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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信息保密协议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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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商业合作保密协议

商业合作保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正在就_______事项进行商务谈判或合作履约,双方在洽谈或合作履约期间,均因工作需要可能接触或掌握对方有价值的保密资料(不论这些资料是以口头、书面或其他任何形式表现的),且任何一方均承认如向第三方披露任何该等保密资料将会损害对方公司商业及其他利益,因此,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保密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

本协议所称“保密资料”,是指: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资料的相关业务的书面、电子文档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不论其形式如何,只要涉及到任何一方未曾发表、公开或公众的信息,该“保密资料”可以是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商业秘密,也可以是尚未达到法律规定商业秘密构成条件的其他保密资料。

本协议所称“保密资料”不包括下述资料和信息:1、已经或将公布于众的资料,但不包括甲乙双方或其代表违反本协议规定未经授权所披露的;2、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为该方通过其他合法途径知悉的资料。3、已经于本协议下的非保密资料提供方订立过有约束力的保密协议,且接受方有理由认为资料披露着未被禁止向接收方提供该资料。

第二条 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互为保密资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本协议的保密期限,即任何一方对对方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的期限,为双方谈判期间、合同履行期间以及上述期间全部届满之日起年。

(二)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闻媒体或其从业人员)公开和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资料。双方也须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新闻媒体或其从业人员)公开或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资料。除非披露、公开或利用保密资料是双方从事或开展合作项目工作在通常情况下应承担的义务(包括双方今后依法律或合同应承担的义务)适当所需的。

(三)双方均须把对保密资料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本协议规定目的而必须接触保密资料的各自负责任的代表的范围内。

(四)除经过双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将含有对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资料复印或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他人。

(五)如果谈判或合作项目不再继续进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项目或合同解除、终止,经对方在任何时候提出书面要求,另一方应当、并应促使其代表在五个工作日内销毁或向对方返还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资料以及包含或体现了保密资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连同全部副本。

(六)甲乙双方将以并应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于其对自己拥有的类似资料的保密程度来对待对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资料,但在任何情况下,对保密资料的保护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第三条 知识产权

任何一方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披露保密资料并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的代表转让或授予另一方对其保密资料、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它知识产权拥有权益,也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代表转让或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授予该方受第三方许可使用的保密资料、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有关权益。

第四条 保密资料的保存和使用

(一)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在双方合作期间保存必要的保密资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项目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定义务与合同义务时使用该等保密资料。

(二)甲乙双方有权在双方合作期间或合作期满后的双方另行书面约定的合理期间,为对任何针对接受方或其代表的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索赔、诉讼、司法程序及指控进行抗辩时,或者对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传唤、传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复时,使用保密资料。

(三)任何一方在书面通知对方并将披露的复印件抄送对方后,可根据需要在提交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政府监管部门或根据法律规定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社会团体的任何报告、声明或证明中合理的、有限度的披露保密资料。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协议下的保密义务,应向对方支付不少于 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如果本条约定的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受害

方造成的损失,受害方方有权进一步向对方主张损失赔偿。

在双方合同或合作期内,无论上述违约金给付与否,受害方均有权立即终止谈判或解除与违约方的合同、合作关系,因终止谈判或解除合同、合作所造成的缔约过失赔偿责任、合同赔偿损失由违约方另行承担。

损失赔偿的范围包括:

1、受害方为处理此事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差旅费、材料费、调查费、评估费、鉴定费等。

2、受害方因此而遭受商业利益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利润的损失、技术转让费用的损失等。

甲乙双方认识到,任何一方对本协议任何一项的违约,都会给对方带来不能弥补的损害,并且这种损害具有持续性,难以或不可能完全以金钱计算出损害程度。因此除按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执行任何有关损害赔偿责任外,双方确认受害一方可以采取合理的方式来减轻损失,这些方式包括一些指定的措施、申请限制令和禁令。

第六条 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管辖。

第七条 其他

(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_____年___月__日 签署日期:_____年___月__日

篇二:客户信息保密协议书

客户信息保密协议书

1、客户资料保密协议书

(客户)甲方:

