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报告

关于交通处罚情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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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14年第三季度车辆违法情况整改报告

2014年第三季度车辆违法情况整改报告

根据《关于转发<关于2014年第三季度全区三级以上客(货)运企业道路交通违法情况的通报>的通知》文件要求,针对第三季度我公司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情况,对相关违章驾驶人员进行了相应处理,并采取了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违规情况

2014年第三季度,公司部分车辆存在超速行驶、在高速公路上通过施工作业路段,不减速行驶、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违反规定停放车辆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整改措施

1、按照公司领导指示和要求,及时召开道路运输安全行车整顿动员大会。会上宣讲交通法规,重申车辆管理制度。对公司第三季度交通违规违章行为进行了通报。对违法次数多的个人进行专门,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处理一批违法违规人员。同时,由公司总经理亲自组织安全教育,进行交通法规学习和安全行驶教育。安全科督促驾驶人员教育培训,做到逐人签到登记检查。

2、严格驾驶人员各项管理工作。通过分析,驾驶人员违法肇事已经成为道路交通事故的首要原因,强化对驾驶人员的监管是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关键。因此,公司一是要求安全科建立驾驶人员违法记录、事故记录、驾驶年限记录等,每月定期上网查询本公司驾驶人员的违法记录,及时发现和规范驾驶人员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驾驶人员档案管理。二是对驾驶人员的聘用制定严格的制度;三是对有严重交通违法、多次违反安全管理制度行为的驾驶人员,坚决调离或予以解聘。

3、加强我公司车辆的安全技术检验。对全公司车辆进行全面清理检验。

每一辆生产作业车辆建立技术档案,严格按照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 逐车全面检验检测。尤其是市内接送上下班的车辆,根据行业部门的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严格落实车辆例保检验制度和二级维护保养,确保车辆良好的技术状况。

4、对全公司所有生产车辆进行一次安全事项大检查。结合秋冬季换季保养工作,对车容车貌、灯光信号、安全制动,以及行车执照等进行了一次全面性的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车辆禁止上道行驶,并限期整改。

5、公司将电话通知未处理违章的驾驶人员在10月25日前将记录清零,逾期未清零的,公司将对其进行一定的经济罚款以及停班整改。

6、发放驾驶员安全行驶复习题,在规定时间分期分批进行考核。

三、今后采取的防范措施

1、坚持在定期的工作会议上把交通安全和查处违章情况列入议程。经常进行检查和提醒,以提高全体驾驶人员的交通守法意识。

2、加强对超速、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闯红灯等经常性交通违法行为的教育力度和经济处罚力度。

3、建立健全公司,严肃处理交通违法违章行为。

4、加强对车辆的保养和维护,绝不让车辆“带病”上路。

5、加强GPS动态监控,利用GPS平台做好监控记录,对不按规定线路行驶、超速行驶等违规车辆,要立即通过GPS发送信息提醒驾驶员注意安全行驶,并做好记录登记及时上报。

通过以上措施,对员工交通安全意识有了一定提高,今后我公司一定认真执行交通法规,遵守机动车管理的各项规定,认真落实本整改措施。

XXXXXX公司

2014年X月X日

篇二:交通事故调查及处置情况的通报

关于对延安“8·26”特大交通事故调查及处置情况

的通报

各位媒体的记者大家好,按暨“8·26”特大交通事故调查领导小组的安排,现在由我负责就此事件的调查及处置情况向在座的各位媒体进行通报。

首先,让我们对于在此次事故中罹难的人们致以沉痛的哀悼,对死难者的家属表示深切的慰问。

2012年8月26日凌晨2时40分许,在陕西省延安市境内的包茂高速公路化子坪服务区南出口200米处,一辆的双层卧辅客车追尾撞上一辆装有甲醇的罐车,并致两车起火。因事发时处于凌晨时分,大多数乘客还在熟睡之中,因此延误了逃生机会,从而造成了36人死亡、有3人受伤的“8·26”特大事故。

