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答案

风险管理与保险的复习题与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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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习思考题
第一章
1、什么是风险?风险的特征有哪些?
风险被定义为可能发生的实际结果与预期结果偏离的不确定性
风险的特征:1.风险存在的客观性;2.风险发生的偶然性;3.风险的可变性;4.风险的双重性;5.风险的可测性;6.风险的可计算性和不可计算性
2、风险的构成要素有哪些?它们之间的关系如何?
风险的组成要素包括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
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三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风险因素引发风险事故,而风险事故导致损失。但是从风险因素到风险事故,从风险事故到损失,都需要一定条件,它们是一定条件下的因果关系。
3、如何理解风险的成本?
风险成本是指由于风险的存在和风险事故发生后人们所必须支出的费用和预期经济利益的减少。
风险成本又称风险的代价,它是风险发生以及预防风险所花费的代价,包括风险损失的实际成本、无形成本和预防或控制风险损失的成本。
第二章
1、风险管理的过程包括那几个步骤?
风险管理的步骤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衡量、风险处理和风险管理效果评价四个环节。
风险识别    
使整个风险管理的基础,在风险事故发生以前认识面临的各种风险,分析风险事故发生的潜在原因。方法如下:1、现场调查法 2、生产流程分析法 3、财务报表分析法 4、风险列举法 5、事故树分析法
风险衡量
也叫风险估计,在对过去损失资料的分析基础上运用概率论和数理统计的方法,对事故发生的频率和损失程度做出估计,作为风险管理技术的依据。
风险处理
在对风险进行衡量后,风险管理者接下来就应该选择应对风险的办法,有以下四种
回避风险 1损失频率和损失风险都很高;2在处理风险时其成本大于产生的效益
自留风险 损失频率低,损失程度低
预防风险 损失平率高,损失程度低
风险转移 损失频率低,损失程度高     保险转移和非保险转移(公司组织,合同安排,委托保管)
2、试述风险管理与保险二者之间的关系。
1) 保险首先是人们转移风险,也就是风险管理的一种形式。风险管理包括保险。保险运用概率论和大数法则,可以对风险的不确定性进行预测,从而有利于提高风险管理的自觉性、准确性和科学化程度。
2) 1风险是保险产生和存在的前提。
无风险就无保险。保险产生和发展的过程表明,保险是基于风险的存在和对因风险的发生所引起的损失进行补偿的需要而产生和发展的。
2、风险的发展是保险发展的客观依据, 也是新险种产生的基础。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科技水平的提高,在给人们带来新的更多的财富的同时,也给人们带来了新的风险和损失,与此相适应,也不断产生新的险种。
保险是风险管理的传统有效措施。
就被保险人而言,是风险的转移,以较小的付出获得较大的经济保障;就保险人而言,则是风险的承担,分散风险,分摊损失。
保险是对特定风险的管理。
保险管理的是保险标的的风险,并非所有风险,保险是风险管理的方法之一。
保险经营效益要受风险管理技术的制约。
风险管理技术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保险的经营效益。
3、简述是风险识别的方法之一——事故树分析法的优缺点。
事故树分析法优点:
第一,可以很好地描述一个复杂的系统或加工过程。
第二,事故树法在一开始就考虑了风险的识别,有助于发现内在的风险。
第三,可以用于考察对系统变化的敏感性,确定系统中的哪些部分对风险的影响最大。† † 
第四,可以考察所有导致主要事件发生的次要事件,更重要的是可确定导致主要事件发生的最小量的次要事件组合。
事故树分析法缺点:
掌握该技术和使用其进行研究需要大量的时间。† † 
概率数据的偏差。
第三章
1、保险与赌博、储蓄、救济各有何不同?
