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

公司薪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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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公司薪酬管理办法

公 司 薪 酬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公司薪酬体系更加趋于合理,把员工的薪酬与岗位职责、工作绩效密切结合起来,更好地发挥薪酬机制的激励作用,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鼓励员工长期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二条 在公司发展的前提下,本着“以人为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优化结构”的指导思想,保持员工收入的相对稳定,着力建立健全员工收入与公司发展相匹配的薪酬机制,提升竞争力,促进公司的进一步发展。

第三条 基本原则:

(一) 公司基本薪酬总额实行年度预算管理;

(二) 合理调整基本工资、奖金在员工收入中的比例;

(三) 保持员工收入的稳定性;

(四) 体现岗位职责、技能和公司发展的需要。

第二章 年度基本薪酬总额

第四条 年度基本薪酬总额由联想控股化工事业部核定。

第三章薪酬体系构成

第一节 薪酬体系构成

第五条 公司薪酬体系包括:基本薪酬和年终绩效奖金二大部分,其中基本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和平时奖金。

(一) 基本工资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主要包括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年功工资、浮动工资、辅助工资、附加工资、全勤奖。额度约占年度基本薪酬总额的65%—70%。

(二) 平时奖金与员工工作绩效相联系,主要包括月度奖金、半年奖金、大修奖金。额度约占年度基本薪酬总额的30%—35%。其中月度奖金提取额根据年度基本薪酬总额、奖金所占比例、月度净利润和市场难易程度,在总额控制的前提下,以月度平均奖金额为基数,

按0.5—1.5的系数确定。

(三) 年终绩效奖金:以年度基本薪酬总额的一定比例作为年终绩效奖金考核基数,经联想控股化工事业部依据公司年度审计结果考核确定。

第六条 员工个人月收入构成包括: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年功工资、浮动工资、辅助工资、附加工资、全勤奖、平时奖金。

第二节 薪酬体系序列

第七条 公司薪酬体系分为五大序列:管理序列、生产序列、后勤服务序列、销售序列、协议序列。

(一) 管理序列:包括工段长及以上职务的管理人员、职能部门行政管理人员,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车间办公室管理人员(统计员、核算员、工艺员、安全员、设备员等);

(二) 生产序列:车间生产运行岗位、辅助岗位、中心化验室人员;

(三) 后勤服务序列:行管有关处室不具有行政管理职责的岗位人员;

(四) 销售序列:销售承包人员;

(五) 协议序列: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及关键岗位稀缺人才。

第三节 各序列薪酬模式

第八条 管理序列、生产序列、后勤服务序列实行本办法规定“基本薪酬+年终绩效奖金”的薪酬模式。

第九条 销售序列具体按年度《销售承包考核办法》执行。

第十条 协议序列薪酬按照双方签订协议执行。

第四章 基本工资

第一节 岗位工资

第十一条 岗位工资是对员工在岗工作所做贡献的报酬。岗位工资依据岗位的工作责任、工作强度、工作环境和条件评价设定,具体内容包括:

(一)工作责任:包括管理责任、经济责任,承担工作涉及的范围、管理幅度与广度等因素;

(二)工作强度:包括工作负荷量、脑体劳动的紧张程度等因素;

(三)工作环境与条件:包括工作场所的环境、工作的危险性等因素。

第十二条 本办法所列岗位工资共分三大类别十六档级,根据对各类别评价结果分类归

档,不同类别、岗位人员享受不同标准。具体标准见附件《岗位工资标准及对照表》。

第二节 技能工资

第十三条 公司目前实行的技能工资标准及办法保持不变。

第三节 年功工资

第十四条 年功工资是根据员工参加工作工龄,按照一定标准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体现员工逐年积累的工作经验和贡献的一种工资分配形式。

第十五条 年功工资标准:5元/年。

第十六条 年功工资的计算公式:年功工资=连续工龄×年功工资标准×个人享受系数。个人享受系数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连续工龄未满5年的员工按0.6的系数享受当年年功工资;

(二)连续工龄满5年(含5年),不满10年的按0.8的系数享受当年年功工资;

(三)连续工龄满10年(含10年),不满20年的按1的系数享受当年年功工资;

