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安全

机电科三电办安全生产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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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科三电办是矿安全用电管理部门,负责全矿“三电”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参与制定、修订(编)机电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2.负责制定、修订(编)本部门及其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参与或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计划、规章制度
3.参与编制矿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安全生产计划。
4.负责全矿年、季、月度的用电计划的编制分解、统计、用电指标的下达制考核工作。
5.适时组织修编三电办管理相关制度、文件。
三、负责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培训计划
6.负责制定并实施本部门安全培训计划,建立培训档案。
7.协助人力资源部做好进网职工的培训和进网证的年检、审核工作。
四、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8.组织对矿内所有计量设施、特种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对相关设施设备组织强检、普检。
9.负责对供电管理区域内的供电设备和供电设施,按照安全供电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技术测定,确保供电设备正常运行。
10.定期组织用电安全检查,对所有机电设备存在的不符合安全用电规定的各种隐患、不安全因素等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隐患通知,限期整改,对违章作业的坚决制止。
11.配合四大件工区巡查供电线路安全设施,做好安全供电外协、峰谷用电现场管理工作。
五、参与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2.参与制定机电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3.参与矿井综合应急演练或专项应急演练。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4.负责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矿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5.配合上级事故调查组工作,落实事故调查处理意见。
七、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与考核
16.贯彻执行矿、科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
17.履行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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