乙方:广兴无限同传事业部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达成协议,乙方对甲方提供服务,为了保证服务的质量,在甲方的许可下,甲方将与本次服务的相关背景资料交给乙方,具体资料为,上述信息资料为甲方的重要机密,乙方有义务对上述资料承担保密的责任,双方经过一致商定,甲乙双方签署此保密协议。

1、需要保密的信息

本协议中所涉及到得所有甲方提供给乙方注明为保密的资料,包括:计算机软件、数据、协议、参考资料等双方认可确认的资料。如果甲方以口头形式向乙方提供了信息,则甲方应在该信息发送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保密责任

a.乙方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防止甲方的保密信息不被泄露。

b.乙方不可把秘密泄露给第三方,只允许把信息透露给乙方的管理级人员、签约者。

c.乙方无权修改或移除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或版权注释,且不经甲方的允许,乙方不能复制拷贝以及转移。

d.乙方应采取尽可能的措施对所有来自甲方的信息严格保密,直到服务结束后,消息公开。

3、使用限制

a.非甲方许可乙方不得透露涉及商业使用权、专利权、复制权、商标、技术机密、商业机密或其他归甲方专有的权利。

b.非甲方的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将合作的事宜和保密内容,用作商业宣传或者为商业目的而透露给甲方的商业竞争伙伴、或其他威胁到甲方利益的单位或个人。

4、其他

保密协议生效的前提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不危害社会安全,不危损害国家利益。下列情形保密协议不具备法律效力。

a.在甲方公布前,乙方已经知道的信息,或者非乙方的错误行为导致的信息早已公开。

b.甲方没有对乙方发布限制要求的情况下,公布的信息。

5、保密协议终止的条件

a.原则上服务结束后,保密协议就自动失效。如果乙方所知悉的保密信息,仍然为少数人所知悉的保密信息,且甲方不公开对外宣布,甲方有继续要求乙方保密的权利,且保密时限可另外商定。

b.服务合作完成后,协议终止后,乙方应归还属于甲方的涉密信息载体,如当时甲方交与乙方的软件、文档、或其他形式的载体,或者甲乙双方共同销毁上述涉密信息载体,乙方需将非授权使用人员名单交给甲方。

6、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A.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管辖。

第六条协议有效期

(一)本协议有效期到年月日,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xx乙方(盖章):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法定代表人(签字):xx

联系电话:xx联系电话:xx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2、客户信息保密协议书

甲方名称:地址:

联系人: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乙方名称:地址:

联系人: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为实现合作共赢的目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署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的所列条款。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泄密的界定

(1)涉及乙方掌握的甲方所有信息,包括甲方的各类产品,客户,销售信息等。

(2)凡以直接、间接、口头或书面等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责任

(1)乙方应自觉维护甲方的利益,严格遵守本委托方的保密规定。

(2)乙方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甲方的任何资料信息;

(3)乙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牟取私利;

(3)乙方同意并承诺,对所有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在未得到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不披露给任何其他人士或机构。

(4)乙方同意并承诺,如果这些数据未经甲方许可披露给他人,所造成对甲方的直接损失,经证实,甲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向乙方索赔。

(5)乙方承诺,无论任何原因,为甲方提供服务终止后,乙方保证退回甲方保存在乙方处的任何含有保密信息的文件或资料(如有)。

(6)乙方同意并承诺,恶意泄露其所有保密信息,一经查实愿意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保密的义务不适用于如下信息:

(1)非由于乙方的原因已经为公众所知的信息;

(2)由于乙方以外其他渠道被他人获知的信息,这些渠道并不受本协议限制;

(3)由于法律的适用、法院或其他国家有权机关的要求而披露的信息。

四、此协议至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于年月日由上述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3、客户信息保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客户信息管理保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内容

1.甲方客户的身份信息,包括甲方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学生证、士兵证)号码、个人信仰等信息;

2.甲方客户的联系资料,包括家庭住址、电话号码、邮寄地址、电子邮件地址等信息;

3.甲方客户的职业和教育资料,包括职业信息、担任工种、工作单位、学历、毕业学校等信息;

4.甲方客户的资料,包括房产信息、银行资产信息、股票、期权等信息;

5.甲方客户的信用交易信息,包括贷记卡或准贷记卡、赊销、担保、合同履行等社会经济活动中形成的

与信用有关的交易记录;

