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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成立100周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范文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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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更深入的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切实提高工作效率,真正成为一名便民、利民、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人民辅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党成立100周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范文三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篇: 党成立100周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范文

  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精神,切实做好我省水产加工与流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发生,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营造共庆建党百年的和谐氛围,食品安全常抓不懈,做好稳产保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意识

  今年是建党100周年,是我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开局之年,巩固和保持安全稳定大局尤为重要。5月14日,全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部署会在杭召开,省长郑栅洁强调,要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措施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当前是迎接建党百年安全生产攻坚的关键阶段,端午、“七一”、建党百年庆典等重要活动密集,安全生产风险防控难度提升。各会员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牢牢守住安全底线,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决落实安全风险管控责任,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提高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实之又实、细之又细的作风,全面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创造良好安全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二、筑牢底线思维,深入开展排查整治

  各会员单位要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层层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迅速响应全省“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工作力度,补齐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短板”。企业负责人要深入生产一线环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整体评估,切实做好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人员密集型的单位,要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围绕消防安全、人身安全和卫生防疫等内容,与公安、消防、卫健等相关部门加强联系,主动查漏补缺,消除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整改时限,制订整改计划,确保整改到位。

  三、强化风险意识,严格落实防控举措

  各会员单位要坚决落实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保持“隐患无处不在、成绩每天归零”的危机感,切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线,自觉主动接受党建工作机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和指导。要完善企业内部治理架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扎扎实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要完善应急机制和预案,建立风险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要完善基础设施,在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和资源的基础上,加大安全生产相关配套设施投入,进一步改善安全设施、设备,为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创造条件,确保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严格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真正把问题解决在未发之时、成灾之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做好预警防范

  各会员单位要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逃生自救教育,正确引导员工加强自我保护及防范意识,提高员工自防和自救能力,科学有序地参与到安全生产工作中。各单位要积极学习和宣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应急小知识,在企业内部主动做好教育提醒和动员指导,特别是在海上一线生产渔船、加工车间、冷链设施、物流运输、环保设施、员工宿舍等重点环节,通过开展系统培训、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材料、面对面讲解等形式,引导员工树立安全生产意识,营造出“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第二篇: 党成立100周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范文

  为建党百年大庆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是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安全生产战线的重大政治责任,是能力、作风的重大考验,是必须交出的合格答卷。今年以来,全省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尤其进入六月份,受疫情后经济发展加速恢复、大宗商品价格持续走高、建筑施工项目全面铺开、交通运输活动繁忙、各类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跃等因素影响,安全生产任务艰巨;加上进入汛期、高温季节和端午假期等特殊时段,人员精力容易分散疲劳,监管力量容易摊薄弱化,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三叠加三碰头”,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面临严峻挑战。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刘奇、易炼红、殷美根等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指示,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精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贯通到底、落实到位,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底线,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遵照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现就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绷紧安全思想之弦。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时刻绷紧安全生产思想弦,以安全生产的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践行“两个维护”;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企业负责人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切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要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状况,抓住主要矛盾,提出针对性措施,盯紧从“最初一公里”到“最后一公里”责任措施落实情况,防止抓而不紧、浮在表面;要在抓好防汛等工作的同时,保证必要的监管力量抓安全,始终把安全生产这个基本盘基本面牢牢抓在手上、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要充分发挥各级安委办综合协调作用,当好党委政府参谋助手,调动各有关方面积极性形成合力,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推动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坚决根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切实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今年6月是全国第20个“安全生产月”,主题就是“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各地、各部门和单位务必加快完善安全责任体系,真正形成严肃、刚性的责任链条,实现安全责任零缺位。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我省实施细则,尤其是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带头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领域重大问题,带头深入一线推动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厘清职责、充实力量、强化监管,突出各行业领域汛期、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全力以赴抓检查、治隐患、防事故,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关部署要求,认真开展“五个一”活动、“十个一次”工作,落实“一报告双签字”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凡是在6月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提级调查,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涉事企业一律停产停业整顿,经有关监管部门严格验收后方能恢复生产。省安委会将于6月中下旬启动新一轮安全生产专项巡查工作,通过真巡真查、严巡严查,持续发力压实各方面安全责任,切实做到查问题、促整改、保平安。

