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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通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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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也称为“经销”,即由商家正式下订单采购,货款到帐期时,由商家支付给供应商。但在某些情况下,可要求供应商补一些损耗,或做一些退换货的安排,以降低风险。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市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通用11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市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篇1

使用说明:

1、根据国家、省物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苏州市实际,印制本合同示范文本。

2、本示范文本于适用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前期物业管理)。

3、经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可以对本示范文本的条款内容(包括选择内容、填写空格部位的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空格部位供甲乙双方以打“√”方式选定,未选择部位打“_”)。

4、在签订合同时,合同双方应当出示有关资质证明及签约主体资格的证书、证明文件。

5、签约之前,合同双方应当仔细阅读本示范文本的内容,对文本中的条款及专业词汇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咨询。

6、合同签订生效后,手写项及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对该部分内容意思表示一致,涉及到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7、根据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在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将合同报送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

苏州市房产管理局监制

委托方(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住所地:

联系电话:传真:

受委托方(物业管理企业,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法定代表人:住所地:

联系电话:传真:

甲方通过(招投标,协议选聘)方式将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服务。为保障本物业正常运行,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国家、省物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类型: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号

四至范围:

总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平方米,商场_______平方米,办公楼________平方米,工业厂房______平方米,停车场(库)______平方米。其他:______________。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三。

第二条委托管理服务期限: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为____年____月(不超过整个物业管理区域房屋交付使用后2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起至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止。合同期未满,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所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三条甲方在该物业接交2个月前提供一次性开办费_____万元,用于购买相关办公用品和设备,所形成的固定资产产权归该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委员会所有。所购买办公用品和设备的清单明细乙方在物业接交后2个月内交甲方备案。

甲方在该物业接交2个月前一次性提供给乙方___万元的前期物业管理接管费。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要派员进行物业管理提前介入,并负责包括但不限于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公共部位二级清理、接管验收、交房、人员招聘、人员培训等接管有关事宜。

市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篇2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

参见陈文主编:《房地产开发经营法律实务》,法律出版社20xx年版。 住所地:

邮编:

联系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

住所地:

邮编: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将 (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市) 区

四 至:东 南 西 北

占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二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第三条 乙方应参与本物业的竣工验收,并在本物业移交接管时,与甲方共同办理物业管理书面交接手续。

第四条 本物业交付使用后的质量责任,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

第二章 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提供以下物业管理服务:

第五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

第六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央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 ;

第七条 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 ;

第八条 共用绿地、花木的养护与管理、 ;

第九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

所、 ;

第十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归集、清

运、 ;

第十一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在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场地停放车辆的,停放人应与乙方签订专项合同,并按该专项合同的约定承担各项责任和义务。

第十二条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包含业主的人身与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乙方与业主另行签订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等专项合同的,按该专项合同的约定承担各项责任和义务。

第十三条 管理与本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

第十四条 协助组织开展本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五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的自管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原则上应接受委托,具体收费事宜应按照乙方制订并公布的收费标准由当事人双方另行协商;

第十六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或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报告、规劝、制止、 等措施;

第十七条 其他委托事项:

1. ;

2. ;

3. .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服务期限

第十八条 本合同规定的物业管理委托期限暂定为 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期限届满,若需要续签合同,双方另行签订书面合同。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或业主委员会成立与业主大会所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四章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2.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业主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要求物业买受人在订立物业买卖合同时,做出遵守《业主临时公约》的书面承诺。

3.在物业竣工交付使用时,负责向物业买受人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

4.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并在乙方提交上述物业管理方案之日起 日内出具书面审定意见。

5.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并将管理情况报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6.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并在乙方提交上述材料之日起 日内出具书面审定意见。

7.保证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及要求。在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甲方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由甲方支出全部费用;

(3) .

8.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提供经营性商业用房(指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的标准租用,其租金收入仅用于 .

9.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提供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物业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 项方式使用: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的标准租用,其租金收入仅用于 .

10.在物业管理交接验收时,负责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11.为实现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要求而发生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除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按规定缴纳外,不足部分由甲方承担。

12.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 ;

(2) .

13.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4.及时缴纳空置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依法提供物业维修专项资金。

15.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对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16. .

第二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自主开展物业经营管理服务活动。

2.对项目设计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和完善建议。

3.配备工作人员参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调试、验收和交接。

4.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5.按本合同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或物业使用守则及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

6.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本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第三方。乙方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的,相关的物业管理责任仍由乙方向甲方、业主及物业使用人承担。

7.负责编制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保修期满后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经甲、乙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8.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与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9.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并最迟于每年 月之前以 方式向甲方提出上述计划和报告;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10.负责每 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支账目;并将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以及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专项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以书面方式公示。

11.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改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2.不得擅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物业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不得在处理物业管理事务活动中侵犯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13.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4.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移交甲方提供的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15.接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甲方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不断完善物业管理服务,定期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报告本合同履行情况。

16. .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

第二十二条 乙方须按下列标准,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事项: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每 年组织实施清洗外墙 次(费用由业主承担);公共内墙、走廊楼梯等每 年粉饰 次;公共防盗门每 年刷新 次;

2.设备运行:电梯按规定时间 运行;水泵、发电机等设备 日检查 次;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屋面及房屋渗漏 日修好;

4.公共环境:道路: ;室内外排水 ; 沙井 清理一次;

5.清洁卫生:

(1)公共场地每天以 标准清扫 次;

(2)电梯卫生每天清扫、保洁 次;

(3)定期组织实施化粪池清掏(费用由业主承担);

(4) .

6.绿化:绿地完好率达到 %以上;

7.交通秩序:室内(外)停车场一天 小时保管;

8.保安:实行 小时保安制度,岗位设置 个, 小时轮流值守;

9.急修:停水不超过 小时;停电不超过 小时;下水道、沙井堵塞不超过 小时内开工;小修:报修 小时内开工;

10.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 %.

有关上述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的约定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相关规定。

2.本物业管理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乙方交纳;非住宅房屋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乙方交纳。本物业管理费包括如下费用: .

