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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经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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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特许经营合同范本

特许经营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特许人):

住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注册号:

经营范围:

乙方(被特许人):

住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注册号:

经营范围: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商业特许经营合同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总 则

第一条 定义

除非本合同条款另有特别说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词与表述的含义如下:

“特许经营体系”,是指甲方的特许经营体系,其特征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商标、商号、专利和专有技术、产品经营模式等。

“加盟店”,是指乙方在认同并同意遵守特许经营体系的基础上,获得甲方授权而设立的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经营实体,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公司等。

“特许标识”,是指与特许经营体系相关的识别符号,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商标,商号,招牌(店铺标志),特有的外部与内部设计(、装饰、颜色配置、布局、家具等),制服,广告等。

“特许产品”,是指带有特许标识的所有商品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原料、配料、成品及服务品种、方式等。

“经营手册”,是指由甲方制订的指导加盟店经营的各类书面操作资料,一般包括《加盟店招募手册》、《店务操作手册》、《产品制作手册》、《营业手册》、《员工培训手册》等。

“直接特许”,即甲方将特许经营权直接授予乙方,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设立加盟店,开展经营活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授特许经营权。

“区域特许”,即甲方将指定区域内的特许经营权授予乙方,乙方按照合同约定设立加盟店,开展经营活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授特许经营权。

“复合区域特许”,即甲方将指定区域内的特许经营权授予乙方,乙方既可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设立加盟店,开展经营活动,也可在特许区域内将特许经营权再授予其他申请人。

“特许区域”,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的区域。

“营业地”,是指乙方依照合同条款约定,获准开设加盟店的住所。

“建筑物”,是指营业地所在的建筑物。

第二条 特许经营授权

一、甲方拥有 特许经营体系,经营范围: ,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

二、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许经营权性质:

□ 直接特许

□ 区域特许

□ 复合区域特许

三、乙方获准行使的特许经营权在特许区域内:

□ 具有独占性

□ 不具有独占性

第三条 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二、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 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

三、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的续期条件为 。

第四条 特许区域与营业地

一、乙方获准行使特许经营权的区域为:中国省(市)县(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的区域。(见附件2:《特许区域附图》)。

二、乙方仅有权在前款所述的特许区域内开设生产和销售特许产品或提供服务的加盟店。本合同签订时的加盟店的地址为 。

三、加盟店的面积为 。

第五条 特许经营费

一、加盟费:

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费人民币元,该笔款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支付。

除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十六条约定或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要求返还加盟费。

二、特许权使用费: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选择按照以下标准在□每月/□每年 日前向甲方支付特许权使用

费:

□ 支付定额特许权使用费人民币元;

□ 按照加盟店□当月/□当年营业额的%,按比例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三、保证金: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支付人民币元作为保证金,以确保本合同的完全正当履行。

2.甲、乙双方约定,保证金由:

□上海连锁经营协会保管;

□ 。

3.遇乙方欠款不付或本合同约定的任何违约情形,甲方可要求从保证金中抵充,不足部分,仍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偿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日内补足保证金并缴足欠款。

四、其他约定的费用:

五、本条所述之特许经营费采用下列第项方式支付:

□ 现金;

□ 支票;

□ 银行转账(甲方指定账户为 );

□ 。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项后,均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二部分 信息披露及商业秘密保护

第六条 信息披露

一、双方当事人承诺严格按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四章“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在签订本合同前及特许经营过程中及时向对方披露有关特许经营的基本信息资料。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披露有关授予乙方使用的注册商标、商号、专利或其他特许经营体系所发生的重大变化、所涉及的诉讼或仲裁及其他对乙方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披露所涉及的诉讼或仲裁及其他对甲方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四、甲方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签订时不符合法律、法规关于特许人资格的强制性规定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返还加盟费、保证金及其他约定的费用,并有权要求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五、乙方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签订时不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被特许人资格的强制性规定致使甲方遭受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已支付的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有权要求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商业秘密的保护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乙方及其雇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二、乙方承诺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保护甲方披露的信息资料。

三、双方如未签订本合同或本合同未生效,不论原因如何,双方承诺对对方披露的所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第三部分 加盟店的开业

第八条 设立加盟店的形式

一、乙方以自身名义经营加盟店的,加盟店视为乙方本身,享有本合同所载明的权利,承担本合同载明的义务。加盟店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进行活动,独立核算、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二、除以乙方名义经营加盟店之外,乙方以任何经济组织形式设立加盟店的,必须在加盟店开业前的 日内,由乙方向甲方出具经加盖公章并由股东或投资人共同签字的承诺函,承诺乙方及其股东或投资人的行为受本合同约束,并愿意连带承担本合同项下乙方的所有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乙方如未出具本承诺函的,甲方有权不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