(四)连续工龄满20年(含20年)以上的按1.2的系数享受当年年功工资。

第十七条 新进入员工的年功工资按个人累计连续工龄计算发放。

第四节 浮动工资

第十八条 浮动工资即住房补贴。

第十九条 住房补贴以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每年二月份调整。

第二十条 新进入人员的住房补贴自进入公司次月起开始计发,计发基数为上年度公司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五节 附加工资

第二十一条 附加工资包括加班费和中夜班费两部分。

第二十二条 加班费发放范围:对于因生产和工作实际需要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工作的支付加班费。其他时间加班以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方式予以补偿。

第二十三条 加班费计算公式:实际加班天数×个人日工资×300%

第二十四条 中夜班费标准:中班 7元/工作日,夜班 15元/工作日。

第二十五条 四班运行岗位人员正常休息日遇到法定节假日时,不计欠休,按以下公式计算加班费:实际重合天数×个人日工资×150%

第六节 辅助工资

第二十六条 辅助工资包括以下内容:各类副食补贴和津贴、岗位津贴、独生子女补助、支付给个人的住房公积金、学历补贴等。

第二十七条 各项副食补贴和津贴合计:115元/月。

第二十八条 岗位津贴:具体标准和发放办法按《岗位津贴及学历补贴发放办法》执行。 第二十九条 独生子女补助(满14周岁前):5元/月。

第三十条 住房公积金: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进入人员的住房公积金自进入公司次月起开始缴纳,缴纳基数为上年度公司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十一条 学历补贴:发放标准和办法按《岗位津贴及学历补贴发放办法》执行。

第七节 全勤奖

第三十二条 全勤奖发放标准和办法按《全勤奖发放办法》执行。

第五章 基本工资发放

第三十三条 基本工资按月以法定货币(人民币)支付,每月10日前由公司通过银行存入银行个人账户,并向员工本人发放工资支付凭条。

第三十四条 公司在向员工发放基本工资时依法代扣、代缴以下税费:

(一) 个人所得税;

(二) 个人应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 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四) 应由个人承担的各项费用,以及因个人原因产生的扣款事项。

第三十五条 新进入人员工作时间不足一个月的,当月工资按以下公式计算:应发工资=(月工资标准/月度应工作天数)×实际工作日,其中:月工资标准为本人应享受的各单项工资之和(不含附加工资)。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中的日工资标准计算公式:日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年功工资)/21.75,如无特殊说明一律按此公式计算个人日工资标准。

第六章 奖金分配及发放办法

第一节 平时奖金

第三十七条 平时奖金包括月度奖金、半年奖金和大修奖金三部分。总额根据年度基本薪酬总额和比例确定。

第三十八条 月度奖金

(一) 月度奖金提取额度根据年度基本薪酬总额、奖金所占比例、月度净利润和市场难易程度,在总额控制的前提下,以月度平均奖金额为基数,按0.5—1.5的系数确定;

(二) 月度奖金具体按照有关规定和办法考核后发放。

第三十九条 半年奖金

(一) 半年奖金提取发放额主要根据上半年公司经济效益完成情况确定;

(二) 根据员工个人上半年实得奖金总分(包括浮动分)、考勤情况等考核发放,具体由人力资源处制定发放办法。

第四十条 大修奖金

(一) 大修奖金主要为调动员工参加每年一次大修的积极性,按时保质完成检修任务设立;

(二) 大修奖金提取额根据平时奖金总额原则上按一定比例提取,依据大修前考核期内的考核结果和大修质量、进度等内容发放。

第二节 年终绩效奖金

第四十一条 年终绩效奖金提取额原则上由联想控股化工事业部依据公司年度审计结果考核确定。若在春节前年度审计考核未完成,公司可向联想控股化工事业部提出预发放部分年终绩效奖金的申请,经批准后发放。

第四十二条 年终绩效奖金根据年度内(考核期)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年功工资三项之和作为计算个人年终绩效奖金的基数,以个人在考核期内的月度奖金考评结果计算兑现率。具体由人力资源处制定考核发放办法。

第七章新进入员工薪酬

第一节 社会招聘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第四十三条 社招本科及硕士毕业生见习期:

(一) 应届毕业生或没有实际工作经历的往届毕业生,见习期为一年;

(二) 实际工作时间不足一年的应、往届毕业生,见习期随同当年度校园招聘的应届毕业生进行,但最低不得少于六个月;

