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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交通运输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锦集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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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人类社会进入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框架。大到国家的政体,小到个人的言行,都需要在法治的框架中运行。对于现代中国,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才是真正的法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交通运输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锦集四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 县交通运输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县税务局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xx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以及省市局的有关要求,全面深入地推进税收法治建设工作,进一步强化法治理念,不断夯实法治建设的基础,有力促进了税收法治工作的再深入、再提高,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现将20xx年税收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严格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始终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做到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制止突击收税等行为。结合税收收入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严堵征管漏洞促增收,深入查找薄弱环节,努力消化减收因素带来的影响;加强对税费入库进度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税费及时、足额入库,实现税收收入平稳有质增长,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可靠财力保障。

  (二)依法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好国家出台的减税降费措施,实质性降低了企业负担,让纳税人充分享受到国家政策红利。强化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责任,加强政策落实跟踪问效,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到户、解读准确、办理简便、享受及时。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按规定认真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切实了解和掌握地方政府是否制订涉及税收执法权力事项的地方法规,确保清理工作不留死角。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把关。税收规范性文件在出台之前,必须要经过法制机构统一审核把关。将自行制定或牵头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的所有涉税规范性文件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未经审查不得对外签发。20xx年,未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从依法决策、健全决策程序、强化决策责任等环节入手,建立县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等工作机制。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对重大问题、重大决策或税收重大案件均采取集体讨论决定。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纳税人切身权益和对税收管理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纳入重大决策范围,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一是通过办税服务厅的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公开(示)栏等公示公开相关税收执法信息,在触摸屏界面增设“税收执法公示”栏,按照税收执法公示事项清单,逐项设置公示目录。二是对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调查取证、税收保全、税收强制、文书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税收执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全面深入地掌握执法人员的现场执法情况。三是认真贯彻执行在作出重大税收执法决定之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的规定。四是成立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为开展重大税案审理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严格贯彻落实《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大力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按照省局制订的税务行政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依法依规行使税务行政处罚权力,以《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为准则,遵循处罚法定、公正、公开、合理原则,规范对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罚,不得有越权或者擅自作出处罚决定的行为。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健全权力制约机制,不断深化内控制度机制建设。深化应用内部控制监督平台,提高内控信息化水平,推进科技防控,促进权力依法运行。

  (二)充分发挥税收执法督察职能,防范税收执法风险。按照市局关于执法督察的文件要求,认真开展税收执法日常督察工作。通过开展内控风险排查工作,全面摸排内控风险,查找出单位内控风险点及薄弱环节,形成风险排查记录,有力推进内控机制建设。

  (三)通过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举报箱等,认真调查处理纳税人反映的问题,形成全社会监督的格局。通过聘请特邀监察员、走访纳税人等措施,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等部门的依法监督,促使执法权力不偏离法治轨道。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加强纳税服务投诉管理。认真受理和及时解决纳税服务投诉,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二)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和行政应诉工作。切实转变观念,从消极等诉向积极应诉转变,认真研究税务行政应诉问题,有诉则认真应诉,不断总结经验;无诉则积极借鉴税务行政败诉案件经验教训,引以为戒。注重运用和解、调解的手段,有效发挥行政复议解决税收争议主渠道作用。20xx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执行欠税公告、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定额核定、非正常户认定、行政许可结果、行政处罚等公开制度。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税务局门户网站等平台以及办税服务厅将经过审核确认的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以及需要对外公示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xx年根据省、市局安排,上线运行税收执法公示信息采集审核平台。利用信息采集审核平台全面、规范的对税务执法信息进行公开公示,提高执法信息公示的信息化程度和覆盖面。20xx年没有发生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被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责令履行等情况。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提升税务人员法治理念。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把宪法修正案、新个人所得税法等法律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健全税务人员法治培训长效机制。利用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学法活动、中国税务网络大学的学法课程以及县法宣办的公职人员普法考试等活动,组织全体税务干部进行学法活动。

  (二)增进纳税人税法遵从意识。加强税收普法宣传教育,加强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等主阵地建设,发挥税务报刊图书的作用。实行税务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利用“税收宣传月”加强税收法治宣传。落实省局“十百千万”活动,通过走访纳税人,组织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等进行座谈,把减税降费政策送到企业手中。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股,有专职法制人员负责依法行政工作。积极培养法律人才,为县局在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鼓励税务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积极为具备公职律师聘任条件的税务人员开展申报工作,并外聘一名专职律师作为的法律顾问,为县局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工作。严格执法资格管理,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认真组织新进税务人员参加总局举办的执法资格考试,依据有关规定配合做好执法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目前,所有税务执法人员均取得了执法资格。

