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制度锦集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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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制度亦称“考绩制度”。公务员管理机构或公务员所在的部门按照法定的管理权限、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和考核程序,对公务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绩效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系统考察和评价的制度。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绩效考核制度锦集三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绩效考核制度1

  一、考核的目的:

  1、全面提升队伍服务质量,确保客户安全,为瑞丽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提供安全保障。

  2、通过对日常工作的全面考核,公开、公正的为切实强化队伍建设,强化保安队员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促进保安业务健康发展,规范队伍管理。

  3、客观、真实、公平地评价保安员的工作绩效,提高和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并以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员工调动、培训、晋升及加薪、奖惩的依据。

  二、考核适用范围及考核时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考核时间:月考:各部门各岗位每月18日至23日考核上一个月的工作表现,23日前将《绩效考核表》交公司财务室;季度考核时间为3、6、9、12月20--24日,年度考核时间为次年的1月10--20日;保安员每半年、年终各考核一次。

  三、考核依据:

  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客户单位须遵守的规章制度、各岗位职责及行为规范。

  四、考核标准:

  1、公司各部门员工的月工资的30%作为绩效工资,另80%为基本工资;保安队员的月工资的10%作为绩效工资,另90%为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每月固定发放,不受绩效考核结果的影响。绩效工资根据考核等级相应比例发放。

  2、根据考核得会的不同,将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级,各等级与绩效工资挂钩情况如下:

  3、各保安大队考核以分管副总为考核单元,取消分管副总及各保安大队长、门市部销售员工基本工资,副总每月核发职务津贴1000元,保安大队长核发职务津贴500元,其余按每名副总分管保安队员发展总人数,按元/人月计拨绩效工资,依据各大队考核得分等级发放。其中,分管副总占45%,大队长占50%,5%为大队长油耗、通讯费用;门市部销售员工每月核发500元岗位津贴,按每月销售总额的 2%作为绩效工资,依据当月考核等级进行发放。职务津贴、岗位津贴不列入绩效考核范围。

  4、考核等级为d类的当月绩效工资全扣。

  5、连续二次考核为c级及以下的, 离岗培训7天后复岗, 复岗后次月考核仍为c级及以下的、连续三次考核为d级的,

  对被考核人直接做调岗、待岗、辞退处理。

  6、每季度考核总分除以3之平均数即为该季度考核等级得分,年度考核总分除以12个月之平均数即为年度考核得分,被考核人享受相应等级季度奖和年终奖。季度平均得分为d类,年度平均得分为d类的不得参与季度、年终奖评选。

  五、组织实施及考核程序:

  1、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组成“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公司的考评奖罚工作。

  2、公司各部门员工按月填写考核表,先自评、主管领导初评后,报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终评。

  3、各保安大队考评由各大队长自评后交主管副总初评,报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终评。

  4、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终评后,由财务核算执行。 六、附各部门、各岗位量化考核表。

绩效考核制度2

一、考核范围

各科工作岗位的科级及科级以下工作人员,驾驶员考核另行规定。

二、考核内容

(一)业务工作

主要考核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和所承担年度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二)共性工作

主要包括参加政治业务学习、集体活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情况;机要保密、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卫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保值班情况;精神文明建设、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工作作风情况。

三、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年终民主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日常考核

日常考核按百分计算,其中业务工作占60%,共性工作占40%。

1、业务工作。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日常考核评分标准,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工作情况进行定期考核,考核情况记入。

2、共性工作。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日常考核评分标准,对工作人员的共性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汇总,汇总情况记入。

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保管,年终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汇总。

(二)民主测评

民主测评成绩按百分计算。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市委组织部和市政府公务员管理部门的安排部署,组织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被考核人员总结年度工作情况,填写;

2、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被考核人员进行述职,述职内容主要包括工作业绩和存在的不足;

3、组织民主测评,以填写民主测评票的形式对被考核人员进行测评。民主测评按县级干部(a票)占50%、中层正职(b票)占30%、其他人员(c票)占20%的比例计算得分。

四、考核结果的计算及运用

考核结果实行百分制,分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被考核人员总分数=日常考核得分×60%+民主测评得分×40%。

考核结果作为提出优秀、称职(合格)及其他考核等次人员和优秀共产党员名单的主要依据。

五、组织领导

成立由主任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科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市政府法制办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机关工作人员考核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务。

六、日常考核评分标准

(一)业务工作

1、尽职尽责完成本职工作,无扣分情况的,得60分。其中,宣传工作占10分。

2、工作中有创新,并取得明显成效或为单位做出突出贡献的,经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可适当加1-5分。

3、受到国家、省、市级表彰的,分别加5分、3分、2分。因一项工作受到重复表彰的,按最高等次表彰加分,不重复计算。

4、超额完成年度宣传工作任务的,按下列标准加分(一稿多投的,按照最高标准加分,不重复计算):

