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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内部承包经营合同精选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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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酒店内部承包经营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本着互惠互利、诚信合作、共同促进旅游接待业务在甲方酒店深度合作的原则,以“酒店内所有住店客人”为资源,甲乙双方共同派员相互渗透开展旅游咨询和预定业务,签署以下《协议书》,具体为:

一、合作内容:

1、乙方负责派驻一名业务人员到酒店工作,甲方在现有员工中安排一人兼职或专职从事旅游接待工作。乙方负责所属人员工资福利的发放,甲方负责所属人员工资福利的发放;员工奖金提成从双方利润中分配。员工业务管理由乙方负责。

2、甲方在大堂显要位置提供旅游部办公场所,员工制服、办公桌椅,电话,宽带等由甲方提供,电脑,打印传真机由乙方自行承担。

3、合作期限为三年,自20年1日至年月30日止。合作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合作权,合作分成期间,乙方为甲方在酒店内的唯一旅游承接商。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保证酒店各部门积极配合乙方做好各项旅游接待和服务工作,甲方配合乙方杜绝和打击酒店任何员工私自承接旅游业务转交他方的行为。

2、以下业务(但不局限于以下)由乙方独家唯一代理:

1)酒店内部所有会议的旅游接待和相关延伸服务;

2)住店散客、团体旅游和相关延伸服务;

3)承包经营期间,乙方代表酒店推广和经营酒店的官方网站,网站会议订房和旅游计入双方合作分成利润;

3、甲方优先确保乙方的订房需求,并适当给予乙方提供全年优惠价格;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乙方需要有被甲方认可并具有国家法定旅游和相关产品执业资格并可以为甲方客户提供旅游品牌咨询和旅游预订的服务单位;

2、乙方有义务定期为人员提供必要的旅游业务培训和操作流程培训。

3、乙方有义务定期向甲方提供主要线路底价,做到价格透明化;

4、协议到期后,乙方享有优先与甲方继续进行战略式全面合作的权利;

四、合作方式:

黄山市内散客拼团线路游、酒店小包价旅游、会议旅游等等:合作返利方式:按所有业务利润的(对客报价-成本)对半合作分成方式;

五、其他

1、合作期间内,不得变更协议或终止本协议。若一方擅自变更或终止本协议,则需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及声誉损失;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系甲乙双方协商后的合意,并非一方决定并提供的格式条款。

2、本协议到期后,由双方友好协商另行签订续约合同;在签订本协议时,甲乙双方对协议的所有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各自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商定并于20年7月1日签署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2篇: 酒店内部承包经营合同

甲方:

乙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的实际状况,本着实事求是、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杭州余杭美凯大酒店有限公司将美凯大酒店承包给乙方经营,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特达成以下约定。

第二条甲方将美凯大酒店的整体服务经营权交乙方承包经营。甲方同意乙方采取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运行模式。

第三条乙方应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规定,参照旅游业旅馆、饭店服务标准,做好服务。

第四条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对外协调工作及与营业证照相关文件的年审、变更等工作。

第二章承包经营期限、承包金支付

第五条本合同有效期5年,自20年04月1日起至20年03月31日止。

第六条合同期满,双方可自愿续签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签权。

第七条为了照顾乙方的实际经营情况。甲方同意第一年承包金基数为80万元;第二年起按承包金基数的20%递增计96万元;第三年按20%递增计115.2万元;第四年按20%递增计138.24万元;第五年按20%递增计165.888万元;连续递增4年;

第八条双方约定乙方每年分四期支付承包金。即每季度支付一次。在合同执行之日支付第一期承包金20万元。以后每期承包金必须提前10天支付。

第九条双方约定乙方支付承包资产押金为100万元。合同期满时如数退还或作为后期承包租金逐步抵扣。考虑到乙方初次营业需要调整,投入较多的费用进行整改,甲方同意在合同签约时预缴押金50万元,其余50万元甲方同意乙方在3个月内付清,即20年6月30日前付清。

第三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甲方权利

一、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承包金。移交给乙方经营。

二、对移交给乙方承包经营管理的房产、设施、设备等资产享有法定所有权,并享有监督权。

三、为乙方行使权利和义务的监督机构,监督乙方合法经营,甲方不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四、有权对乙方员工进行健康抽查,对乙方客房、餐饮及娱乐业收费标准适时进行审核监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省市旅馆饭店服务业管理规定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进。

五、对乙方经营服务中由于乙方原因所发生的员工伤害事故、食物中毒以及其它重大安全事故,依照本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由乙方独立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甲方有督促权。

第十一条甲方义务

一、向乙方提供美凯大酒店现有经营场所、符合国家规定的完整营业手续。将美凯大酒店移交给乙方经营。酒店内现有设备。设施、家具及其它一些营业物品提供给乙方使用。交接时提供《财产移交清单》