  十、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县局党委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不断提高依法治税、依法带队的能力和水平。成立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组长由一把手担任,集体研究依法治税工作重大问题,审议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和重大决策部署,定期听取依法治税工作汇报,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加强与地方法制部门的联系和沟通,与地方协同开展法治建设工作,如参与地方组织开展的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等,把税收法治有机地融入到地方法治工作的内容之中,提升税收法治的工作站位。

  十一、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

  (一)存在问题

  1.法人员的整体职业素养和执法水平不断地提升,但仍存在年龄偏大,知识层次、业务技能、执法水平参差不齐的情况。同时,的法律专业人才缺乏,全面深入开展税收法治理论建设的力度受到制约。

  2.执法行为不够规范。从内控监督平台、督察内审工作反映的情况来看,疑点数据的出现,折射出我们的执法过程仍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文书制作不够规范、系统操作不够熟练、执法程序存在瑕疵等,需要我们在问题整改的过程中不断地修正,查找漏洞,堵塞漏洞,才能更加有效地规避执法风险,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二)下一步计划

  1.继续加强教育培训力度,提升依法行政能力。邀请专家讲授法律知识,让干部职工更深刻地了解法律、学习法律、运用法律,并鼓励干部职工根据自身的需要自学相关法律知识,使遵法、守法、依法行政成为干部职工的自觉行为。

  2.继续落实好减税降费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和减税降费措施,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果。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严厉打击虚开骗税,全面规范税收秩序。

  3.认真贯彻落实省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税收执法行为,降低税收执法风险。对实施过程不规范、不到位的执法人员进行通报并督促改正。

  4.继续抓好税收法治各项绩效考评工作。严格按照绩效管理制度办法和考评规则的要求履行考评职责,按时报送相关考评数据和材料,争取本年度绩效考评分值有新提升。

  5.继续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和督察内审工作,高度重视人大、政协及审计、财政、纪委监委等部门和新闻媒体及纳税人提供的问题线索,做到有案必查,有责必究,推动法治税务建设工作向更加规范、更加高效的方向发展。

第二篇: 县交通运输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年,青岛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一)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坚持优化政府组织结构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统筹结合,使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厘清疫情防控、饮用水水源保护、胶州湾保护、农村住房安全监管、燃气安全等事项职责边界,明确责任分工。厘清56个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编发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全面梳理规范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后保留125个。

  (二)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的通知》,指导市直部门重新梳理市级自设事项,完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海洋发展局、市体育局等9个部门自设权责事项梳理工作。完善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备案工作,制作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备案和公告文件模板,备案审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9个部门的动态调整事项。督促政府部门全面落实权责清单、职责边界清单、职责任务清单“三张清单”,实现依法高效履职。

  (三)深入推进简政放权。调整成立青岛市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印发《关于全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在更大范围、更多行业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积极向经济功能区赋权,将43项市级行政权力及相关行政处罚事项赋予青岛自贸片区行使,将19项市级行政权力赋予上合示范区行使。开展新一轮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改革,全流程审批时间由原来的85天缩减至75天,竣工联合验收时限压缩至12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验收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公布市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345项,基本涵盖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当事人获取难度较大的证明项目。

  (四)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推行“一事全办”“一业一证”主题式场景服务,“一事全办”服务主题达211个,业务量超过530余万件;“一业一证”行业目录达50个,颁发行业综合许可证6700余张。推进政务服务“智能办”,全市22个领域、429个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智能办”。以施工许可为切入点,开展“零材料”办理改革,市、区(市)两级在“山东政务服务网(青岛站)”上线199个“零材料”办理事项。在市民中心设立综合受理专区、企业开办专区、建设审批专区等,实现不同功能区域“一窗受理”。结合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深入推进无差别“一窗受理”改革向镇(街道)延伸。目前,各区(市)政务服务大厅、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已全部实现“一窗受理”,市级大厅“一窗率”达到95%。

