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员工食堂管理规章制度锦集五篇

| 点击:

【www.pindukj.com--规章制度】

工作报告是指各级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报告,一般为业务部门提交,主要针对主要业绩业务,职能部门和管理部门的报表较少。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员工食堂管理规章制度锦集五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第1篇: 员工食堂管理规章制度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就促进日常食品经营活动的安全、科学管理,制定本制度,本单位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

食品销售卫生制度

第一条 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岗,销售过程中禁止挠头、咳嗽,打喷嚏用手捂口。

第二条 销售的直接入口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

第三条 食品销售设有专柜或专间,专柜、专间以及库存食品要必须保持通风、干燥,采取防鼠、防虫、防霉措施。食品要分类、分架、离地、离墙存放,做到先进先出。

第四条 销售散装未包装食品必须用专用工具取货,取货工具存放在洁净的容器中保存,做到货、款分开。

第五条 销售食品用工具、称重衡器、柜台、盛器等要专用,定时消毒,保持清洁。

第六条 销售的定型包装及散装食品应标明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质期)等。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第一条 购进的任何食品一律应当进行实地查验。

第二条 在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第三条 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内容包括:

①查验食品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著位置清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的。

②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③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

④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⑤食品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

⑥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⑦进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

⑧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

第四条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第五条 应加强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进入库,并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六条 审查食品是否与其广告宣传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第七条 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食品索证索票制度

第一条 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第二条 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

第三条 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索取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

1.食品质量合格证明;

2.检验(检疫)证明;

3.销售票据;

4.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

5.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

6.进口食品代理商的营业执照、代理资料、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报关单、注册证。

第四条 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

1.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合法来源证明;

2.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3.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第五条 对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或者省级以上安全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产品称号的优质食品,可凭以上称号相应标识和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六条 对实行购销挂钩的食品,可凭购销挂钩协议和供货方的销售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七条 对索取的票证要建立档案,并接受市场服务中心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

进销货台帐制度

第一条 由专职员工(质量检查员)负责填写《商品进货台帐》、《商品销售台帐》,督促销售人员填好《销售流水帐》,并按工商部门的要求装订成册,建好档案。(上述两套台帐一式二份,一份本店存档,一份送报工商部门,涉及商业秘密的名目不予报送)

第二条 《进货台帐》主要内容有:

①进货时间;

②商品名称;

③商品规格;

④商品数量;

⑤商品来源(供货单位、联系电话);

⑥索证种类(营业执照、检疫检验报告、商品合格证、税票或进货单等)。

第三条 《销售流水帐》主要内容有:

①产品名称;

②产品规格;

③产品数量;

④产品单价;

⑤销售去向(购货单位、联系电话);

⑥售后服务记载;

⑦质量跟踪情况。

不合格食品退市管理制度

第一条 对不合格食品实施退市制度是指对销售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或存在其他安全卫生隐患的食品,采取停止销售,并在经营场所或市场公示栏上公告召回、退出市场的管理制度。

第二条 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应停止销售,退出市场:

(一)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

(二)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三)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

(四)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五)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

(六)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七)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志等,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

(八)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

(九)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第三条 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下架停止销售该食品,召回已售出的食品,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条 本单位员工发现不合格食品时要立即停止销售,退出市场,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五条 本单位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商品质量信誉卡。

食品质量检查制度

第一条 对所有进货食品都要进行检查,并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查检查或检测。

第二条 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及时予以处理,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三条 抽查检查或检测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抽样时,应两人以上相关人员在场,并填写抽样记录单,并签字、盖章。

第四条 受测户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另取样进行检测或根据实际情况送法定检验机构检测。

第五条 食品质量检查应按规定的操作规则、工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检测公正、准确、有效。

食品用具管理制度

第一条 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无毒无害,便于洗刷、消毒、保洁。

第二条 食品用具每天班前、班后要清洗、消毒一次,运行过程要有序、保持清洁、无污垢、见本色。

第三条 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第四条 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每天保洁一次,每周洗刷、消毒一次,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第五条 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条 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规定经过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同时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及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凡患有:①伤寒;②痢疾;③病毒性肝炎;④活动性肺结核;⑤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⑥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必须立即调离食品工作岗位,在未彻底治愈前,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条 配备食品卫生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卫生检查工作,实行责任制,将卫生任务进行分解,具体责任到人。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卫生检查,对发现问题的环节和个人做好记录,并经予相应的处理。

第三条 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四条 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构筑入市商品质量安全防线,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及时公正处理消费者投诉,特制定投诉处理制度。