3.本物业管理服务费每 〔月〕/〔季〕/〔半年〕)交纳一次,每次交纳费用时间为 。

4.空置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分别由 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乙方交纳。

5.本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 调整。

6.业主出租其拥有的物业,其应承担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业主交纳,业主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业主应将此约定送乙方备案并就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缴纳负有连带责任。

7.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该业主应承担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8.物业管理服务费中未计入的共用设施设备运行、能耗费用,按 〔该幢〕/〔该物业〕住户实际用量共同分摊。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按以下第 项方式处理:

(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 元交纳滞纳金;

(2)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万分之 交纳滞纳金;

(3) .

第二十四条 车位使用费不得高于有权核定部门规定的现行标准,由车位使用人按下列标准向乙方交纳:

1.露天车位:每日 元,每月 元,每年 元;

2.车 库:每日 元,每月 元,每年 元;

3.摩托车:每日 元,每月 元,每年 元;

4.自行车:每日 元,每月 元,每年 元;

5. .

第二十五条 乙方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第二十六条 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 ;

2. ;

3. .

第二十七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保修期内属保修范围内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2.不属保修范围内的 、 、 维修、养护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的权属份额或 承担。

3.保修期满后,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费用,在本物业维修专项资金中列支。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约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于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于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按 支付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一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应向对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出违约金的,对超出部分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二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关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通过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的,或由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由施加损害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十四条 由于一方违约而致使本合同提前终止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上述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即行终止。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的,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 日内办理完毕全部物业管理交接手续。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七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业主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自 起生效。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约定的相关内容若与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府文件相抵触时,该约定无效。若在本合同的履行中,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府文件发生变化时,自然也应按变化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府文件执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

附件:

一、本物业构成细目

二、木物业管理质量目标

三、本物业的管理方案

市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名称:业主大会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名称:

物业管理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选聘(或续聘)乙方为(物业名称)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物业名称:物业用途:座落:四至: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委托管理的物业范围及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二章物业服务内容第三条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

第六条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

第七条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

第九条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

第十条维持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

第十二条电梯、水泵的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

第十三条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第十四条其他委托事项(1);(2);(3)。

第三章物业服务质量第十五条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质量按以下第项执行:1.执行XX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XX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京国土房管物字[20xx]950号)规定的标准一,即普通商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2.执行XX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XX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京国土房管物字[20xx]950号)规定的标准二,即经济适用房、直管和自管公房、危旧房改造回迁房管理服务标准;。

3.执行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质量要求,具体为:

第四章物业服务费用第十六条(适用于政府指导价)物业服务费用执行政府指导价。

1.物业服务费由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向业主(或交费义务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其中,电梯、水泵运行维护费用价格为:;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如政府发布的指导价有调整,上述价格随之调整。

3.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按照乙方与保险公司签定的保险单和所交纳的年保险费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乙方收费时,应将保险单和保险费发票公示。

第十七条(适用于市场调节价)物业服务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

1.物业服务费由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向业主(或交费义务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加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其中,电梯、水泵运行维护费用价格为:;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物业服务支出包括以下部分:(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维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其它费用:;。

3.(适用于包干制)物业服务费如需调整,由双方协商确定。

4.(适用于酬金制)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费中提取%作为乙方的酬金。

5.(适用于酬金制)物业服务费如有节余,则转入下一年度物业服务费总额中;如物业服务费不足使用,乙方应提前告知甲方,并告知物业服务费不足的数额、原因和建议的补足方案,甲方应在合理的期限内对乙方提交的方案进行审查和作出决定。

6.(适用于酬金制)双方约定聘请/不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聘请专业机构的费用由全体业主承担,专业机构由双方协商选定/(甲方选定、乙方选定)。

第十八条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从专项维修资金支出。

第十九条停车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1.露天车位:2.车库车位(租用):;其中,物业管理服务费为:车库车位(已出售):3.4.第二十条乙方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另行收取,乙方制定的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收费价格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第五章双方权利义务第二十一条甲方权利义务1.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2.检

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3.按照法规政策的规定决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4.(适用于酬金制)审查乙方提出的财务预算和决算;5.甲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移交或组织移交以下资料:(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4)各专业部门验收资料;(5)房屋和配套设施的产权归属资料;(6)物业管理所必须的其它资料。

6.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积物业管理用房,管理用房位置:。

管理用房按以下方式使用:(1)乙方无偿使用;(2)。

7.当业主和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时,督促其交纳。

8.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1);(2)。

9.协助乙方作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10.其他:。

第二十二条甲方的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具有以下权利义务:1.在业主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代表业主大会行使基于本合同拥有的权利,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按照法规政策的规定必须由业主大会决议的除外)

2.监督和协助乙方履行物业服务合同;3.组织物业的交接验收;4.督促全体业主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5.督促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限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6.如实向业主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7.其他:。

第二十三条乙方权利义务1.根据甲方的授权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本物业区域内提供物业管理服务;2.有权要求甲方、业主委员会、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务行为;3.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4.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劝阻、制止、等措施;5.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6.每年度向甲方报告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情况;7.(适用于酬金制)向甲方或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当甲方或业主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应及时答复。

8.本合同终止时,应移交物业管理权,撤出本物业,协助甲方作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专项维修资金及帐目、。

9.其他:。

第六章合同期限第二十四条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七章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约定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期满,甲方决定不委托乙方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期满,甲方没有将续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见通知乙方,且没有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乙方继续管理的,视为此合同自动延续。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终止后,在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接管本物业项目之前,乙方应当应甲方的要求暂时(一般不超过三个月)继续为甲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甲方业主(或交费义务人)也应继续交纳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第二十八条其他条款。

第八章违约责任第二十九条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且严重违约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严重违约的,甲方经业主大会持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权的业主通过后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一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二条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缴费用万分之加收违约金。

第三十三条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四条乙方在合同终止后,不移交物业管理权,不撤出本物业和移交管理用房及有关档案资料等,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委托期限内平均物业管理年度费用_________‰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五条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六条其他条款

第九章附则第三十七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_____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但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的,乙方可以直接按照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第四十条本合同自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业主委员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一:委托管理的物业范围及构成细

市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篇4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受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办公区域提供保洁物业服务,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服务项目、范围:

1.清洁项目:

1.1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服务甲方厂区的公共场所、外场路面保洁、房屋共用部位(含墙面)、大厅、楼道、消毒杀菌、用品更换以及垃圾的收集、清运。

1.2专用部位的保洁包括会议室、办公室、生产车间的垃圾清理、共用通道、茶水间、洗手间、三楼食堂卫生以及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消毒杀菌、用品更换以及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二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