(1)在国家、省、市级报刊发表与工作有关调研或理论文章的,每发表一篇分别加3分、2分、1分;发表新闻稿件的,每发表一篇分别加2分、1、5分、1分。

(2)在国务院法制办、山东省政府法制办网站发表调研文章的,每发表一篇分别加1、5分、1分;发表信息稿件的,每发表一篇分别加1分、0、5分。

5、因自身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和领导交办事项的,视情况扣1-10分。

6、未按时报送重点工作督查事项进展情况的,每发生一次,科负责人和具体承办人各扣0、5分;未按时完成重点工作督查任务的,每发生一次,科负责人和具体承办人各扣2分;未完成重点工作督查任务,或完成任务质量不高,影响单位政务考核事项成绩的,每发生一次,科负责人和具体承办人各扣5分以上,直至取消评先树优资格。

7、工作不规范,不按工作程序和制度办事,导致工作失误或出现差错的,当事人一次扣1分;造成较坏影响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科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一次各扣2-5分。

(二)共性工作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纪律,无扣分情况的,得40分。

2、代表单位参加全市性集体活动,获得较好名次的,每次加2分。

3、拾金不昧、见义勇为、扶贫济困等受到社会好评,为单位争得荣誉的,加2分。

4、无故不参加单位组织的会议、政治业务学习和其他集体活动的,每缺勤一次扣2分。

5、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工作人员遵守机关办公制度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迟到、早退、脱岗、串岗每发现一次扣0、5分;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离岗视为旷工,发现一次扣2分。

6、服务态度不好,办事拖拉,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1分。

7、无故不按规定值班或擅离职守的,发现一次扣1分,贻误工作或造成较坏影响的,扣2分。

8、违反建设节约型机关的有关规定,发现一次扣1分,造成较坏影响的,扣2分。

9、因饮酒或其他原因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1分。

10、不服从领导,不维护团结,与他人发生争吵的,一次扣5分;遇事以大局为重,主动避免争执的,一次加5分。

(三)否决事项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评先树优资格:

1、违法违纪或工作出现严重失误,造成较坏影响的。

2、本年度旷工累计超过1天,事假累计超过30天或病假累计超过60天的。

3、不遵守工作纪律,工作时间炒股,参与打扑克、下棋、玩电脑游戏、网上交友聊天等娱乐活动,一经发现的。

4、廉政建设、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_工作等方面出现问题的。

七、其他事项

其他需要加扣分的情形,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未尽事宜,参照执行。

绩效考核制度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对员工的绩效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特制定本则绩效管理制度。

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的宗旨在于:

1、考察员工的工作绩效;

2、作为员工奖惩、调迁、薪酬、晋升、退职管理的依据;

3、了解、评估员工工作态度与能力;

4、作为员工培训与发展的参考;

5、有效促进员工不断提高和改进工作绩效。

第二条:绩效管理是指上级为了不断提高和改善下属员工职业能力与工作业绩所做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第三条:绩效考核是指上级对直接下级的工作结果进行定期的评估,是绩效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

第四条:绩效管理和绩效考核是各级直线管理者不可推卸的责任,人力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和提供技术方面支持。

第五条:员工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的档案,是公司重要的人力资源管理基础性 材料,必须妥善保管。

第六条:本制度规定的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对象包括公司内所有正式签约的员工;试用期(见习期)人员的考核,不属于本制度范围,由公司招聘与录用制度做出具体规定。

第七条:本制度规定的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的责任主体是各职位的直接管理者,不采取全方位考核的方式,但上级管理者拥有员工考核结果调整的权力。

第八条:各级管理者必须强化对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的观念,牢固树立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的责任意识,包括:

1、员工的业绩就是管理者的业绩;

2、各级管理者是员工责任的最终承担者;

3、不断提高和改善下属的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是管理者不可推卸的责任;

4、在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过程中,下属必须始终保持高度的参与性,各级管理者必须随时与下属进行沟通。

第一条: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是一个不断循环往复的过程,其基本程序为:

第二条:制定绩效目标:

1、根据当月(或考核周期)公司各部门的要求和期望,确定当月(或考核周期)工作目标;

2、部门负责人的考核内容包括:

2.1.部门量化指标:针对部门可以量化的关键业绩指标;(此项权重为40%)

2.2.部门非量化指标:针对部门不能量化但对公司和部门业绩形成非常重要的指标;(此项权重为15%)

2.3.追加目标和任务考核:主要是对工作中的追加目标和任务的考核;(此项权重为15%)

2.4.部门管理与改进状况的考核;(此项权重为10%)

2.5.培训管理的考核。(此项权重为10%)

2.6.现场管理的考核。(此项权重为5%)

2.7.其他任务的考核。(此项权重为5%)

2.8.责任事故的考核:实行总分否决制。分重大责任事故、一般责任事故、轻微责任事故。

2.9.假期的考核:按《考勤管理制度》和《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3、各部门的考核表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以上原则设定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呈报上级主管领导确认并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各部门下属员工的绩效考核有各部门独立进行,部门负责人确认并经上级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4、各部门考核表见附后。

