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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车位买卖合同(通用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甲方(出售方):__________
乙方(购买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
一、买受人所购的基本情况乙方所购车位(库)位于_____第_____号单位。该车库套内面积约为_____平方米。
二、计价方式与价款双方约定按套计算该车位(库)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元整。
三、付款方式买受人须在签定本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即人民币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元整。
四、交付期限出卖人应当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按有关规定,该车库经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条件,交付买受人使用。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之十日内告之买受人的,如地震、水灾等;
2、遭遇非技术所能解决的问题,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之三十日内告之买受人的;
3、遭遇不能克服的客观原因,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之三十日内告之买受人的;
4、经规划部门批准或设计单位同意的变更导致延期,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之三十日内告之买受人的;
五、出卖人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除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未能按规定时间交付使用,按以下方式处理:
(1)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2)逾期不超过三十日,自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价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逾期超过三十日,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在三十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百分之二的总价款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价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六、交接
1、车库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
2、买受人在接到交房通知七日内办理结算和交房手续,否则按拖延天数按日向出卖人支付总房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和看管费。
3、逾期三十天,出卖人有权按买受人违约而终止合同,买受人按房款的百分之二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该房另行出售。
七、其他
1、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车位(库)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
2、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车位(库)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八、争议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卖人两份,买受人两份。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签章):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受人(签章):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卖方):_______乙方(买方):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联系住址: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根据《合同法》、《房地产管理法》、《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地下车位事宜,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标的
1、甲方将位于武汉市洪山区黄家湖大道东原湖光里小区地下A区A252号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售予乙方。该车位面积及位置编号以甲方与原房产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为准。
2、该车位的装饰、设备、设施等产品标准及其周边相邻关系,以实际勘查状况为准。
第二条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1、该车位总价为:92000(大写:玖万贰仟元整)元人民币,此价格不含该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当日支付60000(大写:陆万整)元人民币。剩余32000(大写:叁万贰仟整)元人民币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完成支付。
第三条交付及交接手续
1、甲方应当在乙方支付该车位首笔价款后2日内向乙方交付该车位。
2、甲、乙双方应在约定的交付日期携带本合同到约定的地点办理该车位交付手续。
第四条责任及义务
1、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合法享有对该车位的一切正当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对该车位的使用、转让、出租权以及享有因市场价格变动产生的收益或损失。
2、甲方在合同签订后需将甲方与原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车位买卖合同原件交与乙方,作为乙方对车位面积、位置的确认以及使用权的依据附件,甲方可保留其复印件作为第二笔款项支付的依据,合同付款完成后复印件交与乙方或销毁。
3、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所购买的该车位的"用途、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否则乙方应当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恢复原状产生的一切费用,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及或第三方的损失。
4、乙方确认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对该车位施工图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关情况已明确无误。
5、乙方日常使用时应遵守物业管理规约及地下停车位的管理制度,且按时足额交纳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
6、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管理费、维修费等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该车位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侵权行为,乙方独立承担赔偿和修缮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该车位的转让价款。
(1)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总价款不超过30天(含30天)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转让总价款0.5 %的逾期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总价款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总价款30%的违约金。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自解除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本合同终止,甲方有权另行处置该车位;
2、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违约方须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转让总价款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3、本合同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第六条其他事项约定
1、因不可抗力或者相关机关行政行为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迟延的,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2、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该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
甲 方:(出卖人)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乙 方:(买受人)
住 所 地: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述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协议标的:
1.甲方将 车库编号为 : 的家用轿车车位(具体位置祥见本协议附件:《车位位置平面图》)使用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对所受让的车位拥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使用年限。只要不因政府征用等国家原因收归国有,乙方继续对其拥有完全、独家的使用权。
乙方已了解该车位不能办理产权登记,乙方不得以未能办理产权登记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或解除合同等类似请求。
3.该车位的装饰,设备,设施等产品标准及其周边相邻关系,以实物为准,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已清楚了解车位的各种情况,并确定无异议。
4.该车位停放的车辆(包括车辆附属物、荷载物等)车长不得超过 米,本合同车位的用途仅限于机动车停放。
5.甲方确保本合同转让之车位为甲方投资开发建设,权属无纠纷。
第二条
协议价款以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受让的家用轿车车位使用权按个计价,协议价款总金额
为 元人民币(大写: )。
2.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将全部以上价款支付给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号内。
第三条
车位交付