保险与赌博
相似点:
赌博的输赢和保险金的给付都取决于某种或几种不确定事件是否发生,二者都是射幸行为。
不同点:
1保险只是补偿损失,被保险人不可能因此获得额外的利益;而赌博则是利用人的贪图额外利益的心里牟取暴利。
2保险的社会目的是变不定因素为确定因素,而赌博起到的是破坏社会安定的作用。
3保险有科学的计算方法,而赌博则完全依靠偶然机会,冒险射利。
4保险是将灾害损失化为固定的小额保险费,灾害方生与否和行为人的意志无关,而赌博则是将固定财资化为赌注,其危险是出于行为人的自愿和故意。
保险与储蓄
1相似点:
保险与储蓄都体现了有备无患的思想,储蓄也可以用来补救意外事故所带来的经济负担,特别是人寿保险中的养老金保险与长期储蓄很相似。
2 不同点:
(1)储蓄是一种自助行为,保险是一种互助行为。
(2)储蓄可以由存款人任意处分,而保险则必须在保险事故发生或期限届满时,保险人才按照合同的规定支付保险金。
(3)存款人可以获得的储蓄本金和利息是确定的,被保险人是否能得到保险金是不确定的。
保险与救济
相似点:
保险与救济都是补偿灾害事故损失的经济制度,保险高度体现了互助合作性质;救济也能减轻人们遭受损害事故损失的负担,政府、团体、个人都能实施救济。
不同点:
1救济是一种单方面的法律行为,保险则是双方约定的法律行为。
2资金来源不同。救济所用的资金来自外援,而保险则是通过保险基金来补偿损失。
3救济的对象不受限制,而保险保障的对象是特定的人即被保险人。
2、何谓保险利益原则?试述新《保险法》关于保险利益原则的规定。
保险利益原则:
保险利益原则是指保险合同的有效成立,必须建立在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的基础上。
保险利益就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因具有某种利害关系而享有的为法律所承认的、可以投保的经济利益。
新《保险法》关于保险利益原则的规定
人身保险
《保险法》第12条规定:“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财产保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财产保险
《保险法》第39条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决定。投保人决定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的同意。投保人为与其由劳务关系的劳务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3、重复保险是如何进行分摊的?
第一、比例责任分摊    A的保费÷总保费×损失=A赔的   
第二、限额责任分摊   只买A的赔偿÷只买了A、B分别得到的赔偿的和×损失=A赔的
第三、连带责任分摊:  向A要全体的赔偿,A可以再去找别的保险人要
第四、顺序责任分摊: 由先出单的保险公司首先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家保险公司只在保险标的的损失额超过第一家保险公司的保险金额时,才依次承担超出部分的责任。
其他
保险的职能
基本职能 补偿损失,分散风险
派生职能 积累资金,防灾防损
三个功能:经济补偿;融通资金;社会管理
作用:社会的稳定器,经济的助推器
保险的分类
1强制与自愿 国家法律法规 的规定采取强制形式实施的保险
2营利与非营利
3标的种类: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责任保险(以被保险人的民事赔偿为标的的保险,承担被保险人在日常生活中由于疏忽或过失造成的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根据法律规定对受害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证保险(一种担保业务)
4转嫁方式:原保险、再保险、共同保险(一个被保险人,多个保险人)
原与再:保险关系主体不同、保险标的不同、合同性质不同(再保险都是补偿性的,人身保险是给付性,财产保险是补偿性)
5保险标的划分:定值保险(签合同时就定价)、不定值保险(发生事故后才估价)
保险基本原则
1 保险利益原则
条件:可保利益是合法的,可用货币计算的,确定的、可以实现的 经济利益。
作用:1限制保险人的赔偿金额2防止变保险合同为赌博合同3防止被保险人的道德风险
2 最大诚信原则(否则合同无效)
内容:1告知(投保人告诉保险人)2陈述3保证4弃言与禁止反言(对保险人的约束)
3 损失补偿原则
 第一损失赔偿方式(又叫实损赔偿方式,就是价值40,保了30,损了35,就赔30)
 比例赔偿(价500,保300,损了200,赔120)
 定值比例赔偿(签合同时定好价)
 限额责任赔偿:1超过一定限额赔偿2超过一定限额不赔(农作物保险)
              绝对免赔(只赔超过的部分),相对免赔(超过就全赔)
 他不适用于人身保险(人身按事先约定的价格给付)
特例:定值保险,重置价值保险
派生:代位追偿(只用于财产保险,保险人不能对自己的被保险人行驶代位追偿),重复保险(同一标的物,同一保险利益,同一期间,不适用于大多数人身保险合同)
4 近因原则
第四章
1、与一般代理人相比,保险经纪人的法律地位有何特征?
保险经纪人特殊的法律地位:
(1)保险经纪人的佣金由保险人支付;
(2)保险经纪人对保险费的缴纳须向保险人单独负责;
(3)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直接赔付给被保险人;
(4)保险经纪人对保险人的偿付能力不承担个人责任。
2、按照新保险法,保险合同的转让有哪些新规定?
