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整改措施精选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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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是一种管理学概念,指成绩与成效的综合,是一定时期内的工作行为、方式、结果及其产生的客观影响。在企业等组织中,通常用于评定员工工作完成情况、职责履行程度和成长情况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绩效考核整改措施精选三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 绩效考核整改措施

为充分调动xx支行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与创造性,促进各项业务健康、稳健发展,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根据支行实际情况,由支行绩效考核小组对员工绩效考核办法进行修订,修订后内容和标准如下:

一、考核组织

1、支行成立考核小组,小组成员为:组长xxx,成员xx、xx,xx负责召集会议,xx具体负责考核数据的测算工作,xx负责个人业绩的日常记录考核工作,xx负责人员业绩的记录,xx负责监督复核,确保个人营销业绩准确记录至个人名人名下,同时对原先不准确的数据负责逐一核实,考核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评议部室和人员业绩完成情况。

2、支行员工(含司机、保安等人员)成功营销的业务,在业务办理时,填写一式两联《揽存单》,由经办柜员签字后交xx,录入考核系统,同时对留底联专夹保管以备查询。

3、每月月初3日内,xx、xx对考核系统的相关数据进行提取,相互复核、经考核小组审批后张榜公布业绩情况。

4、营业室自然增加的业绩计入营业部公共部分,业务部信贷客户营销增加的业绩计入业务部公共部分。

二、考评指标及计算方法

(一) 单独买单部分,优先考核,原则上总量控制在绩效的

10-20%以内,考核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相应调整。

1、 对于分行单独计价考核的项目(银行卡、Pos、网银、支付宝等),支行按照分行价格计算个人绩效;

2、 每季度评选劳动模范两名(营业部与业务部各一名),服务明星一名,营销明星两名,单独奖励

3、 对于参加上级行比赛、考试,获得前三名的个人,单独奖励。

(二) 业绩营销与维护(占比30%)。

将业绩细分为营销和维护两子项目,经核实,确实是通过个人努力营销的存款、银行卡、POS机等,记入个人营销项目,通过支行公关或业务关系营销的存款、银行卡、POS机等,根据个人努力程度,由考核小组评定后计入个人维护项目。

1、存款营销

个人存款分存量和增量两部分考核,存量是指个人名下本季度三个月末余额之和除以3占全行之比,本部分占整个绩效的10%。增量是指个人名下本季度日均存款余额比上上季度个人名下 日均存款余额新增,正数部分占全行之比,本部分绩效占比20%。信贷客户的代发工资以代发额的30%计入个人名下。

1、存量工资计算

存量工资=∑效益工资×10%×某人期末余额 员工期末总额

2、增量工资计算:

增量工资=∑效益工资×20%×某人日均增量余额 员工日均增量总额

(三)两个部门单独考核(占比10%)。

从绩效工资总量中划出10%,作为两个部门考核的数据,营业部根据柜员业务量、服务态度、营销技巧等指标进行考核;业务根据维护信贷客户的数量、信贷客户结算量、代发工资等指标进行更一步的细化和量化,同时也通过此部分弥补支行考核不能覆盖的部分。

(四)综合测评(40%)。

从责任意识和行为、服务意识和行为、营销意识和行为、劳动纪律等方面对全体员工进行民主测评,以百分制为标准,全员参与打分,由考核小组负责组织计算分数并公布。

民主测评工资=效益工资×40%×测评得分÷100

 三、其他

(一)考核办法按月公布个人业绩数据,按季(或半年)综合考核评定个人业绩。

(二)分管行长对考核工作抓好落实,确保完成各项任务指标,若分管工作任务不达标业务中出现差错,按本考办法进行考核并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三)对于员工在上级行组织的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经考核小组综合评定后给予单独奖励。