甲方须于乙方付清全款后,于 年 月 日将上述车位交付给乙方使用。验收交接时双方签署车位交接核实单。
乙方对本车位及其周边环境全部了解,车位自交付之日起,由乙方自行承担各项风险责任。
第四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付款的,按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不超过 30 天的,则自逾期之日起至乙方实际全额付款之日止,乙方应每天按逾期应付款的 0.01%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逾期超过 30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解除协议的,乙方应按逾期应付款的" 1%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协议解除;甲方同意继续履行协议的,自逾期之日起至乙方实际全额付款之日止,乙方应每天按逾期应付款的 0.02%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第五条 甲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本协议第三条规定交付的,按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不超过 30 天的,则自逾期之日起至甲方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应每天按乙方已付款的 0.01%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逾期超过 30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解除协议的,甲方应按乙方已付款的 1%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协议解除;乙方同意继续履行协议的,自逾期之日起至甲方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应每天按乙方已付款的 0.02%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第六条 建筑质量的处理:
1.车位的建筑质量以甲方向乙方交付时的装饰、设备、外观等现状为标准。如对质量有异议,乙方应当在接收车位时书面提出。
2.对交付日后发生的导致乙方无法使用车位的建筑安全质量问题,甲、乙双方产生争议时,以县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书面质量评定意见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七条 关于物业管理的约定:
甲方依法选聘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为: 。车位交付后,乙方承诺遵守物业管理公司制订的物业管理规定,按照物业服务协议的约定、小区业主公约的规定等享受权利、承担义务。乙方如委托该物业服务企业针对所购车位公共及自
用空间提供相应的服务,应按时交纳服务及能源分摊等相关费用(暂定每月100元/车位,此费不包含在车位款中,由乙方另行支付给物业服务公司)。
第八条 乙方使用承诺:
1.乙方使用该车位期间, 不搭建、改造,不擅自改变用途和该车位所在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如有违反,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在使用该车位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使用与该车位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并按照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3.乙方将上述车位转售或出租给第三人,应及时到物业服务公司办理手续。乙方转让或出租后引起的纠纷与甲方无关。
4.乙方不得利用车位从事非法活动。
第九条 附则:
1.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枣庄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车位位置平面图》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规定,就甲方将“紫玉东方”项目的地下停车场车位使用权出让给乙方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车位坐落地点及编号
该车位位于紫玉东方地下停车场_____号。
第二条:车位使用权出让金额及付款期限
该车位使用权出让金额为(人民币)(小写):_____元整、(大写):_____拾_____仟元整,乙方应于签订合同时一次性缴纳合同价款(人民币)(小写):_____元整、(大写):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
第三条:车位交付时间
甲方应在乙方付清全部车位款后,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该车位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合同约定收取车位款项。
2.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交付该地下车位。
3.甲方明确该地下车位无权属争议。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车位所有权后,在车位所依附的土地使用年限范围内,乙方享有该车位占有、使用、收益、转让的权利。
2.乙方在使用该地下车位时,不得妨碍或损害该地下车位的各种设施设备。
3.乙方应按停车场限高及甲方划定的停车线内停放车辆,由乙方的过错导致车辆受损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4.乙方所选定车位位于单元出入口位置的,乙方需按照规定停放车辆,并保证车辆停放安全,甲方不承担车辆停放管理责任。
5.乙方应按物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缴纳其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并享受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
6.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妨害、阻挠、干扰甲方及物业公司对车位公共设施和共有部分(如:进出停车场通道、通风管道、动力设备、照明、消防设施等)进行维修、保养和维护的工作。
7.乙方在转让其所购的紫玉东方号房屋,失去紫玉东方业主身份时,需将其所购车位一并转让给购房人或其他紫玉东方的业主,不得转让给非紫玉东方的业主。转让价款由双方自行协商,甲方不予干涉,但需将转让合同报甲方备案。
8.乙方如出租其车位,必须出租给紫玉东方的业主,并需将租赁合同报甲方备案。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署,甲、乙双方均应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任何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责任与义务的行为均构成违约。
2.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车位款,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有权在向乙方发出解除合同后5日内另行出售该车位使用权,乙方按逾期应付款的百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经甲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全额支付合同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3.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车位交付乙方使用,(除不可抗力因素以外),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在乙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之日起七日内无息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时,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4.如乙方在转让紫玉东方所购房屋时,未将本合同约定的车位转让给紫玉东方的业主,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重新出售该车位。
第七条:其他
1.车位平面图详见附件一: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与纠纷时,应首先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未能协商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延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本合同所列地址,均为可送达地址;如乙方地址变动,应在3日内及时告知甲方,否则引起的退函视为送达。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
【经办人】(签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卖方:身份证号码:买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车位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坐落在市区区),车位面积为平米,。
第二条上述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整,作为购买定金。
第三条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全额车位款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款之日起天内将交易的车位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保证各个部位功能完好,在交付当日将物业管理费,管理费。及其它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交纳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所需交纳的税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1.若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另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2.如甲方违约,应双倍返还乙方已付的定金,并承担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如乙方违约,所付定金不予退还,并承担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甲方保证所售该套车位产权清楚,无纠纷,未设定任何他项权利。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产权人壹份,乙方壹份,房地产部门壹份。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补充条款:
出卖方:身份证号码:电话: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买方:身份证号码:电话: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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