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

高压气体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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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加强我中心实验室的各类高压气瓶管理,确保储存、使用安全有序,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高压气体管理、储存和使用涉及的所有工作人员。
        三.具体要求
        1.气瓶室周围严禁烟火,库区要保持整洁,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气瓶严禁入库和使用。严禁使用外表腐蚀严重或外表损伤严重的气瓶,使用中的气瓶要直立固定放置。
        2.装卸气瓶要轻卸轻放,严禁使用油污手套,严禁野蛮装卸,严禁敲击、碰撞。
        3.高压气瓶的减压器要专用,安装时螺扣要上紧(应旋进7圈螺纹,俗称“吃七牙”),不得漏气。开启高压气瓶时操作者应站在气瓶出口的侧面,避免气流射伤人体。开启时,气门开关与减压器都应逐渐打开,防止气体过急流出,产生高温,发生危险。
        4.应从具有气瓶生产或气瓶充装许可证的厂家采购或充装气瓶,接收前应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不合格的气瓶不得接收。
        5.开启或关闭瓶阀时,应用手或专用扳手,不准使用其他工具,以防损坏阀件。装有手轮的阀门不能使用扳手。如果阀门损坏,应将气瓶隔离并及时维修。
        6.乙炔气瓶使用过程中,开闭乙炔气瓶瓶阀的专用搬手应始终装在阀上。
        7.库管员和具体使用者必须清楚各类气体的性能和特性,做到使用无误。
        8.安全管理员应经常检查高压钢瓶和气体管路的安全性,特别是气体管路的完整性,避免因外力作用导致管路破损。任何责任人发现任何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问题,应及时报库管员关闭钢瓶主阀,并通知总务科善后维修。
        9.气体钢瓶主阀一般保持开启状态,非工作状态时只需关闭气体管路实验室终端阀门。若长时间(一周以上,包括一周)不使用气体,应关闭钢瓶主阀。
        10.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应经常检查钢瓶剩余残压,氮气残压不应小于1MPa,氩气残压不应小于1MPa,氦气残压不应小于1MPa,乙炔残压不应小于0.5MPa,当残压达到规定限值时,应及时更换或灌装气体。
        11.氮气、氩气、氦气钢瓶主阀输出压力一般为0.8 MPa、实验室终端减压阀输出压力一般为0.5MPa。乙炔钢瓶主阀输出压力一般为0.08 MPa、实验室终端减压阀输出压力一般为0.06MPa。
        12.工作完毕后,除乙炔气体外,先关闭仪器,然后再关闭气体管路终端阀门。乙炔气体使用完毕后,应先关闭气体管路终端阀门,待火焰自动熄灭后,再关闭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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