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合同

北京邮电大学出版印刷合同

| 点击:

【www.pindukj.com--其他合同】

篇一:北京邮电大学 科技计划子课题合同书

合同编号: 密级:

科技计划子课题合同书

课题名称: 课题编号:

所属科技计划名称: 课题依托单位(甲方): 子课题编号:

子课题承担单位(乙方): 子课题负责人:

起止年限:20 年月至20 年月 签定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北京邮电大学科技处

二〇〇七年制

填 写 说 明

一、本合同书系为合作、协作或委托完成国家科技计划课题(或项目,以下简称课题)或地方政府科技计划课题研究而。下列情况下,需签定此合同书:

1,甲乙双方合作、协作承担国家科技计划课题,若在与国家科技计划归口管理部门签定的国家科技计划课题合同书中没有明确约定各方的研究任务、经费预算、知识产权归属和验收方式等,需签定此合同,且该合同视为原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的子课题,合同经费使用遵从相应管理办法。

2,原科技计划课题合同书中没有合作或协作单位,但课题的部分研究开发工作确需委托其他单位来完成且已报国家科技计划归口管理部门批准调整的。

二、填写内容涉及到外文名称,首次出现时要写全称和缩写字母。

三、原科技计划课题合同书的首页、盖章页和课题组成员页,科技计划归口管理部门下达的课题预算批复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原科技计划课题已定密级的,签定本合同时从其规定;需定密级的,经双方协商后报保密部门核定,以最后核定的密级为准。

五、本合同可用A4纸复印,用计算机打印填写,用普通订书钉装订,勿用其他装订材料。若本合同表格内填写不下,可另附页。凡不填内容的栏目,均用“×”表示。

篇二:北京邮电大学 横向科研项目技术合同管理问答

北京邮电大学横向科研项目技术合同管理问答

一. 横向科研项目合同类型及认定规则是什么?

横向科研项目技术合同(以下简称“横向合同”)主要包括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

1.技术开发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品种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其中应包括明确、具体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目标。合同标的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尚未掌握的技术方案。

2.技术转让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所订立的合同。合同标的为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已经掌握的技术成果,包括发明创造专利、技术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成果;合同标的具有完整性和实用性,相关技术内容应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品种及其改进的技术方案;当事人对合同标的有明确的知识产权权属约定。

3.技术咨询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为另一方(委托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所订立的合同。合同标的为特定技术项目的咨询课题;咨询方式为运用科学知识和技术手段进行的分析、论证、评价和预测;工作成果是为委托方提供科技咨询报告和意见。

4.技术服务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

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合同的标的为运用专业技术知识、经验和信息解决特定技术问题的服务性项目;服务内容为改进产品结构、改良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节约资源能耗、保护资源环境、实现安全操作、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专业技术工作;工作成果有具体的质量和数量指标;技术知识的传递不涉及专利、技术秘密成果及其他知识产权的权属。

二. 合同起草过程中有哪些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应在合同起草前核实对方是否具备签约资格,并且有责任保证其具备履约能力。

2.在技术开发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如遇技术上不可克服的困难,致使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时,退还剩余研究经费,已完成的阶段性成果对方有使用权,使用方对该阶段成果负有保密义务。双方对各自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各自承担责任,互不追究。

3.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应当可靠可行,项目负责人保证确有能力履行并完成。

4.合同中应对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购臵所需要的费用及归属进行约定。凡是在合同中对归属有明确约定的,依据合同约定办理;凡是没有明确约定的,使用项目经费购臵的设备等固定资产,均属于的资产,必须纳入学校资产统一管理。

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部分研究开发工作需要委托第三方单位合作的应签署相关外协合同。如无相关外协合同,学校有权拒绝支付

外协费。

6.合同签约地点,建议填写为“北京市”。

7.横向合同至少应签署一式六份,其中科研院执三份。

三. 合同审核的流程是什么?

1.合同审核分为初审和复审。

初审为科研院横向项目项目主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审核并签署意见。同意则送达复审,否则退回项目负责人并提出修改意见。

复审为科研院横向项目主管领导根据初审的意见进行审核。同意则进入合同签订阶段,否则退回给项目负责人并提出修改意见。

2.中文合同的审核,3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中初审不多于2个工作日);外文合同(项目负责人应提供中文译文),7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中初审不多于5个工作日)。项目负责人提出特殊要求的,合同审核应在合理时间内完成。有特殊原因,经请示科研院主管院长同意,可延长审核时间。

3.未经科研院审核过的合同,合作方先行盖章,学校有权拒绝签订并提出审核意见。

四. 合同签订的要求有哪些?