  (五)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台《青岛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提出46条创新突破政策,服务企业、自然人、项目建设、创新创业“四个全生命周期”,更大程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在20-年国家营商环境评价中,我市排第11位,较上年提升8个位次,是改善幅度最大的城市。完善政企沟通机制,将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意见作为制定涉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必备程序。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对于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等与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相关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深化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督促惠企政策落实制度,设置惠企法律服务窗口、建立律师“坐诊”制度,服务企业1.7万件次,创建网上服务平台并入选“20-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司法创新案例”。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一)加强重要领域立法。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2件,制定市政府规章8件。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制度建设,制定《青岛市民营和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办法》,坚持政策引导、市场调节、依法规范、保障权益的原则,统筹促进民营和中小企业发展,激发其创新活力,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其作为典型做法在全国推广。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立法,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青岛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规范饮用水水源地及保护区划定调整、保护区分级保护措施,为加强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提供有力制度保障;制定《青岛市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规范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防范次生、衍生环境污染,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生态环境。创新推进胶东五市协同立法,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青岛市海洋牧场管理条例》,规范海洋牧场规划建设、生态保护和监管管理,推动渔业转型升级,改善海域生态环境。

  (二)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加强党对政府立法的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市委报告“十四五”政府立法规划、20-年政府规章制定计划等事项。开展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评估和清理工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修改5件、废止1件地方性法规;修改5件、废止1件市政府规章;修改3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加强对政府部门起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工作的指导,及时跟踪了解各部门落实立法计划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加强政府立法理论研究,我市报送的《胶东经济圈协同立法的路径探析》《关于政府规章清理的现状及建议》两篇论文,分别荣获全省政府立法理论研讨会一等奖、二等奖。

  (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抓好规范性文件制度建设,围绕制定程序、合法性审核等方面作出全面系统规定,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将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意见作为制定涉企规范性文件的必备程序,对专业性较强、社会关注度较高的规范性文件加强评估论证,增强其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118件。

  三、健全行政决策程序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探索市政府法律顾问提前分配任务、全程参与制定的“真顾真问”新模式,在制定20-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时,参照专业特长、业务经验等,遴选15位市政府法律顾问,与15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一一对应,并确保全程参与。

  (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制定《青岛市政府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筛选出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影响面广的15项决策事项,纳入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并在青岛政务网公布。制定《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工作指引》,实现重大行政决策档案规范化管理,为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体系补齐“最后一环”。

  (三)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决策机关在决策事项中明确执行主体、执行时限、执行反馈等内容。依法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加强对决策执行情况的全流程监督和执行后评价。组织开展20-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执行情况督查,重点围绕实施结果与决策目的是否相符、实施成本和效益分析等方面开展督查,不断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针对执法薄弱环节,运用工业互联网思维,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体制机制。依托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以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派驻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为主体,整合公安、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力量,构建“1+N”基层行政执法体系,推动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总结推行青岛西海岸新区“局队合一”执法体制,推进局机关与执法机构深度融合,打造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新模式,相关做法在《人民日报》《大众日报》等媒体上刊发。

  (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搭建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网上运行平台并正式投入使用,240余家单位上线使用该平台;全市行政执法案件全部纳入平台管理,做到案件从立案到结案全程闭环、可回溯监管,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透明化、标准化水平。印发实施《青岛市镇街行政执法监督暂行办法》,着力解决基层执法不规范、不文明等突出问题。全市累计开展日常监督537次、专项执法监督37次,评查执法案卷897卷,累计督促整改问题286个,实现镇(街道)执法机构监督全覆盖。

  (三)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印发《青岛市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处罚事项清单》,涵盖28个行政执法领域382项违法行为事项。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办理不予处罚、减轻处罚案件8.86万件,减免处罚金额1.01亿元,惠及6.71万个市场主体,让群众在感受到执法力度的同时也感受到执法温度。深入贯彻“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修订《青岛市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全面实施公开报备、工作台账、工作会议、报告总结、评价通报五项制度。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修订《青岛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对政府部门和企业预案修编、评审、演练和发布工作进行规范。修订《青岛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范突发事件组织指挥体系,细化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步骤和措施。制定《青岛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明确17个行业、356项举报奖励情形,最高奖励50万元。全面梳理各区(市)、各行业多发易发突发事件,深入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案例分析和应急资源调查,做到“有风险就有预案”,全市共制定市级专项预案28个、区(市)级专项预案225个、镇(街道)级预案1072个。制定《青岛市“十四五”应急物资保障规划》,建立应急物资快速调拨机制,推动构建实物储备与协议储备相结合的应急储备体系。

  (二)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建立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提高监测预警能力。制定《青岛市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处置工作规程》,分级做好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开展“应急预案落实年”活动,对特种设备、地铁运营、海洋渔业等11个演练方案进行全面演练。利用全国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宣传。持续开展“第一响应人”和应急救护知识培训等活动,增强民众安全意识,提高应对事故灾难能力。

