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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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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是指对某项工作,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文体。 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三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 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加强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2-〕23根据乌兰察布市的实际情况,制定自治区卫生委员会的相关工作要求和实施计划。

  一、工作目标

  202-年,全市启动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按照本地化管理原则,将二级公立医院全部纳入绩效考核范围。以绩效考核为出发点,坚持公益性,调动积极性,引导二级公立医院实施功能定位,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科学管理水平,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有效实施,逐步建立和完善现代医院管理体系。到202-年,建立了相对完善的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

  二、考核对象

  结合地区实际情况,对全市二级公立医院进行分类考核。

  (一)综合医院。

  (二)蒙医中医医院。包括蒙医医院、中医医院、蒙医中医医院、中医蒙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蒙医中医专科医院等。

  三、考核年度

  绩效考核工作按照年度实施,即上一年度1月至12月。

  四、重点任务

  (一)卫生行政工作任务

  1.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每年确定纳入绩效考核二级公立医院名单,负责辖区内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组织实施--建立工作机制、统筹推进辖区内绩效考核工作,并结合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盟市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实际,按照不同卫生机构类别特点,在国家考核体系的基础上,适当进行考核指标的补充或减少,以满足精准化考核管理要求。

  根据隶属关系,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负责组织开展全市二级公立综合医院绩效考核工作,蒙中医科负责组织开展全市二级公立蒙医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工作。

  2.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辖区内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数据质控工作--组建绩效考核专家组、制订考核流程和工作制度,在旗县协助下开展绩效考核工作,并在考核实践中不断健全绩效考核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形成数据质量追踪机制,尽可能借助大数据来源强化考核数据分析,持续提高绩效考核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3.旗县市区卫生健康委负责辖区内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协同配合和监督管理,以及必要时进行的现场复核。

  (二)信息化支撑任务

  1.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按照“采集为主、填报为辅”的原则,采用“互联网+考核”的方式采集客观考核数据。所以,各地要加快推进二级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特别是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建设工作,加强临床数据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和质控工作,确保病案首页质量,以有效支撑考核工作。

  2.自治区在自治区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上部署《内蒙古自治区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管理系统》(包括二级和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内蒙古自治区医院质量监测系统》;盟市应于202-年9月底前在盟市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上部署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系统,完成与自治区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系统的信息对接。请各医院加快与盟市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对接工作进度,以免影响考核工作。

  五、考核程序

  (一)医院自查自评

  202-年起,每年1月底前完成以下工作任务(202-年在8月底前完成):1.各二级公立医院成立或指定专门机构负责绩效考核,对照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分析评估上一年度医院绩效情况,并将上一年度病案首页信息、财务年度报表及其他绩效考核指标所需数据等上传至国家和自治区、盟市绩效考核信息系统,形成绩效考核大数据。2.根据绩效考核指标和自评结果,医院调整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方案。

  (二)盟市年度考核

  202-年起,每年4月底前完成辖区内纳入考核范围的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202-年在12月底前完成):通过数据收集、抽组专家、分解指标、数据分解、审核评价、数据复核、统一评价、结果确认、加权汇总,结合各医院的自评报告,必要时进行现场复核,形成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报告,以适当方式将考核结果反馈医院,并报送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每年5月底前自治区考核办组建监测评价专家组,结合各盟市考核结果,对自治区纳入考核范围的二级公立医院进行监测评价。

  六、组织保障

  (一)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协调各相关部门建立推进机制统筹实施,确保绩效考核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地要明确职责分工,认真落实病案首页、疾病分类编码、手术操作编码、医学名词术语集(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中医名词术语集)的“四统一”要求,协调相关部门建立绩效考核结果运用机制。

  (三)各地要协调各相关部门,探索建立绩效考核信息和结果共享机制、激励约束机制,合理使用绩效考核结果,充分调动医院和医务人员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

第二篇: 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国卫办医发〔202-〕23号),结合本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深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及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等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落实疏解非首都功能、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与京津冀一体化战略,全面实施健康北京战略,202-年至202-年,二级公立医院考核以数据信息考核为主、必要现场复核为辅设计制定考核办法和指标,逐步形成与本市医疗保障制度、医院发展方向相适应的绩效考核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二级公立医院全部纳入绩效考核范围。以绩效考核为抓手,坚持公益性,调动积极性,引导二级公立医院落实功能定位,持续提升医疗技术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和科学管理水平,促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落地见效,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落实分级诊疗制度,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