经调查现已确认发生事故的客车为呼和浩特市运输集团公司的宇通牌大客车车牌号为蒙【AK1475】,驾驶员已死亡。该客车8月25日17时由呼和浩特市发往西安。发生事故的货车为河南省孟州市第一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解放牌重型罐式半挂车,车牌号为豫【RHD6962】,8月26日凌晨该货车从包茂高速安塞服务区休息后出发,刚上高速即发生追尾事故。罐车上2名司机在事故中未受伤,目前已被警方控制。

目前,事故中生还的有3人,有2人在延安大学附属医院救治。伤员魏雪梅重度烧伤35%并吸入性损伤,伤员张世雄特重度烧伤52%并吸入性损伤,医院正对这两名伤员进行全力抢救。另一名伤员王咸泽初步诊断为左小腿皮肤裂伤,神志清楚,伤势较轻,正在邻近的靖边县医院进一步观察和治疗当中

另外,137名家属,同事已到达事发地,处置善后事宜。根据家属反映的情况统计,已经认定身份的遇难人员按职业分有学生9人,企业职工13人,农民工10人,司机2人,个体经营户1人;按籍贯分,陕西籍14人,内蒙古籍10人,四川籍9人,河南籍1人,浙江籍1人;按性别分,男性24人,女性11人。

针对此次事故我市成立了8·26交通事故调查处理领导小组,下设伤员抢救、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综合协调等四个工作组,事故善后和原因调查工作正在加紧进行中,并将积极配合国务院调查组做好事故调查处理,以及事故鉴定、原因分析、责任追究等工作,相关工作情况我们将及时向各新闻媒体进行通报。

情况通报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篇三:对交通处罚

对交通处罚,省财政厅厅长曾志权称,依法依规、该收应收。因为罚款的目的不在于钱的多少,更多在树规矩。图为交警查酒驾。(资料图)

看点

广东的非税收入,特别是交通罚款这块到底有多重,“超重”了吗?省人大代表林浩坤爆料称有些地方已罚到了天怒人怨的地步。而省财政厅厅长曾志权的观点是“依法依规、该收应收”。也许,两位的观点并不矛盾,重点更在于“有些地方”是否做到了“依法”!公众期待的是更多细节,是公开透明。

昨日,在省人代会佛山市代表团分组讨论会上,省人大代表林浩坤炮轰部分地市的“以罚代税”严重,已经到了天怒人怨的地步。对于代表所提罚款过重的问题,省财政厅厅长曾志权说,其实广东非税收入的占比还是处于比较好的状态。对于交通罚款,要依法依规,该罚还得罚。

代表:交警一年的罚款数以亿计

林浩坤谈及如何营造良好经商环境时称,其涉及给企业、基层、百姓减压的问题。“虽然全省去年财政收入大约八成来自税收,18%来自非税收入,但是有的地方50%-60%是靠罚款等非税收入来完成的。”林浩坤质疑,“就是说政府用的钱,可能不是靠经济增长,而是靠行政处罚来的。”

据他透露,去年约1.3万宗的行政复议案件里,有37%是与行政处罚等有关,而交警罚款也是其中一项。“交警一年的处罚规模以亿元计,有的(地方)已经罚到天怒人怨了。”他因此建议合理管理财政资金,给基层执法工作也做一个“负面清单”。

财爷:对罚没只有预期没下达任务

林浩坤的观点并不孤立。昨日上午召开的省人代会首场记者会上,就有记者转述基层代表困惑:广东整个非税收收入这几年增长明显,“其中交通罚款这一项就有亿元量级,这类罚没收入增加了整个社会成本,老百姓压力非常大”。

“广东非税收入的占比只占了整个财政收入的18.55%,在全国来说应该是处于比较好的状态。”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曾志权说,“从全省非税收入占比情况来看,我们比全国低了3.35个百分点,今年占比与去年基本持平,并非逐年增加。”

对于代表所提罚款过重的问题,

曾志权坦言,罚没收入,特别是交通处罚这一块,“该收的还是要收,依法依规、该收应收”。他认为罚款的目的并不在于钱的多少,更多在树规矩,用经济杠杆来规范管理。“我们每年在安排预算的时候,对罚没这一块只是搞个预期数,并不下达任务数。”他分析,交通罚款与车辆增多、违章增多也有关系。

本文来源:金羊网-新快报责任编辑:NN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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