  (三)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建立直达镇(街道)基层、应急专家、救援队伍的应急指挥和联络通讯机制,推动应急指挥直达基层一线。建立包含345名专家的应急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学者“智库”作用。建立包含49支专业应急队伍、28支社会志愿者队伍、75支森林防灭火专业队伍以及武警、民兵应急力量的救援力量数据库,确保及时调度救援力量、缩短反应时间、提高应急处置效率。积极引导志愿服务行动,建立社会应急志愿者救援队伍28支共2735人,承担全市95%以上山地、岸际和城市应急救援任务。在部分镇(街道)和村(社区)开展微型应急救援站试点建设工作,已完成6处试点建设任务。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加强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工作。依法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损害赔偿、治安管理等方面的行政调解,及时妥善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制定《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深化人民调解,培育行业调解,健全诉调对接、公调对接、访调对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裁决工作的指导意见》《青岛市行政裁决事项清单(第一批)》,积极推进行政裁决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建设,发挥行政裁决化解民事纠纷的“分流阀”作用。

  (二)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明确市和区(市)两级政府管辖行政复议案件被申请人范围,充分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落实公安领域行政复议案件集中管辖改革要求,自20-年7月1日起全市7区公安领域行政复议案件由市政府集中管辖。充实和调整市和各区(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成员,建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调解和解委员会,制定三个委员会工作规则。设立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聘请61名和解员,做好全程调解工作。印发《检察机关推动行政争议在行政复议阶段实质性化解办法(试行)》,构建行政检察与行政复议行政争议化解协作制度。建立行政复议纠错决定履行情况回访制度,督促行政机关进行个案报告或年度报告。20-年,全市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945件,受理2598件;市政府本级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443件,受理1254件。

  (三)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通报制度,每月进行排名通报。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标准,以考核引领负责人出庭应诉。印发《关于做好涉企业行政诉讼案件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督导行政机关做好涉企业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组织行政机关负责人及法治机构负责人现场观摩行政诉讼庭审活动,开展网上庭审视频观摩、网上学法考法,增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20-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新发生行政应诉一审案件2861件,其中,以市政府为被告的一审案件22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持续保持100%。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形成监督合力。坚持将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工作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统筹谋划,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窗口腐败”等问题。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政府系统共承办市“两会”建议482件、提案562件,全部按期办复。坚持重大事项向人大报告、向政协通报制度,先后就法治政府建设、“四新”经济发展、医疗保障工作等事项报告或通报31次。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实现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到哪里,审计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制定年度财政检查计划,依法组织实施财会监督。搭建智慧统计平台,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监测。通过开展行政执法统计分析、争议解决、重大事项协调等方式,实现对行政执法全方位、全流程协调监督。

  (二)激励担当作为。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做到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既防止问责不力,也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容错纠错工作的实施办法》《关于严查诬告陷害为干部澄清正名的十项措施》,从营造干事创业政治生态、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高度,进一步细化、强化容错纠错和澄清正名具体措施,积极营造鼓励改革创新、激励担当作为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对国家和省、市三级政府工作报告、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事项等重要事项实施项目化督查,从立项、分解到办结、反馈实现全周期管理。20-年以来,已有682个事项纳入市政府重点督查台账,对其中130个事项实施项目化管理、工程化推进,有力推动30条未贯通道路打通、60个山头公园整治、460万平方米违建拆除等重点工作。建立“督审联动”机制,形成“审计找线索、部门去整改、督查来落实”的工作闭环,先后清理违规占用耕地654.69公顷、追缴耕地开垦费1.4亿余元,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70.46亿元。

  (四)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组织梳理信息公开目录,通过青岛政务网发布信息1.6万余条。探索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调发展机制,利用党务公开、村(居)务公开、财务公开“三务公开栏”,重点公开老百姓关心关注的脱贫攻坚、村级财务、惠农政策等内容。在青岛政务网设置“政策解读”专栏,对规范性文件全部解读,实现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相互关联。建立例行新闻发布会制度,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进行1次政策解读,共召开新闻发布会140余场。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打造“受理—登记—转办—签发—送达—归档”的全流程管理模式,全市各级共办理依申请公开3297件,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

  (五)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印发《青岛市“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完成政务诚信管理系统建设,开展政府机关及公务员信用信息归集工作。加强信用信息应用,在优秀党员评选、“两代表一委员”评选等环节,实行逢办必查。建立党政群机关履约情况投诉办理和案件办理机制,坚决杜绝“新官不理旧账”问题。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失信惩戒力度。

