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安全

行政事务部综合管理员安全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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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XX发电有限公司行政事务部综合管理员在安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 本标准适用于XX发电有限公司行政事务部综合管理员的安全工作。

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02.06.29
《中国XX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XX集团制(2005)41号
《中国XX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XX集团制(2010)17号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号

3 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及要求

3.1 行政事务部综合管理员在行政事务部主任领导下,对行政事务部综合管理员的安全工作负责。
3.2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指示和要求,把与综合安全管理的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经主任批准后组织实施。及时纠正行政事务部在综合管理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3.3 正确履行本职工作,对本部门工资、奖金核算的准确性和综合管理的各项生产指标的统计工作,以及文件资料的收集、钱物保管及发放的安全负责。
3.4 负责对上级下发的文件、材料及其文稿打印和复印工作的质量负责。
3.5 在做清理保洁工作时,不得翻阅文件、信件等,对失密、泄密负责。
3.6 正确使用、维护好办公设备,对其发生的设备事故、障碍和异常负责。
3.7 积极参加部门的安全日活动和公司开展的各项安全活动,增强安全意识。
3.8 熟悉本专业所属备品备件、安全工器具的规格性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把备品备件、安全工器具入库质量关,对入库的备品备件、工器具的质量好坏负责。
3.9 在行政事务部正、副主任的领导下,对公司内务管理的安全工作负责。
3.10 认真贯彻执行公司行政事务部内务管理的规章制度、上级有关指示和要求,及时纠正总经理工作部内务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3.11 协助部门领导建立、健全内务管理工作的各项制度及其实施细则,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完善。
3.12 严格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在做清理保洁工作时,不得翻阅文件、信件等,对失密、泄密负责。
3.13做好办公室的防火、防盗工作。
3.14 进入生产现场注意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
3.15 认真参加公司举办的各项安全活动,不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身的安全防护能力。


4 检查与考核

4.1 本标准由XX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和行政事务部主任进行检查与考核。
4.2 本标准与《XX发电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XX发电有限公司工作标准》、《XX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奖惩标准》一并考核。

5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行政事务部、安全监察部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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