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

天然气有限公司管道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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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则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处理事故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明确公司各级人员在事故应急抢险中的责任和义务,保护生命、保护环境、保护财产,保障公众秩序和社会稳定,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要求,结合公司生产运行实际情况,制订本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所有管道事故,明确了公司所有管道在事故应急抢险及救援过程中的人员组织、职责分工、事故应急及生产恢复流程、事故的应急抢险措施以及事故状态与地方相关部门的联动等内容。

  3、指导思想

  以人为本、快速反应、企地联动,最大限度地保护人员安全,保护财产安全。

  4、引用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第70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1]第60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4]第17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8]第83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公布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0]第30号)

  (7)《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

  (8)《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03)

  (9)《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

  (10)《石油天然气站内工艺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50540-2009)

  (11)《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69-2006)

  (12)《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50235-2010)

  (13)《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2011)

  (14)《石油天气管道安全监督与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2000]第17号)

  (15)《石油天然气安全规程》(AQ2012-2007)

  (16)《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规范》(SY6186-2007)

  (17)《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

  (18)《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19)《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7]第493号)

  (20)《江苏省天然气有限公司HSE管理体系运行控制文件》(2011年版)。

  5、术语

  (1)事故

  造成死亡、疾病、伤害、财产损失或其它损失的意外事件。

  (2)危险源

  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3)危险目标

  指事故危险源的性质、数量可能引起伤害的人群、环境、财产和声誉等对象。

  (4)风险

  特定危害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结合。

  (5)应急

  需要立即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以避免事故发生或减轻事故后果的状态,有时也称为紧急状态;同时也泛指立即采取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

  (6)应急响应

  为控制或减轻天然气事故应急状态的后果而采取的紧急行动。

  (7)应急救援

  指在发生事故时,采取的消除、减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的措施。

  (8)应急预案

  指事先预测危险源、危险目标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危害程度,并充分考虑现有物质、人员及危险源的具体条件,使事故发现时能及时、有效地统筹指导事故应急处理、救援行动。

  二、管道概况

  公司目前已投产的天然气输气干线长度约242公里、站场13个、17座独立阀室,分别为:

  无锡—张家港输气管道工程于2003年2月28日开工,2005年6月28日进入试运行,附属分输储气工程于2006年4月20日进入试运行。全线管道设计压力为6.3MPa,日常工作压力为4.0MPa。管道规格为φ610,主要采用的是日本JFE公司制造的HF-ERW钢管,部分采用巨龙钢管制造有限公司制造的JCOE钢管,钢级均为X60。管道外防腐采用三层PE加强级防腐。

  无锡—张家港输气管道工程及附属分输储气工程起于西气东输无锡分输站,经无锡新区的梅村、查桥后进入本工程东亭首站,出站后经锡山区的东亭、安镇、港下及江阴的顾山镇后,进入张家港市,经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与东区大道、东二环和杨锦公路伴行,在张家港北二环南侧进入本工程张家港东莱末站。本工程在江阴顾山分输站向东分输,经张家港凤凰镇沿江苏沿江高速南侧进入常熟市,最终到达常熟虞山分输站。线路工程总长度约75km,其中无锡—张家港段总长度约52km,江阴顾山——常熟虞山段总长度约23km。工程沿线设有6座线路截断阀室,6座分输站。

  川气东送江苏配套管线一期工程全线管道设计压力为6.3MPa,日常工作压力为3.8MPa。主体管道规格为φ813mm,戚电支线管径为φ508mm,主要采用巨龙钢管制造有限公司制造的JCOE钢管,钢级为X65,管道外防腐采用三层PE加强级防腐。川气东送江苏配套管线一期工程上党-春江段于2010年1月投产运行,春江-青阳段2010年8月投产运行,戚电管线于2012年4月投产运行。

  川气东送江苏配套管线一期工程线路主要途径镇江市丹徒区上党镇、辛丰镇;丹阳市的司徒镇、丹阳开发区、埤城镇、后巷镇、新桥镇;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春江镇;江阴市璜土镇、利港镇、申港镇、夏港镇、南闸镇、月城镇、青阳镇、霞客镇、祝塘镇、长泾镇、顾山镇、郑陆镇;常州市戚墅堰区潞城街道和丁堰街道。线路工程总长度约167km,其中镇江上党——江阴顾山段总长度约146km,常州郑陆——常州华电戚墅堰电厂段长度约21km。工程设有11座独立阀室,7座分输站。

  公司输气管线与站场分布在各市、区的具体情况(附录1)。

  三、事故的分类

  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造成的影响范围分为A、B、C三类。

  1、A类事故

  下列表象之一,均属于A类事故:

  (1)管道天然气泄漏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可能或已经造成人员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的,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0人以上的事故;

  (2)管道可能或已经发生较大裂纹或断管,天然气大量泄漏,导致上游阀室和下游阀室之间压力明显下降,线路截断阀紧急关闭,致使管道中断供气;

  (3)因管道事故停输,对管道沿线人民正常生活秩序、正常经济活动产生严重影响的事故;

  (4)天然气泄漏可能或已经导致重要交通干线(如铁路、高等级公路、主要通航河流)阻断;

  (5)站场工艺区发生大量泄漏并引发着火或爆炸,需紧急中断本站运行和停止给本站用户输气的事故;

  (6)发生恐怖袭击或因第三方严重破坏,致使管道输气发生中断的事故;

  (7)生产、设备事故造成1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8)造成一个站场停输7日以上、或两个以上站场停输24小时以上(含24小时)的;