1建立了一个原则: “转让不破保险”。
2保险标的转让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情况下,保险人的两个救济方法:增加保费、解除合同。
3被保险人、受让人应当将交易情况及时通知保险人;未及时通知的,只有对因转让导致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才可以不承担保险责任。
3、保险合同的形式主要有哪几种?
投保单:投保单是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要约。
暂保单:又称“临时保险书”,是保险人在正式保险单签发之前,为证明保险合同的签定及其内容,向被保险人提供即时的保险保障而发给被保险人的临时凭证 。暂保单的效力和正式保险单是一样的,有效期最长一般为30天。在暂保单有效期内,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损失,担险人应当按正式保险单所记载的条件承担赔偿责任。当正式保单出立后,暂保单就自动失效。
保险单:俗称大保单或正式保险单,简称保单,是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正式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凭证。是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权利义务的说明,是当事人处理理赔和索赔的重要依据。
保险凭证:又称"小保单",指在保险凭证上不印保险条款,实际上是一种简化的保险单。保险凭证与保险单具有同等效力,凡是保险凭证上没有列明的,均以同类的保险单为准。
其他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投保人和保险人)关系人(被保险人、受益人)
被保险人(被保险合同保障的人、保险合同的关系人、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是被保险人)
保险代理人:根据保险人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或个人。权限一般在合同中规定,包括招揽与接受业务,收取保费、查勘损失、签发保单、审核赔款。
保险经纪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代理人,基于投保人利益。其报酬由保险人支付
保险合同的客体:1保险人向被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提供的保障行为。2保险利益。3保险标的
要约:投保人的行为(投保人向保险人提出投保申请)
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你也可以约定时间)。保险合同不以交付保费为成立条件。
投保人的义务:交保费、通知义务
第五章
1、简述个人、家庭风险管理的目标。
个人和家庭风险管理目标是满足个人和家庭的效用最大化,即以较小成本获得尽可能大的安全保障。
损前目标: 1经济合理目标;2安全目标;3责任目标;4担忧减轻目标
损后目标: 1减少风险造成的危害;2提供损失的补偿;3保证收入的稳定;4防止家庭的破裂
2、如何将个人、家庭财务规划与风险管理进行融合?
1考虑个人或家庭能够自留或承受的损失幅度、
2比较损失幅度和风险管理成本、
3考虑损失频率的影响
分红险与投连险的区别?
1保单收益来源不同:分红保单的收益主要来源于三差益,即费差益、死差益和利差益。投连险的收益主要来源于利差益。
2 收益的分配不同: 分红险将上一年度公司可分配利润的70%分配,通过增加保额、直接领取现金等方式给客户,分红险的分红收益率是不确定的;投连险没有固定收益,完全取决于投资收益情况,相比之下,投连险盈亏由客户自担,风险最大,但投资收益也可能最高。†
3公司收取的费用不同:分红保险在保险期间,保险公司不会再另外收取费用,而投连险,保险公司会每月按一定比例收取投资帐户管理费、保单管理费等费用。
4退保给付不同:分红保险的客户退保时,能得到保单现金价值和过去应该领取而未领取的累计红利的总和。投连险客户要退保,保险公司将按照收到退保申请后的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投资帐户价值,计算保单价值,将其支付给客户。
5身故给付不同: 如果出险,分红险的客户除了得到投保保额的保障外,还要加上未领取的红利。投连险的客户出险后,保险公司将在该客户自己的投资帐户价值和保险金额价值两者之间进行比较,并把其中比较高的一个价值支付给客户。
6 透明度不同:分红险透明度较低。投连险透明度较高。
7 缴费灵活度不同:万能险与投连险都具有交费灵活、保额可调整、保单价值领取方便的特点。而分红险交费时间及金额固定,灵活度差。
8 分设的账户不同:分红险不设单独的投资账户,每年的分红具有不确定性;投连险设置了几个不同投资账户,客户可以自由选择,可能享有较高回报的同时也需承担一定的风险。
个人和家庭的纯粹风险:财产、责任、人身(死亡、健康、老年、失业)
。。。。。。。。。。风险管理技术:风险控制(回避、损失控制、风险单位隔离)、风险融资(保险、非保险转移、风险自留)
不保财产:1价值高、保险金额不宜确定的财产(金银、珠宝、玉器、古玩);2难以用货币衡量的;3不属于家庭财产保险范围的
人身保险包括人寿(自然保费、均衡保费)、健康、意外伤害。
人寿保险
特性:1保险标的的不可估价2保险利益的特殊性3保险金额的定额给付4保险期限的特殊性
类型:定期寿险(规定年限内死了,给钱);终身寿险;两全保险(生死结合);年金保险(活着就每年给钱)        新的: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分红保险
第六章
1、企业年金与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商业保险有何不同?