  二、考核内容

  北京市西医类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由医疗质量、运行效率、持续发展与创新、满意度评价等4个维度、28项指标构成,均为国家确定指标。中医类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由市中医管理局负责,执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二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指标》。

  三、组织实施

  (一)统筹推进考核工作

  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管理局分别牵头制定我市西医类和中医类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标准、关键指标、体系架构和实现路径,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重点工作对不同类别二级公立医院设置相应指标和权重,提升考核的针对性和精准度。

  各区卫生健康委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组织辖区二级公立医院按时填报考核数据,确保及时、完整、准确。

  (二)完善考核支撑体系

  各二级公立医院要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规定填写病案首页,西医类二级公立医院使用国家卫生健康委统一的疾病分类编码、手术操作编码、医学名词术语集,中医类二级公立医院使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的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中医名词术语集。

  市、区级医疗质量控制和改进专业组织要加强临床数据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和质控工作,保证病案首页等上报数据的质量,确保绩效考核数据客观真实。

  各二级公立医院要按照国家及本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有关要求,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有效支撑绩效考核工作。

  (三)建设数据采集系统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建设全市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数据采集系统,充分利用已有的病案首页上报系统、卫生经济报表、医疗质量控制和改进组织日常收集数据及行业监管数据,必要时采集部分专业数据予以补充。

  (四)考核程序与时间

  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按年度实施,考核数据时间节点为1月1日至当年12月31日。

  1.医院自查自评。202-年8月底前,纳入考核的二级公立医院对照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完成对202-年度医院绩效情况的分析评估,将202-年度的病案首页信息、年度财务报表及其他绩效考核指标所需数据上传本市和国家绩效考核信息系统,形成绩效考核大数据。根据绩效考核指标和自评结果,医院调整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方案,实现外部绩效考核引导内部绩效考核,推动医院科学管理。自202-年起,每年3月底前完成上述工作。

  2.市级年度考核。202-年12月底前,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管理局完成202-年度纳入考核范围的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并反馈各区卫生健康委及相关部门。202-年起,每年6月底前完成上述工作。

  3.市级监测分析。202-年1月底前,市级有关部门完成202-年度本市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监测指标分析,并适时发布。202-年起,每年5月底前完成上述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协调

  市卫生健康委将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纳入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各区卫生健康委要牵头与区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区属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协调机制,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所有二级公立医院参加考核。

  (二)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充分运用绩效考核协调机制,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利用绩效考核结果,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分级诊疗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等政策落地见效。

  (三)做好考核总结与宣传工作

  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加强评价指导,掌握工作进展,定期交流信息,对工作不力的及时督促整改。各单位要积极总结经验、挖掘典型,加强宣传引导,为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和医院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第三篇: 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医院管理,深化医院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以成本核算与控制为基础,以工作岗位和特色发挥、服务数量与质量等要素为主要依据,以服务效率、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体系,充分调动全院各级各类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根据青海省卫生厅《关于在全省县及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实行成本核算制度加强经济管理的意见》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推行绩效考核,提高医院的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提高医院的社会效益;通过成本核算与控制,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通过深化医院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按岗取酬、按工作业绩取酬的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各级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劳动创造性,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质优、特色的医疗保健服务。

  二、考核分配原则

  1、实行院科两级考核。

  2、坚持按劳分配、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向临床一线和特色优势突出、技术风险高的科室倾斜,重技术、重实绩、重责任、重贡献,向关键岗位和优秀人才倾斜。

  3、绩效工资分配以成本核算与成本控制、工作量与服务效率结合目标责任考核为主,不与药品收入挂钩、不与科室收入直接挂钩。

  三、绩效考核责任主体

  医院成立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全院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红纲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督促考核小组成员按各自职责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指标的考核以及考核结果的收集、统计、整理、汇报、出月报等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院科两级考核小组,分别对各考核单元的工作量、医疗质量、服务效率、服务行为、成本效益以及二次考核内容等进行考核。考核采用定期或不定期相结合的办法。