(三) 实际工作时间一年(含一年)以上的毕业生,见习期为三个月。

第四十四条 见习期自进入公司且办理完成各项入职手续后开始计算。

第四十五条 见习期待遇:由公司根据人力资源市场、需求情况确定。

第四十六条 见习期满次月起按所在岗位基本工资和平时奖金标准享受待遇。

第四十七条 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见习期间的日工资标准按见习期满后本人应享受的岗位、技能、年功三项工资之和除以21.75天计算。

篇二:中小企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范本)

中小企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1.1 目的

⑴使公司的薪酬体系与市场接轨,能够达到激发员工活力的目标; ⑵把员工个人业绩和团队业绩有效结合起来,共同分享企业发展所带来的收益;

⑶促进员工价值观念的凝合,形成留住人才和吸引人才的机制; ⑷最终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

1.2 依据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其他成员可参考执行。

第三条 薪酬分配的依据

公司薪酬分配依据岗位价值、技能和业绩。

第四条 薪酬分配的基本原则

薪酬作为价值分配形式之一,应遵循竞争性、激励性、公平性和经济性的原则。

1、竞争性原则:根据市场薪酬水平的调查,对于与市场水平差距较大的岗位薪酬水平应有一定幅度调整,使公司薪酬水平有一定的市场

竞争性。

2、激励性原则:打破工资刚性,增强工资弹性,通过绩效考核,使员工的收入与公司业绩和个人业绩紧密结合,激发员工积极性。

3、公平性原则:薪酬重在建立合理的价值评价机制,在统一的规则下,通过对员工的绩效考评决定员工的最终收入。

4、经济性原则:人力成本的增长与企业总利润的增长幅度相对应,用适当工资成本的增加引发员工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 薪酬体系依据岗位性质和工作特点,公司对不同类别的岗位人员实行不同的工资系统,构成公司的薪酬体系,包括年薪制,结构工资制,工资特区及临时性员工工资制。

第二章 工资总额

第六条 人力资源部通过建立工效挂钩机制,对薪酬总额进行控制。

第七条 人力资源部根据本年度的经营收入、薪酬总额,以及下一年度的经营,对各职等和薪档的岗位薪酬基数进行调整和确定。通过对下一年度各职等和薪档人数的预计,做出下一年度的薪酬预算,包括固定工资总额和标准绩效考核奖金总额。

第八条 薪酬预算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 为了加强对薪酬预算执行情况的过程控制,人力资源部应于每月初,将上月实际薪酬发放情况汇总上报。

第三章 年薪制

第十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董事长、总经理助理及其它人员是否适用,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一条 工资模式

年薪 = 基薪 + 绩效年薪

1、基薪按月预发(年基薪额的1/12)或根据约定兑现;

2、绩效年薪,年终根据业绩完成情况经考核后兑现。

第十二条 年薪制须由董事会专门做出实施细则(附件一: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

第四章 结构工资制

第十三条 适用范围除实行年薪制、工资特区及非正式员工工资制外的员工。

第十四条 工资模式

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其它

一、基础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

(一)基本工资参照**市职工平均生活水平,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而确定,最低工资标准830元,我司拟定为850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

(二)岗位工资

1、岗位工资综合考虑员工的职务高低、学历技能高低、岗位责任大小、能力强弱、贡献多少、经验丰富与否,在本企业从业时间长短等

因素而确定。

2、根据岗位评价的结果参照员工工作经验、技术、业务水平及工作态度等因素确定相应岗位工资等级,将公司所有岗位划分为高层管理核心层A、中层骨干B和基层C三个层次及管理类、行政类、财务类、销售类、技术类等五大类,同时,将全公司岗位按照岗位重要性分划为10个等级。见下表二:

表二:岗位分类及标准

3、岗位工资其它规定 ⑴公司岗位工资标准须经董事会批准; ⑵公司可根据经营状况变化而修改岗位工资标准; ⑶新进人员被聘岗位以及岗位级别调整由人力资源部提出初步意见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对从事专业性较强岗位的人员,公司可视情况而定。 ⑷根据“变岗变薪”原则,员工晋级则增薪,降级则减薪。薪酬变更从岗位变动的后1个月起调整。

表三:各等各级岗位技能工资额度

4、由于各个员工业务技能差异,为了重点激励优秀员工,在职等不变的情况下,为优秀员工提供工资上升通道,我们将各个职等的岗位工资分为十级,简称“一岗十薪”;根据岗位评价情况和薪酬市场调查,确定公司最低和最高工资分别为500元和10000元,并推算出各等级工资数额(详见上表三),岗位工资入等入级的原则:根据岗位说明说评价入等,根据能力评价入级。