企业年金与商业保险的区别
1二者目的不同   企业年金属于企业职工福利和社会保障的范畴,不以盈利为目的。是否建立企业年金,是企业劳资谈判中劳动报酬和劳动保障的一项重要内容。而商业寿险产品则是商业保险公司以盈利为目的的保险商品。
2政府政策有差异   为推动企业年金制度的发展,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计划,政府在税收、基金运营等方面给予优惠,允许一定比例内的企业缴费在成本中列支。而商业寿险产品则一般没有国家政策优惠。财政部财企200361号文就明确规定:“职工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财产保险、人身保险等商业保险,属于个人投资行为,其所需资金一律由职工个人负担,不得由企业报销。
3产品规范化程度不同    产品规范化程度不同。寿险保单是标准格式化产品,可以向个人按份出售。寿险合同一经生效,投保人必须按保单约定的金额缴费,保险人必须按保单约定的金额给付保险金。而企业年金计划不是标准化产品,它往往因企业经营特色和职工结构不同而具有个性化的特点;只要劳资双方达成一致,企业年金计划的供款可以调整或中止。
4经办管理机构不同    企业年金可以由企业或行业单独设立的企业年金机构经办管理,也可以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专门设立的企业年金管理机构经办。而商业保险的寿险产品则只能由商业人寿保险公司经办。
5目前商业年金保险一般有个收益率承诺,实际上是待遇确定型年金计划或者其变形,而企业年金计划按规定以缴费确定型年金计划为主。
企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的区别
1在基本性质方面   基本养老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范畴,具有社会性、强制性、互济性、福利性等特征;企业年金则属于企业补充养老,即是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形式,由企业根据国家政策和自身经济状况自愿建立,具体方案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目前国家给予企业缴费部分一定的税收优惠。建立后,形成企业年金基金,实行个人账户化管理;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积累属于个人产权,有继承性。
2在基本特点方面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目前的特点是“低水平,广覆盖”,主要是向广大职工提供最基本的养老保障,承担着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国民基本生活的责任。企业年金则是在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上进行的一种补充保障,目的是为提高职工退休后生活水平,弥补社会保险供给的不足,丰富和完善整个社会保障体系。
3在管理主体方面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方式,由政府各级社会保障机构负责管理。企业年金基金采取信托模式,交由获得管理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市场化管理;政府作为政策的制定者和监管者不直接干预企业年金计划的管理和基金运营。
区别主要体现在两种养老保险的层次和功能上的不同。
2、结合我国实际,谈谈如何建立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商业养老保险为三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
我国正在完善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其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个部分组成。(一)进一步深化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按照“低水平、广覆盖”的定位,着力扩大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面。(二)给予企业年金更多的政策倾斜,促进其社会化程度的提高。建议政府加大对企业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政策支持力度,采取有力措施提高企业年金缴费的税前列支比例,并促进企业年金社会化程度的提高,让更多的企业职工享有企业年金。(三)加快研究推出促进个人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的具体措施。国办发〔2008〕126号)明确提出,要“积极发展个人、团体养老等保险业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企业通过商业保险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障计划,研究对养老保险投保人给予延迟纳税等税收优惠”。 建议相关部门加快研究,尽早推出落实国办发〔2008〕126号文件的配套政策和措施,为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以逐步满足人民群众更高层次的养老保障需求。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的建立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国家统筹规划,使各个层次在均衡发展的基础上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3、如何对企业年金所面临的风险进行管理?
①信用风险管理。
政府应该对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设立严格的准入和退出制度。† † 
②投资风险管理。
明确禁止某些风险极大的投资行为,直接进行风险回避。对企业年金的各种投资工具的比例做出规定,限制股票等高风险工具的投资比例。对企业年金实行有计划的风险自留。† † 
③综合性风险管理。
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应当完善各自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信息披露机制,及时发现从业机构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定期风险评估制度。
第七章
1、影响保险市场供给和保险市场需求的因素有哪些?