  四、考核单元

  考核单元分为临床(内科、外治科、康复保健中心)、护理、医技科室、药械、制剂、行政后勤科室(含财务、锅炉房、司机、门卫、保洁、食堂、服务咨询台等)六个系列。

  五、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各考核单元的工作量、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服务行为、成本效益以及根据不同时段工作考核重点调整确定的二次考核内容等指标。

  (一)工作量的考核

  医疗、护理、医技科室主要考核诊疗、护理、检查人次、病床使用率、周转次等;药械、制剂科室主要考核药房服务人次、制剂生产批次、生产量等;行政后勤科室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与完成相关工作任务情况等。

  (二)医疗质量和安全的考核

  主要考核各项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指标达标率。

  (三)服务效率的考核

  主要考核为患者服务及时性、医疗文件书写及时性、检查报告单出具及时性、蒙藏医疗法开展实施情况、传染病和院内感染报告及时性、出院病历归档及时率、各项报表数据及时准确率和考核结果出具的及时性、管理职能作用发挥(院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和完成的及时性、职能部门为临床科室服务的及时性)等。

  (四)服务行为的考核

  主要考核法律法规和院纪院规的遵守、物价政策的执行、廉洁行医、各项便民惠民措施的落实情况、患者投诉、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五)成本效益的考核

  主要考核各考核单元的实际收支结余、成本控制(可控支出)情况。

  (六)二次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由院考核办根据不同时段工作重点调整确定。

  六、考核办法

  (一)实行双百分考核

  对工作量、服务效率、成本效益三项指标实行总分百分考核,工作量和服务效率占50分(其中工作量占30分,服务效率占20分);成本效益占50分。

  对工作量的考核,实行完成规定基本工作量的得满分,未完成基本工作量的按比例倒扣分,超额完成的按比例加分;对成本效益的考核,实行完成规定基本收支结余的得满分,未完成规定基本收支结余的倒扣分,超额完成的加分。

  综合目标责任考核实行总分百分考核。

  (二)实行院科二级考核

  1、院考核办负责对六个系列各一、二级科室的考核

  2、科室负责对各班组或个人的考核

  各科室根据医院考核方案的原则制定具体考核细则,考核到班组或个人。细则报院考核办审核通过后执行。

  七、分配办法

  (一)根据有相关文件规定及医院运营效益情况确定全院绩效工资总额,另将人员工资中的差额部分纳入绩效工资进行考核发放。

  (二)设立医院发展基金和医疗风险基金。每季度全院在保障医院定额成本完成的前提下,从超额的绩效指标中提取35%做为医院发展基金,15%做为医疗风险基金,年终将医疗风险基金结余部分的8%纳入年终奖中核算。

  (三)临床、医技、护理、药械、制剂、行政后勤系列分配比例。

  (四)外出进修人员、卫生支农人员的绩效工资按所在区域(科室)人员的均值发放至科室,由科主任统筹分配;因公工伤人员的绩效工资按所在区域人员的均值发放至科室,由科主任统筹分配;院部返聘离退休专家及临时聘用人员的绩效工资由所在科室考核,院部统一发放。

  (五)绩效工资的计算方法

  1、各考核单元绩效工资=(本系列绩效工资额/本系列各考核单元考核总分)×考核单元实际考核分。

  2、各考核单元根据其制定的考核细则考核后分配到个人。

  八、有关要求

  1、各科室须于次月2日前将当月考勤表报送院办公室审核统计,院办公室将出勤情况及休假待遇意见于次月5日前送财务科执行。

  2、物资、卫生材料等供应部门(总务科、药械科)须于次月5日前将当月各核算单元耗材支出统计表送财务科。

  3、各考核小组须于次月6日前将当月考核结果经考核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后,报送院考核办汇总;所有考核资料须交考核办存档。

  4、考核办于次月10日前将各考核单元当月的绩效工资考核分配表报送院长审批后交财务科发放。

  5、各考核单元在考核分配表审批后5日内填报好本单元个人绩效工资应发数,上报院考核办审核,由财务科根据院考核办的通知计算相应绩效工资后发放。

  6、院考核领导小组将在充分征求各科室、单元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的与本方案配套的考核细则,力求考核指标的公开、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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