(四)依据本办法计算个人考核数据与个人实际业绩及个人表现差距较大的,经考核小组认定后有权进行调整。

(五)本办法由单县支行绩效考核小组负责解释,自2014年开始执行。

第二篇: 绩效考核整改措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配合我行工资制度改革,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建立一个适应现代化商业银行运作的科学、合理、规范的内部绩效工资考核体系,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其宗旨在于把职工工资同经营业绩挂钩,通过科学、合理的考核,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突出“向一线倾斜、向业务类倾斜”的主导思想。

第三条本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是支行对各科、室、处、所的考核,不再细分到个人。对个人的考核由各部门依照本处的内部考核方案再行考核。

第四条 本方案实行百分制考核方式。所涉及的定量考核数据均以XX年3季度的旬平均数为基数,按季度进行环比考核。

第五条 本方案适用于我行全体在岗的员工(含柜员合同工)。

第二章 指标设定

第六条 参与考核的指标有四大类,分别是:业务性指标、安全保卫指标、内部管理指标及服务质量指标。

第七条 每类指标针对于各部门自身的业务特点分别在各自的指标体系中占不同的权重(即分值)。

第八条为贯彻安全性、从严性原则,本方案所涉及的安全保卫指标,通过支行《安全保卫工作考核办法及细则》进行考核后,所得正分不得超过该指标在各部门考核体系中的占比,但考核不合格则可以扣负分,挤占别的指标分值。

第九条 为加强服务,提高服务质量,本方案所涉及的服务质量指标,除在本方案中进行扣分外,还要并罚上级行处罚数。

 第三章 业务网点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第十条 分理处及储蓄所分两大类指标参与考核:即业务类指标和其它指标。其中,业务类指标占40%,其它指标占60%。

第十一条业务类指标是指:①各项存款,占比为35%;其中,分理处对公存款占比15%,储蓄存款占比20%;②中间业务,占比为5%。

第十二条 其它指标是指:①安全保卫,占比为25%;②内部管理,占比为25%;③服务质量,占比为10%。

 第四章 内部科室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第十三条内部科室分业务发展类、业务支持类和业务保障类进行考核。其中,业务发展类科室包括:个金金融业务科和公司业务科;业务支持类科室包括:计财结算科和技术保障科;业务保障类科室包括:办公室和保卫科。

第一节 业务发展类科室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第十四条 业务发展类科室绩效工资考核分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进行。其中定性指标占比为40%,定量指标占比为60%。

第十五条 定性指标细分为:①内部管理指标,占比为25%;②服务质量指标,占比为10%;③安全保卫指标,占比为5%。

第十六条定量指标细分为:①存款指标,占比为15%;②贷款指标,占比为15%;③资产质量指标,占比为15%;(注:资产质量指标按五级分类进行考核,公司业务科取绝对数,破产企业贷款清偿不在考核之列;个金业务科取相对数。)④收息率指标,占比为10%;⑤其它指标,占比为5%。(其它指标是指,中间业务和新型业务的管理和推广。)

以上四项指标,除第②项贷款指标外,其它指标两个科室要综合进行考核。

第二节 业务支持类科室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第十七条业务支持类科室绩效工资考核分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进行。其中定性指标占比为45%,定量指标占比为55%。

第三篇: 绩效考核整改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4号),深化本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深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及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结合北京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落实疏解非首都功能、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与京津冀一体化战略,全面实施健康北京战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加强和完善公立医院管理,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引导三级公立医院进一步落实功能定位,强化自我管理主体责任,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益性导向,提高质量和效率。公益性是公立医院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要求,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效率和水平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健康需求的必然要求。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服务质量和运行效率、健康发展和改革创新,确保绩效考核导向正确、路径明晰。

坚持属地化管理,强化区域性。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对各归口三级公立医院,统一确定考核要求、关键指标、考核方法,对中、西医不同类别医疗机构设置不同指标,提升考核的针对性和精准度。建立全市统一的考核信息系统,同步组织实施考核。