(2)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

(3)甲方提供物业堆放间(休息室)一处;

(4)及时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费;

(5)甲方指定一名负责人协调与乙方的工作事宜;

(6)对乙方物业工作不到位、整改不及时的事项进行处罚;

2.乙方责任乙方作为物业管理提供方,具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1)乙方配置保洁人员2人(工作时间早上8:30-12:00,下午13:00-17:30),上班时间为8小时,双休,如业主需要加加班,另行计算。

(2)为甲方提供服务,乙方人员养老、医疗保险、劳务合同由乙方负责;(如甲方要求増减人员再作相应调整)

(3)自觉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甲方的公众形象;

(4)加强员工的技术培训、9000质量体系管理要求的培训,保证员工有娴熟的专业技能、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

(5)乙方员工在工作中造成甲方的物品损坏由乙方照价赔偿;

(6)乙方加强对员工工作安全的教育,杜绝安全事故。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非甲方生产事故导致的工作和人员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7)乙方保证甲方的安护人员正常工作,如因人员严重不足,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违约金元,作为赔偿。

(8)乙方保证所有进入甲方工作场所的工作人员均遵守甲方要求的规章制度,不得将其通过任何方式获取的一切信息在本合同期内或期满后泄露给任何

第三方。

(9)乙方及其在甲方工作的人员均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对外进行任何形式的经营及业务活动,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其他规定

1.按《劳动法》及____市劳动保障局的有关规定,乙方员工周一至周五每日每人工作时间为8小时,每周为40小时。平时、节假日、双休日因甲方生产需要乙方加班,按国家有关规定由甲方承担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加班费用;

2.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最低工资、社会统筹保险,甲方应作相应的调整。

第四条物业服务质量乙方须按____省物业管理安保服务标准提供服务(DB32538-)提供服务,实现目标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对乙方的物业服务满意率达到:90%

第五条合同价格每月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元(不包括平时加班费,法定假曰)。

第六条付款方法甲方于每月____日前对上月物业服务,结算物业服务费时,应同时提供相应发票。╳╳╳╳公司开户行:╳╳╳╳公司账号: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第七条合同期限试用期为一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试用期满后,如有问题请甲方提前一周告知乙方,否则乙方自动按本合同执行,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后,双方应提前一个月续签新合同。

第八条保密甲乙双方应视本合同为机密文件。如有违反,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甲方对乙方进行的日常检查中,对乙方因管理不到位、失职等原因,未达到管理要求和标准的事项,视情况每次给予元的处罚,对要求限期整改的项目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每次给予元的处罚。对要求限期整改的项目到期仍不完成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9.2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第十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如台风、地震、洪水、战争等自然灾害的意外事件,凡因不可抗力造成一方延误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的,均可免除其应付之责。

第十一条争议及解决

1.甲乙双方对于合同事项发生某些争议时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

第一审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甲乙双方中某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由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要负责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合同附件:以下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附件一《物业安洁服务费及材料耗材测算表》。以下无正文甲方:代表:____日期:乙方:代表:____日期:物业保洁服务的通用合同甲方:乙方:为了使市保洁工作更加规范化,创造一个清洁、舒适的工作环境。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就____市人民检察院物业,实行物业管理有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本物业基础情况物业名称:物业类型:物业管理物业管理范围:报价文件范围内的保洁。

二、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3____日止。

三、物业保洁费每年为:人民币元。

四、物业保洁费结算方式:合同签订之日预付一季度服务费,以后每季度结算一次,以此类推。

五、委托服务项目及管理标准:服务标准如下,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委托服务的范围及服务要求质量:

1)有健全的保洁制度,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有明确的分工和责任范围;

2)房屋共用部位保持清洁,无乱张贴,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

3)设定垃圾集纳地点,并每日将服务范围内的垃圾归集到垃圾房、池,对垃圾(专用)房、池、箱、道、桶及垃圾进行管理;

4)按政府有关规定在服务范围区域内定期进行卫生消毒灭杀;

5)在雨季应及时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进行清扫;

6)每日对保洁服务范围内的区域进行清扫,做到服务范围内无废弃杂物;

7)公共卫生间每天实时清洁,保证洁净;

8)对楼梯间、门厅、电梯间、走廊等的门、窗、楼梯扶手、栏杆、墙壁等,保证清洁;

2、卫生保洁要求:保洁人员要按照有关行业卫生标准搞好楼内大厅、各楼层办公区、会议室、停车场、楼梯、走廊、卫生间、标牌、墙面(不含玻璃幕墙)、地面、公共部分的门窗、玻璃及办公区内的各部位的环境卫生,应保持内外环境的整洁。使用清洁、环保高效的清洁试剂进行日常的清扫、擦洗、吸尘、消杀,以保证房间内外、楼宇内外清洁卫生,给工作人员创造一个舒适、整洁的"工作环境。

1、室外卫生标准:室外卫生包括公共环境的道路、绿化、广场、停车场、公厕等所有各个部位的环境卫生。要求:地面无杂物,无纸屑,无污迹,清洁干净。要定时清运垃圾,对办公楼的垃圾每天不少于两次清运。特殊情况随时清运。对办公楼前地砖、石制地面每天清扫一次。对绿化区每天清理一次,对检查井、阀门每月清理一次,定期对办公区内的蚊虫、鼠害进行消杀,确保无“四害”。

2、室内卫生:室内卫生包括:大厅、走廊、卫生间、电梯间、楼梯间、会议室、活动室、回廊等所有公共部门的环境卫生。卫生要求按相关行业卫生标准要求。

(1)对各种地面要用正确保洁方式保洁,要求无杂物、无纸屑、清洁干净。

(2)公共卫生间:大楼每有一个公共男女卫生间,要求纸篓、垃圾桶每天清运垃圾二次,保持无积物、无臭味,外表干净。大小便池保持内外光洁,无污垢,无尿碱,无水垢,无脏物,无积尘,无异味,无积水,定期消毒,放卫生球,清新剂,保持地面干燥。洗手盆、镜台、镜面保持内外光洁、无污垢、无积水、无斑垢、无斑点、无积尘。地面、墙面保持光洁、无污迹,无脏物,无积尘,顶棚无蜘蛛网,对各楼层指示灯、壁灯、各种标牌等保持表面干净,无灰尘、污渍。

