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安全

乡镇卫生院安全保卫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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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立由院长为组长,其他科室主任、护士长为成员的安全保卫领导小组,负责安全保卫、防火、防灾、抗洪等事宜。

  二、根据需要配备必要的防保设施和器材。

  三、办公室负责机关安全保卫的组织实施和任务落实,并定期检查各科室保卫由科主任负责落实检查。

  四、重点加强对财务、档案及各科器材等重要岗位,重要物品的安全防范。

  五、落实节假日、抗灾防洪、重要时期的干部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六、预防为主,防患未然。各科室下班前要对室内电器,照明设备,门窗等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可能发生的治安灾害等事故降到最低点。

  七、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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