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

智能交通维保合同范本

| 点击:

【www.pindukj.com--施工合同】

篇一:建筑智能化系统维保合同范本

建筑智能化系统

甲 方:

乙 方:

签署日期:维 护 保 养 服 务 合 同 书年月 日

维护保养服务合同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 弱电系统工程(工程竣工日期为年月日)、*****系统工程(工程竣工日期为 年 月日)、*****系统工程(工程竣工日期为年月 日)机房网络安装工程(工程竣工日期为年月日)的长期、稳定、安全运行,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工程的系统维护保养服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

一、合同执行期限和地点:

1、期限:本合同期限为壹年。

2、地点:

3、月

4、服务性质:质保期过后的系统维护服务和技术支持

5、服务范围:负责弱电系统工程(工程竣工日期为2009年8月1日)、院机房UPS配电系统工程(工程竣工日期为2010年2月1日)、LED显示屏系统工程(工程竣工日期为2010年10月20日)机房网络安装工程(工程竣工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中乙方提供的系统设备(前后端设备及传输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检

修及紧急故障处理工作,确保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

包括:

1)弱电系统部分:

A. 弱电机房整套设备。

B. 弱电终端设备。

2)UPS系统部分

3) 网络系统设备

4)LED显示屏

人为损坏,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系统及设备损坏不在此

合同服务范围内(如:雷击,地震等自然灾害)。对原系统进行改动(如更换设备、增加点位或变动设备安装位置等),不在此合同服务范围内。

甲方如需对原系统进行改动(如更换设备、增加点位或变动

设备安装位置等),则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合同或采购单。

二、 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 )

2. 付款方式:自本合同生效日起甲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

合同总金额,即人民币¥ (人民币: )。

三、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

(1)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按时向乙方支付维保费用。

(2)甲方应做好对网点监控系统的保护,教育员工按照规范操作、按期检查系统运行情况及资料录入情况。

(3)发现系统故障甲方应在24小时内向乙方发出保障报修通知。以便乙方根据现象及时准备。

(4)甲方有义务协调所属部门及其他工种,作好乙方维修人员进入现场维修的准备工作。

(5)维护保养完毕后,甲方有义务在维修记录上认真填写意见并签字、盖章。

2、乙方:

(1)为系统正常运行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确保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

(2)在系统设备正常使用状态下,乙方定时到甲方现场进行设备的例行保养和检修。

(3)为保证维修工作的正常运行,乙方应长期备有用于系统维修所需的备品备件及周转设备。

(4)系统在使用中出现故障,乙方接到甲方系统故障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做出响应,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对系统进行修复。

(5)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维护保养记录和相关设备维修资料。

四、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拖延或拒绝履行维保费支付约定,每延迟一日,应按当年维保费总额的3‰ / 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延迟超过7个工作日,则乙方停止提供服务。

2、由于特殊情况(非乙方原因所致),造成维护保养服务拖延或不能正常进行,甲方应按实际情况调整维护保养服务时间和内容,不计入违约之内。

3、由于乙方接到通知后未能及时对情况做出处理,而造成系统不能尽快恢复使用,乙方将按合同金额的3‰ / 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

篇二:智能交通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

甲方(采购单位):xxx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中标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根据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的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就市汽车南站路口智能交通系统工程签订本合同。具体如下:

xx市汽车南站路口交通系统工程项目金额:

小写(人民币) xxxxxxxxx 元

大写(人民币) xxxxxxxxxxxxxxxx元

一、 基础部分采用xx省99市政工程定额下浮5%计量,建设内容和评审结论清单、设备清单见附件,按此标准施工、验收。

二、 付款方式:

1、 付款单位:xxxxxxxxxxxxxxxxxxxx

2、 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给乙方95%工程款,其余5%作为质保金,设备运行一年后一次性付清。

三、项目完工时间: 2012年 12月 31 日之前。在履约过程中,因为变更项目系统,甲方变更计划而不能继续施工、不可抗力等造成工期延期的,应由甲乙双方及时协商作出工期调整。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成立项目建设小组,由主管领导、有关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项目建设期间的领导、组织协调、施工管理工作。

2、在系统的安装、调试过程中,指定熟悉相关业务人员协助乙方工作。

3、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乙方的施工和培训,全面掌握系统的技术原理、调整配置、操作使用和维护维修。

4、甲方要求乙方提交设备清单且安装的设备必须和设备清单一致并经甲方验收确认。

5、甲方双方共同组织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成立项目经理部,由项目经理负责本项目的管理和实施。

2、按本合同附件要求承担该项目的工程组织实施工作。

3、按期完成系统设备及配套设施的定制、定购、测试和运输工作,按照设备清单、设计性能、标准提供系统设备。

4、对系统软、硬件的功能增加删除等修改要求,必须提前证得甲方的同意经双方协商确认后签订补充合同或备忘录。

5、免费对甲方有关人员进行理论技术及系统操作、管理、维护培训。

6、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凡施工期间发生施工质量、安全事故的,均有乙方负责,报告甲方。

7、施工中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负责。

六、项目验收

1、以“xxxxxxxxxxxxxxx支队方案”及设备清单为准,经甲方确认后作为项目验收标准。质量标准以国家标准为准,并能满足新产品说明书的各项性能:如乙方的承诺标准高于国家标准的,以乙方的承诺为准。