第九条 商号的使用

甲方□允许/□不允许乙方将 注册商标用作加盟店商号使用。如允许乙方使用,甲方应提供书面授权文件,以配合乙方进行加盟店名称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条 加盟店的经营资格

乙方须保证加盟店符合法律、法规关于经营资格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要求,取得《消防许可证》、《环保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许可证,并具有经营特许经营体系项下经营活动的合法资格。

第十一条 加盟店的开业指导

甲方应对乙方目标市场的考察调研、加盟店的选址、营业地的布置、人员的聘用等店筹备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指导。

第十二条 店的开业培训

在加盟店开业前,甲方应对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担加盟店管理职责的人员进行培训,通过考核后上岗,以确保乙方能够独立运营加盟店。

第十三条 特许经营体系的提供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代表特许经营体系营业象征的书面资料,包括经营模式及相关管理制度、门店样式、店堂布局方案、会计系统、产品质量标准、产品质量监测制度以及《经营手册》等,已确保乙方顺利开展加盟店的运营。乙方应予书面签收。

第十四条 加盟店开业时间

乙方应保证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正常开业,经甲方书面同意延期的除外。

第十五条 加盟店开业的条件

加盟店开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加盟店已取得《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许可证照;

二、营业地建筑物的装修经特许人验收合格;

三、乙方已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开业前的所有义务;

四、加盟店符合《经营手册》规定的其他标准。

第四部分 特许产品的提供和配送

第十六条 除特许产品及为保证特许经营品质必须由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外,对于其他货物,甲方可以规定其应当达到的质量标准,提出若干供应商供乙方选择,但甲方不得强行要求乙方接受其货物供应;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七条 加盟店经营所需之特许产品均由甲方或甲方指定供应商供应及配送,若加盟店需增售不属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供应的产品,须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书面同意;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其他供应商采购或自行制造。

第十八条 乙方向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采购特许产品,须提前天以传真、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所需产品的数量和规格,以便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及时调配物资,满足乙方需求。

第十九条 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应在收到乙方要求维修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供应的设备通知之日起日内进行维修。维修累计次不能排除设备故障的,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应负责为乙方更换新设备。

第二十条 甲方应对所提供的特许产品质量负责,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赔付的,有权向甲方追偿。甲方对其指定供应商的产品质量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一条 加盟店销售特许产品应当遵循甲方指定的统一零售价,不得擅自降低或抬高零售价,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部分 监督、培训与指导

第二十二条 为确保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加盟店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第二十三条 加盟店应当保持完整、准确的交易记录,在每月 日前向甲方递交上月的总营业收入的财务报表。

第二十四条 甲方应当在不影响加盟店正常营业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对加盟店的经营活动进行辅导、检查、监督和考核。乙方应当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导员在特许经营过程中的建议和指导。

第二十五条 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审核加盟店的交易记录等文件。

第二十六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每年应对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担加盟店管理职责的人员

篇二:特许经营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特许经营合同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年月日共同签署

目 录

引 言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释 义 ......................................................... 4

第1条 特许授权的内容 ......................................... 4

第2条 加盟店的所在地点 ....................................... 6

第3条 特许费用 ............................................... 7

第4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 9

第5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 10

第6条 甲方声明 .............................................. 16

第7条 乙方声明 .............................................. 17

第8条 当事人关系 ............................................ 18

第9条 合同权益的转让 ........................................ 18

第10条 甲方保留的权利 ....................................... 20

第11条 合同的终止 ........................................... 20

第12条 合同终止后义务 ....................................... 22

第13条 违约责任 ............................................. 24

第14条 不可抗力 ............................................. 25

第15条 争议的解决 ........................................... 25

第16条 可分割性 ............................................. 26

第17条 通知 ................................................. 26

第18条 弃权 ................................................. 27

第19条 修改 ................................................. 27

第20条 附件 ................................................. 27

甲方(特许人): 公司

企业注册所在地:

法定代表人:

企业性质:

地址:

乙方(被特许人):公司

企业注册所在地:

法定代表人:

企业性质:

地址:

鉴 于

1. 甲方作为一家专业的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通过专业的风险

控制机制,进行多元化的产品采集与筛选,为国内高净值人

群提供横跨信托、公募基金、私募基金、地产基金、艺术品

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等全方位资产配臵方案,满足客户

多样化、个性化的理财需求。 是甲方所

拥有的、可以授予其加盟商使用的包括但不限于公司、

商标、产品和服务、经营模式、管理体系以及公司文化、经

营理念和公司商誉的总和。

2. 乙方作为,欲取得甲方品牌的在本合同约定地的特许经营权。

3.