(3)楼梯间卫生:要求楼梯、扶手每天上班前清扫擦干净,平时随时清扫。定期上不锈钢油,栏杆及门窗、楼梯走廊保持无杂物、无蜘蛛网、无污迹、无堆放物品。

(4)电梯间:电梯间内的卫生保持轿箱外表及轿箱内壁干净,无污迹,无手印、无积尘、无杂物,定期清理电梯隙缝间的积尘,使用专用清洁不锈钢油,电梯间内的踏垫每日列换一次。

(5)会议室:会议室包括各楼层会议室,每月进行一次保洁;会议室桌面、椅子、电器、窗台、玻璃、烟灰缸、灯具等保持整洁、干净,要求无积尘,无污垢,地面无杂物、无纸屑、无痰渍、无烟头;对地毯应定期吸尘;玻璃窗要保持明净、光洁、无积尘、无污迹。无斑点;会议室的桌、椅、烟灰缸等摆放有序整齐;对各个会议室的窗帘应定期清洗,保持干净。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清洁工作随时进行监督、检查。经甲方检查不合格后,甲方有权对乙方员工作出口头警告或经济处罚。

2、为乙方提供水电以及清洁用品库房。

3、乙方若达不到委托服务项目的工作量及服务质量,影响甲方环境卫生,甲方有权提前中止本合同。

4、管理期间出现任何安全管理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规定,制定物业和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节,开展各项活动,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获取不正当利益。

2、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费。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工作人员遵守有关物业管理制度。

4、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的要求检查大楼内进出物品、人员来访、车辆出入。

5、乙方有权对安全、消防的突发事件进行处理,并及时报告甲方。

6、爱护办公楼内外设施,注意节约用水电。

7、加强乙方员工职业道德和法律教育,做好保密工作。

8、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给甲方赔偿,并承担一切责任。

9、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从合同终止日起____日内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管理用房及各类管理档案等资料。

10、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责任。甲方:代表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代表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物业保洁服务的标准合同书甲方:住所:负责人:联系电话: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保洁服务事宜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如下:

一、服务内容乙方向甲方提供保沽服务,依据双方确认的《保洁范围和标准》,承担相应的保洁服务责任。《保洁范围和标准》作为合同附件。

二、服务地点、范围、合同期限、保洁人员数量及服务时间

1、乙方向甲方提供保浩服务的地点:具体服务范围包括:详见附件二《保洁范围和标准》

2、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乙方保证在上述范围内为甲方提供每周天,每天小时保洁服务,并保证每天安排2名保洁人员在上述范围内按本合同约定标准完成保洁服务。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洁服务费。

2、无偿为乙方提供用水、用电。

3、积极配合乙方的清洁作业。

4、对乙方保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清洁范围和标准的,有权要求乙方返工,直至达到质量标准。

5、积极采纳乙方在保沽方面的提出的书面合理化建议。

6、因甲方要求乙方保洁人员实施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范围以外的行为造成的事故或者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切实履行对保洁人员的管理义务,确保保洁人员认真完成《保洁范围和标准》规定的作业项目和标准,确保工作质量。

2、乙方在提供服务时不能妨碍甲方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乙方不得在甲方服务区域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承揽业务。

3、乙方保洁服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甲方或

第三人财产或人身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保洁人员属于乙方员工,由乙方按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承担用人单位责任。在乙方提供保洁服务过程中,乙方人员出现的工伤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5、乙方保洁工作中未达到保洁的质量标准(但通过限期整改可以达到保洁质量标准的),经甲方两次口头通知,仍未达到标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每发出一次书面通知,甲方将扣除乙方当月保洁服务费的0.5%—1%。

四、保洁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1、保洁服务费每月为。合同总金额为元(大写:人民币元正)。甲方需要乙方超出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其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给乙方。

2、乙方每月初为甲方提供正规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后____日内向乙方付款。

五、违约、赔偿责任、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的服务费元(大写:人民币)。

2、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保洁服务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并承担赔偿甲方损失。

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本合同规定履行向乙方支付保洁服务费的,每逾期____日,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无正当理由甲方累计逾期3个月未支付保洁服务费,乙方有权终止解除合同,甲方结清所拖欠乙方的保洁服务费及违约金。

六、保密责任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可能被乙方或其保洁人员知晓的关于甲方业务、客户等信息,在本合同中都应被认为是甲方的商业秘密,除非是为了甲方的更大利益,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乙方不能使用它们,也不能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或终止之后的任何时候将它们泄露给

第三方。

七、合同变更、解除及续订、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本合同有效期内,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更改或终止解除本合同。

3、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原条款进行补充及变更。

4、合同到期,双方若无异议,合同自动顺延________年,顺延次数不限;如有异议,任何一方须于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八、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附则、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

一、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保洁范围和标准》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____日期:

乙方:____日期:

市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篇5

第一章总则

第1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业主委员会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物权法》、《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伴海山庄物业服务事项达成共识并订立本合同。

第2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别墅、连体住宅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3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和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4条本物业小区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5条本物业小区共用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

第6条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7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及构筑物的维修、养护与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及设施、配电房等。

第8条公共绿地、公共场所内的花木、公共场所内的建筑小品的养护与管理。庭院内的绿地、花木可以应业主要求给予适当管理。

第9条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包括:公共场所、场地的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

第10条协助公安部门维护小区公共秩序。

第11条进一步完善物业档案管理。

第12条按照《维修基金管理使用办法》的规定做好小区维修基金利息及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第13条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可以委托乙方实施,但委托方要承担一切费用。

第14条规劝制止业主、使用人违反《伴海山庄管理规约》和业主委员会决议及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15条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年。自二〇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二〇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16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代表和维护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根据业主大会的决议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监督业主、使用人遵守《伴海山庄管理规约》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议和物业管理有关规定;

4.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议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维修财务预算及决算;

6.查阅本小区物业档案资料(与物业公司内部管理有关的资料除外);

7.向业主筹集或续筹维修资金,审定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

8.监督公共建筑、共用设施设备和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及经营用房的使用情况。

(二)甲方义务

1.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乙方;

2.保证业主、使用人遵守、执行物业管理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遵守《伴海山庄管理规约》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议和小区物业管理制度,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3.协助乙方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完成和实现物业管理各项管理目标;

4.当业主、使用人不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时,协助乙方催交;

