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安全制度

工厂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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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 明确安全保卫职责,规范治安保卫管理工作,确保公司人员、财产、声誉的安全。
??????? 2、范围
???????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厂区内安全保卫的管理,包括通行出入控制、防盗管理、特发事件处置等。
??????? 3、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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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职责
??????? 4.1安全保障部、企业管理部负责该程序的编制、修订和监督执行。
??????? 4.2 保安人员具体实施该程序,并确保实施的有效性。
??????? 4.3 其他部门依据该程序要求,配合安全保障部、企业管理部的监督管理工作。
??????? 5、程序
??????? 5.1 保安基本行为准则
??????? 5.1.1 保安代表公司形象。要以礼貌热情、友好合作的精神风貌执行任务。
??????? 5.1.2 外来闲杂人员,非当班人员等不得滞留于保安室。禁止在保安室内吸烟、睡觉、聊天、耍手机、打游戏、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等。当班保安须始终保持保安室的卫生清洁,物品须有序摆放。
??????? 5.1.3 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的保安制服,着装干净整齐。保持良好站立姿势和精神状态,工作认真负责,接人待物彬彬有礼。
??????? 5.1.4当班期间保卫人员不得喝酒、吵闹、聊天,不得私自离岗,离岗必须内领导请假,吃饭时应有1-2人守班,不准在门口堆放有碍公司形象的物品。
??????? 5.1.6 人员进出厂门,保安须在保安室门口立岗做好迎送工作,检查所有人员是否佩带出入证。
??????? 5.1.7 注意检查厂、库区外围墙、铁丝网,报警器、监视等安全防护设施的变化情况,发现破坏及时报告。如发现紧急嫌疑,应采取应急防范和制止措施,并及时汇报。
??????? 5.1.8 值班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值班巡逻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值班巡逻制度,坚守值班岗位。
??????? 5.1.9对重点要害部门进行重点巡逻检查,切实起到防止盗窃、破坏和处理突出事件的作用。
??????? 5.1.10必须按公司规定关门,负责公司门口卫生。
??????? 5.1.11 严格执行公司管理要求,坚持原则,严禁徇私舞弊,杜绝玩忽职守。
??????? 5.2 交接班制度
??????? 5.2.1 保安应按时上、下班。
??????? 5.2.2 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必须作到详细明确,否则按违章处理。
??????? 5.2.3 交接班范围:尚未离开公司的访客、车辆;借出但尚未归还的公司物品及数量;巡逻期间发现的异常情况如管网闸阀损坏漏水,可疑事件、人物等;其他所有当班时发生的需要交接给下一班的事件或物品。
??????? 5.2.4 接班人员必须认真查看交接班记录,并与交班人员现场确认,如有疑问,当场询问交班人员,得到接班人员的书面签字确认后,交班人员方可下班。
??????? 5.3 人员出入管理
??????? 5.3.1 员工管理:
??????? 5.3.1.1 员工出入工厂必须佩戴“员工身份识别卡”,保安人员应监督验证员工卡与本人的符合性;必要时,对于陌生人员要进行盘问查验。
??????? 5.3.1.2 如果员工忘记带“员工身份识别卡”,必须在门卫办理有效期一天的“临时出入证”进入公司,离开公司时将“临时出入证”交还保安室。
??????? 5.3.1.3 严禁员工携带违禁物品(刀具、毒品、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品等)进出公司;未经许可,严禁将公司财物带离公司。
??????? 5.3.1.4 员工工作期间严禁私自外出,经查实,交由人事行政部进行处理。周末或节假日时,需要有公司值班人员。
??????? 5.3.1.5 中夜班人员外出,保安须确认后才能放行。
??????? 5.3.1.6 对于辞职、辞退的离职人员,在其再次进入公司时,应作为外来人员进行控制。
??????? 5.3.1.7 非工作时间进入公司,须出示《出入证》,如不能提供,需与有关部门主管电话确认。
??????? 5.3.2 访客管理:
??????? 5.3.2.1 非公司员工未经许可一律不准进入厂区。外来人员到公司参观学习、检查工作、联系业务等,须经公司被访人员确认并在门卫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
??????? 5.3.2.2 接待外来人员时,要有礼貌,言行举止要规范,对不配合者,应耐心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在确认事由并查验有效身份(查验附有照片的身份证、驾驶证、工作证等)后,填写《会客单》,发放“访客证”后放行;在发放“访客证”时,要求访客将“访客证”佩戴于显眼处,同时填写访客登记表,访客登记时应记录“访客证”的编号。