(二)保密范围

1.乙方在劳动、劳务合同期前所持有的各类客户资料和相关秘密,经双方协议甲方同意交由甲方处理;

2.乙方在劳动、劳务合同期前和合同期内甲方已有的材料秘密;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正常的客户信息使用环境,为乙方开发、咨询、服务等提供良好的条件;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进行、开发、咨询、维护等工作;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的材料秘密向第三者公布;

4.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劳务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所拥有(使用)的未被公众知悉的客户的个人信息;

5.乙方承诺遵守以下保密义务:

5.1未经过甲方允许所有客户资料不得提供给第三方人员和单位;

5.2未经允许,不查阅、复印如何资料(除正常的印刷需要外);

5.3不将甲方重要客户个人信息、资料等带出办公场所或提供给竞争者或有竞争可能的单位和个人。

5.4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不将秘密文件、资料乱丢乱放;

5.5不携带保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或出入公共场所,不在公共场所或亲、朋友中谈论甲方的客户个人信息;有客户来访,不当众谈论甲方内部事务和保密事项。不随意向客人提供阅读甲方的各类文件;

5.6发现甲方的客户个人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主管负责人。

(四)保密期限

1.劳动、劳务合同期内;

2.甲方的客户个人信息未被公众知悉期内;

3.其他要求的保密期限;

(五)违约责任

1.在劳动/劳务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予以乙方解除合同,并追加经济损失赔偿,赔偿金按经济损失的2倍处罚;

2.双方解除劳动/劳务合同后xx月内,乙方违反此协议,将甲方客户资源提供给竞争对手,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经查实,甲方有权按损失的情况,向乙方提出经济赔偿,情节严重者,甲方将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篇三:商业保密协议范本(1)

保 密 协 议 书

立协议书人:重庆龙湖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商业经营管理分公司 (以下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以下称「乙方」)

因乙方可能成为甲方旗下商业2014年新年包装制作、安装项目(「本项目」)的合作分供方,甲方可能将有关之机密信息事先掲露或提供予乙方。

为保护甲方机密信息之秘密性、确保该等机密信息仅供评估或执行本项目之使用,经双方商议后约订如下:

第一条、机密信息

1、本协议书所称之「机密信息」,系指由甲方或其代理人、受雇人、受托人,以口头或书面方式向乙方揭露、交付、出示或允许乙方知悉或取得之关于甲方或甲方合作分供方之任何技术信息与商业信息,不论该等信息是否已通过文字、声音、图形、展示或其它任何形式表现,亦不论其是否以书面或电子文档记录形式储存。

2、甲方或其代表人、代理人、受雇人或其它使用人为进行本项目,于洽商过程中向乙方所揭露之关于甲方及甲方合作分供方之业务内容、营销及产品开发及构想等,包括且不限于甲方与其合作分供方合作之事实及其合作内容等,均视为甲方的机密信息,不论该等信息系以何种形式表达或附着于何种媒介之上。 3、本协议书所称之技术信息,包括且不限于与平面设计、立体设计、材质及与物料制造有关之技术信息。 4、本协议书所称之商业信息,包括且不限于创意、价格、营销计划、合作分供方数据以及双方为本计划之洽商所提出或讨论之合作方式、条件、约定内容等。

5、本协议书所称之机密信息,不包括下列各项信息:

⑴、乙方能以书面文件或记录证明在双方开始洽商本计划前,即已为乙方所知悉或成为公开信息者; ⑵、非因乙方之故意泄密而成为相关大众所周知者;

⑶、经甲方之书面同意而揭露之机密信息

⑷、在未违反本协议书之情形下,乙方能以书面文件或记录证明未使用甲方之机密信息而独自开发取得之信息。

⑸、依法律之规定或法院之命令或要求,而必要揭露者。惟接受上开命令或要求之当事人应在法令所许可之范围内,事先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之保护措施。