5.协助乙方搞好社区文化和社区服务工作。

第17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有关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实施方案并实施管理;

2.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编制维修基金使用计划及预决算报告;

3.编制共用设施设备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

4.依照本合同和市物价局核发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5.负责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6.规劝制止业主、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规定及《伴海山庄管理规约》的行为;

7.有选聘专业公司承担专项工程的权力;但不得将物业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人;

8.当业主、使用人装修房屋时,与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9.依法向业主、使用人追缴欠交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二)乙方的义务

1.履行本物业服务合同并依法经营;

2.接受业主委员

会和业主、使用人的监督;3.接受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4.对本物业的公共配套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经甲方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5.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定时向业主公布维修基金及其利息使用管理情况;

6.向业主、使用人提供优良生活工作环境,搞好社区文化和社区服务;

7.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8.定期对房屋设施设备状况进行检查,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和险情;

9.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物业服务企业退出时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内容向甲方移交相关资料和设施设备。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标准

第18条依据国家、山东省和XX市有关规定,制定本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房屋及共用设备管理

1.小区园区、房屋幢号、户号有明显标志,设有引导方向平面图、指路牌和引导牌。

2.物业管理人员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进一步完善房屋档案资料,包括按幢、户立档,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便于查阅。

(二)共用设施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保持道路畅通。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

(三)绿化及养护管理

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

(四)环境卫生管理

1.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善,设有果皮箱、垃圾箱等保洁设施。

2.道路、公共绿地、公用场地,保持清洁。

3.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4.公共场所发现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现象及时制止或处理。

5.发现小区内有乱搭乱建的现象及时劝阻。

(五)社区秩序维护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严禁脱岗。

2.值班人员统一着装,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责任到人,相片公示,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3.进一步完善小区内的监控工作,监控设备完好,监控画面尽量保持清晰;无特殊情况监控资料7天有效。设施设备的完善、改造或更新,需要动用维修基金的按照以上相关条款执行。

(六)消防

1.消防系统标志明显,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2.配备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七)公共文体娱乐场所原则上仅对小区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开放。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19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一)依照XX市物价局的批复,住宅房屋,乙方按业主房产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70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二)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20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更新费用,按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21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甲方义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解决。

第22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按合同约定标准管理物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第23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

第24条乙方不按规定和甲方审定的计划使用维修基金,或将维修基金利息挪作他用的,甲方有权制止。

第八章附则

第25条本合同期满前二个月甲乙双方应就续签合同事宜进行协商。

第26条双方可以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但是补充协议须经业主大会讨论通过并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27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28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报请物业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功时双方同意:

(一)由XX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29条其他约定:

1.加强对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2.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燃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或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业主、使用人人身伤害、死亡和财产损失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市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篇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物业服务合同范本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市区路(街道)号;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平方米;物业类型:(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第二条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和公共环境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及清洁卫生。

5、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6、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7、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8、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9、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物业服务合同范本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停水、停电等催缴催改措施;

第五条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年内达到的管理标准;年内达到管理标准,并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第六条管理服务费用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项执行: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项执行:

3、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4、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5、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共计元,由甲方负责在时间内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到位,以保障本物业的公用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维护费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元,按下列第项执行:

7、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项执行:

第七条奖惩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奖励;

2、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

3、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加招投标而直接续订合同。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4、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一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法人代表: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年月日

市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篇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乙方与售房单位签订的《_______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___________)内的有关物业管理的约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前期物业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前期物业服务时间是指:从乙方接到售房单位开出的《房屋进住通知单》之日起至业主大会委托业主委员会与甲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止。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本物业名称:_______市_______文化居住区_______区

座落位置:_______区_______楼_______单元_______室

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甲方提供服务的收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协议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二、在本物业设立服务机构,对本物业进行专业化物业管理;

三、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管理制度;

四、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五、制止违反《物业管理业主临时公约》、《住户手册》和本物业的管理规定的行为;

六、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七、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及其他费用;

八、编制物业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九、每六个月向乙方公布物业费用收支账目;

十、提前将房屋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和限期条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十一、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享有并履行《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的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及义务;

二、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四、遵守《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业主临时公约》、《住户手册》、本协议以及本物业的管理规定;

五、依据政府有关规定和购房合同规定,办理入住手续时,乙方应交纳公共维修基金;

六、装饰装修时,必须办理装修手续,并遵守物业在房屋装饰装修方面的管理规定;

七、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及其他费用;

八、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九、支持并协助甲方依法所进行的物业管理和经营活动;

十、转让物业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和遵守《业主临时公约》承诺书的内容,交清转让前的物业服务费用及其他费用;

十一、在使用独立采暖炉时必须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操作,遵守供暖系统(采暖炉)运行《承诺书》的内容,以免发生人身危害;

十二、顶层平台不得搭建阳光屋、遮阳蓬、铁架、藤架等任何封闭或半封闭式建筑;平台内种植灌木、花卉不得超过女儿墙高度;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保持平台的环境卫生;

十三、在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时禁止破坏在地面敷设的采暖管线;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三章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第六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护、养护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穿、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公共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第七条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不为单个产权人所有而为产权人所共有并共同使用的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自来水分户水表以外计费水表以内的上水管道、楼内下水立管及通向污水井的下水管道)、雨水管、水箱、加压水泵、共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池、井、楼道、邮政信箱、避雷装置、电子对讲防盗门、红外线周界报警系统、空调冷凝水管、化粪池、物业管理区域的外围护栏、围墙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八条园艺及环境卫生

一、区内共用绿化、园艺小品等的管理和养护;

二、公共环境的卫生清洁、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不含垃圾消纳场的管理及建筑装饰垃圾收集和清运)。

第九条安全及消防

一、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公共区域内的(即小区规划红线以内,业主户门以外)公共秩序(不承担人身、财产的保险、保管责任);

二、做好消防教育宣传工作,加强消防培训及演练,积极配合当地消防部门做好消防安全的防范工作。

第十条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对本物业区域内的交通状况进行预测和安排,确保本物业区域内车辆停放有序、交通顺畅(不承担人身、财产的保险、保管责任)。

第十一条档案资料

一、对本物业的房屋竣工、设施设备及接管验收档案、图纸、资料进行管理;

二、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档案资料进行管理。

第十二条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部门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对本物业装饰装修进行管理;

二、按_______文化居住区《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及《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执行。

