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同

建材区域代理合同

| 点击:

【www.pindukj.com--代理合同】

篇一:建材代理销售合同

建材代理销售合同为大家整理建材销售代理人与委托人就建材销售相关注意事项达成约定,相互约定责任和义务,下面是这篇建材代理销售合同

建材代理销售合同

预拌砂浆销售代理协议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产品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和范围

1.甲方指定乙方为 (五区一市)的独家销售代理,销售甲方指定的产品,销售基价由甲乙双方确定(详附表),价格如有变动双方另行商定。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在该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注:甲方在本地区的其他销售业务,首先要对接乙方,协商洽谈,并作为乙方的销售业绩。)

二、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12个月,自2012年7月至2013年7月。在本合同到期前的30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三、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为产品材料销售额的2%;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部分,甲方扣除17%增值税,作为乙方代理(销售)佣金,一并支付给乙方。

2.甲方在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并收到货款后应不迟于3天将代理佣金支付乙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货款,在收齐货款后,应不迟于5天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货款。

四、 甲方的责任

1.同意乙方以甲方办事处的名义开展营销工作。

2.向乙方提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介绍、使用说明、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等,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3.与客户签订合同并履行合同,对产品的质量负全责。

4.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推广销售工作,为乙方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并承担产品的广告宣传、实地考察等费用。(该费用由甲方按1%产品材料营业额同代理佣金一并支付给乙方,由乙方包干使用。)

5.为乙方提供办公及产品展示场所,承担2名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

6.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销售佣金及本合同所涉及甲方应支付的其他各项费用。

五、 乙方的责任

1.制定推广及销售计划,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2.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产品;

3.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产品的特性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

4.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5.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调整基价。

6.结算货款时,乙方应按甲方与客户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款项由客户直接打进甲方账户;

经甲方授权,乙方可代收货款,所代收款项应及时交给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乙方年销量不低于三万吨,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六、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篇二:2015建材代理销售合同

2015建材代理销售合同

建材代理销售合同为大家整理建材销售代理人与委托人就建材销售相关注意事项达成约定,相互约定责任和义务,下面是这篇建材代理销售合同

建材代理销售合同预拌砂浆销售代理协议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产品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和范围

1.甲方指定乙方为(五区一市)的独家销售代理,销售甲方指定的产品,销售基价由甲乙双方确定(详附表),价格如有变动双方另行商定。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在该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注:甲方在本地区的其他销售业务,首先要对接乙方,协商洽谈,并作为乙方的销售业绩。)

二、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12个月,自2015年7月至2015年7月。在本合同到期前的30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三、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为产品材料销售额的2%;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部分,甲方扣除17%增值税,作为乙方代理(销售)佣金,一并支付给乙方。

2.甲方在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并收到货款后应不迟于3天将代理佣金支付乙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货款,在收齐货款后,应不迟于5天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货款。

四、甲方的责任

1.同意乙方以甲方办事处的名义开展营销工作。

2.向乙方提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介绍、使用说明、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等,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3.与客户签订合同并履行合同,对产品的质量负全责。

4.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推广销售工作,为乙方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并承担产品的广告宣传、实地考察等费用。(该费用由甲方按1%产品材料营业额同代理佣金一并支付给乙方,由乙方包干使用。)

5.为乙方提供办公及产品展示场所,承担2名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

6.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销售佣金及本合同所涉及甲方应支付的其他各项费用。

五、乙方的责任

1.制定推广及销售计划,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2.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产品;

3.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产品的特性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

4.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5.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调整基价。

6.结算货款时,乙方应按甲方与客户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款项由客户直接打进

甲方账户;

经甲方授权,乙方可代收货款,所代收款项应及时交给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乙方年销量不低于三万吨,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六、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材代理销售合同相关推荐:

销售合同范本大全

篇三:建筑材料代理合同

篇一:建材代理商合同

特许加盟区域经销协议[一级商]

协议书编号:

特许方: (下称“甲方”)

法人代表: 营业执照号:3503001001006

注册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开户行: 帐号:

受许方: (下称“乙方”)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住 址: 邮 编:

营业执照号:联系电话:传 真:

总 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特许授权乙方区域总经销康元石材男装系列产品事宜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特许范围、区域、目标、期限

1、甲方授权乙方在 地区内专卖康元石材产品并拓展销售网络。乙方凭个人身份证在授权区域所在地办理营业执照注册手续并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乙方在获授权的经销区域及协议期内,必须按甲方要求开设康元石材专卖店,若乙方在规定期限内逾期仍未实现市场开店指标,或在加盟3个月内没完成甲方的区域市场开店指标,则甲方有权收回乙方该局部区域的经销权,另授权给第三方开发或甲方自营。

3、乙方在本协议期内须完成销售回笼货款人民币______万元。

4、加盟保证金

为保证协议的切实履行,乙方应在协议签订之日起8天内(即 年 月 日前)缴付人民币 万元作为加盟保证金。在乙方无违约的情况下,保证金在协议终止后,甲方无息退还乙方,若协议期间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则加盟保证金将被扣罚。