供给:1保险费率;
2偿付能力;
3互补品、替代品的价格;
4保险技术;
5市场的规范程度;
6 政府的监管
需求:1、风险因素
2、保险费率
3、保险消费者的货币收入
4、互补品与替代品价格
5、文化传统
6、经济制度
2、简述当今世界保险市场的主要模式。
一 完全竞争模式
完全竞争型保险市场,是指一个保险市场上有数量众多的保险公司,任何公司都可以自由进出市场。任何一个保险人都不能够单独左右市场价格,而由保险市场自发地调节保险商品价格。
二 完全垄断模式
完全垄断型保险市场,是指保险市场完全由一家保险公司所操纵,这家公司的性质既可是国营的,也可是私营的。在完全垄断的保险市场上,价值规律、供求规律和竞争规律受到极大的限制,市场上没有竞争,没有可替代产品,没有可供选择的保险人。因而,这家保险公司可凭借其垄断地位获得超额利润。
三 垄断竞争模式
垄断竞争模式下的保险市场,大小保险公司并存,少数大保险公司在市场上取得垄断地位。竞争的特点表现为:同业竞争在大垄断公司之间、垄断公司与非垄断公司之间、非垄断公司彼此之间激烈展开。
四 寡头垄断模式
寡头垄断型保险市场,是指在一个保险市场上,只存在少数相互竞争的保险公司。在这种模式的市场中,保险业经营依然以市场为基础,但保险市场具有较高的垄断程度。
3、简述保险合作社与相互保险社的差异。
保险合作社是由一些对某种风险具有同一保障要求的人,自愿集股设立的保险组织。
相互保险社是同一行业的人员,为了应付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而自愿结合起来的集体组织。
保险合作社与相互保险社的差异在于:
1.保险合作社是由社员共同出资入股设立的,加入保险合作社的社员必须缴纳一定金额的股本。社员即为保险合作社的股东,其对保险合作社的权利以其认购的股金为限。而相互保险社却无股本。
2.只有保险合作社的社员才能作为保险合作社的被保险人。而相互保险社的社员之间是为了一时目的而结合的,如果保险合同终止,双方即自动解约。
3.保险合作社的业务范围仅局限于合作社的社员,只承保合作社社员的风险。最后,保险合作社采取固定保险费制,事后不补缴。而相互保险社保险费采取事后分摊制,事先并不确定。
第八章
1、试述保险监管的主要内容。
保险监管内容的主要内容包括保险组织的监管、保险经营的监管、保险财务的监管和保险中介人的监管四个方面。
(一)市场准入和退出的监管
1、保险组织形式
2、保险公司的市场准入(保险公司的设立条件、保险公司的设立程序)
3、保险公司的变更
4、保险公司的终止
(二)保险经营的监管
1、保险经营的业务范围。
2、保险费率与保险条款的监管。
3、保险人恶性竞争行为的禁止。
4、再保险经营与本国民族保险业的保护。
5、承保责任限额的规定。
(三)保险财务的监管:
1最低偿付能力的监管、
2各种保险准备金的监管、
3公积金、
4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规定
(四)保险中介人的监管
1保险代理人的监管、
2保险经纪人的监管、
3保险公估人的监管
2、请谈谈保险监管国际化的含义、背景及标志。
含义
1、为了在全球范围内保护保单持有人和投保人的利益,防范系统性保险风险的跨国传播和蔓延,维护国际保险秩序的安全和稳定,各国保险监管机构之间需要建立一个有效的沟通、交流以及合作的组织和机制,从而形成一套为不同辖区的保险监管机构所广泛接受并自觉遵守的保险监管国际规则。
2、所谓保险监管国际规则只能是对各国保险监管实践的经验总结和共性抽象,只能是对各国保险监管机构及其运作的基本要求和最低标准,所以保险监管国际化是不同国家保险监管制度共性与个性的统一,它不应当也不可能代替各国保险监管具体法规和各具特色的不同监管方式和习惯做法。
3、保险监管国际化是一个逐步完善和深化的过程,应当允许不同国家的保险监管机构在适应保险监管国际化形势的过程中有先有后,有快有慢。
背景:保险业务国际化;保险机构国际化;保险风险国际化
标志:出现了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和《保险监管核心原则》
为什么说偿付能力监管是保险监管的核心?