  三、切实抓好安全风险管控。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着眼汛期、高温及端午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以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十大攻坚战”为抓手,加大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全力防范各类事故。煤矿:强化“一通三防”和防治水安全管理,凡是因瓦斯防治措施不到位,1个月内发生2次瓦斯超限的,一律全矿停产整顿;严格落实“三专两探一撤”防治水措施,杜绝溃水、透水事故发生;加强顶板、爆破、机电运输等管理,严防零打碎敲事故。非煤矿山:严格落实大排查工作措施,督促企业每周组织全面大检查;利用信息化手段,坚持每天调度四等“头顶库”和三等以上尾矿库防汛情况;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地下矿山、重点尾矿库现场抽查,督促企业落实防范措施。危险化学品:加大重大危险源和危险工艺安全管控,开展重大危险源交叉检查和危险工艺专项检查;暂停新的企业试生产行为,全面规范建设项目“三同时”手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使用行为;强化企业现场安全管理,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全面升级管理,落实公司级领导带班制度。烟花爆竹:加大暗访督查力度,严查“四超两改”、违章作业、带药维修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持打非高压态势,将关闭退出企业、许可证注销企业列入打非重点监控对象;遇雷雨恶劣天气,立即停止生产作业并撤离工房作业人员,妥善保存和处置库存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及药物等原材料。工贸: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汛期、暑期保证安全生产的特别措施,加强检维修作业管理;加大开发区整体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推进力度,强化评估成果的应用;组织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工作档案,严格实行闭环管理,促进工贸企业重大隐患实现“清零”。道路交通: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高质量发展“50条”,紧盯“人、车、路、管”等四个主要方面的突出问题,最大限度把警力、车辆摆上路面,最大限度发现和消除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持重点路段重点时段严管高压态势。建筑施工:严格落实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高质量发展“40条”,督促施工现场严格落实防暑降温等保障措施,严密防范深基坑、桥梁、隧道等施工坍塌事故和高处坠落事故。消防: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等防火安全监管,重点整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和群租房、老旧住宅等薄弱环节,强化执勤备战和应急演练,严防各类火灾事故。特种设备、渔业船舶、旅游、油气、“三电”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也要结合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十大攻坚战”,压实安全责任、强化隐患治理,确保安全生产。

  四、切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错时执法、分片蹲守等方式,加大督查检查力度;要充分发挥好专家、第三方服务机构的作用,确保隐患查得出、查得准、治得好,防止隐患排查治理走形式走过场。对督查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并适时通过媒体曝光,强化警示教育,接受公众监督,推动隐患整治取得实效。要坚持检查和执法结合,督促和处罚并用,坚守法律底线,敢于动真碰硬,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三违”行为一律立案处罚,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尤其要充分发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作用,对重大违法行为、重大安全隐患,及时移交司法部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保持强大震慑,切实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五、切实强化应急值守备战。根据气象部门预测,6月份我省有5次降水过程,平均降水300-340毫米,比往年偏多0-2成,全省防汛工作进入关键期,给安全生产带来巨大考验。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预案管理,建立和完善安全事故和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演练,并做好地方政府和企业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要进一步完善部门间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和人流车流监控,及时发布暴雨、雷电、大风等预警预报信息,广泛进行风险防范、避险逃生知识技能的宣传、提示,指导企业和社会公众做好防范应对。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人员到岗到位、信息畅通无阻。消防救援队伍和安全生产等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要始终保持临战状态,加强值班备勤,做好应急物资、装备和信息保障等准备,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第一时间出动,及时有效处置。

第三篇: 党成立100周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范文

  各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省市驻高各单位、企业:

  “五一”国际劳动节即将来临,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全面展开。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节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部署要求,严防各类事故灾害发生,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全县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确保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顺利举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安全责任措施

  今年是建党100周年,加之“五一”小长假将至,各类节庆纪念活动较多,群众出行密集,户外活动增多,人流、物流、车流集中,不安全、不稳定因素集聚,安全风险防控任务重、压力大。做好节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有着特殊重要的意义。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县安委会2021年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会议精神,从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和生命至上的高度,深刻认识抓好节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严守安全红线和底线,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深入分析研究节庆期间安全生产规律特点,吃透摸准重大安全风险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实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抓安全保稳定的责任体系。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务实戒虚,亲力亲为下一线督导检查,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坚决反对检查一般化、简单化、程式化、形式化,用最强硬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严格的监管,全力推动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落细。节庆期间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监管不到位甚至失职渎职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二、突出重点领域,切实强化安全风险防控