  八、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一)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全面完成村(社区)网上政务服务站点建设并进行全面核查,形成《青岛市基层便民服务场所信息表》。全面提升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比例,上线“爱山东•青e办”APP3.0版本,不断完善掌上办事平台功能,推出“千人千面”服务新模式。组织“爱山东•青e办”APP高频亮点应用接入和便民利企专区建设,区(市)新上线特色应用126项,组织建设33个服务专区,及时满足企业和市民生产生活需要。截至目前,市、区(市)两级共完成接入服务事项7900余项,10个区(市)分厅全部上线运行。

  (二)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组织开展高频数据集中汇聚,新归集328类7.1亿条数据。推进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为全市提供1558项数据服务,日平均数据交换量超过226万条,市级数据共享需求满足率达99.5%。建立政务数据共享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凡未列入负面清单的必须共享。以开放公共数据为突破口,建设线上“数字实验室”,推动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有序流通、融合应用。印发《全面深化电子证照应用推动无证明城市建设专项行动方案》,明确8个方面重点任务,推动电子证照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共享应用。

  (三)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组织开展市、区(市)两级部门自建监管业务系统情况摸底调研,按照省级监管数据标准,进行系统升级改造。通过共享交换平台,将我市“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和行政处罚系统相关历史数据推送至省“互联网+监管”数据中心,切实提升省、市一体化监管水平。组织开展各级各部门监管数据汇聚录入工作,建立常态化监管数据更新报送机制,我市“互联网+监管”数据覆盖率和及时率均位居全省前列。积极开展移动执法APP试点工作,4家试点单位累计通过移动端录入行政处罚案件2098件,占全部案件数量的40.39%。

  九、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座谈会,成立全市政法系统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生学习班,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市委常委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印发《法治青岛建设实施方案》《青岛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青岛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意见》,明确未来五年法治青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目标任务。加强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建设,市级增设法治督察处和法治调研处,各区(市)依法治区(市)办秘书科均实现独立设置。

  (二)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组织开展以“共建法治政府、共享法治阳光”为主题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年活动,成立以市长为总协调人的协调机制,统筹推进示范创建工作。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申报工作,获省委依法治省办推荐,申报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制定《关于深入推进镇街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部署开展“法治镇街”评选活动,首批评选“法治镇街”20个,以点带面推动基层法治建设水平整体提升。编制《青岛市法治指数指标体系》,聘请第三方进行评估,形成法治指数可行性报告。将法治建设督察列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督查检查计划,对部分区(市)和市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督察。

  (三)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印发《青岛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实施方案》,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第五次会议,分别听取各区(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汇报。制定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深入开展以宪法、民法典为重点的普法宣传活动,全面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暨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在五四广场落成宪法宣传教育主题雕塑,打造法治城市良好形象。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考法述法制度,组织全市近4万名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完成网上集中学法考法。

  (四)加强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等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做好政府立法人才培养工作,举办业务培训,开展法律实务研讨和立法调研活动,全面提升立法队伍工作水平和履职能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及执法人员资格,累计审核发放行政执法证件2.19万个,审核通过1600余名新申领执法人员资格、6600余名年审执法人员资格,保证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严格落实一般案件由2名以上行政复议专职办案人员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不少于3人办理的要求。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的意见》,进一步规范法律顾问管理,全市共有70家机关单位设立公职律师,公职律师254人。

  (五)加强理论研究和舆论宣传。组织召开“RCEP、中欧CAI与青岛高水平对外开放理论研讨会”,形成理论成果20余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的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城市发展法治化研究”“营创一流营商环境提升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服务水平”等课题研究,其中“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的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被司法部列为20-年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理论研究规划课题。综合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户外显示屏等媒体,刊发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宣传海报、宣传标语、宣传页,开辟“区(市)长、司法局长系列笔谈”、“局长说”等栏目,集中播报法治政府建设成果经验,全面营造示范创建浓厚氛围。

  十、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安排

  20-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法治政府建设总体目标和广大市民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如政府立法精细化、针对性和有效性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还不够到位,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等问题时有发生;法治政府建设的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不够,没有形成闭环责任体系,等等。2022年,我市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着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精准做好向区(市)、经济功能区赋权工作,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不断提升“互联网+”监管水平。持续推进“智能办”“零材料”改革,深入落实“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升级上线2.0版自助服务平台,深入推广应用“无感审批”服务模式,提升服务精准度和智能化水平。