二、协助乙方努力做好承包期间的诸如与房屋所有人、消防、工商、税务、卫生、特行等部门的协调工作和有关证照的年检及审查工作。

三、努力为乙方创造良好的经营服务环境,保障乙方水、电、气、暖的正常供应。

四、协助乙方努力做好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的处置工作。

五、在乙方承包经营过程中,如遇国家行政执行机关按法律规定要求,必须要对美凯大酒店宾馆进行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整改,应由甲方出面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改造费用。

六、酒店自身的给排水系统或房屋的修缮等与房屋本身结构有关的维修,应由甲方出面处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十二条乙方的权利

一、乙方在签订合同缴纳第一期承包押金之时,即为经营权交割之日。甲方配合乙方办理经营手续及酒店财产的移交。当日的营业收入由乙方收取。

二、在合同期内,乙方对美凯大酒店的再投入装修及的资产(必须经甲方确认),在店内投入的资产享有所有权和处置权。如因非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正常履行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有权力向甲方提出赔偿。

三、乙方拥有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和收益权。

第十三条乙方义务

一、诚实经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行业的各项管理规定,在承包期内必须按规定做好营业台账、按时交纳营业税金,水、电等相关费用。其它一切经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二、做好经营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特别是要严格执行消防和食品、卫生、安全等工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四章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

第十四条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甲方按原《财产移交清单》进行清点验收,如有财产短缺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乙方应及时搬出乙方的全部物资,如3天后仍有余物。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由甲方处理。

第十五条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由此而引起的损失。按承包金1%一天计算。

第十六章在承包期内,如乙方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其它损害甲方及酒店形象和声誉的活动,而导致酒店停业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影响到甲方的利益、而造成损失的,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负赔偿责任。

第五章印章的使用与管理

第十七章酒店的所有印章由甲方负责保管,乙方不得以如何理由私刻与酒店有关的印章。乙方对外业务以公司营运部的名义开展工作。确实因业务需要盖具与酒店有关的印章,必须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登记备案。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背本合同条款的行为均为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依据合同文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追究违约方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十九条任何一方单方面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2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形成文字材料,结清有关费用和理赔事项后方可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理赔责任。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可以提前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对无故提前解除合同或有严重的违约行为的须支付违约金50万元。

第二十条考虑到乙方初次投入营运费用较高,合同签约时预缴押金50万元,其余50万元甲方同意乙方在3个月内付清,即20年6月日前付清。如果乙方不按期支付承包金并连续两期不能按时支付应上缴的承包费用,甲方有权力终止本合同。

第七章争议解决

第二十一条如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应提请杭州市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直至通过相应的法律程序解决。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同意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之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予以修改、另行补充。本合同若有与国家新颁布的法规文件相冲突之处,则以国家新法规文件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式6份,甲乙双方各执3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3篇: 酒店内部承包经营合同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整体承包经营丙方大酒店及其相关事宜,签订如下合同:

一、基本约定

1、丙方系由甲方全额投资的下属全资独立法人。

2、乙方愿整体承包经营酒店,并向甲方支付承包金。甲、丙双方有权对乙方的承包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3、丙方对此表示确认和同意。

二、整体承包经营的范围及条件

1、甲方下属的全资独立法人丙方酒店位于

2、乙方整体承包经营丙方酒店的餐饮部营业用房包括营业大厅、包房、后厨、粗加工房,二楼至五楼的客房,六楼的商务房间。

3、上述餐饮部营业用房、客房、商务房的相应设备设施、一并由乙方承包经营使用。

三、承包金的数额及其支付方式

1、乙方承包经营酒店第一年的承包金为人民币万元,以后每年的承包金在前一年应缴纳承包金上递增2%。

2、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年的承包金人民币19.2万元。

3、以后乙方应在本年年底,即12月31日之前向甲方支付下一年的承包金。

4、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酒店设备完好押金人民币2万元,酒店建筑物完好押金人民币1万元,共计人民币3万元,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乙方将上述钱款支付到甲方帐户中。

四、承包经营期限

1、甲方承包经营华铁酒店的期限为年,自年12月31日起至年12月30日止。

2、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终止甲方对酒店的承包经营。

五、合同三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负责保管甲方的产权证明和丙方的营业执照、印章、发票、支票、工商税务登记证、安全卫生合格证等证章。

乙方在需要使用丙方的上述证章时,得经甲方审核后,由甲方具体使用。

2、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应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监督乙方依法经营、依法纳税。监督乙方严格执行有关部门安全、消防、卫生等方面规定。

3、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鼓励并支持乙方在正常营业范围内合法地开拓各种新的经营业务,不断扩大营业额和获取更多的利润。

4、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有权不定期检查华铁酒店的建筑物、设备设施、安全卫生等状况,有权要求乙方对不合格的地方作出及时整改。

5、甲方有权了解乙方承包经营状况,查阅乙方经营报表、财务报表、年检资料等材料。但甲方对上述情况负有保密义务。

(二)甲方的义务

1、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有义务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华铁酒店的各种年检手续。

2、根据乙方正常经营的需要,并经自身审核同意,甲方应按规定出示营业执照、印章等证照,并提供上述证照的复印件。

3、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甲方有义务向乙方介绍华铁酒店原经营情况、设备设施状况及提供酒店部分资料,供乙方参考。