第二条 本店特设立投诉处,在市消费者协会指导下开展工作。具体工作由本店质检员负责承担。

第三条 质检员负责消费者投诉接待、记录、调查、处理、反馈等投诉事宜。

第四条 要认真作好投诉记录,并开展调查工作,及时向店主汇报情况,主动处理投诉事件。

第五条 对于消费者投诉应登记投诉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单位名称、联系方式、投诉事件等一切与投诉事件有关的资料。

第六条 对于投诉事件,质检员能自行处理的,要及时处理并予以答复,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店主请示,在做出处理意见后再作处理。

第七条 对投诉者的书面答复应载明下列事项:

1、被投诉事由;

2、调查核实过程;

3、基本事由及证据;

4、责任及处理意见。

第八条 消费者投诉处理情况要定期向工商部门报告。

第九条 消费者直接投诉到市消费者协会的,质检员应积极配合市消协妥善处理,不留后患。

环境卫生检查制度

第一条 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第二条 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第三条 各岗负责人应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第四条 单位卫生管理人员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第五条 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按严格有关规定处理。

第2篇: 员工食堂管理规章制度

一、个人卫生

1、厨房部员工坚持按时上、下班、坚守岗位;进入厨房必须做到工装鞋整洁。

2、在工作时间内,当班人员不能随意离开工作地点,更不能迟到早退。

3、不准用勺子直接用口尝味,不抽烟操作。

4、不得在厨房内躺卧,也不许随便悬挂衣服及放置鞋子,或乱放杂物等。

5、在厨房工作时,不得在食物或食器的附近咳嗽、吐痰、打喷嚏。

二、环境卫生

1、保持地面无油渍、无水迹、无卫生死角、无杂物。

2、保持瓷砖清洁光亮,勤擦门窗。

3、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工具、用具、工作台面、地面清理干净。

4、下班前应将冰箱、炉灶、配菜台、保洁橱等清理干净。

5、厨房、冰箱等设备损坏应及时报修。

6、地面、天花板、墙壁门窗应坚固美观,所有孔洞缝隙应予填实密封,并保持整洁,以免蟑螂、老鼠隐身躲藏或出入。

7、垃圾桶和馊水桶身需基本保持干净、标识明确并加盖,按时清理。

三、冰箱卫生

1、冰箱有专人管理,定期化霜。

2、保持冰箱内外清洁,每日擦洗一次。

3、每日检查冰箱内食品质量,杜绝生熟混放,严禁叠盘,鱼类、肉类、蔬菜类,相对分开,减少串味,必要时应用保鲜膜。

四、食品卫生

1、认真做好原料的检疫工作,变质、有毒、有害食品不切配、不烧煮。

2、食物应保持新鲜、清洁、卫生,并于洗清后,分类以塑胶袋包紧,或装在有盖容器内,分别储放冰箱或冷冻室内,鱼肉类取用处理要迅速,以免反覆解冻而影响鲜度,要确实做到勿将食物暴露在生活常温太久。

3、凡易腐败饮食物品,应贮藏摄氏零度以下冷藏容器内,熟的与生的食物分开贮放,防止食物气味在冰箱内扩散及吸收箱内气味,并备置脱臭剂或燃过的木炭放入冰箱,可吸净臭味。

