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

幼儿园校车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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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幼儿园校车租赁合同(1)

金盆镇中心幼儿园校车租赁合同

甲方:金盆镇中心幼儿园

乙方:刘伟红

根据《中华人民共利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就乙方向甲方出租车辆,做为金盆镇中心幼儿园学生接送的专用车辆,本着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准时支付合同期限内所租车辆费用给乙方。

2、甲方应指定适当位置提供给租赁车辆临时停放,方便停车。

3、甲方在任何时候都不能要求乙方从事违反《交通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4、甲方因特殊原因更改或增加接送时段或班次,需提前一个工作日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之后,方能调动车辆。

5、甲方不因租赁车辆而需承担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交通安全责任。

乙方责任:

1、保证本专线运行方式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相关政策方面由乙方承担解释责任。

2、保证租赁车辆证件齐全,车况良好,适于营运。同时,根据双方确定的运行方案,保证租赁车辆的安全准点,如无特殊原因,不得迟到、早退,如迟到、早退,甲方有权扣除本月租车费用人民币30元/次。

3、乙方不得在甲方用车期间无故停开,否则,停车一次甲方有权扣除本月租车费用人民币50元 (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

4、乙方负责租赁车辆的季检、年审、轮胎、维修、燃料、税金、运管费、管理费等费用。

5、文明、安全行驶,保持车辆的干净整洁,要求参与运行的司机在运行期间态度和蔼,礼貌待客。

6、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负责车辆行驶安全及相关责任,包括乘车安全。如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有任何意外或事故发生,造成车辆和人员安全事故,乙方负完全责任。

7、乙方车辆在运行期间如发生故障或事故,需即时调动其他车辆运行,以确保学生的上课时间。

二、接送线路、时间及趟次:

1、接送线路:

2、接送时间:

3、因出现车辆维修、年审、接受定期检查或经甲方认

可的合理因素所造成需要暂停运行时,乙方必须及时用同等规格的车辆来代替,确定每天车辆的正常运行为前提。否则甲方有权不支付当天该租用车辆的租车费用,并由乙万承担所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

三、租金、结算周期、结算方式:

1、租赁车辆租金标准为:1.7元/公里。

结算周期从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止,按月计算,甲方在每月10日之前必须付清前月用车费用。

四、租赁期限:

从2013 年 9 月 3 日至2014 年1月 15日止,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拥有续约优先权,并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增减,乙方应给予支持。

五、违约责任:

1、乙方接送线路、时间趟次、司机服务态度等不符合约定,经查属实,甲方须通知乙方,并给予5天期限改正,仍然未能改正,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不支付相关租车费用。

2、乙方在正常情况下延误1小时以上发车,扣除该辆车当天费用,若没有合理的原因逾期超过两天不出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支付月租车金额三倍的违约金。

六、其它约定:

1、如双方有任何一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单方面无故解除

本合同,必须提前15天通知对方,并赔偿合同两个月(以30天为准)的租赁费用总金额给对方。

2、如由于政府和交通部门明文禁止使用租赁车辆接送顾客或因不可抗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取得有关证明之后,双方友好终止本合同,互不追究责任。

八、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的补充条款及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13年 9月 1 日

篇二:幼儿园校车租赁合同

校车租赁合同

甲方:松原市宁江区伯都乡起源幼儿园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和乙方 权利与义务关系,就乙方向甲方出租车辆接送的专用车辆,本着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准时支付合同期限内所有租车费用给乙方。

2、甲方应指定适当位置提供给租赁车辆临时停放,方便上落。

3、任何时候不能要求乙方从事违反《交通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4、甲方因特殊原因更改或增加接送时间段或班次,需提前一个工作日书面或电话知会乙方,取得乙方同意之后,方能调动车辆。

5、甲方不因租赁车辆而需承担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交通安全责任。

乙方责任:

1、保证本专线运行方式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相关政策方面由乙方承担解释责任。

2、保证租赁车辆证件齐全,车况良好,适于营运。同时,根据双方确定的运行方案,保证租赁车辆的安全准点,如无特殊原因,不得迟到、早退,如迟到、早退,甲方有权扣除本月租车费用人民币200元/次。

