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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作业现场管理,确保作业现场设备的安全运行,规范各班组的交接班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班组交接班管理。
3、内容
3.1、交班人员应提前半小时做好交班准备,接班人员应提前十五分钟到达交接班现场做好接班准备,接班人员未能按时到达,交班人员不能离开岗位。
3.2、交班应做到:将本岗位生产及安全情况交代清楚。将存在的问题交代清楚。将其他应该说明的事项交代清楚。填写交接班记录。
3.3、交班人和接班人一起完成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在听取了交班人员的班级设备及生产情况介绍后,应对生产现场或使用设备作详细检查,看是否与交班情况介绍一致。
3.4、 交接班实行十交:
3.4.1、 交本班生产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
3.4.2、 交仪表、设备运行和使用情况
3.4.3、 交不安全因素,采取的预防措施和事故的处理情况
3.4.4、 交设备润滑和共用工具数量及缺损情况
3.4.5、 交工艺指标执行情况和为下一班所做的准备工作情况
3.4.6、 交原始记录是否正确完整
3.4.7、 交原材料使用和岗位设备存在的问题
3.4.8、 交上级指示、要求和注意事项
3.4.9、 交跑冒滴漏情况
3.4.10、交岗位设备整洁和区域卫生情况
3.5. 交接班实行“五不交”
3.5.1、生产设备运行情况交代不清不交;
3.5.2、工具摆放不整洁、数量不清不交;
3.5.3、机械设备润滑不良不交;
3.5.4、当班能排除的事故隐患或设备故障未排除不交;
3.5.5、记录不完整、填写不清不交。
3.6、凡上述几项不合格时,接班人有权拒绝接班,并应向本部门主管反映。交接班经双方认可并在交接班日志上签字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开岗位。交班后,生产岗位设备等所出现的问题由接班人员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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