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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光伏贷款担保合同图片【四篇】,欢迎品鉴!
时至今日担保贷款在我国的开展已有30多年的历史,且已成为我国商业银行主要的贷款业务。那么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借款抵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借款内容
1. 借款总金额:人民币 万元(或同等金额的外币)整。
2. 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营运周转的需要,不得使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 借款期限:二年期。
借款利率及付息:按照中国银行的放款利率 ,每月付息 。
4. 借款的支取:在上述借款总金额下,依甲方实际资金需求乙方给予配合逐笔拨付,并以现金或汇款入账户方式支付。
5. 借款的偿还: 甲方保证在借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甲方归还本贷款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其它收入。
6. 本合同在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第二条 抵押物事项
1. 土地:【国有土地使用证: 】
2. 房产:【 地证字第 】
3. 抵押期限:两年(或为: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4. 抵押权包含前欠未还、现借款、转让债权及利息违约金。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 乙方的义务:
1. 对甲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 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给甲方。
二、 甲方的义务:
1. 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1. 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偿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2. 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土地与房产,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3. 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15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相应减少借款额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偿已借出的贷款本息。
4. 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5. 抵押物由甲方向 保险公司___分公司投保,以乙方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管,保险费由甲方承担。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当偿还的借款本息。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 甲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规定使用借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并对挪用借款部分在原借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10%的罚息。
3. 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它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借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借的本息。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借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10%的利息。
第五条 其它规定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支付借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经支付的借款。
1. 甲方向乙方提供情况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 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裁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借款本息。
3. 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 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
1. 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2. 甲方开立的借款凭证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有关抵押物的估价、登记、证明及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诉讼、律师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本合同生效条件
1. 本合同系经虎门镇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乙双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 自公证书签发之日起生效,公证费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壹式三份,自甲、乙双方各自代表签字,且经由虎门镇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并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
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订立时间:订立地点: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第一条 甲方将座落于路号
第二条 购房款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其中首付款为人民币(大写) ,首付款由乙方在本合同订立2日内存入在丙方指定的监管帐户。
第三条 本合同订立后3日内,甲、乙双方应向丙方提交足以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的所有证明文件(见附件一)。
乙方应当在本合同订立后5日内与贷款方订立抵押贷款合同办理借款手续,并将足以办理抵押登记所需文件(除新的产权证书外的文件,见附件二)转交由丙方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四条 甲方应当保证出售房地产权属清楚,无正在发生或将来发生之纠纷,甲方保证对出售之房地产享有完全合法之权益,如系共有,则全体共有人应当签署书面文件同意出售,且不因共有人之间之争议对乙方、丙方有任何关联。
第五条 甲方保证出售之房地产不存在租赁争议。
如已经租赁,应当取得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文件并经乙
第六条 自本合同订立时起,甲方保证将该房地产按约定价格出售给乙方,并不得反悔或另行出售。
第七条 乙方保证在本合同订立后,无条件委托丙方办理过户、抵押登记手续,按约定支付首付款并与贷款方订立首付款之外的购房款抵押贷款手续。
第八条 乙方保证在取得贷款后,按照贷款合同即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贷款合同应经丙方同意。
