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安全制度

防护器材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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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目的
     加强防护器材的管理,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从事工作。
二、适用范围
     公司员工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个人穿(佩)戴的用品(如氧气呼吸器、空气呼吸器、滤毒罐式防毒面具、长管式防毒面具等),都属于管理的范围。
三、职责
     1、防护器材由安全环保部统一调配,各单位负责管理使用,防护器材要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又较安全的地方,要经常检查,做到“三定”(定点、定型号和用量、定专人维护管理)。
     2、各车间要定期对员工进行防护知识的教育和培训,积极组织防护知识的学习。
    4、对已使用或压力不足的氧(空)气呼吸器,及时进行充装。
    5、各车间定期对本单位防护器材进行检查,定期校验和维护,每次校验后应记录并铅封。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防护器材档案的管理。
     6、各车间对防护器材加强维护保养,保证防护器材压力正常,铅封完好,柜、箱卫生清洁,器材按规定存放。
    7、安全环保部定期进行防护器材安全检查,发现不完好的情况,按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8、各车间新领用防护器材必须经安全环保部批准方可发给。
     9、防护器材领用必须执行交旧换新制度,对于损坏的防护器材,必须书面说明原因。无故丢失或损坏的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并给于经济处罚。
    10、使用防护用品时必须根据作业性质和现场条件(如空气中氧含量、毒物种类、浓度等)、劳动强度,正确选择符合安全、工业卫生标准的防护用品和器具。
    11、职工应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妥善爱护,不得任意转让,出售,公司对防护用品使用比较好的职工应予表扬,对无故丢失、损坏的应给于教育及折价赔偿。
    12、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用品和器具,均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管理。
四、考核
    (1)现场抽查,对不会使用防护器材的员工,按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并限期学会。
    (2)安全环保部安全检查,发现不完好(如无压力或压力不足、不按照规定存放、柜箱卫生差等),按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   
(3)对于无故损坏或丢失防护器材的,除追究当事人的
责任外,按公司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
五、防护器具的使用和注意事项
     1、长管式防毒面具的使用注意事项:
    (1)使用前应对导气管进行查漏,简易查漏法可将导气管一端堵塞,另一端吹入压缩空气,并把软管浸入水中,以不鼓气泡为气密性合格。
    (2)使用前应检查面罩上的呼吸阀是否存在,若呼吸阀没有,应更换面罩。简易检漏方式:戴上面罩,把进气端堵塞吸气,检查呼吸阀和器具是否漏气。
    (3)导气软管的进气管,必须放置于远离有毒场所的上风侧,以保证气源清静。
    (4)使用时,一定要系好腰带,移动导管时不要猛拉、猛拖和扭曲。
    (5)现场应设专人监护,并加强联系和做好防范工作。
     2、滤毒罐的使用注意事项:
    (1)各种型号滤毒罐应根据毒物种类、浓度、环境条件、使用时间等对号选用。
    (2)使用前,应先取掉滤毒罐底部的橡胶塞,以免引起窒息。
   (3)滤毒罐、面罩、导气管若发现有老化、锈蚀、破损、漏气或罐内活性炭充装不紧密,有沙沙声时,则不能使用。
    (4)使用前应检查面罩上的呼吸阀是否存在,若呼吸阀没有,应更换面罩。简易检漏方式:戴上面罩,把进气端堵塞吸气,检查呼吸阀和器具是否漏气。
    (5)防氨滤毒罐(型号4号)若重量超过原重20克,亦应停止使用。
    (6)若使用中闻到异味或感到呼吸困难、恶心、头晕时,应迅速撤离毒区。
    (7)严禁在毒区内摘除面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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