  (9)交通事故一次造成重伤3人以上或有人员死亡的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

  (10)发生3人以上食品中毒的;

  (11)其它原因导致的管道输送天然气中断的事故。

  2、B类事故

  下列表象之一,均属于B类事故:

  (1)管道由于腐蚀或人为破坏引起的管道穿孔(主要是腐蚀穿孔)或微小裂缝,导致天然气小型泄漏,已经造成人员3人以下重伤的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0人以下的事故;

  (2)管道由于腐蚀或人为破坏引起的管道穿孔(主要是腐蚀穿孔)或微小裂缝,导致天然气小型泄漏,致使管道降压、降量运行的;

  (3)由于自然灾害而导致的管道裸露、悬空或漂浮;

  (4)天然气泄漏可能或已经导致重要交通干线(如铁路、高等级公路、主要通航河流)交通不畅,但未造成阻断的;

  (5)发生因第三方严重破坏,致使管道损伤,但未致使管道中断供气的;

  (6)生产、设备事故造成5万元以上(含5万元)3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7)一个站场停输8小时以上(含8小时)7日以下,或两个以上站场停输4小时以上(含4小时)24小时以下;

  (8)交通事故一次造成重伤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

  (9)发生1人以上3人以下食品中毒的。

  3、C类事故

  下列表象之一,均属于C类事故:

  (1)因设备设施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的站场、阀室通讯故障、电力中断、管线冰堵等,但可以通过站场内工艺调整和其它临时措施处理而不对管线运行造成影响的事故;

  (2)发生第三方事故,致使一次事故造成人身伤害,但经简单救治后未丧失劳动力,对管道安全产生造成威胁的;

  (3)生产、设备事故造成5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4)造成一个站场停输8小时以下;或两个以上站场停输4小时以下的;

  (5)交通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下,但未造成人身伤害的;

  (6)发生1人食品中毒的;

  (7)除A类、B类事故以外的事故。

  四、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救援总指挥组

  1.1应急救援总指挥组由公司“安委会”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公司“安委会”副主任担任,其成员如下:

  组长:徐国群

  副组长:汪平、唐玉杰、吴仕业、胡志勇、张建忠

  成员:徐爱军、杜坚、陈焰、张维、詹莉、高敏、夏齐全、陈永祥、张彦、李志坚。

  1.2应急救援总指挥组职责为:

  (1)负责研究事故险情,宣布启动/关闭应急抢险预案,研究确定应急抢险方案,对应急抢险实施统一指挥。

  2、应急调度组

  2.1应急调度组由公司经营部、安全生产部联合组成,其成员如下:

  组长:汪平

  副组长:徐爱军、杜坚

  成员:李志坚、戚中强、朱烨、周莉莉、胡斌、徐希军、周嘉。

  2.2应急调度组职责为:

  (1)负责在事故状态下,向上游供气单位和下游相关用户通报事故信息,协调落实应急供气方案,最大限度地保证供气不受影响。

  (2)负责在事故抢修期间,监视运行工况,收集应急抢修信息,及时传达应急救援总指挥组的指示,并根据事故抢修需要做好各项协调工作。

  3、现场应急抢险实施组

  3.1现场应急抢险实施组组长由公司分管安全生产部的领导担任,其成员如下:

  组长:吴仕业

  副组长:徐爱军、陈焰

  成员:张维、詹莉、陈永祥、高敏、李志坚、张彦、夏齐全、任贵。

  3.2现场应急抢险实施组职责为:

  (1)负责应急抢险的具体组织、协调,及时掌握应急抢险动态,上报相关信息,接受、传达应急救援总指挥组指令。

  (2)分析事故险情,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包括工艺调整、人员疏散、后勤支援、警戒和善后生产恢复工作等。

  (3)上报应急抢险方案,按照批准的抢修方案组织实施。

  (4)负责与市、县级地方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的联络,通报应急抢险情况,请求必要的公安、消防、武警、医疗卫生等力量的支援。

  (5)审查和存档所有应急记录、文件等资料,并根据预案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

  3.3现场应急抢险实施组下设应急先遣组、现场抢修组、HSE保障组、物资供应组、媒体联络及后勤保障组、赔付谈判组等6个小组,具体构成如下:

  3.3.1应急先遣组

  (1)应急先遣组由安全生产部人员组成,其成员如下:

  组长:李志坚

  副组长:雷震、宋浩

  组员:徐云勇、杜舒丹、张勤、刘祥、殷建、瞿云峰、徐超群、潘小龙、谢家祥、高稳、汤炜、李宁卫、孙俦、俞德水、朱坚、谢国忠、徐征勇、王骅、唐金勇、韦祥顺、张海清、周荣义、闵宬、张新华、张成龙、徐庆辉、潘浩、李万彪、伏贤、丁灵、董雪成。

  (2)应急先遣组职责为:

  (a)负责先期到达事故现场,确定事故现场状态,并进行应急处理。

  (b)对事故现场的初步布控情况进行检查,组织事故现场的大范围紧急布控和疏散。

  (c)保持与调度中心的联系,根据调度中心调控指令及时组织工艺操作。

  3.3.2现场抢修组

  (1)现场抢修组由安全生产部、工程部及江苏油田勘探局油田建设处(为“江苏省天然气有限公司天然气管道维抢修承包合同”项下的承包商,以下简称“抢修协作单位”)联合组成,其成员如下:

  组长:徐爱军

  副组长:陈焰、任贵、吴锦江(抢修协作单位)

  组员:施卫泉、何宏强、李超、吴建军、刘秋成、陈云、安全生产部设备科各维修班组及抢修协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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