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安全

公交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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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规范公司安全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召开的各类安全生产会议。
二、会议类别及要求
(一)总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1.每一个季度召开一次,由办公室召集,总经理主持召开。
2.参会人员、时间、地点根据会议需要由召集人在会前书面通知。
3.会议主要内容
(1)总结分析安全生产情况,研究制定部署下一步工作;
(2)解决、决策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重大事项;
(3)总结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及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和应急管理预防措施;
(4)研究、讨论如何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5)审定考核公司安全目标管理计划及执行情况;
(6)对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进行处理和通报等。
4.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及人员签到,会议对所议事项以及作出的决定应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分发与会人员。办公室应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形成记录。
(二)总公司每月安全生产例会
1.每月召开一次,由安全副总经理召集并主持召开。
2.安保科、主营分公司、出租公司、汽车修理厂、机动车培训站、燃料供应科主持行政工作的正职和分管安全工作的副职参加。
3.会议每月第一周召开,会议具体时间、地点由召集人通知。
4.会议主要内容
(1)宣贯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级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文件,研究并提出本企业的贯彻落实措施;
(2)安保科通报安全检查情况,分析总结上月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3)参会部门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
(4)对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
(5)检查上月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是否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作出过处理;
(6)通报表彰安全生产典型和事迹;
(7)研究布置开展安全大检查及有关安全宣传活动等事宜;
(8)布置下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
(9)需要在例会上研究解决的其他安全生产事项。
5.安保科负责会议记录及人员签到,会议对所议事项以及作出的决定应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分发与会人员以及事项涉及的有关部门。安保科应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形成记录。
(三)分公司、涉及安全生产的部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
1.每月召开一次,由本部门主持行政工作的正职召集并主持召开。
2.安保科、燃料供应科、出租公司由部门班子成员、部门工作人员参加;主营分公司由部门班子成员、路队长、安全员参加;机动车培训站由部门班子成员、部门工作人员、教练员参加;汽车修理厂由部门班子成员、班组长、安全员参加。
2.会议安排在每月月初召开,具体时间、地点由召集人通知。
3.会议主要内容
(1)检查上月部门安全情况,分析总结上月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2)学习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有关文件;
(3)对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
(4)分公司路队长汇报总结上月安全情况,存在问题,路检路查工作情况。(部门分管安全工作的副职汇报总结上月安全情况,存在问题,及安全巡查工作情况)
(5)讨论本部门如何贯彻执行上级和公司里安全生产上的各项决议;
(6)布置下月安全检查、宣传、活动,准备各分公司、各部门安全学习内容等事宜;
(四)分公司、涉及安全生产的部门每月职工安全培训学习
1.每月召开一次,由本部门主持行政工作的正职召集并主持召开。
2.部门全体人员、安保科专职安全员参加。
3.会议安排在每月下旬召开,具体时间、地点由召集人通知。各分公司每月职工安全培训时间需报安保科备案。
4.学习培训主要内容
(1)宣贯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传达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
(2)通报部门安全生产状况,对本月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对下月安全工作进行部署。
(3)结合气候、道路情况、工作环境等因素,开展危险源辨识及风险预警分析,及时向从业人员进行告知,同时布置安全预防措施。
(4)有关事故案例。
  (5)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 5.会议由部门分管安全工作的副职或安全员记录。
(五)紧急专题会议
因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自然灾害,为了保证公司正常工作而需要召开的专题紧急会议,会议内容紧紧围绕所发生的事故或即将发生而提出的预警传达有关文件、布置并落实应急措施,保证组织、人员、资金、物资等到位,确保安全。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参会人员由召集人通知。
四、相关要求
1.通知参会人员时,要把会议内容、时间、地点交代清楚。
2.各级安全生产会议一律实行签到制,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会议召集人请假,未请假者,通报批评并处罚100元的安全责任违约金。
3.总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总公司每月安全生产例会、分公司、涉及安全生产的部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紧急专题会议,参会人员要按照会议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会议期间应认真进行分析讨论,杜绝形式主义,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包括日期、参加人员、召集单位、主持人、会议主要内容、处理结果、决议执行情况的检查等,要按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进行传递,并对存在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4.会议上决定的内容及事项,各部门和责任人必须不折不扣地认真执行,及时完成。
5.分公司、涉及安全生产的部门每月安全例会暨安全培训学习,驾驶员、修理工及会议通知需要参加学习的人员,不准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参加培训学习的,必须事前请假,事后补课,未请假者,每次处罚安全责任违约金50元。
6.安保科应定期对各种会议记录及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考核。
7.各级安全生产会议工作内容、完成任务情况、会议记录和做出的决议、工作部署或工作安排以当年安全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
六、本制度由总公司安委会负责解释。
七、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凡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一律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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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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