二、工龄工资

根据员工为本公司连续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在本公司工作。工龄工资 = 公司工龄*100(即在公司每工作满一年,加工龄工资100元)。

三、津贴

(一)津贴是公司员工薪酬的有机组成部分,包括交通津贴、通信津

篇三:公司制度——完整的公司薪资管理规定

xxxx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xxxx分公司员工薪资管理规定

第一条 宗旨

1、为建立符合现代公司制度薪资管理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2、凡本公司员工的工资待遇,除有特殊规定之外,应依照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薪资构成

1、 薪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年终奖+福利

2、 基本工资:为员工的基本生活保障部分,只以实际考勤为计算基数,具有相对稳定性。

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总额/月应出勤天数×月实际出勤天数

3、 绩效工资:是员工工资中的变动部分,实行动态管理,与公司、部门、个人的绩效联系,

根据员工个人和所在部门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发放比例。绩效工资每月随基本工资一起发放。绩效工资的考核参照《绩效考核管理规定》。 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总额×绩效考核系数

4、 年终奖:中高层实行年底分红,由董事会根据情况制定;经理级以下人员实行年底双薪,

由公司根据整体任务指标的完成情况而定。

5、 福利:为公司为员工所办理的社保部分,该部分不在薪资表内体现。 第三条 薪资等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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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薪资级别的审定:

1、公司经过岗位分析与评价,确定每个岗位的级别和价值,从而确定各员工的工资标准。 2、所有新进员工在经过3天的试岗后,由综合部结合各部门负责人(部门经理须结合总经理)意见,对该员工进行薪资定级申请,填写《薪资标准申请表》,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3、员工晋升或调薪需经过相关考核或调查后,由综合部提出薪资标准,填写《调薪申请表》,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每月15日前调薪经签批者,则当月执行新的薪资标准,每月15日后调薪经签批者,则在下个月起执行新的薪资标准。

5、试用期员工工资不参与考核,只以实际出勤天数为计算基数。 第五条 薪资的核造及审批:

1、每月5日前,由综合部将员工上个月的考勤情况进行汇总、核准并签字,报总经理批准后作为核造薪资的考勤依据。

2、每月8日前,各部门将绩效考核结果审核签字后,报总经理批准后转交综合部作为核造绩效工资考核系数的依据。

3、每月10日前,综合部将核造完毕的薪资表签字后,转交财务部进行审核,12日前由财务上报总经理签字。

4、员工迟到、早退、脱岗、事假、调休、旷工等扣款按公司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5、员工工伤、婚假、丧假、病假、产假等按公司有关管理规定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法定节假日期间加班者,除日正常工资外,按照餐补的形式发放补助,每天50元。 第六条 薪资的发放:

1、 每月15日为工资发放日,遇节假日顺延,财务部将薪资汇到员工上报的工资银行卡,

工资发放时,需要履行的手续,依照财务部门的规定办理。 2、 员工其他应发现金如发放,随工资发放日一并发放。

3、 员工工资收入所得税、社保等需由员工承担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由公司财务部门

按月代扣代缴。

4、 年终奖的发放时间为每年的阳历元月份至阴历年之间发放。中途离职人员及工作时间不

满半年者不享有年度双薪待遇,特殊情况由总经理进行调配。

5、 员工中途辞职,出勤天数不到20天者,只按实际出勤计算发放基本工资,不核发绩效

工资,满20天者,可核发绩效工资。

6、 员工月请假超过10天者,公司不再发放社保,由个人补交,中途辞职者,当月的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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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将不在发放,辞退员工,公司发放全额社保金。

7、 公司提出辞退员工的,不满一个月者,按一个月发放工资,所有工资均参与考核。 8、 中高层管理人员及重要技术人员离职应当进行离职审计,离职审计通过后,工资延期一

个月发放。

9、 员工离职应当办理离职移交手续,离职移交手续办完后,工资随正常工资发放日发放,

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延期发放。 第七条 其他

1、本管理规定由综合部进行解释,如有修订,另行通知。 2、截止下发之日后所有与本制度相冲突的制度以本制度为主。 3、本管理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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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www.pindukj.com/anquanguanli/36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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