坚持动态调整,注重结果应用。建立科学合理、精细高效的绩效评价体系,结合公立医院改革和发展实际,完善考核指标、评价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各部门对绩效考核结果的科学应用,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

(三)工作目标

在市属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与评价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属地化公立医院绩效评价机制,通过绩效考核,推动三级公立医院在发展方式上,从资源消耗规模扩张型转向内涵质量效益集约型,提高医疗质量;在管理上,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管理,提高运行效率;在投资方向上,从投资医院发展建设转向优化收入分配机制,提高技术劳务价值,促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向纵深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考核指标体系

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遵循以数据信息考核为主、必要现场复核为辅原则,牵头建立完善西医类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制定考核办法和指标。公立中医医院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指标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函〔2019〕56号)确定的指标考核。

北京市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由医疗质量、运行效率、持续发展与创新、满意度评价等4个维度、60项指标构成,其中55项指标为国家确定,5项指标为北京市新增。医疗质量维度包括功能定位、质量安全、合理用药、医疗服务流程4个方面;运行效率维度包括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医疗收入结构、医疗费用控制、医院经济管理4个方面;持续发展维度包括人员结构、人才培养、学科建设、信用建设、公共卫生5个方面;满意度评价维度包括患者与医务人员2个方面。

(二)完善考核支撑体系

1.统一使用规范编码和术语集。2019年8月底前,各三级公立医院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完成电子病历的编码和术语转换工作,全面启用全国统一的疾病分类编码、手术操作编码、医学名词术语。

2.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指导三级公立医院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规范填写病案首页,加强临床数据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确保考核数据客观真实。

3.统一开展满意度调查。各三级公立医院全部纳入国家卫生健康委满意度调查平台,其调查结果作为北京市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依据。

4.建立考核信息系统。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建立适用于本市西医医院、中医医院的绩效考核信息系统,利用“互联网+考核”的方式采集客观考核数据。

(三)规范绩效考核程序

按照国家要求,2019年12月底前完成2018年度考核工作。自2020年起,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按照年度实施,每年2月底前完成上一自然年度考核工作。

1.医院自查自评。2019年9月底前,三级公立医院完成对2018年度医院绩效情况的分析评估,将2018年度的病案首页信息、年度财务报表及其他绩效考核指标所需数据等上传本市和国家绩效考核信息系统,形成绩效考核大数据。根据绩效考核指标和自评结果,医院调整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方案,实现外部绩效考核引导内部绩效考核,推动医院科学管理。自2020年起,每年1月底前完成上述工作。

2.市级年度考核。2019年11月底前,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局共同完成2018年度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适时发布考核结果,并报国家有关部门。2020年起,每年2月底前完成上述工作。

3.市级监测分析。2019年12月底前,市级有关部门完成2018年度我市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监测指标分析,并适时发布。2020年起,每年3月底前完成上述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

市卫生健康、财政、发展改革、教育、人力社保、医保、中医、组织等部门建立联席协调推进机制,必要时组建专班,推动绩效考核工作落到实处。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利用绩效考核结果,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分级诊疗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等政策落地见效。

(二)加强部门联动,促进激励效果

各区各部门要建立绩效考核信息共享、结果应用机制,形成合力。卫生健康部门要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工作制度,将考核结果与医院评审评价、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评优评先等工作紧密结合。发展改革部门将考核结果与重大项目立项、医疗资源规划等挂钩。教育部门要制定引导公立医院发展的支持政策。财政部门将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政策挂钩。医保部门根据考核结果及时调整医保政策。人力社保、财政部门将考核结果作为三级公立医院薪酬水平的重要参考。组织部门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院长和领导班子成员的重要参考。市中医管理局负责组织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并报市卫生健康委。

(三)做好督导总结与宣传工作

市级有关部门加强督查指导,掌握工作进展,定期交流信息,对工作不力的及时督促整改。各单位要积极总结经验、挖掘典型,加强宣传引导,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和医院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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