5、特许加盟的经营期限甲方授权乙方经营许可期限即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协议期满后,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继续合作的优先权(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由乙方申请续签)。

第二条乙方所承担的费用及结算

1、乙方需承担的费用:

a、建立区域旗舰加盟店(厅)的各项费用;

b、乙方付给甲方的进货款、订货定金、加盟保证金等;

c、乙方需要投放地方康元广告时经甲方书面审批后,由乙方先行支付,甲方年底按该费用各自承担50%处理。

d、货物运输费用;

e、用于促销推广的相应用品费用等。

2、费用结算方法及支付方式:

a、货款:乙方所经销的产品,由甲方按不同系列规格产品按出厂价供货,给乙方要求一个销售指导价,买断不退货。双方执行“款到发货”的原则 ,在乙方将货款汇入甲方财务部盖章指定的账户后,甲方方予供货。

b、对账:乙方每月10日前须提供相关票据及凭证与甲方核对账目。

第三条 货品及其运输的约定

1、乙方向甲方订购的货品须在双方每批货品约定交期的8个工作日内将货款汇到甲方财务

部盖章指定的账户;执行订单货品发放,逾期20天未付货款者,甲方有权将本批产品另行处置,并扣罚相应定金。

2、凡订期货者,须于订货确认后8天内预付20%货款定金,提货时如一次性提货,可一次性将定金冲抵货款;在未提完全部的订货时,甲方将保持未提货货款的20%作为未提货的定金,提完计划订货量,定金冲抵完。

3、乙方在提走部分已下单的货后,未能按计划继续提货,超过20天,甲方有权对未提完货品按全国统一零售价总额的20%向乙方收取赔偿金作为违约赔偿。

4、甲方可为乙方所购甲方货物代办托运。乙方可指定运输单位,或委托甲方介绍有信誉的运输单位,乙方必须书面确认相关事宜(送达地点、联系方式等),运输风险责任按国家规定办理。5、乙方与运输单位交接验货时应就实际收货情况履行有关手续并在收到货物后当日内将其与运输单位的实际验收情况报知(传真)甲方。

6、到站前运输途中发生货物损失,乙方应在提货验收时向承运单位提出索赔并在24小时内报告甲方同时提供相关证明,甲方经过查明情况属实协助乙方处理对联运单位的索赔事务,逾期提出甲方不予受理,损失由乙方承担。

8、非属运输途中的验货短少情况,由乙方报告甲方查实后予以处理。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拓展二、三级专卖网络时,应当先报甲方审批后方可签约并在签订加盟合约3日内报甲方备案。乙方可向二、三级商收取加盟保证金2万元,在合同期满之日起壹周内,此款如数无息退还至二、三级店。若违约,甲方可视其违约程度予以扣罚加盟保证金。乙方应对收取的加盟保证金独立承担全部法律和债务责任。

2、乙方必须做好康元石材品牌运营的相关保密工作。乙方若泄露甲方任何商业机密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3、乙方必须在所辖区域选择繁华地段独立开设至少一家旗舰店作为样板店和信息点;乙方在所辖区域自营或拓展的其他专卖网点也须按甲方统一规范进行管理和监控,并对其开拓的下一级专卖网络负完全责任。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建立客户档案,及时向甲方提供终端销售信息。

4、甲方有权对乙方自营和管理的专卖场所的经营管理、专卖店(厅)形象、服务质量、货品陈列等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纠正。

5、未经甲方的另行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对任何第三方宣称自己为甲方代理人或代表人,亦不得以甲方名义擅自签署任何协议及承诺,不得擅自刻制 “康元石材”分支机构一类的印章。

6、乙方不得购买或分销来自甲方以外其他渠道提供的“康元石材”系列产品。

7、乙方必须执行甲方价格政策。乙方给直属下线客户供货,其批发价不得超过甲方的规定范围;零售价则执行甲方产品全国统一售价。甲方有权进行检查和监督。价格如有调整,乙方应事先书面通知甲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抬高售价;

8、甲方在授权乙方特许经营期间,乙方不得将总经销及专卖许可权擅自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9、乙方(包括二、三级商)应严格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图进行专卖店的装修,且必须使用甲方统一制作的专卖道具。装修完毕需向甲方提供相应资料、图片,并接受甲方验收。对装修不规范的专卖店,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返工,直到符合甲方的vi标准。若一直不达标则甲方有权取消该店道具补助。10、甲方有积极支持和帮助乙方拓展专卖网点和提供开业指导的义务。乙方店铺开业时,甲方应视乙方的实际需要派员前往协助。并对店员进行强化综合培训。

11、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应以书面形式详细描述质量问题的情况,连同有质量问题的产品送交甲方质检部门复验,在证实确有质量问题后,甲方给予调换同货号产品,但不予退款。如因产品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而引起大批量质量问题的,经有关权威质检机构验证属实的,允许退货。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乙方有下列之一项不良行为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追究违约责任:

1、乙方销售假冒康元产品或擅自盗用康元商标自行在外加工订制康元产品,侵犯甲方商标权益,一经发现,乙方必须至少赔偿甲方损失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同时甲方将依据相应的法律程序提起诉讼。

2、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销售指标或拓店指标的。将该地区视为低效区域,甲方有权对外,取消特许经营权。

3、乙方不按甲方统一形象要求、审批程序开拓专卖市场,导致当地专卖形象不规范的。

4、乙方未经甲方许可超出约定的范围和区域销售产品,产生严重窜货现象,危及其他康元石材经销商的生存和发展的。

5、乙方擅自提高地区经销价,且不听劝阻而引发市场混乱的。

6、乙方将甲方授予的经销权私自转让给第三方的。

7、乙方有违反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等,受有关部门勒令停业或停业整顿的。

8、乙方有不良售前、售中、售后服务,造成顾客投诉频繁的,严重损害康元石材品牌形象的。

9、乙方拒绝接受甲方关于经营、合法性等方面的监督和检查的。

10、乙方拖欠货款按约定未归还达两个工作日的,并拒不归还的;或所订货产品按规定未提完的。

11、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批准,擅自开发未经授权经营的区域市场,甲方将不予认可其所开发的专卖网点,并有权取缔其经销权。

13、乙方有对非授权区域设店销售产品的行为,甲方将给予其第一次查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并由乙方收回其所窜货品,第二次查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并由乙方收回其所窜货品,第三次查处取缔其代理经销权并没收其保证金、终止“特许专卖”、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14、乙方擅自将甲方配发的宣传促销品、馈赠品等标价出售,甲方将停止对乙方配发宣传促销品和馈赠品。

15、乙方对所授权的下属专卖店的违规经营行为,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因自身经营行为受到所在区域顾客投诉,未能及时改进,挽回影响,甲方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16、其他严重违反甲方管理制度的行为。

第六条 协议终止及处理

本协议约定期限届满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的,则本协议予以终止。 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应作如下处理:

1、乙方应立即停止总经销经营活动,其授权书也于当日自动无效。

2、乙方应交还甲方交付的相关专卖经营证照和标识。

3、乙方应自行处理与下一级专卖网络之间的业务往来结算事项,并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榷,拟定补充协议。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选择协议签订地法院进行裁决。

2、本协议之签署,如系甲乙双方续约的性质,则以前所签之协议在本协议生效之时,即自动作废。

3、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即生效。本协议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若乙方自签约之日起8天内无力缴清约定的加盟保证金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字时间和地点:年月日于 。篇二:建材销售合同范本

建材销售合同

合同编号:___

需方 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株冶低货位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株洲天仙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经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140万元。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 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第二条验收方法; 由甲方现场验收,乙方应确保质量合格,如出现问题,乙方在接到甲 方24小时负责处理解决。

第三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第五条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甲方提供一定的材料验收场地,保证货运道路畅通。石子采用过磅计量, 以磅单为准,甲方派人过磅抽检。

2.交货地点:株冶低货位施工现场

3.交货日期:甲方天提前三通知

4.运 输 费:包含在货款内

第六条经济责任

(一)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 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 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

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 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的费 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2%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 值万分之三的罚金。

(二)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 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 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如甲方始终 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 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三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三计算付给 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 及罚金。

第七条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并报请物价部门批准后方能变更。在物价 主管部门批准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 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三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八条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 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 % 的补

偿金。

第九条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 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天与甲方协商。第十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

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 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 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任 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如一方对仲裁不服,可于接到仲裁书 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 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 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共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并报双方主管部门各一份。 订立合同人:

甲方: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株冶低货位项目部盖章

乙方;株洲天仙水泥有限公司 盖章

经办人:_(盖章)经办人:__ (盖章)

地 址:______ 地 址:______

电 话:13707334265______ 电 话:______

开户银行:建行香樟路支行____ 开户银行;建行株洲电力支行___

帐号 4300179406152501332 帐户 43001502362052501296

__年 __月 __日 __年__ 月__ 日篇三:建材销售代理协议

预拌砂浆销售代理协议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产品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和范围

1.甲方指定乙方为 (五区一市)的独家销售代理,销售甲方指定的产品,销售基价由甲乙双方确定(详附表),价格如有变动双方另行商定。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在该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注:甲方在

本地区的其他销售业务,首先要对接乙方,协商洽谈,并作为乙方的销售业绩。)

二、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12个月,自2012年7月至2013年7月。在本合同到期前的30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三、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为产品材料销售额的2%;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部分,甲方扣除17%增值税,作为乙方代理(销售)佣金,一并支付给乙方。

2.甲方在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并收到货款后应不迟于3天将代理佣金支付乙方。

本文来源:http://www.pindukj.com/hetongfanben/4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