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全

定期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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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发现和查明总公司所属各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和隐患,监督各项安全规程、制度、标准的实施,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消除隐患,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制度。
        1、总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2、总公司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专项安全检查,进行专项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和抽查。
        3、安全检查查出的结果,应填写安全检查隐患整改通知书,以便存档备查。
        4、隐患整改通知书一式三份,项目部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要立即研究整改措施,落实到人,定时、定责,等整改后通知检查人员进行复验消案。
        5、安技处专职安全干部要认真填写隐患整改台账。对于查出的隐患难以及时整改的,应立即报告分管副总经理,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6、项目部接到隐患通知书后,不按期整改,延误时间、冒险蛮干、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因而造成事故,必须追究责任。

        
        二○○九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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