3、乙方不得在甲方用车期间无故停开,否则,停车一次甲方有权扣除本月租车费用人民币200元/次(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

4、乙方负责租赁车辆的季检、年审、轮胎、维修、燃料、税金、运管费、管理费、保险等一切费用。

5、文明、安全运行、保持车辆的干净整洁:要求参与运行的司机着装整洁规范,运行期间应耐心、态度和蔼,礼貌待客,如甲方家长投诉,经调查属实,每发生一次投诉,扣除本月租车费用人民币200元/次,属于司机态度恶劣,造成吵架打架等情节严重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6、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负责车辆行驶安全及相关责任,包括乘车安全。如有任何意外或事故发生,造成车辆事故,乙方负完全责任,造成乘车人员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如纯粹是由乙方自身行为过失(如酗酒.疲劳驾驶.机动车辆没按时检查造成刹车失灵等)所造成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7、乙方车辆在运行期间如发生故障或事故,需即时调动其他车辆运行,以确保学生的上课时间.

二、接送线路、时间及趟次:

1、接送线路:

2、接送时间:

星期六、日、法定节假日,如需接送双方再行协商,由甲方制定接送。

3、如由于交通部门临时规定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路线的改变,经双方协商确认后,方可按变更后的路线运行。

4、因出现车辆维修、年审、接受定期检查或经甲方认可的合理因素所造成需要暂停运行时,乙方必须及时用同等规格的车辆来代替,确定每天车辆的正常运行为前提。否则甲方有权不支付当天该租用车辆的租车费用,并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

三、租金

1、租赁车辆租金标准为人民币: 元/月;

四、租赁期限: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拥有续约优先权,并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增减,乙方应给予支持。

五、违约责任:

1、乙方接送线路、时间趟次、司机服务态度等不符合约定,经查属实,甲方须通知乙方,并给予7天期限改正,仍然未能改正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不支付相关租车费用。

2、乙方在正常情况下延误1小时以上发车,扣除该辆车当天费用,若没有合理的原因逾期超过两天不出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支付月租车金额2倍的违约金。

六、其它约定:

1、如双方有任何一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单方面无故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15天通知对方,并赔偿合同两个月(以30天为准)的租赁费用总金额给对方。

2、如由于政府和交通部门明文禁止使用租赁车辆接送顾客或因不可抗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取得有关证明之后,双方友好终止本合同,互不追究责任。

3、甲方如在合同期间有需要暂时调动租赁车辆用作其它用途,必先提前一个工作日书面或电话知照乙方,经乙方同意后方能调动车辆。

七、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日起生效。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及地方法律、交通法规等不符时,以相关法律规定为准。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的补充条款及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双方协商无法解决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日期: 日期:

篇三:校车挂靠协议

英华天佳幼儿园校车运输合同

甲方:南宁英华天佳幼儿园 (托运方)

乙 方: (承运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乙方承担运输甲方校车接送学生有关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事项

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自购符合资质条件的校车在甲方从事学生接送。乙方用于承担甲方校运输的车辆车牌为: 。上述车辆挂靠甲方要按上级管理部门的要求的办理好手续,所需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本运输同不是劳务合同,不是租赁合同,乙方及乙方所聘请、雇佣的人员不属甲方职工,不能享受甲方职工待遇,与甲方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

二、合同期限

乙方承担甲方校车运输期限

年 年 1年,从 2016日起月至 年 月 日止。

三、校车维护管理

乙方要按有关规定和甲方制度对投入营运的校车进行日常维护、维修保养等,并及时对营运车辆进行季检、年检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投诉及事故处理

乙方营运的校车发生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乙方应立即向甲方及相关部门,甲方可协助乙方对事故进行处理,但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事故而产生的有关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行为而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承担校车营运期间,如乙方被家长投诉或因违法、违纪、违章被有关部门通报、曝光或作其他处理的,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到甲方和相关部门接受处理;若因此而损害甲方利益的,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终止的履行。

五、协议解除及违约责任

1、乙方有破坏甲方工作秩序、损害甲方声誉或其他利益的行为;

2、乙方违反交通法规或其它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处理的;

3、乙方擅自将车辆交由第三人营运的;

4、乙方有违反本协议书约定的其他情形的。

协议履行过程中,乙方有上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以形式直接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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