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全

建设指挥部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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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对危险部位、场所、设施等不安全因素的危险预知预控,确保安全生产,根据施工生产及生活基地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现危险控制点分级控制管理,以控制危险因素(源)为核心,针对生产过程中每个危险因素(源)的设备环境、人的行为和安全管理等因素,实施有效的控制管理,并分级负责和监督检查。 第三条 本办法规定了危险因素(源)定点、分级、控制管理、信息管理、定期检查及考核的要求和内容。   二   适用范围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XX建设指挥部管辖建设范围的施工场所及所有施工人员、设备等。   三    职 责 第五条XX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安质部负责编制本办法,并在过程中实施指导与控制。 1.指挥部根据各施工单位上报,并经监理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及不可容许危险源清单,确定各重大危险源及不可容许危险源控制重点。 2.监理单位负责确认施工单位上报的重大危险源及不可容许危险源清单。涉及设计原因的,由监理单位组织,设计单位与监理单位共同确认。 3.各施工单位负责辨识和评价各自管段内和生产工作过程中的危险源、重大危险源和不可容许危险源,确定管辖范围内的控制重点并报监理确认。   四    工作程序 第六条 危险源辨识和危险评价过程 确定施工过程→识别危险源→登记、评价、汇总危险源→登记重大危险源及不可容许危险。 第七条 危险源辨识 1.辨识范围 1.1危险源辨识覆盖建设范围内的施工、产品及服务活动的全过程,包括所涉及的作业场所内的设备、设施、施工过程、工作环境、人员活动、临时构筑物、辅助设施等。 1.2考虑七种危害因素 1.2.1化学危害:各种有毒有害化学品的挥发、泄露所造成的人员伤害、火灾。 1.2.2物理危害:造成人体辐射损伤、冻伤、烧伤、中毒等。 1.2.3机械危害:造成人体扎伤、压伤、倒塌压埋伤、割伤、刺伤、擦伤、骨折、扭伤、冲击伤、切断伤。 1.2.4电器危害:设备设施安全装置缺乏或损坏造成的火灾、人体触电、设备损坏等。 1.2.5人机工程危害:不适宜的作业方式、休息时间、作业环境等引起的人体过度疲劳危害。 1.2.6生物危害:病毒、有害细菌、真菌等造成的发病感染。 1.2.7施工过程中的设施危害等。 1.3覆盖三种时态 1.3.1过去:作业活动系统或设备等过去的安全控制状态及发生过的人体伤害事故。 1.3.2现在:作业活动系统或设备等现在的安全控制状态, 1.3.3将来:作业活动发生变化,系统或设备等在发生改进、报废、退役后将会发生的危害因素。 1.4考虑三种状态 1.4.1正常:作业活动、系统或设备等按其工作任务连续时间进行工作的状态。 1.4.2 异常:作业活动、系统或设备等周期性或临时性进行工作的状态,如设备的开启、停止、检修等状态。 1.4.3 紧急情况:发生火灾、坍塌、倒塌等状态。 2. 辨识方法 采用安全检查表、现场观察和座谈相结合的方法,在引进新工艺、新设备时使用预先危险分析法。 2.1 安全检查表:将项目建设的过程分成若干个系统、设备和工种,确定检查项目,按单元、层次、设备、工种的组成顺序编制表格,列出系统、设备、工种的危险源。 2.2 现场观察:对作业活动、设备运转或系统活动进行现场观测,分析人员、工艺、设备运转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源。 2.3 座谈:召集相关安全管理人员、专业人员、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讨论分析作业活动和设备运转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源,对通过安全检查表和现场观察分析出的危险源进行补充和确认。 2.4 预先危险源分析:新系统、新设备或新工艺采用前,应预先对存在的危险源类别、危险产生的条件、事故后果等概略地进行类比分析和评价。 3.危险评价 3.1资料收集 各施工单位负责收集、整理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已有的事故及事故记录、类似单位发生的事故和事故信息,以及指挥部提供的相关资料。 3.2危险评价方法 3.2.1危险分级 危险评价结果分为不可容许危险、重大危险和一般危险三级。评价准则如下: 1)导致十万元及以上重大财产损失的事故结果评价为不可容许风险。 2)违反法律、法规,预计可能导致事故结果在重伤或重伤以上的评价为不可容许风险。 3)曾经发生过且无良好控制措施的事故或危险事件,评价为不可容许风险。 4)紧急状态下的危险事件,评价为重大危险。 5)违法法律、法规,预计可能导致的事故结果在重伤以下的,评价为重大危险。 6)曾经发生过,已制定良好的控制措施的事故或危险事件,评价为一般危险。 3.2.2 LEC半定量评价方法 如果采用定性评价无法判断危害的危险级别,则采用LEC评价法。危险级别=L×E×C。  1)

分数值 E(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率)
10 连续暴露在潜在危险环境
6 每日一次或数次在工作时间内暴露
3 每周一次或偶然地暴露
2 每月暴露一次
1 每年数次暴露
2)

分数值 L(事故或危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10 完全可能,可被预料到
6 相当可能
3 可能,但不经常
1 极度不可能
3)

分数值 C(后果的严重程度)
100 灾难性的:可能导致有人死亡
40 非常严重:可能导致有人重伤
15 严重:可能导致暂时性重伤
3 一般:轻微可恢复性的伤害
1 引人注目:不利安全健康
  4)

分数值 L×E×C(危险级别) 级别
320 特大危险 五级
160~320 重大危险 四级
70~160 较大危险 三级
20~70 一般危险 二级
<20 轻微危险 一级
注:危险级别五级划分为:不可容许危险;危险级别四级、三级划分为:重大危险。 3.3评价步骤 3.3.1施工单位负责对施工范围内的危险源进行识别及汇总,并根据第3.2条的评价方法和准则,对危险源进行判断或打分,确定重大危险及不可容许危险,填写重大危险及不可容许危险源清单,并报监理单位确认,监理单位确认后按程序上报建指。 3.3.2指挥部根据监理单位确认后的清单确定管段控制重点,并由监理单位下发到施工单位,指挥部安质部同时备案。 4. 危险源控制计划 4.1 施工单位根据确认后的重大危险源及不可容许危险清单制定针对性强的专项危险源控制措施,控制措施应以消除危险源因素为准则,其次考虑危险降低措施(降低危险概率、降低危险伤害或财产损失),措施制定完成后报监理审批后执行。 4.2对不同级别的危险制定相应的危险控制措施,这些措施必须满足降低或使危险处于有效控制中,而且不会带来新的不可容许或重大危险。 4.3指挥部重点对不可容许危险源、重大危险源进行掌握和控制。 5.危险源辨识、危害评价的更新 5.1定期更新 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施工单位应对危险源进行动态管理,并按照本程序的第3.2条内容,负责组织危险源的更新工作,重新评价重大危险及不可容许危险,并按规定上报。 5.2不定期更新 当发生研究、开发、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及其他特殊情况时,应及时更新。 6.教育、培训 危险源辨识,危险评价与危险控制计划及有关教育培训、协商与交流由施工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7.记录管理 指挥部安质部负责保管各项目范围内的重大危险及不可容许危险源清单;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负责保管管段内的重大危险及不可容许危险源清单及相关评价记录;   五    记 录     第八条 施工单位按照下表(附件1.《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表》、附件2.《重大危险源清单》)进行危险源管理和评价,并登记造册。   六    考核     第九条 对未进行危险因素(源)定点、分级、控制管理、信息管理、定期检查及及时更新的施工、监理单位,纳入对施工、监理单位的综合考核进行处罚。   七、 附 则 第十条 本办法由XX建设指挥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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