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奖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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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加强加油站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贯彻国务院、省、市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结合加油站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加油站范围内各级管理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安全目标责任书的考核与奖惩管理。
        3 职责
        3.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加油站年度综合考核,并根据情况填写考核记录表。
        3.2 站长对考核情况进行审核。
        4 考核标准
        4.1 奖则
        4.1.1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全面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无重大安全隐患,一般隐患整改及时;奖励安全领导小组1000-3000元,奖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000-3000元,奖励主要负责人2000元。
        4.1.2各班组完成本班组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奖励班组长1000元,奖励每个班组成员500~1000元;
        4.1.3 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达到其该年度的安全目标责任书要求,进行表彰奖励1000-2000元。
        4.14 对在生产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和预防的;发现违章操作及时制止的;以及其它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者安全领导小组,奖励50-200元/次。
        4.1.5安全生产管理台账齐全,记录准确的,奖励责任人50-200元,违者将处罚责任人50-100元。
        4.1.6在安全教育培训中工作突出的,奖励相关单位或个人50-200元。
        4.2 惩罚
        4.2.1 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未完成、全年发生了安全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一般隐患未及时整改;加油站视情况对安全领导小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处罚,取消其评比先进的资格。
        4.2.2 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未达到其该年度的安全目标责任书要求,加油站视情况进行处罚,取消其评比先进的资格。
        4.2.3 安全生产管理台账不齐全,记录不准确的,违者将处罚责任人50-100元。
        4.2.4发生因工死亡事故的,对事故直接责任人处以2000元罚款;对安全管理人员处以1500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处以1000元罚款;对第一责任人处以500元罚款。
        4.2.5发生因工重伤的,对事故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2000元的罚款;对事故相关责任人视其情节轻重大小分别处以100-1000元罚款。
        4.2.6发生轻伤事故,对事故直接责任人处以200-1000元罚款,对事故相关责任人员处以100-1000元罚款。
        4.2.7未曾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一人未签,对责任组织或责任人罚款100元。
        4.2.8未按照《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AQBZH-ZD/5-1)做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处罚责任组织或责任人200元/人次。
        4.2.9未按《安全检查管理制度》(AQBZH-ZD/11-2)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或未作记录的,罚款责任人或责任组织500元/次。
        4.2.10未按照《隐患治理管理制度》(AQBZH-ZD/3-2)的规定,未进行隐患治理,事故隐患处理记录不全的,每缺一项罚责任人100元。
        4.2.11 未按照《风险评价管理制度》(AQBZH-ZD/3-1)的规定时机、范围、频次进行风险评价,风险评价结果和控制措施未组织宣传培训,罚款风险评价小组500元、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00元;未按照规定定期进行风险评价结果和控制措施评审,罚款责任组织或个人500元。
        4.2.12发生各类事故或未遂事故,根据《事故管理制度》(AQBZH-ZD/10-1)的规定,未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建档的,每缺一项处罚相关责任人500元。
        4.2.13操作人员未按照岗位操作规程执行的,每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50-200元。
        4.2.14因管理不到位,出现疏漏而引发事故的,按责任大小给予相关管理人员100-2000元处罚。
        4.2.15及时传达加油站的文件精神,未及时传达的,罚责任人200元。
        4.2.16加油站划分的重点部位如因管理不善引发安全事故的,每次处责任人或责任单位1000-2000元不等的处罚,如果情节严重,触犯国家有关法律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破坏安全设施,视情节对责任人处以50-1000元罚款。
        4.2.17 对事故责任人员除给与经济处罚外,可另处6个月以下试岗或待岗。
        4.2.18违反加油站其他安全管理制度,引起安全事故,对人员、财产、环境、加油站名誉等造成影响的组织或个人,加油站将视情况进行处罚、降级或者解雇。
        5 考核频次和方法
        5.1 每年12月份,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全加油站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目标责任书考核活动,填写《加油站年度安全目标和安全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考核登记表》(AQBZH-JL/2-1);
        5.2 安全领导小组按照上述的考核标准对各组织和个人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汇总报加油站经理(站长),并根据考核结果,填写《安全生产奖惩管理记录》(AQBZH-JL/2-2),根据奖惩记录对被考核部门或个人进行扣除或奖励,财务人员凭考核记录具体执行。
        6 相关文件
        各种安全管理制度;
        7 相关记录
        7.1《加油站年度安全目标和安全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考核登记表》AQBZH-JL/2-1
        7.2《安全生产奖惩管理记录》              AQBZH-JL/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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