(三)乙方的权利

1、为使酒店能满足正常的承包经营需要,在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有权对华铁酒店进行必要的整改和装饰。

2、乙方有权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不断扩展业务,创造更多的利润,增加大酒店知名度,提高其良好的信誉。

3、根据经营需要,乙方有权按《劳动法》的规定自行招聘酒店的工作人员,录用的工作人员名单在双方劳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报甲方人事部备案。甲方对此负有保密义务。

(四)乙方的义务

1、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应在酒店正常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违反正常经营范围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不承担任何责任。

2、在承包经营间,乙方以大酒店名义所造成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受,与甲方无关。

3、乙方需以丙方名义对外签订各类合同或协议时,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并由甲方具体使用酒店的证章。甲方对上述合同和协议的内容负有保密义务。基于上述合同和协议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4、未经甲方审核同意,乙方不得以酒店名义对外担保或举债等。

5、在承包经营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酒店转让给第三方承包经营。

6、在承包经营期间,酒店的各种年检手续均由乙方负责办理,相关费用也由乙方承担。

7、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酒店的名称。确需变更,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变更手续及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8、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消防、卫生等方面的有关规定。乙方应依法经营、守法经营、依法纳税。

9、在承包经营期间,酒店的经营报表、财务报表、年检资料等材料应报甲方备案,甲方对乙方的上述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10、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只能在酒店范围内使用丙方原有的设备设施及各类用具用品等,乙方不得将其携带或搬出大酒店范围之外使用。

11、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应对酒店的建筑物、设备设施、日常用品、低值物品、工具等,必须精心维护、定期保养、及时维修,甲方有权进行检查和监督。

12、酒店的六楼为商务房,乙方在经营时只得将其用作公司注册地或办公场所,不得另作他用。

13、华铁酒店原来的建筑结构与布局设施等不得随意变动。因经营之需确要作局部变动,例如装修、供电增容等,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4、酒店现拥有餐饮、客房及商务三种不同功能的用房,乙方不应随意改变。确需局部调整,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5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不得作有损于甲方和丙方形象的各种宣传或广告,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16、乙方同意甲方每年将其在酒店的全部资产以甲方名义办理商业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保险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有协助的义务。保险赔偿金归甲方所有。

17、酒店中乙方自购设备的商业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保险赔偿金归乙方所有。

18、第一年的保险手续双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半个月内办理完毕,以后下一年的保险手续在本年年底前及时延续、办理。

19、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把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身份证、相关产权证明等交予甲方查验。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应将上述证照的复印件留存甲方处以备案。

20、承包经营酒店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按规定自行缴纳。承包经营所需的各类低值消耗品、物品也由乙方承担。

(五)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丙方负责办妥酒店的工商营业执照、按食品卫生合格证消防验收合格证等一系列证照。

六、违约责任

1、在承包经营期间,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可以提前解除本承包经营合同。

2、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合同的相对方(守约方)都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赔偿标准为:当年总经营承包费乘以提前终止合同的年数的10%计。

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除按六/2条款进行赔偿外,乙方还可要求甲方赔偿其在承包经营期间对大酒店进行整改与装饰等的投入。赔偿标准定为:投入总费用(有准确的凭证)x15%x提前终止合同年数

4、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按六/2条款进行赔偿外,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对大酒店所进行的整改与装饰等均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对此放弃抗辩权。

5、在承包经营期间,由于乙方自身的原因而被迫终止对酒店的承包经营,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承包金,甲方不予退还。

6、由于乙方违法经营被有关部门查处而使甲、丙双方在再继续经营受到损失,乙方应负责予以赔偿。赔偿标准为:影响时间天数x年承包费/365天计为经济赔偿额。

七、承包经营的终止

1、承包经营期满,乙方应按规定将华铁酒店返还给甲、丙双方。酒店的建筑物、资产、设备设施、用具等,客房内的办公桌、椅、床、柜、沙发及办公用品等物品应与原清册相符,并返还给甲、丙双方。如有减少或不符,乙方应按市价向甲丙双方负责赔偿。

2、承包经营期满,乙方因经营需要而对酒店添置的设备设施及增加的其他不动产均一律无偿归甲方所有,不得拆除或损坏。

3、酒店原有的10门通讯有直拨电话、一台小型自动程控交换机及分机若干门,承包期满后转让给乙方,转让过户费由乙方承担。

4、酒店的全部资产、设备设施、各类物品、用具完好地归还给甲方后,甲方即应把押金人民币三万元等退还给乙方。

5、乙方承包经营酒店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其应在承包经营期届满时处理完毕。尚未处理完毕的债权债务由乙方继续承受,与甲方无关。

八、其他

1、如因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自动解除,甲、乙、丙三方的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丙三方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由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3、本合同一式陆份,叁方各执二份,如甲、乙方同意,本合同可以公证,公证费由甲、乙双方各半承担。

4、本合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

5、若有其他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可另列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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