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幼儿园针对教师的规章制度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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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幼儿园针对教师的规章制度五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幼儿园针对教师的规章制度篇1

一、热爱幼儿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幼儿园园规和各项制度,坚持教养并重,全面提高幼儿素质。

二、热爱幼儿、尊重幼儿,面向全体幼儿,坚持正面教育,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使幼儿愉快、活泼、健康地成长。

三、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确保幼儿安全。

四、勤奋学习,钻研业务,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活动,不断探索育儿规律。

五、以身作则,为人师表,仪表、服饰、举止、谈吐要符合幼儿工作特点。

六、尊重幼儿家长,热情服务,与家长密切。

七、爱护园内公共财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爱园如家。

八、尊重社会道德,严守劳动纪律,团结协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幼儿园针对教师的规章制度篇2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确保春季开学工作平稳有序,根据上级有关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制定了《疫情防控期门卫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如下:

(一)日常管理

1、幼儿园实行24小时全封闭管理。幼儿园只保留大门一个出入口,其他出入口一律关闭。

2、每天上岗前,保安要互测体温并进行登记。

3、值班保安穿制服、佩戴红袖章并佩带必要的治安器械,加强对园门的把守和对出入人员的巡查、登记。具体工作要求有:

①原则上外来人员、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幼儿园;

②因公务确需进入幼儿园的,值班保安应进行详细询问:“你是谁?来找谁?有什么事情?”,并向园领导报告确认;

③对所有准备进入幼儿园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检测对象包括各级领导、幼儿园所有教职员工、幼儿等在内;检测时距离被检测者10—20厘米)检测合格予以详细登记,并进行必要消毒后,方可放行。

④幼儿园正常开学后,经由保健医生检测体温合格的幼儿,门卫室可不予登记。

4、入、离园时段,严格落实平安护学要求,幼儿园安排值班领导、值班老师、保安不少于4人在园门口值班值守护学,坚决制止体温异常和按规定应戴口罩而未戴的师幼或其他人员进入幼儿园。

5、定期对门卫室及其周边进行消毒处理,每日记录消毒及消毒物品使用情况,并向值班领导汇报当日值班情况。对酒精、84消毒液、洗手液等疫情防护用品进行定点存放,专人管理。

6、所有快递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园内,均由值班人员接收,包裹进入园内需进行84稀释液消毒。

7、开学前,幼儿园加强与社区等部门沟通,了解周边疫情人员基本情况,并配合属地公安机关开展联防联控,严防出现特殊人群冲击校园事件。

8、完善物资保障,园门口应按标准配合钢叉、头盔等警用器械,保持110一键式报警系统处于良好状态,并增配合格、有效的体温检测系统、消毒液和一定数量的口罩。

(二)异常处理

1、出现体温检测异常师幼的处理

①及时隔离体温异常者,并向幼儿园负责人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

②对与体温异常者相距1.5米以内的师幼进行登记,专人守护在空旷地带,并通知家属带回家隔离观察。经医疗机构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进入幼儿园。

③对园门口主要通道、周边地区和隔离地区进行全面消毒。

2、发现不戴口罩人员的处理

①恢复正常开学前,制止一切不戴口罩的人员进入幼儿园。

②恢复正常开学后,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和上级防疫部门的要求决定是否将佩戴口罩作为必要条件。如果必要,对不戴口罩的教师,由幼儿园提供口罩,到医疗机构进行流行病学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园工作。有意不戴口罩的,由幼儿园依规处罚;对不戴口罩的幼儿,由幼儿园提供口罩,通知家长带回家中隔离观察。经医疗机构流行病学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园。

③对园门口主要通道和周边地区进行消毒处理。

3、发现体温异常、不戴口罩师幼或外来人员强行闯入幼儿园的处理

①师幼闯入园的,由学校保安、值班干部制止,并上报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及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外来人员闯入幼儿园的,由幼儿园保安、值班干部利用警用器械对人员进行控制,并报警。

②幼儿园对擅自闯入园的师幼依规处理;对擅自闯入园的外来人员,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置。

③对所接触人员进行登记,并落实14天隔离措施。

④对强行闯入者活动范围进行消毒处理。

幼儿园针对教师的规章制度篇3

1、幼儿园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幼儿园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幼儿园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员除做好园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情况,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幼儿园行政、“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以保护幼儿、家长和教职工安全。

4、开学前后,教师要组织家长会,提请家长、幼儿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建立幼儿园突发事件职工救护队,高度警觉周边环境安全工作。

幼儿园针对教师的规章制度篇4

(一)儿童入园体检制度

儿童入托儿所、幼儿园要求:

1、儿童入托儿所、幼儿园必须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健康检查;体检单位应认真填写《浙江省儿童入托儿所、幼儿园儿童健康档案》,并签署医学意见。

2、托儿所、幼儿园在接收儿童时,应查验《浙江省儿童托儿所、幼儿园儿童健康档案》和0-2岁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小结(入幼儿园)或全省《婴幼儿保健册》,合格者方可入园、所。入园、所体检结果30天内有效。儿童入园、所时要一并收取《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儿童健康档案》和预防接种记录卡。