  (二)着力提高立法决策质量。加强城市规划管理、民生等领域立法。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加强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切实保障制度有效衔接。建立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网上登记、审查、管理制度,提高合法性审查效率。完善公职律师使用制度,搭建公职律师统筹使用平台。

  (三)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扩大移动执法APP使用范围。全面推广说理式执法、柔性执法,推动执法部门健全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出台涉企重大行政执法备案审查办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

  (四)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行行政裁决权利告知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裁决程序,推动有关行政机关切实履行行政裁决职责。综合运用行政复议意见书、情况通报、问题约谈、考核评价、移送移交等行政问责手段,督促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继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提高出声、出治、出解能力。

  (五)着力加强行政权力监督。深入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民主、司法、舆论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积极发挥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监督作用。严格落实《政府督查工作条例》,持续提升督查工作质效。加大政策发布解读力度,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六)着力完善组织保障机制。组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深入基层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不断完善依法治市工作体制机制。推进法治青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等“十四五”规划贯彻实施。做好迎接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评估工作,全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第三篇: 县交通运输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有关部署,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并把法治要求贯穿到交通运输规划、建设、管理、运输服务、安全生产的各个方面,为努力建设法治政府部门,促进我县交通运输发展提供了法治引领和保障。我局结合自身职责,采取积极措施,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对照《遂溪县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遂法制办〔20xx〕7号)文件精神,我局把法治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纳入交通运输建设发展的全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多次在党组会议、全体机关干部大会上,明确法治工作的重要性,提出相关要求,并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年工作规划。同时,按照县有关要求,不断加大法治建设经费投入力度,进一步促进了交通运输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努力推进法治交通建设

  我局结合交通执法和运输服务工作,通过积极参与县各单位主办的法制宣传活动、业务咨询、发放宣传材料、电子屏、告知权利义务等形式深入宣传交通法律知识,提高广大业户的守法经营、依法维权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同时,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利用网络、LED显示屏、门户网站等媒介资源不断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努力提高社会知晓度和认知度。20xx年组织开展 “安全生产月”“交通安全日”等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2次.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定,依法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并及时在县交通运输局政府门户网站对规范性文件、依法行政目录等信息进行公开,确保政务信息的公开、透明;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20xx年,交通运输系统共处理12345投诉案件155起,办结率100%,群众满意度达100%。

  (四)落实监督责任,加强监管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畅通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

  一是加强内部监督。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督促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并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通过开展梳理岗位职责、廉政风险、制定预防措施和落实监控机制等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和职工重点环节、重要岗位的有效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良倾向,进行约谈,督促整改落实。

  二是加强群众监督。我局充分利用12345热线和政府门户网站网络舆情,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妥善解决行业内各类矛盾纠纷及投诉案件,特别着力解决各种影响稳定的问题,及时做好网络舆情、投诉案件的处理工作,确保能够得到妥善处置,得到当事人的肯定,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和越级上访事件及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的发生。同时,根据交通运输职能,突出执法工作重点,组织我局部门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和摸排工作,进一步加强出租车行业、“两客一危”及货运企业、汽车客运站维稳各项工作,及时化解和有效预防,杜绝不稳定因素产生。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指导,加大监督抽查和执法力度。

  三是加强监管措施。针对专项行动中所发现的问题依法开展行政处罚,并采取通报、约谈、违法违规信息公开等措施进行处理。

  (五)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结合实际,通过建立健全交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等规范了交通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行为。根据股室职能职责,以年度绩效考核目标为基础,将行政执法权力、责任量化、细化分解到各股室、各岗位,逐步实现了“三个结合”:即把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推行和实施与岗位目标责任制相结合;把行政执法责任制与年度绩效考核相结合;把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与行政管理业务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体系的深入。

  (六)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定期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及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学习,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专业法律知识培训,着力提升交通执法人员依法履行各项职责的能力。各执法人员做到执证上岗,亮证执法,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有力地促进了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执法工作的全面开展。

  1.20xx年共查处各类行政处罚案件1779宗。交通办证业务5766件,做到100%受理,100%按时办结。长期与交警开展联合治超专项行动,20xx年共查处超限车辆1335余辆,非法改装车辆3辆,卸货总重量35283吨。

  2.切实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20xx年我局全年产生没有产生新的规范性文件,重点精简类文件30件。

  (七)持续深入推进简政放权

  1、梳理许可服务事项,明确事权关系。依据法定职责及权限,重新对道路运输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相关事项,进行了再次梳理,进一步明确了行政审批事权关系。