第九条 丙方为乙方担保期间自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至贷款方收到《房屋他项权利证》止。乙方与贷款方另行订立的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变更,未经丙方同意的,丙方担保责任免除。
共2页,当前第1页12乙方:
1月22日,信宜市水务局(以下简称甲方)向社会公开招标发包其属下企业信宜市响水电站(以下简称电站)经营权。在竞标中,xxx(以下简称乙方)中标。按招标规定,电站经营权由乙方承包。为了更好地管理好该电站,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诚实、守信、公平、公开、公证、务实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电站权属问题
(一)所有权
电站的所有权永属甲方所有。该电站一切固定资产,不论新旧和何种形态,其产权、财物处置权属甲方所有。
(二)甲方将电站经营权发包给乙方,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只有电站的经营权、使用权、管理权、收益权。
二、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甲方的电站的经营权、使用权、管理权、收益权的时间为:从20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
三、乙方义务及权利
(一)义务
1、如无特殊情况,乙方每年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叁拾捌万伍千元(小写元)租金,分两次交,第一次于每年的7月30日前交纳贰拾万元整(小写元),第二次于次年的l月30日前交纳壹拾捌万伍千元(小写元)。
2、乙方将电站每年的税后电费总额的30%划给信宜市财政局。
3、乙方负责缴纳电站的营业税。
4、电站发生机械、生产、人员、灾害等事故,乙方1小时内向甲方报告。
(二)权利
1、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拥有电站的经营权、使用权、管理权、收益权,甲方不得干涉。
2、乙方拥有电站员工的聘任、管理、使用等权利,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有权聘用电站部分原职工。
3、乙方拥有电站的改造、维修方案制订权。
4、如遇特大自然灾害,造成电站毁灭或未毁灭但已损毁严重,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退出承包,有权领回全部押金。
四、甲方义务、责任及权利
(一)义务、责任
1、电站的一切证件由甲方负责办理,也可委托乙方代办理。办理电站证件的所有费用由甲方负担。甲方要按规定按时办理电站相关证件的年审。
2、甲方派日常管理人员与乙方经营管理负责人协调电站日常工作,如有变换甲方管理人员,当日知会乙方。
3、因电站属甲方所有,根据《xxx物权法》规定,电站所得税由甲方负责缴纳。
4、甲方负责因电站发包造成原职工下岗的思想解析工作、安置工作、谴散工作。如因电站原职工思想不通,造成电站承包期间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给乙方。
5、电站一切农业关系均由甲方负责处理完毕,不得影响乙方生产。
(二)权利
1、甲方有与乙方协商制订电站改造、维修方案的权利。
2、甲方有每年从乙方收取人民币叁拾捌万伍干元(小写元)租金的权利,如乙方不按时按额交纳,有终止电站承包合同的权利。
五、押金、守约、违约问题
(一)押金交付方式。乙方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小写元)作押金。竞标时,乙方提交的竞标保证金自动转入作承包押金,不足部分,乙方在签本合同一次xxx清,共150万元人民币。甲方开具收据给乙方。乙方如约履行合同,甲方在合同到期之日,将押金及其产生的利息全数退回给乙方。本承包合同到期,如甲方不按时退还押金,乙方按日利率万分之十向甲方计收滞纳金。
(二)押金保管方式。乙方交给甲方押金,甲方作为电站产权方不能变相把押金变作提前收取承包金,改变资金用途,押金应专款专用。甲方收到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小写元)押金,全数壹笔存入甲、乙双方共同选定的银行或信用社,共同监督,每次存定期五年。不经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不得自行提取、动用押金。
(三)押金利息归属。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小写元)押金作为存款产生的利息归乙方所有。
(四)如乙方要解除本合同,不承包,保证一切机械运行正常,并交清该年度内承包款项给甲方,甲方扣除10万元押金后,5天内将余下140万元押金全数归还乙方。如甲方违约,甲方10天内双倍返还押金给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
2、代为办理缴纳抵押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手续费、提交、领取办理抵押登记所需的相关证件等手续。
3、代为查询并打印个人信息报告及相关信息。
委托期间受托人无权转让委托权。
受托人在其权限范围及代理期限内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领取的相关房产资料及支付的款项,我均予承认。
委托期限自即日起至上述手续办理完毕。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第二十条 严格按照“申请、调查、评级、授信、用信”流程办理。
1、提供本人及配偶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家庭户口簿;
4、农商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评级授信可同时进行,原则上对能够集中评级授信的客户实施集中评定,对于未能集中评级授信的客户,可单独进行评定。
1、借款申请人提供相关资料的真实性;
3、借款用途合法性、合理性、真实性;
4、借款人还款来源、还款能力;
5、保证人担保意愿、担保能力、抵质押物价值、权属及变现能力等;
6、其他应调查事项。
第二十三条 贷款审查。审查人员对调查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可根据金额大小,进行视频或现场二次调查,以分析借款申请人现金收入为基础,采取定量和定性分析方法,以定量为主、定性为辅,全面、动态进行贷款审查和风险评估,出具审查意见。
第二十四条 审议审批。按照农商行审贷流程规定进行审议,审议通过的贷款交予有权审批人审批。
第二十五条 签订合同。对审批同意发放的贷款,受理行与借款人、担保人等签订有关借款及担保合同。需办理抵质押登记的,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贷款原则采用非循环模式,一次核定,一次使用。
第二十六条贷款发放与支付。贷款发放前应确认以下信息:
1、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已安装完毕;
2、保险公司出具的受益人为贷款行的生效保险单据;
3、借款人履约保证金足额及时到账;
4、需办理抵质押登记的,提供抵质押登记证明材料;
5、其他需确认事项。
贷款资金发放至借款人结算账户,采用受托支付方式转入交易对象账户。资金支付应按照《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贷款资金支付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及农商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1、国家政策变化情况;
2、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际发电情况,各项收入实现情况;
3、保证人保证资格和保证能力变化情况;
5、售后维护(运行维护)情况;
6、其它需检查内容。
贷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反馈相关部门,根据风险情况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第二十八条贷款收回。短期贷款到期前10天,中长期贷款到期前30天,信贷人员应以书面、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提示借款人按时归还贷款本息。归还贷款时,借款人到柜台或经电子渠道办理还款手续。采取委托扣款方式的,贷款行在还款日通过借款人的个人结算账户进行扣款,对账户资金不足未能按时扣款的,信贷人员应及时催收。对逾期经催收仍不归还的,应采取扣划履约保证金和冻结补贴收入账户、查封设备等诉讼措施保全信贷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