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

装饰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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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家庭合同样本

家庭装修合同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修、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 工程项目:__________,计_______平方米,施工面积___________ 平方米;

3. 施工内容: ;

4. 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5. 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_日 ;

6. 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 ;

7. 工程总天数:_____________ 天 ;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总价款(金额大写) 元,(金额小写) 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保质保量,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 乙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材料经甲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合同价款的20%作为预付款;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即第二次付合同价款的20%。剩余6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

第六条: 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 工程验收

1. 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 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 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 甲方

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 乙方

指派(姓名) 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如因施工原因发生安全事故导致施工人员伤害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处。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36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预付款收据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2013年4月2日

篇二:房屋装修合同范本

房屋装修合同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_ __。

2. 居室规格:房型 ,总计施工面积 平方米。

3. 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 委托方式:包工包料大包干交钥匙工程。

5.开工日期:2011年_4月15日,竣工日期2011年 6月14日,工程总天数:60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第三条: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 10 %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 100 %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 50 %;当工期进度过半(2011年5月25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 40 %。剩余 10 %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工程工期

1. 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 1 %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 1 %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2. 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第七条:其他事项

1. 甲方责任

1 )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 )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2. 乙方责任

1 )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八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5 %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10 %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 乙方:

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篇三:装饰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装饰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一、公司的合同包括:

1. 公司与客户签订的装饰、施工工程合同。

2. 公司与材料供应商、物品供应商、印刷制作商、广告推广商签订的合作、合伙合同。

3. 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二、合同的起草

1. 由项目负责人负责起草,凡有国家印制的专业规范合同,应优先采用。

2. 语言应严谨、简练、准确。意思表达清楚,不模棱两可,令人产生歧义。

3. 合同文本应当正式打印或印刷制成。

4. 合同中的术语、特有词汇、重要概念应设专款解释。

5. 涉及合同标的金额必须同时标示人民币大写数字。

6. 合同中涉及数字、日期时须注明是否包含本数。

三、所有合同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 合同各方的法定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及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和代理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 签约的目的和依据。合同标的。

3. 数量和质量,包括检验标准和方式。

4. 价款或酬金,包括支付方式。

5. 履行的地点、期限和方式。

6. 争议解决方式,违约责任,变更或解除条件。

7. 根据法律或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或双方当事人共同认为必须明确

的条款。正副本份数,存放地点。

8. 生效时间和条件。

9. 约定的联系方式。

10. 签约双方的开户银行和账号,签约各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11.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章。

12.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修改或增项、补充合同的文本、电传、图表等是

合同组成部分。

四、合同的审查

1. 合同对方主体资格及资信的审查,由负责签订合同的当事人进行了解和审

查。包括:

1) 主体资格合法,具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其核载的内容与实际相符。

2) 欲签合同标的应符合对方主体的经营范围。涉及专营许可的,应具备相应的许可、等级、资质证书。

3) 由代理人代签合同的,应出具真实、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

4) 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有支付能力或生产能力或运输能力等。必要时应要求其出具资产负债表、资金证明、注册会计师签署的验资报告等相关文件。

5) 具有履约信用。过去三年重合同、守信用,无违约事实,现时未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2. 合同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或资信状况有瑕疵的,不应与其签订合同;必须与

其签订合同时,必须要求其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担保。其中,以保证形

式作出的担保,其担保人必须是有代偿能力的独立经济实体,并应对担保人适用前款规定进行审查。

3. 业务合同的审查,由负责市场部的副总经理与行政部经理共同审核。涉及工

程技术的,由负责工程部的副总经理与行政部经理共同审核。审查内容包括: 1)

2)

3) 无损本公司商誉、商业秘密及其他利益。 市场需求情况属实,预测可靠、合理,投入产出核算经济、准确。 工程技术依据真实、可靠,技术设施完备、可行;技术标准和参数科学、真实、可行。

4)

5) 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具有真实性,具有可操作性。 价款、酬金的确定正确合理、合法,资金结算、酬金支付方式明确、具体、合法。

6) 内容合法,签约各方意思表示真实、有效,无悖法律、法规、政策及计划,无规避法律行为,无显失公平内容。

7)

8) 条款齐备、完整。 文字明确、逻辑清楚,无语病,不使用模糊、易产生歧义的词句。

五、合同签订形式

1. 除即时清算结清者,一律采用书面形式。

2. 凡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示本的,应当优先使用。

3. 所有必须由公司指定的相应权限的人员或公司单项授权的代理人

代表公司签订。

六、重要的或标的额较大的合同谈判,应有法律顾问和经济技术等专业人员参加。

七、合同的保管

1. 与客户签订的装饰施工合同,合同当事人签订后,交行政部统一分类登

记编号,行政部登记后,交财务部统一立档保管。

2. 与合作单位签订的材料采购、合作合同,合同当事人签订后,交行政部

统一分类登记编号,行政部登记后,交财务部统一立档保管。

3. 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合同,由行政部统一分类登记编号,并负责保管。

八、合同的借阅

1. 合同当事人或与履行合同相关的公司人员,需借阅合同者,在具行政部

统一分类登记编号,行政部登记后,交财务部会计统一保管后方可借阅。

2. 凡与合同无关,因工作需要借阅合同者,除在具体保管合同的部门履行

签字手续外,还须出具书面借条,写明借阅原因,借阅期限,经部门经理和行政部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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