第五条 安全质量环保部职责

  项目部的安全质量环保部既是安委会的办事机构,又是项目部安全生产归口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处理日常的安全管理业务工作,行使安全管理和监察职能。

  1、负责制定实施施工安全有关的管理性文件。

  2、严格现场安全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和“安全月”等活动,负责月、 季、半年、年度安全考核总结工作。

  3、负责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监察、检查和安全预防措施实施的监督。

  4、执行劳动保护有关条例。

  5、负责工程安全施工的资料收集和申报工作,编制安全简报。

  6、参加内部质量体系审核。

  7、组织安全岗位培训。

  8、接受和组织实施同监理、业主和地方部门及集团公司的对口业务工作。

  9、配合有关部门处理交通、消防以及危险物品的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10、组织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1、负责火工材料的运作、监督、使用管理,火工材料库管安全,火工材料出库后全程监控,爆破后火工材料余量的及时退库、防止遗失,组织协调现场安全警戒工作。

  第六条 工程技术部安全职责

  1、在进行组织施工设计时应负责编制安全技术方案。

  2、负责进行特殊、危险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制订、审查与审批工作。

  3、参加安全大检查。

  4、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七条 工程管理部安全职责

  1、负责施工现场安全保障措施的组织实施,协调、联系、处理好进度与安全的关系。为安全生产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条件。

  2、搞好现场日常安全监察、检查和安全预防措施实施

  3、负责防汛部署、检查、指挥等工作。

  4、参加安全大检查。

  5、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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