3、体检时发现有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兼有e抗原阳性者或谷丙转氨酶增高者暂不予入园、所,经治疗后,每3个月做肝功能检查1次,连续3次正常者方可入园、所。

4、对离开园、所1个月以上的儿童或有肝炎接触史的儿童应检疫42天,须经体检证实其健康后方能重新入园、所。

5、儿童转园、所或从托儿所进入幼儿园时须重新体检。

(二)儿童定期健康体检制度

开展定期健康检查,建立儿童健康档案。1岁以内婴儿每季度体检1次,1-3岁幼儿每半年体检一次,3岁以上儿童每年体检1次,每学期测视力、身长一次,每季度测体重一次,检查结果记入省卫生厅统一设计的《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儿童健康档案》。

(三)晨间检查制度

1、保健医生要与保教人员密切配合,坚持每日晨检,防止患病儿童或健康带菌(毒)者进入幼儿园,保证集体儿童身体健康。晨检时间为早晨7:15-8:00的儿童入园时间,地点在晨检室或幼儿园主入口处。

要认真按照晨检要求,做好一摸(有否发烧);二看(观精神、五官、皮肤等);三问(在家饮食、睡眠、大小便、有无咳嗽、腹泻等症状);四查(根据传染病流行情况对易感儿进行检查,同时检查有无可能造成外伤的物品、器械携带入园)。这是晨检的基本内容,亦可根据各园实际情况增添新内容。

2、晨检中发现传染病患儿或可疑者,应拒绝其入园,由家长带到医院去确诊,或留隔离室观察。对一般小伤病,可不予限制儿童活动,带药回班,由保育员给予服药、护理。对确诊为传染病患儿的所在班级,应进行医学性检疫和消毒处理。

3、晨检后详细填写晨检记录。耐心热情地解答家长的保健咨询,并介绍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情况。

(四)午间、晚间巡视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

1、保健医生应对幼儿实行全日健康观察。每日数次要全园巡视,细心观察儿童。听取教师介绍情况,及时发现生病儿童,尽早隔离治疗。并在巡视中纠正和消除不符合卫生保健要求的行为以及不安全因素。

2、午间巡视重点检查儿童用餐卫生。要求是:儿童餐前洗手;进餐采取分餐制,每人一碟一碗一匙(大班用筷子);餐前30分钟不作剧烈活动;进餐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要讲究进餐文明,吃饭细嚼慢咽,不可粗暴地催促幼儿,或填鸭式喂饭。进餐环境要优美、愉快,餐间播放轻音乐有助于增进食欲和食物消化吸收。

3、午(晚)间巡视的另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检查儿童的睡眠卫生。要求是:放下卧室窗帘,制造良好的睡眠环境和气氛。每童一床一被一枕,交叉而卧,避免飞沫传染疾病。被褥要求轻洁柔软,室内空气流通,温湿度适宜。

寄宿制幼儿园儿童夜间就寝前常规刷牙、舆洗,睡前30分钟不宜做激烈活动,或看有刺激性的影视节目(如凶杀、打斗、科幼幻等恐怖片),以免儿童梦呓或夜惊。

(五)儿童离园前巡视制度

全日制幼儿园儿童每日下午(寄宿制为周六)离园时,保健医生应加强健康巡视的次数和范围。因为此时,儿童情绪尤其兴奋激动,极易酿成事故。应配合老师和家长做好儿童安全离园的宣传教育,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出现的意外事故。

(六)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的健康检查要求:

1、托儿所、幼儿园的工作人员每年必须到县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进行1次健康检查,健康检查单位应逐项填写《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表》。新进人员必须在参加工作前进行健康检查。

2、工作人员体检合格后,由健康检查单位签发统一印制的《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健康证明书》,持证上岗。

3、患有国家法定传染病、滴虫性及霉菌性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精神病的保教人、炊事员,未治愈前,不得从事保教工作、炊事员工作。

4、发现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必须离职治疗。疑似肝炎病例未确诊前应暂时调离。肝炎者取得医院痊愈证明后,须观察半年,其间每隔3个月做肝功能检查,连续3次正常方可恢复工作。

菌痢患者症状消失,停药后3天,大便培养连续3次阴次,方可恢复工作。

5、工作人员因病离岗1个月以上,应再次经县以上妇幼保健机构检查,获得身体健康证明,方可恢复工作。

幼儿园针对教师的规章制度篇5

1、幼儿园食堂要依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定期年审。

2、食堂要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保证学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食堂工作间要与餐厅隔开,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以防万一。

5、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采购人员不得采购来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类食品要保证卫生质量。

6、食堂供应学生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保持新鲜,严禁向学生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

7、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每天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开存放。

8、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9、厨房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用气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防止发生事故。电器、制冷设备应由专人管理。

10、认真接受卫生、防疫、质监、市局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凡有不合要求之处立即整改、追究相关违规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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