  2、有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创新监管方式。为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求,创新道路运输市场事中事后监管方式,规范运政执法检查行为,减少权力寻租空间,进一步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湛府函〔20xx〕172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交法发〔20xx〕12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梳理依法应当实施的监督检查职责,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名称、内容、依据等。同时,建立了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与经营业户名录库。20xx年11月我局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活动,此次抽查共随机抽查10家客运企业。

  3、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能力。通过集体学习、交流学习、自学或组织参加各类培训等多种途径,深入开展政策理论、专业知识学习活动,把学习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同加快推进交通运输改革发展有机结合,教育引导行业干部职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依法治理、优化服务的工作要求上来,统一到全县交通运输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上来,加强路政、运政执法队伍建设,以学促做、学以致用,切实提高了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确保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二、存在的问题

  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有差距,需要在服务意识、执法水平、执法风纪等方面进一步强化和提高。当前执法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基层存在执法人员少,年龄层偏大,跟不上新的执法要求。工作人员不足,执法设备更新慢。二是运政业务专网属省级业务专网和地方政务平台未联通。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以党的十九大为指导,以建设法制交通为目标,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制,加强依法行政和执法监督,加强执法队伍和机制建设,努力实现文明执法、有效监督、优质服务,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一)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松,紧盯年节假期,抓住“关键少数”,加强审计监督,规范财务管理、工程招标行为。对出现严重问题的,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大问责处置力度。

  (二)加强综合执法监管。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联合执法,打击道路旅客运输、危险货物运输违法行为;加大协调力度,促进我县源头治超工作,加强货运源头监管。同时,突出重点,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部门联动执法,深入开展打击出租车非法营运、道路旅客运输等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全县交通运输市场有序平稳。

  (三)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明显提高。定期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加强对交通条例的更新解读,梳理执法要点,解决执法难点,提高全员的执法业务水平提升,杜绝一切超范围、超法定执法。

  (四)进一步发挥交通运输法制机构综合、指导、协调、服务作用。加大对法制工作的投入,加强对法制工作者的培养,不断提高其协调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强化法律知识和业务水平,促进我县交通运输法治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五)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对司法行政机关法治建设的促进作用,不断提升司法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第四篇: 县交通运输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为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制度体系化建设,我局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部署,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和以建设法治交通为目标,把法治要求贯穿到交通运输规划、建设、管理、运输服务、安全生产、综合执法的各个方面,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我局结合自身职能,采取积极措施,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加强法治宣传,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一是对照《遂溪县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遂法治委〔20xx〕1号)文件精神,我局把法治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纳入交通运输建设发展的全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根据机构改革实际,及时调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

  二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主要领导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做到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贯彻党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多次在党组会议、全体机关干部大会上,明确法治工作的重要性,提出相关要求,并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年工作规划,带头学法,多次给全局干部上党课、法律知识培训等,强化全体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夯实交通运输部门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责任。

  (二)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努力推进法治交通建设

  一是做好普法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根据时间节点,确立宣传重点,通过参与县各单位主办的法制宣传活动、业务咨询、发放宣传材料、悬挂横幅、流动宣传车宣传、电子滚动屏、门户网站、以案释法等形式深入宣传交通法律知识,提高广大业户的守法经营、依法维权的主动性、自觉性和群众的知晓率。20xx年组织开展 “安全生产月”“信用交通月”“宪法宣传周”等法律知识宣传活动8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

  二是加强全体干部职工法治思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各类集中学法和学法培训。依托干部在线学习中心、学法考试平台、学习强国等,强化《宪法》《民法典》学习,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执法业务培训、开办业务知识培训班等,以自学及集中学习的形式,进一步丰富了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了干部职工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今年以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8次。

  (三)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推动政务公开

  为提升依法行政工作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积极推进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建设工作,聘请法律顾问。与此同时,全面推行政务公开,通过政务外网等渠道推进和加强财政预决算、年度报告等信息公开,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四)强化落实,全面推进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梳理服务事项,明确事权关系。依据法定职责及权限,重新对道路运输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相关事项,进行了再次梳理,进一步明确了行政审批事权关系,实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政务服务事项,均实现了清单化、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20xx年交通窗口完成办证业务5188件,做到100%受理,100%按时办结。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印发〈关于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的通知》(粤发〔20xx〕27号)精神,按照乡镇体制改革有关工作部署,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梳理我局下放管理职权及事项,拟下放委托给各乡镇行使职权391项。