  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增强安全风险意识,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和严密防控,确保节庆期间安全稳定。道路交通领域,要加强重点车辆、重点时段和特殊路段检查执法,做好恶劣天气情况下和节庆期间交通安全引导,严厉打击农用车载人、“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要强化对国道、省道和事故多发路段、临水临崖弯道陡坡等危险路段的综合治理,推进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增加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提高安全通行能力。建筑施工领域,要加大高支模、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险较大的分项工程和重点施工环节监管检查力度,持续开展违法违规建设审批和人员聚集场所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强化老旧小区改造现场安全管理,对农村用于经营的各类自建房屋进行全面排查,严厉查处建筑领域非法改造装修等行为,坚决杜绝群死群伤事故发生。非煤矿山领域,要加强关闭矿、技改矿、生产矿安全监管,部署开展矿山智能化建设改造工作,强化火工品储存使用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三超”生产、边建设边生产、明停暗开、日停夜开和“死灰复燃”等非法违法行为。危化品领域,要深化易燃易爆、剧毒有害等重点危化品安全整治,扎实开展生产、储存和液化天然气(LNG)运输、接收等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落实“一园一策”“一企一策”,整治提升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管理水平。大力整治“小化工”,实现动态清零,防止死灰复燃。要加大化工重大危险源治理力度,引导鼓励危化品企业应用先进技术,减少危险场所现场作业人员,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文化旅游领域,要强化旅行社、从业人员、旅游车辆安全监管,加强旅游景区景点和户外活动场所道路交通、消防、游乐设施、食品卫生、活动场地安全管理,深入排查游乐园等人员密集场所等游乐设施及易燃建筑安全风险,加强新兴旅游项目安全检查,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坚决停止运营和使用。要加强节庆活动管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和文化旅游活动安全许可制度,细致做好场地隐患排查、应急预案制定、活动秩序维护、人员车辆疏导、现场安全保卫等各环节工作,严防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森林草原领域,要认真落实《高台县森林草原禁火令》,坚持“防未、防危、防违”“打早、打小、打了”全链条管理,切实压实防灭火责任,全面开展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加强防火宣传教育,扎实做好火情监测预警,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全力维护国家生态安全。自然灾害领域,要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的理念,以防汛抗旱、山洪防御、地质灾害、防震救灾为重点,织密自然灾害防治责任网,强化监测预报预警,深化风险隐患排查,加大灾害隐患治理投入力度,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建设,扎实开展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最大程度减少或避免灾害损失。消防领域,要始终把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物流仓储企业、“三合一”场所以及重大区域性火灾隐患作为重中之重,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分析评估,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完善消防设施设备,有效解决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等突出问题。要将农村消防工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起来,全面加强农村消防取水口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各镇消防管理办公室落地运行,推动基层消防工作有效监管。教育、农业、水利、电力、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也要结合自身特点,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确保节会期间安全有序、万无一失。

  三、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化安全检查整治

  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工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邀请专家会诊等方式,对辖区、行业领域企业和单位进行全覆盖、拉网式、多层级、专业化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组织“回头看”,全面彻底消除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严格落实“双重交办、双重督办”制度,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及时跟踪督办,确保整治到位;对重大隐患依法停产整顿,实行挂牌督办、严管严控、验收销号,严防隐患酿成事故。要敢于动真碰硬,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和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五个一批”执法措施,坚决防范因非法违法行为酿成事故。为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扎实深入、取得实效,县安委办将对各镇、各行业领域节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开展专项督查,采取通报、约谈、曝光等方式,力促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落细。

  四、加强应急值守,提高事故防范应对能力

  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做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部署要求,强化节庆期间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到岗带班制度,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科学处置。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事故灾害应急预案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和人流车流监测预警,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和短信、微信微博、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气象、交通、旅游等信息,督促、指导公众和企业做好安全防范与应对工作。要加大交通运输、旅游、消防和地震、地质灾害等安全知识和初起险情应急处置、逃生自救等常识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事故灾害防范应对能力。各应急救援队伍要做好备勤值守,全面进入临战状态,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要前置救援力量,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情况,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应对处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加强节庆期间信息报送工作,严格落实事故零报告制度,“五一”小长假期间,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于每日下午3时前,将当日安全情况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和县安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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