1.签订技术合同,项目负责人须附具立项备案表一份(科研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填写完整并签字。

2.横向合同签署人为学校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合法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根据横向合同金额授权以下人员为其代理人:

(一)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的,授权主管副校长为其代理人;

(二)合同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以下的,授权科研院主管副院长为其代理人;

(三)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授权科研院主管处长为其代理人。

3.对于先由我校签署的横向合同,项目负责人应督促项目委托方尽快完成签署;如在30个工作日内未完成的,项目负责人须将全部合同收回并交由科研院销毁。

五. 合同登记是什么?

使用《技术合同示范文本》签订的技术开发/转让类合同,科研院在北京市技术市场网站上提交申请,后持合同文本(一式两份)到技术市场指定合同登记处办理现场确认。通过登记后,为合同粘贴印花税票。

没有通过登记的合同,按技术服务合同处理。

六.免税如何办理?

被北京市技术市场登记为技术开发/转让类的合同,方可向主管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免税。

发票开具后,科研院填写《技术收入核定表》送北京市技术市场

支付相应金额的服务费,并领取《奖酬金分配表》。而后将《技术收入核定表》复联、《奖酬金分配表》复联、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于不晚于发票日期的次月15日送至海淀区国税局待审。

七. 合同在科研管理部分的存放时间是多长?

科研院自立项之日起保存一份横向项目合同原件。项目办理结题后,合同与结题材料移交学校档案馆。

逾期结题的横向项目合同在科研院保管二年。仍未办理结题的项目将按终止处理,合同等相关纸版材料移交档案馆。

八. 对投标文件有哪些要求?

以北京邮电大学名义参与科研项目的招投标文件,与横向科研项目技术合同的要求规范相同。

篇三:联合实验室合同模板

北京邮电大学和公司

共建“北邮- 联合实验室”协议

甲方:公司

地址:

(可附公司背景介绍)

乙方:北京邮电大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

(可附学校简介)

北京邮电大学(以下简称“北邮”或者乙方)和 公司(以下简称“ ”或者甲方)为了促进在中国信息通信技术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推动高新技术经济产业的发展,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利和长期合作的原则,双方商议决定联合建立和运作北邮--联合实验室(以下简称“联合实验室”),内容如下:

一、 合作目标

1.1 在业界领先的高等院校和间建立共赢机制以促进双方在信息通信技术前沿领域的研究工作。

1.2 通过联合研究和合作项目进行共同创新。

1.3 。

1.4 。

二、 合作范围和研究领域

联合实验室以电信领域的相关研究作为工作重点,双方初期将在以下领域开展研究工作,以后再根据双方需要扩展到其他领域:

2.1 ;

2.2 ;

2.3 。

三、组织管理

3.1. 联合实验室由北邮和不是独立的法人实体。

3.2. 联合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和运作由北邮和公司共同承担。参与联合实验室批准的研究项目的双方研究人员和学生仅在项目执行期间为联合实验室成员。

3.3. 北邮和常运作。联合管理委员会的成员将包括:

北邮方:

方:

实验室管理委员会将负责管理和审核联合实验室的日常运作,包括人员安排、流程制定及效果评定。实验室管理委员会每年定期举行会议,审议实验室年度工作状况和规划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3.4. 实验室管理委员会下设学术(专业)委员会。学术(专业)委员会的成员将包括北邮和在 、 以及 相关领域的学术领头人。由学术(专业)委员会负责上列2.1、2.2、2.3节中所述研究方向的项目招标、项目评审、学术交流的管理与执行。学术委员会将定期召开会议以推动工作进行,并定期向联合管理委员会汇报工作进展和成果。

四、 合作形式及内容

4.1 开放课题或研究课题

【方式一】开放课题:

公司将通过开放课题进行联合项目的招标,北邮所有相关教师均可申请。北邮提供开放课题研究所需的场地和相应的软/硬件环境设施,并负责组织相关教师申请联合实验室开放课题项目和办理相关手续,公司按照本协议第五条规定每年投入经费支持开放课题项目的开展,以及安排相应的学术负责人参与项目研讨。

开放课题实行学术委员会管理制,由相应的学术委员会进行开放课题招标的评选和审核,并由学术委员会中双方负责人定期召集相关教授和专家召开开放课题项目评审会,可根据需要特邀部分教授参与讨论,对研究项目进行联合评审。

开放课题项目的成果可以是、专利或系统原型。

【方式二】研究课题:

4.1.1 课题种类

? 第一类是联合实验室基金课题,主要资助应用创新性、技术前沿性、经费相

对较少的研究型课题(I类课题);

? 第二类是直接向联合实验室工作委员会申请并获得立项、完全由公司

提供经费支持的重大课题(II类课题);