4、食品容器清洁、炊具做到刀具不锈、砧板不霉,加工台面干净,配菜盘与熟菜盘有明显区别。

5、食品充分加热,防止里生外熟,隔顿、隔夜、外购熟食要回烧后再供应。

6、按政府有关规定,禁用不得销售的食品。

7、蔬菜不得有枯叶、霉斑、虫蛀、腐烂、如卫生不合格,要退回粗加工清洗。

8、干货、炒货、海货、粉丝、调味品、罐头等,要妥善储藏,不得散放,落地。

五、餐具卫生

1、切配器具要生熟分开,加工机械必须保持清洁。

2、熟食、熟菜装盆、餐具不得缺口、破边,必须清洁,经消毒后,无水迹、油迹、灰迹、方能装盆出菜。

3、不锈钢器具必须保持本色,不洁餐具退洗碗间重洗。

六、切配卫生

1、切配上下必须保持清洁、卫生、整洁。

2、砧板清洁卫生,用后竖放固定位置,每周清洗,定期消毒。

3、不锈钢水斗内外必须保持清洁,光亮。

4、遇有下水道不通或溢水要及时报修。

七、炉灶卫生

1、灶台保持不锈钢本色,不得有油垢,市头结束后清洗干净。

2、锅具必须清洁,排放整齐。

3、炉灶瓷砖清洁、无油腻,炉灶排风要定期清洗,不得有油垢。

4、各种调料罐、缸必须清洁卫生并加盖。

八、冷荤间卫生

1、非冷荤间工作人员不得无故入内。

2、冷荤间操作人员,必须做到两次更衣,戴帽子、口罩。

3、操作前必须消毒、擦洗工作台、刀具砧板、餐具等,保持清洁卫生。

4、冰箱每日清理,每班擦洗一次,隔夜剩菜必须回炉加工。

5、冰箱内食品必须排放整齐,加用保鲜膜。

6、冰箱如损坏要及时报修。

7、冷荤间严禁放私人物品及杂物,包括茶杯等。

8、冷荤间餐具不得混用,专间使用。

9、罐头食品启用后,当日用余必须倒入有盖玻璃器皿,放置冰箱内。

第3篇: 员工食堂管理规章制度

为搞好公司员工伙食,提高员工生活质量,经行政部研究,特制定以下制度:

1、除公司司机记帐外,其他员工凭饭票就餐,一律不准欠帐。

2、未经行政副总或经营副总批准,客人、租车司机不准就餐。

3、不准提前开饭,到下班时间后方可开饭。

4、打饭必须自觉排队,任何人不允许插空或让人替打。

5、员工应自觉保持食堂卫生,不准随意在桌上或地上泼水、倒饭、乱扔赃物等。

6、伙房里屋内,闲人不准进入。

7、餐厅座上,一律不站人。

8、餐厅电视机由专人负责,其他人不准乱动。

9、餐厅大桶开水,只许饮用,不准刷碗。

10、食堂炊具必须保持清洁,应经常刷洗。

11、炊事员必须保证员工的开水供应。

12、炊事员需每日饭后打扫卫生,应做到地面、桌上无馍皮、饭菜等。

13、严禁出售变质饭菜,必须保证饭菜的质量、数量及价格。

14、炊事员必须保持个人卫生,开饭前需系围裙并洗手。

15、食堂剩余饭菜若不变质,可以出售,但价格必须减少,且需向员工说明。

16、炊事员应每月向员工公布本月盈亏情况。

17、炊事员必须提前向员工公布下一餐菜谱。

18、就餐时必须按号入座,错号错位罚款5元。

19、员工剩余饭菜应倒入餐厅外大缸内,不准乱泼。

20、餐厅卫生从有责,以上十九条规定,若有违反视其严重性予以5——100元罚款。

第4篇: 员工食堂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增长酒店的利益,制定厨房奖罚管理制度,履行厨房员工守则,自觉奠定各项规章制度,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热爱本职工作,注重职业道德,自觉维护餐厅的声誉,爱护酒店公共财产,必须服从厨师长的工作分配,每星期举行一次大扫除,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违者罚款30元。

2、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离岗、不串岗,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30点,下午4:00分,迟到5分钟之内罚10元,5分钟后每分钟罚2元,半小后根据情况待遇高低处罚。

3、工作服穿戴整齐(工衣、工帽)保持干净、整洁,如发现不戴帽子的每次给予10元的罚款(厨师长另外),工作服特脏不讲究的第一次通知,第二次警告,第三次加倍罚50元。

4、厨房员工一律不准穿短裤、拖鞋上班,如发现每次给予10元的罚款。

5、厨房重地严禁抽烟,如发现一次每次罚50元,不准进入大厅逗留、闲聊、吸烟等(厨师长除外)。

6、所有厨房员工必须节约用水、用电、油、燃料等,注意消防安全,特别是值班员工要做到人走灯灭、水停、门关,所有厨房燃料关好阀门,各种菜式收捡好方可下班,如发现菜品误捡,油阀没关等现象,值班人员和主配一起处罚每人次罚50元(主配罚100元),严重影响工作正常操作的加倍处罚。

7、不准吵闹、打架、拉帮结派,影响厨房整体的团结友好,不得偷窃或私拿餐厅或他人的财产,如发现每人次罚50—200元(严重者交给公安部门处理)。

8、各种成品或上桌的菜品除了打荷员和厨师长品尝外,其它的厨房人员不得随便品尝,如发现一次给予50元的罚款。

9、厨房工作人员充分做好餐前准备,保证出品质量,提高上菜速度,如出现菜品令客人不满意打下来,厨房追究当事人责任,按菜谱成本价买单,二次通报加罚,三次发生按售价全价买单。

