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安全

门店人员的培训及考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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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为提供员工的药品质量管理水平和业务水平,更好地为顾客提供服务。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适用范围:药品经营销售管理全过程
4、责任人:门店负责人
5、内容:
5.1对营业员要进行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GSP 和企业规章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教育与培训活动,保证药店的规章制度能有效的贯彻实施,从而提高服务质量。
5.2建立职工继续教育档案。结合岗位要求,开展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等岗位知识培训,对己在岗的所有人员,采取分阶段、分批轮训的办法,进行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等活动。
5.3坚持持证上岗制度,所有岗位都必须是持证人员。对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和中途换岗的职工,必须进行岗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4从事特殊药品、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冷藏药品销售人员一律由总部集中培训和教育,并经考试合格;
5.5对职工的质量教育培训,列入药店目标管理,并配合公司制定职工年度教育计划做好教育培训工作,每次学习会议要专人做好记录。
5.6为检查学习效果和各项制度贯彻执行情况,本店统一组织检查,原则上每季不少于一次。具体内容分解、考核到人,明确责任,做好记录。对存在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落实到具体人员,及时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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