尽管保险合同属于非典型性双务合同,每一份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履行时间和内容存在不确定性和不对等性。一般投保人先履行交付保险费义务,并在事先约定未来可能发生事件确实发生后,得到保险公司对保险事故所致损失的赔付。如果保险公司在日常经营中因偿付能力不足或破产,保险合同履行期未至而丧失赔付能力,将使被保险人失去保险保障,蒙受损失,并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
偿付能力是指保险组织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能力。保险公司是负债经营,保证了偿付能力才能保证被保人的利益不受损失。
其他
保险监管
是政府对保险业监督管理的简称,是指一个政府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为了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保护被保险人及社会公众的利益,对保险业实施的监督和管理。
广义的保险监管体系,还包括企业内控、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等重要手段。这些手段之间既有分工又有合作。
目的:保证保险人有足够的偿付能力;规范保险市场、维护保险业的公平竞争;防止保险欺诈;弥补自行管理的不足。
分析异同:
风险管理与保险
风险管理是指经济单位通过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对风险实施有效的控制和妥善处理风险所致损失,期望达到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安全保障的管理活动。
保险是集合具有同类危险的众多单位或个人,以合理计算分担金的形式,实现对少数成员因该危险事故所致经济损失的补偿行为。
保险深度与保险密度
保险深度=保费收入÷GDP   它是反映一个国家的保险业在其国民经济中的地位的一个重要指标;
保险密度=人均保费收入  它反映了一个国家保险的普及程度和保险业的发展水平。
保险与赌博
相似点:
赌博的输赢和保险金的给付都取决于某种或几种不确定事件是否发生,二者都是射幸行为。
不同点:
1保险只是补偿损失,被保险人不可能因此获得额外的利益;而赌博则是利用人的贪图额外利益的心里牟取暴利。
2保险的社会目的是变不定因素为确定因素,而赌博起到的是破坏社会安定的作用。
3保险有科学的计算方法,而赌博则完全依靠偶然机会,冒险射利。
4保险是将灾害损失化为固定的小额保险费,灾害方生与否和行为人的意志无关,而赌博则是将固定财资化为赌注,其危险是出于行为人的自愿和故意。
保险与储蓄
相似点:
保险与储蓄都体现了有备无患的思想,储蓄也可以用来补救意外事故所带来的经济负担,特别是人寿保险中的养老金保险与长期储蓄很相似。
不同点:
(1)储蓄是一种自助行为,保险是一种互助行为。
(2)储蓄可以由存款人任意处分,而保险则必须在保险事故发生或期限届满时,保险人才按照合同的规定支付保险金。
(3)存款人可以获得的储蓄本金和利息是确定的,被保险人是否能得到保险金是不确定的。
5、保险与救济
相似点:
保险与救济都是补偿灾害事故损失的经济制度,保险高度体现了互助合作性质;救济也能减轻人们遭受损害事故损失的负担,政府、团体、个人都能实施救济。
不同点:
1救济是一种单方面的法律行为,保险则是双方约定的法律行为。
2资金来源不同。救济所用的资金来自外援,而保险则是通过保险基金来补偿损失。
3救济的对象不受限制,而保险保障的对象是特定的人即被保险人。
6、代理人与保险经纪人
7、分红险与投连险
8、企业年金与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不同点
1在基本性质方面   基本养老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范畴,具有社会性、强制性、互济性、福利性等特征;企业年金则属于企业补充养老,即是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形式,由企业根据国家政策和自身经济状况自愿建立,具体方案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目前国家给予企业缴费部分一定的税收优惠。建立后,形成企业年金基金,实行个人账户化管理;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积累属于个人产权,有继承性。
2在基本特点方面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目前的特点是“低水平,广覆盖”,主要是向广大职工提供最基本的养老保障,承担着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国民基本生活的责任。企业年金则是在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上进行的一种补充保障,目的是为提高职工退休后生活水平,弥补社会保险供给的不足,丰富和完善整个社会保障体系。
3在管理主体方面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方式,由政府各级社会保障机构负责管理。企业年金基金采取信托模式,交由获得管理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市场化管理;政府作为政策的制定者和监管者不直接干预企业年金计划的管理和基金运营。
相同点
都是退休人员养老生活的重要来源,目的是保障退休职工的生活水平,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9、企业年金与个人商业养老保险
10、保险合作社与相互保险社
相同点:
它们都是由一行人为了应付风险而自行集结的集体保险组织
差异在于:
首先,保险合作社是由社员共同出资入股设立的,加入保险合作社的社员必须缴纳一定金额的股本。社员即为保险合作社的股东,其对保险合作社的权利以其认购的股金为限。而相互保险社却无股本。
其次,只有保险合作社的社员才能作为保险合作社的被保险人。而相互保险社的社员之间是为了一时目的而结合的,如果保险合同终止,双方即自动解约。
再次,保险合作社的业务范围仅局限于合作社的社员,只承保合作社社员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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