第二条、保密义务

1、乙方同意,甲方所揭露、或乙方因本计划而知悉或取得之甲方机密信息,均仅作为评估或将来执行本计划之目的而使用。除为本计划之目的外,乙方不得为自己或第三人之利益,供作其它目的或用途之使用,亦不得以任何方式揭露或提供予任何第三人。乙方的在职员工、代表人、代理人或使用人,如事先已与乙方签订足以保护本机密信息机密性且保密义务及责任不低于本协议书之合约,且其在职务上或业务上有知悉机密信息之必要者,不在此限。乙方违反本条规定者,甲方可随时取消、终止或解除甲方与乙方间之合作关系或,无需对乙方负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甲方并得向乙方请求本协议书规定之违约金及其它损害赔偿。

2、乙方依前项约定将机密信息提供或揭露给其员工、代表人、代理人等参与本项目的必要人员时,应担保相关人员均将同样遵守乙方依本协议书所应负的义务,对于相关人员违反本协议书之行为,视为乙方自己的行为而负相应责任。

3、乙方同意,对于甲方所揭露、或乙方因本项目而知悉或取得之甲方机密信息,应与其它数据区隔存放,以免混淆。乙方如事先未取得甲方之书面同意,不得逆向解析机密信息。乙方应采用下列两种注意义务中较高的标准,并采取必要且适当的措施,维护其秘密性:

⑴、乙方用以保护其珍贵资料或财产之注意义务;或

⑵、本地同类业务厂商或公司用以保护其机密信息一般采用的合理注意义务。

⑶、如乙方发现任何人不当使用机密信息时,乙方应立即甲方并与甲方充分合作,以便于甲方取回遭不当使用之机密信息,或防止不当使用的情形继续存在。

第三条、本之效力、权利归属

1、本协议书签署后,不论双方是否继续洽商本项目、事后是否签署任何正式合约或协议,均不影响本协议书之效力,即使双方为本项目所签署之合约事后因故终止、解除或消灭,不影响本协议书的效力。 2、甲方因本项目所揭露或提供的机密信息,其数据所有权、专门技术或知识、营业秘密、商标、专利、以及其它知识财产权等,为甲方所有。相关机密信息不因揭露或提供给乙方、或因本协议书的签署而成为乙方所有;乙方也不因此而取得机密信息的任何授权或其它法律上的权利。甲方并不因本协议书的签订而将甲

方专有的相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光罩(电路布局)权或其它知识财产权授权给乙方。

第四条、其它约定

1、甲方不因本协议书的签署,而负有揭露或提供任何特定机密信息给乙方之义务,亦不担保其因本项目所提

供或揭露的信息的完整性、正确性或合目的性。

2、于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终止本合约:

⑴、乙方违反本协议书的任何约定。但甲方如认定该违反程度轻微,甲方可先定期限,要求乙方改善。 ⑵、乙方无法支付其日常费用、停止进行其惯常业务或申请进行破产或类似程序。

⑶、乙方将其现有资产超过50%部份,转让予第三人。

⑷、乙方为第三人并购或与第三人合并。

⑸、乙方违反本协议书第二条第1项之规定者。

3、本协议书中任何条款若相互抵触或与法令相抵触时,视为无效;其无效仅限于与法令相抵触部份无效,不

影响本协议书之其它部份。

4、双方不因本协议书的签署而具有合伙、雇佣或相互代理之关系。除就本项目正式签署委托或合作合约外,

双方为洽商本项目进行的任何讨论及机密信息的揭露或提供等,均不得解释为双方已就本项目达成合意或承诺。

5、本协议书权利义务的免除、限制、转让、增删、修正或修改,应由甲方和乙方合法授权之代表人以书面签

署之文件确认。非经他方书面同意,任一方不得转让本协议书。

6、本协议书的保密期生效日从2013年9月3日起150天内有效,乙方应依约负保密义务,不因甲、乙双方业

务关系的解除、终止、撤销、无效或不成立而免除或失效。

7、

8、乙方如违反本协议书的保密义务时,除应依法负损害赔偿责任外,并需支付甲方违约金计:人民币80万元整,乙方并应当承担甲方因执行本协议书的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9、本协议书如有未尽事宜,应依甲方所在地法律解释及补充;双方因本协议书的履行或不履行所生的争议,

应本着诚信原则尽力协商,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该争议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第五条、附则

1、本协议书于2013年9月3日甲方召集的招投标说明会开始即生效。

2、本协议书壹式贰份,每份皆为正本,双方各执壹份。

立协议书人:

甲方:重庆龙湖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商业经营管理分公司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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