三、收费标准:

1.装修押金:_______元(业主交纳_______元,装修企业交纳_______元)

2.装修管理费:_______元/套(由装修企业交纳)

3.装修垃圾清运费:_______元/自然间(由业主交纳)

第十三条其他管理服务事项

一、向业主提供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有偿维修、养护;

二、向业主和使用人提供各类特约有偿服务;

三、根据本物业内的情况和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有偿社区服务及商务服务;

四、法律政策及协议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本小区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与甲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止。

第四章物业服务标准

物业服务标准会执行《_______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京国土房管物[20xx]950号文件规定的经济适用房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以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

第五章物业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

第十五条物业服务费(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一、住宅按_______元/月·建筑平方米(包括:物业公共区域保洁、公共秩序的维护、小区绿地养护、化粪池清掏、房屋及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小修、小区日常综合管理);

二、跃层(六跃七)住宅需加压供水,加收加压水泵运行费_______元/月·建筑平方米;

三、物业服务费用标准将按_______市法规、政策调整;

四、交纳费用时间:每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交纳下一年度的物业服务费。

第十六条其他有偿服务费用(此项费用不属于物业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并根据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一、车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务费:按市物价部门批准的《停车场(库)车辆收费标准》收取;

1.大型机动车位地面停车位:_______元/辆·月

2.小型机动车位地面停车位:_______元/辆·月

3.露天停车场临时停放机动车收费标准:(第一小时不收费)

小型车:_______元/_______小时、大型车:_______元/_______小时

二、为满足住户需要提供的各项有偿服务价格另议,见《住户手册》附件《有偿服务价目表》;

三、符合相关法规、政策的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第十七条代收代缴费用(此项费用不属于物业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并根据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如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气费等费用的代收代缴服务。

1.公共楼道灯电费(含楼宇对讲):_______元/度,由本单元全体业主均摊;

2.生活垃圾清运费:_______元/户·年;

3.有线电视收视费:_______元/户·月;

4.自来水:_______元/吨;

5.燃气:_______元/立方米;

6.交费时间:按月/年交纳。

第十八条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一、按照《关于归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通知》(京房地物字[1999]第1088号)的规定,各产权人在其购买房屋时,须按购房款_______%的比例缴纳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业委会研究决定,按建筑面积比例向产权人续筹。

四、产权人在出售、转让、抵押或馈赠其单元时,所缴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第六章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协议,致使甲方未能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三、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超标部分费用,退还利息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应缴费用千分之三的的滞纳金。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燃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及其他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若协商无效,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房屋使用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住户手册》、遵守《业主临时公约》承诺书、顶层平台使用《承诺书》和供暖系统(采暖炉)运行《承诺书》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中未规定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甲方签章:_______物业管理经营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主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市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篇8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_________(物业名称)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物业管理承包合同范本。

第一条物业管理内容

1.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类型: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3)四至:东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4)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5)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2.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内附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内的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尝游泳池、商业网点)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二条委托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和住宅公共维修基金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

(2)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

(3)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2)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上调。

(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调。

(4)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5)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_________。

3.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1)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按建筑面积比例向产权人续筹或由产权人按实分摊。

(3)产权人在出售、转让或馈赠其单元或因其他原因房屋产权转移时,所缴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4.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担。

(3)在_________费用中支付。

5.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管理成本费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_________元。

(2)由甲方承担上述管理成本费用的_________%。

第四条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1.车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务费用:

(1)机动车:_________。

(2)非机动车:_________。

2.有线电视: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五条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乙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热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第六条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七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条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合同范本《物业管理承包合同范本》。

2.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区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______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帐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物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八条物业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1.各项管理指标执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______年内达到_________标准。

2.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_________元,合理支出_________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______%作为经营收入。

第九条风险抵押

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______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4.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十条奖罚措施

1.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_________%奖励乙方。

2.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_________元(全国)、_________元(省)、_________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得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4.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的_________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十二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三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条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八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市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篇9

甲方: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聘乙方为甲方开发建设的荆州市玉兰小区(以下称 “本项目”)前期物业管理单位相关事宜、在双方已经签定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以下称“合同”)基础之上,补充约定如下:

一、前期物业管理开办费用

1、甲方负责在合同签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0.5万元通过转帐方式给付乙方,该款项作为本项目开办费中,用于物业服务员工招聘培训、办公用品采购、物业管理服务工具采购等,具体项目见本协议附件一《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方案》;预算中的其余开办费共计4万元由甲方在通知乙方正式开始开展本项目的接管工作之日后3个日历日内通过转帐方式给付乙方,以保证项目的物业管理接管工作顺利开展。

2、开办费用由乙方按甲方财务流程使用报销,总额度控制在4.8万,甲方对列入预算的项目在合同期内如有超支不予另行补贴。乙方对开办费用的使用接受甲方监督,开办费采购的物品需经过甲方查验签点。

3、关于开办费所支出采购的物品的所有权问题,双方约定:乙方在合同签定后为甲方提供临时业主公约等文本的拟订和在房管局的备案协助工作;乙方在甲方项目正式交付使用前为甲方提供3次前期介入咨询,范围包括从物业管理角度对项目的设计施工和促进销售提供建议、对销售人员进行关于物业管理方面的培训;乙方在项目入住期间协助甲方提供客户入住的手续办理服务如验楼等;乙方在项目接管后协助甲方处理业主对房屋质量保修的报修,主要是接待业主咨询和投诉、填写报修联系单转给甲方处理、对客户进行安抚和回访解释以避免纠纷等;做为对甲方开办费用的交换,乙方不另收取甲方以上服务的费用,享有开办费用的使用和用开办费用所采购的物品的所有权。

4、合同期未满之前, 由乙方按开办费用预算总额采购的所有物品所有权为甲方所有,由乙方在合同期内无偿使用,其保管和维修由乙方负责,费用有乙方承担,但乙方不承担任何折旧成本,在正常使用中损毁消耗的,必须由甲方认可;合同期满后开办费所采购的物品由乙方无偿获得;合同非正常终止或解除时乙方按照合同执行期长的比例无偿获得部分开办费所采购物品,具体办法双方另形协商。

5、甲方负责在合同签定后 日内无偿提供临时办公用房供乙方使用,并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正式交付使用前15日完成正式物业管理用房装修,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物业管理用房的产权、维护责任和其他问题按照荆州市相关规定处理。