(1)项目安装调试完毕,由乙方向甲方提交验收申请和验收清单,甲方在

接到乙方验收甲方的报告后三日内,指派专门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对系统进行系统验收,并签署验收文件。

验收方法和提出建议的期限:甲方按合同书约定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乙方负责介绍和演示。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达不到验收标准的,不签发验收单,并在三日内和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未在系统安装调试完毕三日内验收项目,或验收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也不签发验收单的视为甲方默认合格,系统进入保修期。

一、 售后服务及培训

乙方承诺的售后服务和保修责任以乙方的《娄底市交通警察支队电子警察系统项目》中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入培训计划为准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其它未尽条款如下:

(1) 验收合格后,系统提供终身保修,硬件提供1年免费质保,软件提供终身免费维护和升级。

(2)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内,由于设备质量问题现造成的故障,乙方免费更换故障设备,一年内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因甲方操作使用不当而造成的故障和损坏不在免费维修范围之内,由甲方支付设备费用,乙方免费安装调试。

(3) 局部范围内,由于甲方业务改变造成系统的软件功能更改,乙方只收取工本费,终身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和升级。

二、 合同争议的解决

(1) 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能够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调不能解决,双方约定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5日内给予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于甲方,否则视乙方违约。

三、 违约责任

(1) 甲方违约的,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总价额5%的违约金,同时甲方仍须按本合同书向乙方支付价款。

(2) 乙方违约一次,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总价款5%的违约金。

四、 其它约定

(1) 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因违反合同而造成不良后果,由违约一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2)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各项条款及附件,否则按一方违约处理。本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补充,需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由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组成部分。如因项目需要,必须增加、减少或变更项目设计和合同范围时,须经双方同意,所发生的价格变化,按照实际发生情况另行计价。

(3) 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五份,由甲方、乙方、娄底市政府采购中心和娄底市采购办各执一份为据,娄底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一份备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人代理人(签字) 委托人代理人(签字)

娄底市政府采购办(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月 日

篇三:建筑智能化系统维保合同范本

建筑智能化系统

甲 方:

乙 方:

签署日期:维 护 保 养 服 务 合 同 书年月 日

维护保养服务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 弱电系统工程(工程竣工日期为年月日)、*****系统工程(工程竣工日期为 年 月日)、*****系统工程(工程竣工日期为年月 日)机房网络安装工程(工程竣工日期为年月日)的长期、稳定、安全运行,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工程的系统维护保养服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

一、合同执行期限和地点:

1、期限:本合同期限为壹年。

2、地点:

3、月

4、服务性质:质保期过后的系统维护服务和技术支持

5、服务范围:负责弱电系统工程(工程竣工日期为2009年8月1日)、院机房UPS配电系统工程(工程竣工日期为2010年2月1日)、LED显示屏系统工程(工程竣工日期为2010年10月20日)机房网络安装工程(工程竣工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中乙方提供的系统设备(前后端设备及传输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检

修及紧急故障处理工作,确保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

包括:

1)弱电系统部分:

A. 弱电机房整套设备。

B. 弱电终端设备。

2)UPS系统部分

3) 网络系统设备

4)LED显示屏

人为损坏,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系统及设备损坏不在此

合同服务范围内(如:雷击,地震等自然灾害)。对原系统进行改动(如更换设备、增加点位或变动设备安装位置等),不在此合同服务范围内。

甲方如需对原系统进行改动(如更换设备、增加点位或变动

设备安装位置等),则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合同或采购单。

二、 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 )

2. 付款方式:自本合同生效日起甲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

合同总金额,即人民币¥ (人民币: )。

三、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

(1)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按时向乙方支付维保费用。

(2)甲方应做好对网点监控系统的保护,员工按照规范操作、按期检查系统运行情况及资料录入情况。

(3)发现系统故障甲方应在24小时内向乙方发出保障报修通知。以便乙方根据现象及时准备。

(4)甲方有义务协调所属部门及其他工种,作好乙方维修人员进入现场维修的准备工作。

(5)维护保养完毕后,甲方有义务在维修记录上认真填写意见并签字、盖章。

2、乙方:

(1)为系统正常运行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确保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

(2)在系统设备正常使用状态下,乙方定时到甲方现场进行设备的例行保养和检修。

(3)为保证维修工作的正常运行,乙方应长期备有用于系统维修所需的备品备件及周转设备。

(4)系统在使用中出现故障,乙方接到甲方系统故障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做出响应,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对系统进行修复。

(5)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维护保养记录和相关设备维修资料。

四、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拖延或拒绝履行维保费支付约定,每延迟一日,应按当年维保费总额的3‰ / 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延迟超过7个工作日,则乙方停止提供服务。

2、由于特殊情况(非乙方原因所致),造成维护保养服务拖延或不能正常进行,甲方应按实际情况调整维护保养服务时间和内容,不计入违约之内。

3、由于乙方接到通知后未能及时对情况做出处理,而造成系统不能尽快恢复使用,乙方将按金额的3‰ / 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

本文来源:http://www.pindukj.com/hetongfanben/44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