10、煮饭人员煮饭时要认真仔细淘洗干净,不能出现生饭的现象,避免饭里有砂、石头、谷子、老鼠屎等杂物,如有客人投诉,按情况是否严重给予10—50元的罚款。

11、洗菜人员保证蔬菜清洗干净,按照一拣、二洗、三过清、四整齐摆放的程序清洗各种蔬菜,如有各种蔬菜上桌被客人打下来,说有虫、草、头发、砂子、黄叶等杂物,洗菜员按菜谱成本价买单。

12、洗碗人员注意各种厨具轻拿轻放,避免餐具损坏、打破等现象,保证餐具清洗干净、卫生,损坏餐具按进价赔偿,自觉主动报告厨师长打破的餐具,如不报加倍处罚。

13、厨房负责原材料验收,由厨师长负责委派人员,不得迟到,不得敷衍了事,如工作造成怠慢损失的,当事人罚款30元(厨师长罚款100元)。

14、厨房,每天发现物品短缺及时从总仓库补全,不得出现常销货断货现象,海鲜现货必须严格把关,发现问题及时与采购联系,及时退货、换货,要查询现货情况,不得重复进货,也不得第二天短缺物品(市场缺货的情况例外),违者打单人罚款100元(厨师长罚款300)。

15、菜内发现发丝,铁屑或其他厨房用品,追究负责人责任,如查不出,配菜员、炒菜员和传菜员平摊此菜的赔偿金。

16、浪费原材料者,视情节轻重,处于罚款、警告、以至开除。

17、不爱惜厨房工具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警告、以至开除。

18、不听从领导指挥,不服从命令,在工作中有抵触情绪者,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至开除。

19、每月厨房必须推出5—10个新菜式,不足的缺一道罚款200。

20、厨房每天十一点以前,下午5点以前必须检查并落实打荷的配料、调料以及所有开餐前的准备工作。切配:

(1)主配每天必须认真仔细的造好第二天的进菜单以及统计好各种菜品的数量和质量;

(2)每天十一点以前必须做好厨库统计表《含急推、主推及估清》,积极与前厅点菜部进行交接;

(3)监督每道菜品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切配的准备工作和质量《包括刀工以及所有的切法》,违者罚款50—100元。

以上罚款不是目的,为了酒店生意兴隆,不断的扩大,敬请每位厨房员工自觉遵守以上规章制度。

奖励制度

1、讲诚信,拾金不昧者,按事例奖励25—50元。

2、认真听取意见,积极改进工作,多次受到客人好评和其他部门人员普遍好评赞同者,奖励30元。

3、认真履行厨房各项有关规定,积极向上,服从安排,竞选表现突出者奖励50元。

4、积极举报他人坏人坏事者奖励50元。

5、提出对厨房改善,有利餐厅营业收入的合理化意见,被采纳并确实有效者奖励100元。

6、发现问题并及时汇报为餐厅挽回损失者,奖励100元。

7、为餐厅节省资源和经济效益作出突出贡献者奖励100元。

8、每月厨房必须推出5—10个新菜式,受到客人赞同的,以及成为餐厅特色的奖励500。

第5篇: 员工食堂管理规章制度

一、员工上班应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按时上班,如迟到或早退按每分钟一元处罚,迟到半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罚。

二、员工上班应做到不偷吃偷拿各种食品。如发现偷拿者处以50元罚款,偷吃食品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三、严禁在厨房里吸烟和高声喧哗,违者处以10元罚款。

四、值班人员必须做到不离岗、不早退,下班后必须关闭水、电、气。如发现未关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五、厨房人员上班时间不能随意会客,严禁外人进入厨房。

六、厨房人员应做到讲究卫生,穿戴整齐。

七、保持厨房清洁卫生天天小扫除,每星期一做大扫除。

八、厨师严禁随意辱骂小工,应相互尊重,严禁打架和从事各种违法活动。如有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直至扭送公安机关。

九、上班时间严禁接打私人电话。

十、休假事先要向厨师长请示,批准方可。

十一、如需辞职,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十天写辞职报告,在十天内批准后方可办理离手续。

1、根据菜品要求选料要精,严格按照菜品检查验收标准执行,认真做好否决制度(即前厅否决后厨、后厨否决采购部,采购部否决供货商)以及认可即负责的原则。

2、根据菜品的特性,仔细按其加工、切配、装盘等标准严格执行。

3、未出堂的菜品要根据其特性合理存放。

4、如由于人为的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失,要按原价进行赔偿。

本文来源:http://www.pindukj.com/fanwendaquan/206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