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

教职工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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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学校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精神,切实加强我校的消防、卫生、饮食、交通、集体活动、校园治安等安全工作,努力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和教育部有关学校安全以及省、市、县安全文件的要求,从维护社会稳定,讲政治的高度,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学校安全保卫任务落实到实处,确保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正常开展;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目标责任制。
          二、主要工作
        1.学校各个岗位的教职员工都必须把安全工作的认识,统一到“安全工作、人命关天、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上来,增强安全工作的意识,做到全面参与、人人负责、做到思想、管理、措施、防范“四到位”。
        2.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严禁将学生赶出课堂。违者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教师严禁进行有偿家教,不得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不得无故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教育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4.教师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
        5.每位教职员工都负有在各自的岗位,根据学校的要求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保护的责任,要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课间文明休息,文明活动,在学校禁止使用明火,保护学校电器设备的完好,不食用“三无”食品和校外路边摊上的饮食等。如发现学生有不安全的行为,都要及时劝阻和教育。同时,每位教职员工都负有保护学生在校内活动安全的职责。
        6.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在实施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特别是在开展各种教育、教学活动时,发现问题能及时处置的要及时处置,难以处置的要及时报上级主管评定,不能延误。
        7.小伙房员工一定要高度重视师生的饮食卫生,按规定每天对餐具进行消毒,严格按照规定把好食品采购关,杜绝霉变蔬菜食品进入学校小伙房,食堂贮藏的管理人员一定要严格管理,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出小伙房。
        8.其他工作人员都要按照各自的岗位职责,忠于职守,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
       

        岚头镇中心完小
        2015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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