  二是推进“信用交通”创建工作,积极开展交通运输行业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根据规定期限及时录入,公示,有效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三是转变市场监管观念,拓宽监管渠道,提升监管能力,有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安全生产检查、专项整治、执法检查,加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监管平台使用频次,以科学有效的“管”,促进更大力度的“放”,不断规范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为,提高监管效能。20xx年,对全县31家运输企业、在建交通工程和下属单位进行检查82次,共排查隐患243处,发出整改通知33份,要求企业停运整改10家次,企业停运整顿110车次。

  (五)推进行政决策,依法科学民主

  始终坚持从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方面不断推进交通行政决策依法科学民主。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制定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二是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凡重大交通行政决策和重大交通建设项目均实行专家论证和社会风险评估三是加强合法性审查。建立健全了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把好以文件、决策扥合法性审查关。四是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凡是重大行政决策必须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并按照三重一大工作制度和流程进行决策。

  (六)落实监督责任,加强监管

  一是加强内部监督。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督促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并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强化警示,重点对项目建设质量、安全、作风、廉政问题审图扎实开展了拉网排查,推动约谈常态化,主要领导对党组成员进行集体约谈,党组成员对分管领域进行了约谈,累计约谈187余人次,做到早提醒、早预防。

  二是加强群众监督。我局充分利用12345热线和政府门户网站网络舆情,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妥善解决行业内各类矛盾纠纷及投诉案件,特别着力解决各种影响稳定的问题,及时做好网络舆情、投诉案件的处理工作,确保能够得到妥善处置,得到当事人的肯定,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和越级上访事件及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的发生。20xx年,交通运输系统共处理12345热线投诉、信访案件150起,办结率100%,群众满意度达100%,受到了群众的一致认可和好评。

  (七)全面依法履行职能,创建平安交通

  一是以项目建设为中心,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以“二环四通”为主导思想,结合遂溪新城区建设,着手开展全县重大交通建设项目体系研究,推进一批重大交通项目其拿起工作落地,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促进遂溪与湛江市区同城化发展,今年以来全县交通基础设施投资约6亿元,“四好农村路”已完成633个项目565公里,完成各县乡道升级改造建设41.437公里,完成危桥改造4座。

  二是狠抓打非治违工作。深入开展“货运行业乱象问题整治”、“干线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专项整治”、“客运市场专项整治”等,据统计20xx年共查处各类行政处罚案件1399宗。与交警开展联合治理超限超载常态化执法,20xx年共查处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违法行驶案件1186宗,卸货总重量49775.031吨,229辆改装车辆恢复原状。干线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拆除广告牌759块,清理乱摆摊点43处,清理违法建(构)筑物188处,清理堆积物47处,整治路口2处,

  三是促进行业安全发展。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通过建立隐患排查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夯实安全基础,不断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深入推进”平安交通”建设,今年以来,发生统计范围内的交通运输事故0宗。

  四是凝心聚力,抓好疫情防控。疫情期间,我局全体干部职工上下齐心,坚守防控第一线,将防控工作抓早、抓细、抓落实,做到了严防死守,全县4个高速路口收费站、9个客运站场、2个高速公路服务区、3个客运配客点、火车站等23个交通枢纽联合防疫检测站累计检查旅客30.6928万人次,投入一线防控工作人员累计2566人次。积极常态化防控相关工作,防止疫情通过客运站场及交通运输工具传播,保障广大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存在的问题

  20xx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需要在服务意识、执法水平、执法风纪等方面进一步强化和提高。当前执法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基层存在执法人员少,工作人员不足,年龄层偏大,部分执法设备陈旧,跟不上新的执法要求。二是运政业务专网属省级业务专网和地方政务平台数据未联通。三是组织执法人员学习不够深入,培训形式不够丰富,宣传手段单一,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以党的十九大为指导,以建设法治交通为目标,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制,加强依法行政和执法监督,加强执法队伍和机制建设,努力实现文明执法、有效监督、优质服务,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一是进一步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督促干部职工进一步加大交通法治宣传力度,在原有的宣传形式上加强创新,大力普及交通法律法规知识。

  二是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审计监督,规范财务管理、工程招标行为。对出现严重问题的,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大问责处置力度。

  三是加强综合执法监管。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联合执法,打击道路旅客运输、危险货物运输违法行为;加大协调力度,促进我县源头治超工作,加强货运源头监管。同时,突出重点,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部门联动执法,深入开展打击出租车非法营运、道路旅客运输等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全县交通运输市场有序平稳。

  四是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明显提高。定期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创新培训形式,加强对交通条例的更新解读,梳理执法要点,解决执法难点,提高全员的执法业务水平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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