? 第三类是双方联合申请到的国家或者政府资助的研究课题(III类课题),如

需配套经费可由公司提供。

4.1.2立项原则

经过广泛而深入的双方交流,在双方感兴趣的研究领域中确立课题,由公司相关负责人审批课题。

联合实验室基金课题鼓励应用创新性、技术原创性研究。

鼓励联合申请国家或其他政府资助的项目,项目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同意提供相应配套经费。

4.2. 创新论坛(学术研讨会)

创新论坛(学术研讨会)是联合实验室进行学术交流的主要平台。北邮提供创新论坛所需的场地和相应的设施,并负责组织论坛召开和办理相关手续,公司资助论坛活动, 以及安排相应的学术负责人参与论坛交流。

创新论坛(学术研讨会)实行学术委员会管理制,由学术委员会负责相应的组织活动,并根据需要特邀双方专家以及其他业界和学术界的专家参与。

4.3 教学实践(人才培养)

为了协助北邮更好地培养人才,公司支持北邮建立“北邮-公司教学实践基地”。该基地主要面向北邮师生,由公司提供试验室场地等软硬件设施。

北邮可选派一定数量的优秀研究生参加公司的科研实践,并可以在实习期间结合联合实验室具体研究项目完成其学位论文工作。

公司承诺选派具有相当水平的研究人员对乙方学生进行必要的学术指导,并积极与学院和导师进行沟通与协商,以配合完成被选派学生的培养工作。

北邮也应对公司的人才培养提供尽可能的方便。

五、双方投入及责任

公司将投入必要的资金、人员、软件、硬件及场地以达到本协议所定义的目标。

5.1联合实验室日常运作费

用于立项评审、技术交流、结项验收等管理工作上的日常开销,以确保联合实验室的正常运转及保障为提高联合实验室影响力而举办的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活动等。

每年万元人民币, (支付方式)。

5.2 联合实验室研究经费

以学校和公司总体的利益为前提,联合实验室的主要业务是不断设立和实施研究开发项目或课题。为此,公司承诺每年投入不少于万元人民币的课题研究经费。

研究课题通过联合实验室相关机构审核,并经公司同意确立,课题计划书评审立项 日内拨付足以课题启动所需经费,课题验收通过后 日内拨付其余课题经费。

5.3配套经费

联合申请成功的国家等资助项目,另行签署协议约定公司提供的配套经费。

北邮将投入必要的师资、学生、软件、硬件及场地以达到本协议所定义的目标。

5.4 研发场地

联合实验室项目的研发场地根据研究项目的情况设在北邮或者公司。双方承诺提供必要的研发场地,并为参加项目的对方人员提供合适的工作环境。

5.5 人员投入

【 双方可指定参与项目的研究人员 】

双方分别负责各自成员相关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包括差旅在内的人力成本。

六、 版权

6.1 “资料”是指由此协议约束的合作项目而产生的文字作品或其他作品,例如程序、程序表列、编程工具、文档、和图型。“资料”不包括在此协议签订之前或在此协议范围之外的任何内容。

6.2 北邮授予公司在此协议下由北邮提供或创作的任何资料的许可权。此许可权为世界范围的、不可撤销的、非专有的并且费用已付的,内容包括使用、执行、展示、复制、履行、透露、创作演绎作品、以及发行并传播该资料和其演绎作品,并且再许可他人执行上述任一或所有活动。

许可权为不可撤消的、非专有的并且费用已付的, 内容包括使用、复制以及在北邮内部发行该资料。

七、 发明

7.1 “发明”是指在执行此协议的工作过程中,由一方的人员(“独立发明”) 或由双方的人员共同(“合作发明”)构思或予以实现的任何想法、设计、概念、技术、发明、发现、或改进,无论是否可以获得专利。

7.2 任何一方都应立即向另一方提供对每一项发明的说明。在透露方对此发明提交第一次专利申请之前,另一方应同意延迟通过出版或其他方式将任何透露方决定或正在决定申请专利保护的发明公开。

7.3 任何独立发明都将是发明方的财产,但另一方依据此协议第7.4条获得对此发明及其获得的专利的许可。任何合作发明都将由合作双方共同拥有,申请专利的权利及专利被批准后的专利权也将为双方共享。

7.4 在此协议第7条下授予北邮和公司的许可权都将是世界范围的、不可撤销的、非独占的、不可转让的并且费用已付的,内容包括制造、请人制造、使用、请人使用、出售、和/或以其他方式转让任何产品,和实施、或请人实施任何方法。此协议第7条授予北邮和公司的所有许可权都将包括被许可方授权其关联公司可撤销或不可撤销的再许可的权利,该再许可进一步包括被许可的关联公司对其他关联公司的再许可。

7.5 “关联公司”是指公司或其他实体:

本文来源:http://www.pindukj.com/hetongfanben/4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