??????? 5.3.2.3 进入公司的外来人员,应发放《访客安全须知》。
??????? 5.3.2.4 承包商的访客必须经公司相关部门经理确认后,才能办理登记手续,被访承包商须到公司门口接访客。
??????? 5.3.2.5 生产现场参观必须填写“进入生产区域申请单”,由所在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并经公司总经理或生产副总批准,进入生产现场访客必要时,由接待部门负责要求参观人员签订“保密承诺”。在来访人员离开时,被访人员负责将访客使用的个人防护用品归还给领取处。被访人员需要全程负责访客在公司现场的安全问题。
??????? 5.3.2.6 对于出示行政执法政的政府执法人员,在问明原由后,应尽快放行,并迅速通知监控中心及公司相关人员。
??????? 5.3.2.7 访客离开公司时,须将“访客证”及经被访人签字后的《会客单》一起交还给保安。
??????? 5.3.2.8 针对经常来访的客人,门卫应建立一份资料,用来快速核实和派发“访客证”。
??????? 5.3.2.9 闲杂人员、16 周岁以下人员一律谢绝进入公司。
??????? 5.3.3 承包商管理
??????? 5.3.3.1 承包商施工人员进入公司,必须佩带由安全保障部制作、发放“承包商作业人员出入证”,保安查验“承包商作业人员出入证”与本人相符后放行。
??????? 5.3.3.2 承包商作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由相关协调人员陪同进入施工现场。
??????? 5.3.3.3“承包商作业人员出入证”遗失,要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协助重新办理后才可上岗工作。
??????? 5.3.3.4 承包商人员在公司施工时,违反公司各项安全规定和规章制度,安全保障部有权对违反人员处罚并请该人员立即离开公司。
??????? 5.3.3.5 承包商人员不得将本人“承包商作业人员出入证”借给他人。否则取消该人员进入公司工作的资格。
??????? 5.3.3.6“承包商作业人员出入证”有效期一次最长不超过1年。如期满后,施工仍未完成,需办理“承包商作业人员出入证”延期手续。
??????? 5.3.3.7 施工人员只能在指定的区域地点工作,不得进入非工作区域。
??????? 5.3.3.8 承包商人员离开公司时,保安必须将“承包商作业员出入证”收回统一处理。
??????? 5.4 物资出入管理
??????? 5.4.1 承包商单位携带物品(工具、配品备件等)进入时应完整填写“物品出入厂凭单”,由当班保安签字备案,工程结束撤离公司时根据凭单及经批准盖章的“物资放行条”清点物品后离开。
??????? 5.4.2 外来提/送货物人员进入公司时必须佩戴“承包商作业人员出入证”或“访客证”。提/送货的车辆进出厂时,必须凭“提货单”或“收货通知单”由保安做好记录后方可放行。
??????? 5.4.3 公司外出加工原料、退货产品、用于提货的物品(如包装桶)等外出,经办部门应填写“物资放行条”,经所在部门授权领导审核签字、安全保障部或相关职权部门核对无误后签字盖章放行,做好记录后方可放行。
??????? 5.4.4 公司销售的各类商品车,当班保安根据出库单核对无误后放行。出库单必须有相关权限人员签字,并填写真实填写相关信息。
??????? 5.4.5 公司其它物品(如工具、废弃物等)需外出时,由经办部门完整填写《物质放行条》,经所在部门授权领导审核经部门经理审核签字、相关权限部门签字盖章,保安核对无误后放行;需返厂物资应在《物资放行条》上注明返厂时间,并做好相关记录,返厂时销账。对如未按期返厂公司物品,保安负责人将问题提交到相关部门领导,部门领导负责追踪,直至返厂。
??????? 5.4.6 随车人员管理
??????? 5.4.5.1 随车人员进入厂区一律禁止穿背心、短裤、拖鞋、裙子入内。
??????? 5.4.5.2 化学品提货、送货,除驾驶员、押运员外,其他非业务人员一律禁止入内。
??????? 5.4.6.3 非化学品提货、送货,除驾驶员、装卸货人员外,其他非业务人员一律禁止入内。
??????? 5.4.6.4 提货、送货车辆随车人员进入厂区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化学品防护手套、防护服等;公司合同承运单位的由承运单位自行配备;不同人员佩戴标准:化学品提货、送货车辆随车人员: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防护服、化学品防护手套:非化学品提货、送货车辆随车人员: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如果以上人员在公司生产区域车辆以外活动,则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是最基本的要求。
??????? 5.4.7安全保障部在门卫处配备部分安全防护用品,用于新的承运商、供应商或不常来的承运商临时借用,但需缴纳规定质保金。
??????? 5.5 车辆出入管理
??????? 5.5.1 在公司正常运行期间,张贴有北汽银翔汽车有限公司《车辆通行证》车辆允许停泊厂区在规定停车场内,但严禁乱停乱放。对非公司商务车辆连续停车时长不得3天,避免出现“僵尸车”现象;
??????? 5.5.2 未经主管部门许可批准的员工私车、外来办事车辆(非执法车辆)等任何非物流运作所需的机动车辆均应停泊在厂区外制定区域,一律禁止在厂区内行驶停放。
??????? 5.5.4 公司商务车(车队车辆)辆外出办事应凭主管部门签字确认的《派车单》方可放行外出,并门卫登记出、返时间及驾驶员信息。
??????? 5.5.5节假日期间及夜间,公司商务车辆外出需主管部门领导许可方可放行,并门卫登记出、返时间及驾驶员信息。