二、正式入驻前期介入服务与费用

1、为保证顺利交接,乙方应于正式入驻小区之前介入项目进行员工招聘培训、工程介入等接管准备。

2、乙方前期介入人员的工资福利等由甲方负责按照确定的标准支付,最终以乙方实际介入人员情况为准支付。

3、本项目交付房屋买受人使用所需《住户手册》由乙方在正式接管本项目前30个工作日内完成文字稿拟订,交甲方设计版式及印刷,费用由甲方承担;其他所有必须的物业管理入伙文件资料印制成本一律由乙方从开办费中列支。

三、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取的补充约定

1、按照《荆州市物业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以及国家发改价格[20xx]1864号《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等规定,业主从领取钥匙之日起开始承担物业服务费,未售房屋由建设单位全额承担物业服务费;为计算方便,本项目实行已售房屋从业主前来办理入伙手续领取房屋钥匙的下一个月度初起计算物业服务费用,之前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全额承担;甲方承担的物业服务费用按月在每月

10日前给付乙方。

2、为保证本项目物业管理正常进行及方便业主,采取在办理入伙手续时预收业主一年物业服务费再移交钥匙的办法,甲方需予以配合;物业管理服务费按照预收一年处理,乙方对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的帐目情况每个月公布一次,并接受业主和甲方的监督。

3、甲方给予房屋买受人物业管理费优惠的一律以甲方正式书面文件为准,房屋买受人持优惠文件乙方予以认可接受,并按月以优惠文件实际发生的当期金额向甲方报销。

4、对本项目收费标准,乙方不得擅自提高。

5、本项目机动车及非机动车位的使用和维护和外来车辆的临时停放管理按照荆州市相关规定处理;自本项目正式交付使用日起,乙方半年内不收取车位物业服务费(停车费),半年后按照《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收取业主车位物业服务费(停车费),具体价格不超过每车每月100元。

四、其他服务与费用

1、本项目绿化工程保活养护期内的用水费用由甲方承担,具体承担办法由双方另行协商。

2、本项目正式交付使用后的工程施工和维修保养等用水用电费用一律由施工维保单位自行承担,具体承担办法由当事双方另行协商。

3、本项目景观照明及水景由乙方承担普通开放和维护费用。如甲方另提出需增加开启天数或延长开启时间,由甲方预先书面通知乙方,按照实际延长的开启时间和功率成本由甲方按月与乙方结算。

4、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对销售中心安全保卫等服务的,乙方应当按要求提供服务,甲方按照实际发生的成本承担费用。其他双方未明确的服务项目的费用承担一律按照实际发生的成本计算。

五、物业移交与接管

1、乙方按照荆州市关于前期物业服务的管理办法对本项目进行接管验收后,双方签定正式的物业移交文件,本项目正式移交乙方接管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甲方将本项目移交乙方接管时,应具备荆州市房管局荆房[20xx]43号通知中所列条件,本项目的移交与接管事项双方无明确约定的均按照此文件处理。

2、本项目移交物业管理前房屋套内、物业公共部位、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清洁卫生由甲方负责按照实际正常使用标准完成或督促施工单位完成;乙方不负责承担此类工作;如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由甲方承担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

3、本项目公共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标识和生活垃圾收集等附属设施设备由甲方负责完善,但需征询乙方意见。

3、甲方在不迟于首个业主通知入住手续办理日期15个工作日前将已售房屋业主资料移交乙方,便于乙方做好业主入住手续办理准备工作。

4、办理物业移交时甲方需将本项目所有建筑房屋钥匙同时移交乙方保管;对已销售的房屋,甲方授权乙方负责协助其向业主移交房屋钥匙,业主在接收房屋钥匙前需按照乙方制定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办法办理相关手续;对未销售的房屋甲方借用钥匙需办理借用手续,其他任何第三方借用钥匙必须由甲方书面同意,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移交钥匙。

5、甲方授权乙方对业主房屋质量问题的报修投诉进行登记和中转,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对业主报修问题进行预先复验及通知业主复验,并对业主进行回访。

6、对本项目保修期内的物业公共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等的质量问题,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处理,乙方不直接对第三方进行联系;甲方在退还工程保修单位质量保修金时知会乙方并征求乙方意见;其他关于本项目工程质量保修问题按照荆州市相关规定处理。

六、其他事项约定

1、乙方负责按照合同、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和标准提供本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接受甲方及政府主管部门和其他业主代表的监督指导;物业服务费用采取包干

制,甲方除按合同和本协议给付物业服务费外不另予以其他任何补贴;但合同期内因主要生产资料价格变动造成的乙方帐面亏损由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2、甲方需给付乙方的费用到帐日期一律以当月10日前为最后期限;双方未明确的关于财务支付到帐期限一律按照本约定处理。甲方如不能按时按期给付费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在甲方欠费超过30个日历日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包括降低服务标准和终止合同等措施。

3、涉及本项目前期物业管理各项政府行政手续办理由甲方负责、乙方协助;甲方与任何第三方因本项目发生的任何纠纷与乙方无关,乙方不负责承担其任何连带责任。

4、本协议为双方签定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合同同时生效;其中内容如与合同有冲突的以协议约定为准;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5、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荆州市人民法院管辖;

7、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市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篇10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购房人、业主):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的同时,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概述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第二条物业基本状况

1、本物业名称:_________

2、乙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_________

3、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1)类型: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

(3)四至:_________

(4)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定义

1、所谓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门内承重墙体、梁、柱、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厅门、楼梯间、抗震结构部位、走廊通道等。

2、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锅炉、供热线路、供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四条甲方的物业管理职责

1、甲方应当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并书面告知乙方

2、甲方应当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3、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4、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5、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6、自本协议终止时起5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第五条乙方的监督与保证

1、有权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有权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4、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5、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6、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甲方对共用设备的管理

1、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管理完善,随时查阅。

2、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有设备运行记录。有专门的保养检修制度,无事故隐患。

4、小区内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和操作人员健康许可证。水质检验合格。

5、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电梯厢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6、电梯有专业队伍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规章制度健全,运行养护有记录。

7、负责锅炉供暖的,严格遵守锅炉供暖各项规章制度,运行正常,并有运行记录。供暖期间,居室内温度应为18℃,不低于16℃。

第七条甲方对共用设施的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损坏。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有防范措施。