甲乙双方(以下简称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

订立本合同。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并严格执行本合同。

定 义

本合同以下条款中,除文字需另作解释外,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 非独占许可是指甲方根据本合同授予乙方的一种特许权利,

根据该特许权,乙方可以在本合同规定的核准地点使用特许

经营系统和标注经营特许业务,该特许权不是排他的,即甲

方可以许可他人享有与乙方同样的权利,但甲方承诺在本合

同生效后的约定年份内不在本合同有效区域授权第三方相同

的权利。

2. “XXX特许经营标志”是指使用“XXX特许经营”体系名称的

各种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特许经营所依托的商标及本合

同和营业规范守则中作列明特许经营系统的其他宣传用语,

商业标志、核准商号。

3. “特许业务”是指为本合同之目的,乙方经授权使用“特许

经营系统”和标志,以本合同及其附件所规定的方式经营的

具体业务。

4. “生效日”是指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甲方实际收到乙方

加盟金的的日期。

5. “加盟店店长”是指加盟店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法定代表人或

负责人。

第一条

1.1

1.2 特许经营权的授予: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及条件

授予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本合同核准地点内经营特许

经营所授权经营的业务而使用特定特许经营系统的非独占不

可再分许可的使用权(下称特许经营权)。

特许授权的内容

1.2.1 鉴于甲乙双方已有的良好合作关系,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生效

之日起 年内甲方不在同一区域授权第三方享有与乙方同样

的权利。

1.2.2 前述1.1.1的承诺并不表示甲方授权乙方可以未经甲方批准

增开新店或者成为特定区域的加盟商。

1.2.3 本合同生效一年后,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全面评估,如果乙方

符合届时甲方授权区域加盟商的条件,乙方将享有获得特定

区域加盟商资格的优先权。

1.3

1.4

1.4.1 本合同所称特许经营业务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名称与使用 乙方应以“XXX”加盟店(下称特许商号)为商号经营特许经

营业务,且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自本合同规定地点

使用其他名称。

1.4.2 乙方所使用的特许商号的外观及其他识别所用字样,应当事

先经过甲方书面同意。甲方保留要求乙方更改或修正任何乙

方标识“特许经营体系载体”名称或商标的权利。甲方就乙

方不正当使用名称或标识未按要求更改或修正时,并不视为

甲方放弃以后要求更改或修正的权利。

1.4.3 乙方为经营加盟店目的标示上述特许商号时,包括但不限于

办公室标牌、营业场所标牌、文具、名片、广告材料等,应

严格遵照甲方的相关规定或合同约定。

1.4.4 乙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特许经营体系品牌名称

用作公司名称的一部分。

1.4.5 除非甲方同意,乙方只能在经营合同规定的特许业务范围内

使用特许经营体系标志。

1.5 期限与展期

篇三:商业特许经营合同范本

附件

编号:

商业特许经营合同

示范文本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订的示范文本,其合同条款为提示性条款,供商业特许经营合同双方约定采用。

二、商业特许经营涉及的专业性较强、法律规范较多,为更好地维护合同双方的权益,双方签订本合同时应当慎重,力求具体、全面、严密。

为体现合同双方自愿的原则,本合同文本相关条款中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本合同文本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双方不作约定时,应作删除。

三、本合同文本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除非被特许人同意,特许经营合同约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应当不少于3年。

四、特许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系依法设立的企业;

2.拥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权利;

3.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

4.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五、被特许人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进行活动,独立核算、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若签订本合同的被特许人为个人,该个人基于特许经营权的授予而设立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或其他组织作为运营主体经营加盟店,则在上述运营主体设立之日,该个人应通过书面形式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上述运营主体。

六、本合同文本所称“注册商标”是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

七、本合同文本所称“专利”是指经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专利。

八、本文本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九、在正式签订本时,双方确认特许人已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及《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提前至少30 日,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提供了符合上述法规、规章要求的信息和本合同文本。双方可在提供上述资料

前先签订《保密协议》。

十、被特许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特许经营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

十一、双方可就甲方对其指定供应商供应产品的质量是否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合同编号:

商业特许经营合同

甲方(特许人): 住 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注 册 号: 乙方(被特许人):住 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注 册 号: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业特许经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部分 总 则

第一条 定义

除非本合同条款另有特别说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词与表述的含义如下:

“特许经营体系”,是指甲方的特许经营体系,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商标、商号、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

本文来源:http://www.pindukj.com/hetongfanben/5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