??????? 5.5.6 对于相关执法车辆,为了确保现场安全,提示其按照指定的线路,安全到达相关区域或地点;
??????? 5.5.7物流车辆在未取得物流部门书面批准(联络单),严禁驶入生产、储存区域。即使得到批准,也必须安装阻火器后,按照指定的线路,安全进入相关区域或地点;阻火器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损坏或遗失的,对使用人给现金赔偿,赔偿款上交公司财务部。
??????? 5.5.8 进入公司的车辆必须遵守公司内限速规定,公司厂区内车速不能超过10 公里/小时,在转弯处不得超过5 公里/小时,保安需在驾驶员登记时明确告知驾驶员。
??????? 5.5.9 货车在厂区内停放不得超过8小时;对于超过规定时间的物流运输车辆需由业务责任部门发《联络单》告知安全保障部延时理由、时长等,经同意后方继续停放。严禁随车人员在车上睡觉、吸烟。
??????? 5.5.10 外来提、送货物的车辆进厂后按指定路线行驶、装/卸货。
??????? 5.5.11 危险货物进入公司,保安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对运输车辆进行检查,如有异常,应及时通知上级领导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并严禁放行。
??????? 5.5.12 机动车或其装载液态、气态物品有泄漏的,一律禁止进入厂内。
??????? 5.5.13 机动车行驶过程中导致公司安全、消防、生产、公共设备/设施等损坏的,车主或对应单位除按原价赔偿外将根据其行为性质进行相应罚款。
??????? 5.5.14 保安队应建立一份常来公司的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的清单,用来快速识别出入的运输车辆。
??????? 5.6 防盗安保控制
??????? 5.6.1 做好公司行政办公楼的日常保卫管理,每天晚上18:30-19:00 巡视,楼内无人后关灯锁门,次日早晨6:30 后准时开门。
??????? 5.6.2 利用视频监控系统对公司重点部位进行监控,发现异常时,应立即通知公司值班人员,并对可疑位置进行搜索,事后应对整个过程予以记录。
??????? 5.6.3 保安人员2 小时巡查一次,具体按照巡逻路线规定执行。对工厂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巡查次数将通过定点打点记录表记录为管理依据。
??????? 5.6.4 夜间、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重点做好重点部位及重点区域的巡查,应增加巡查的频次和力度。
??????? 5.6.5 夜间巡视,如发现车辆未出厂,应检查其驾驶室、车厢是否私自夹带公司财物。超时未卸完货的车辆,在得到相关部门经理的批准后,停留在现场,但是严禁司机及随行人员在驾驶室过夜睡觉、吸烟,并督促人员离厂。
??????? 5.7 突发事件处理
??????? 5.7.1 员工与厂外司机、外包工、客户发生口角,引起斗殴:应立即向安全保障部及员工所在部门主管、相关业务部门通报,同时做好现场维持秩序,协助调查,情况严重报拨110进行处理。
??????? 5.7. 2 发生火灾、爆炸等突发性事件:应立即根据“应急救援方案”程序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同时根据公司应急预案,进入相应岗位。
??????? 5.7. 3 发生工伤事故:协助车间做好现场救助,并立即报告安全主管部门及行政人事部。
??????? 5.7. 4 发生失窃事件,应立即向本部门主管汇报,并视轻重拨打110,做好现场保护、参与调查。
??????? 5.7. 5 其它突发事件,及时通知安全保障部及相关部门经理,征求处理意见,并及时处理。
??????? 5.8 邮包管理
??????? 5.8.1 对于来路不明的邮包,应警惕其安全性。为防止恐怖袭击,必要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可在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后,开包检查。
??????? 5.8.2 接受邮寄件化学品时,保卫在接受前必须电话联系接收人确认,无误后方可接受,并立即通知接受人提取,邮寄件禁止滞留在门卫室。
??????? 5.9 其它管理
??????? 5.9.1 监控系统:
??????? 5.9.2 无关人员一律禁止接触视频监控系统。
??????? 5.9.3 严禁外来人员接近主机。
??????? 5.9.4 必须保证视频监控资料保存30 天以上。
??????? 5.9.5 只有通过密码才能进入管理员操作系统,管理员必须确保密码不被无关人员掌握。
??????? 5.9.6 任何人不得在视频监控系统的电脑上安装与监控无关的软件,不得保存无关的文件。
??????? 5.9.7 保安负责人每周至少一次随机抽调某一天的图像数据进行审查,并做好审查记录。
??????? 5.9.2外来人员使用的安全用品:
??????? 5.9.2.1 外来人员应按规定领用并穿戴、反光背心、施工背心、安全帽。
??????? 5.9.2.2 仅限于货物运输司机、押运人员、临时承包商及访客,除此之外,不得用于其它目的。
??????? 5.9.2.3 保安人员应确保的整洁、完好,并存放整齐。
??????? 5.9.2.4 损坏的安全帽、,应及时更换,不得将损坏的 让外来人员使用。使用过程中导致丢失、损坏的,由借用人按照原价赔偿。
??????? 6、生效
??????? 本程序自2015 年4 月1 日起生效
??????? 七、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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