第三条:建立工作期望:

1、为了确保员工在业绩形成过程中实现有效的自我控制,各级部门负责人和上级主管领导,在填具考核表后,必须与所辖员工就考核表中的内容和标准进行沟通;

2、沟通的基本内容包括:

2.1.期望员工达到的业绩标准;

2.2.衡量业绩的方法和手段;

2.3.实现业绩的主要控制点;

2.4.管理者在下属达成业绩过程中应提供的指导和帮助;

2.5.出现意外情况的处理方式;

2.6.员工个人发展与改进要点与指导等。

3、在沟通的基础上,双方共同完成工作业绩。

第四条:管理者必须在下属绩效形成过程中予以有效的指导,并把下属在业绩形成过程中存在的比较突出的问题、良好的表现,如实随时记录在“行为指导记录”中,以便为实施绩效管理积累客观依据。

第五条:各级主管领导在考核时,必须依据客观事实进行评价,尽量避免主观,同时做好评价记录,以便进行考核面谈。

第六条:在考核结束后,各级主管领导就突出的问题必须与每一位下属进行考核面谈,面谈的主要目的在于:

1、肯定业绩,指出不足,为员工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的不断提高指明方向;

2、讨论员工产生不足的原因,区分下属和管理者应承担的责任,以便形成双方共同认可的绩效改善点,并将其列入下月(或考核周期)的绩效改进目标;

3、在面谈交流互动过程中,确定下月(或考核周期)的各项工作目标

第七条:考核的结果,采用个人自评,上级主管领导考评,报人力资源部汇总后交绩效考核小组负责人审核。

第八条:绩效考核小组负责人在对各部门考核结果审核或调整后(如需要),呈报总经理核准,财务部门按核准后的考核结果执行。

第九条:考核资料必须严格管理,一经考核结束,部长级或以上人员的考核资料由财务部将原始表格归档备查。副部长级及以下人员的考核资料由人力资源部将原始表格归档备查。

第十条:任何员工对自己的考核结果不满,可以在一周内向上一级主管投诉,接到投诉的主管领导,在接到投诉后一周内,组织有关人员对投诉者进行再次评估。

第三章 考核结果的应用

第一条:公司本着公正、客观的原则,应用考核结果。

第二条:月度考核总分100分,划分为四个等级

a级绩效工资:优秀(称职) 考核得分90分以上

b级绩效工资:良好(比较称职) 考核得分75---90分

c级绩效工资:中 (基本称职) 考核得分60―75分

d级绩效工资:差 (不称职) 考核得分60分以下

注:月薪=平均工资+岗位工资+商保费+绩效工资

考核结果按以上等级享受绩效工资,部门负责人以下员工的等级绩效工资在部门考核得分的基础上进行考核并享受等级绩效工资。责任事故重点考核当事责任者。

第三条:不良事故。当月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一起,造成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时,否决总分40分;当月发生一起一般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在 5000---10000元的,否决总分20分;当月发生一起轻微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在1000―5000元的,否决总分10分。

第四条:考核结果与员工利益的相关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月度绩效工资的确认;

2、年度奖金的分配;

3、晋职资格的确认;

4、培训资格的确认;

5、其他资格的确认。

第五条:月度考核成绩的关系为:

1、月度考核不称职的员工,免当月绩效工资;

2、连续三次考核不称职者,警告处理;

3、累积四次考核不称职者,降一级处理;

4、累积五次考核不称职者,劝退并降二级处理;

5、其他考核等级的享受标准,参见《薪酬管理制度》;

第六条:年度奖金的关系为:

1、 年内考核三次不称职者,为当年度考核不称职,免年度奖;

2、 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者,辞退;

3、 其他考核等级的享受标准,见《薪酬管理制度》。

第七条:晋职资格的关系为:

1、年度考核不称职者,免晋职;

2、年度考核等级为基本称职以上(含基本称职)者,有晋职资格;

3、累积五次月度考核成绩为优秀者,可晋职;

第八条:培训资格的确认:

1、凡涉及需要提高员工履行工作职责能力的培训,由各级主管根据考核结果提出,经部门汇总后报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

2、凡涉及员工职业发展能力培养,由部长根据员工连续两年考核优秀的结果以及员工职业发展报告,报人力资源部,以便编制单独的职业培训计划。

3、部长及部长以上人员的脱产培训条件,见相关管理制度。

第九条:凡涉及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中绩效考核的,按正常考核后再对照规定予以结算。凡出现涉及公司管理规定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时,均实行单项否决,取消绩效工资并予以辞退。

第四章 附则

第一条:本规定未尽事项,另行规定或参见其他规定的相应条款。

第二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在人事管理部门。

第三条:本规定由总经理核准。自颁布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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