第八条甲方对绿化及养护的管理

1、公共绿地、庭院绿化布局合理,花草、树木、建筑小品配置得当。

2、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无损坏、践踏现象,无病虫害及枯死现象。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

第九条甲方对环境卫生的管理

1、由甲方组织清洁队伍对小区内公共环境卫生及楼层公共部位卫生进行保洁;

2、公共部位清洁设施摆放整洁,设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洁设施,垃圾日产日清;

3、楼梯间、通道、走廊的地面、墙面和楼梯扶手、窗台无灰尘,窗户明亮。楼道内无乱堆乱放现象。设备间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4、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和楼间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5、小区内马路无摊点、市场,商业网点牌匾美观整齐、管理有序;

6、小区内无违章临时建筑;

7、小区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刻和乱挂现象;

8、定期消杀"四害"。

第十条甲方应采取的保安措施

1、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治安和公共秩序,为小区业主(住户)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的生活、工作环境;

2、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杜绝因管理责任造成的重大刑事案件;

3、值班人员有明显标志,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4、甲方应禁止散发广告、推销产品和无身份证明等人员进入小区,对因管理责任造成的事故和损失应当负责。

第十一条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甲方应对车辆进出实行验证、登记制度;

2、乙方的车辆需按规定线路行驶,进场后需按指定位置停放;

3、甲方派出的巡逻协防队员负责疏通和维护区内交通秩序;

4、甲方应禁止载有有毒、有害物品的车辆进入小区;

5、在小区内因乱停、乱放等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由车主自行负责。否则因故造成的车辆丢失、损坏等事故由肇事者负责。

第十二条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甲乙双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乙方在装饰装修房屋时应当遵守。见附件:《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第十三条甲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保证

1、基本要求

(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3)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4)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管理服务人员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6)公示8小时服务电话。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报修、维修记录。

(7)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8)按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9)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70%以上。

2、房屋管理

(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3)每周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定期维修养护。

(4)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至少两次巡查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5)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6)各组团、栋、单元(门)、户有明显标志。

3、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施设备的运行、检修等记录齐全。

(3)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4)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

(5)载人电梯早6点至晚12点正常运行。

(6)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7)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80%。

(8)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

4、协助维护公共秩序

(1)小区24小时值勤。

(2)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3小时至少巡查1次。

(3)车辆停放有序。

(4)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5、保洁服务

(1)小区内设有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每天清运1次。

(2)小区公共场所每日清扫1次;电梯厅、楼道每日清扫1次;共用部位玻璃每季度清洁1次;路灯、楼道灯每半年清洁1次。

(3)区内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半年检查1次,并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季度检查1次,每年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4)二次供水水箱按规定清洗,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6、绿化养护管理

(1)对草坪、花卉、绿篱、树木定期进行修剪、养护。

(2)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

(3)预防花草、树木病虫害。

第十四条费用标准

自乙方办理入住手续当月起,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由乙方按下述标准向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交纳。

1、乙方交纳费用时间:从开发公司通知的业主入住之日起,开始向甲方缴纳管理费。

2、管理费标准:

住宅:_________元/㎡/月;

商场(商铺):_________元/㎡/月;

办公写字楼:_________元/㎡/月;

其它:_________。

3、乙方出租物业的,需到甲方登记备案,否则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仍由乙方交纳;

4、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5、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标准按照市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

6、交纳费用时间:每月_________日前交付。

第十五条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车位使用管理服务费用及其它有偿服务费:按物价局审批标准或者双方协商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收支的公布

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每半年向业主、使用人公布_________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情况,每年_________月份向业主公布全年维修基金利息收支情况。

第十七条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热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第十八条保险

1、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险由甲方代行办理,保险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各自所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乙方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

3、_________。

第十九条突发事件的处理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违反协议,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4、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交纳违约金,或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二十二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三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四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五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_、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七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八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市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篇11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成都市房产管理局编制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试行),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物业管理活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约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示范文本(试行)的内容。

2.本示范文本(试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是:

(1)业主,是指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所有权人。

(2)使用人,是指房屋的承租人、实际使用房屋的其他人。

(3)物业买受人,是指物业出售合同中确定的房屋购买人。

(4)物业首次交付使用日,是以物业买受人办理房屋交付使用手续之日计。

(5)共有部分,包括全体业主共有部分和相关业主共有部分。全体业主共有部分,是指建筑区划内全体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路灯、沟渠、池、井、垃圾箱(房)、公益性文体设施、物业服务用房、闭路电视监控系统、附属设施设备使用的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相关业主共有部分,是指一幢建筑物内部,由该幢建筑物的相关业主共有的门厅、户外墙面、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走廊通道、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部位以及该幢建筑物的相关业主共有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照明、锅炉、燃气线路、消防设施、邮政信箱、避雷装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设施设备。

(6)公共区域,是指一幢建筑物内部,由整幢建筑物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以及整幢建筑物外、建筑区划内,由全体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

(7)专有部分,是指在构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独立性,由业主独立使用、处分的物业部位。

(8)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是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9)物业服务费用:是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率和利润。

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示范文本(试行)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

4.本示范文本(试行)所称的甲方为物业建设单位,乙方为物业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或者经市或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核准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的具有相应条件和相应专业服务人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

5.本示范文本(试行)中所指建筑区划类型分为:住宅、别墅、商务写字楼、医院、学校、商业、工业、车站、码头、机场、其他物业类型。当建筑区划内(整体、单体),非住宅物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小于60%的,以住宅物业计;非住宅物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大于60%的,以所占比例最大的物业类型计。

6.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本合同的主要内容为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的组成部分。

7.在签订合同前,合同双方应当出示有关资质、信用证明及签约主体资格的证书、证明文件。

8.本示范文本(试行)条款由成都市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_,资质证书编号: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名称)的前期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建筑区划(以下简称本建筑区划)基本情况

建筑区划名称:

建筑区划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住宅、别墅、商务写字楼、医院、学校、商业、工业、车站、码头、机场、其他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成都市__________区(市、县)_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_段(巷)__________号附__________号;

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

东________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________

西________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_____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建筑区划划分意见书见附件二。

第二条乙方为本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情况,详见附件三。

第三条甲方应于__________(具体时间)向乙方提供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服务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四条建筑物专有部分损坏时,业主、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使用人承担。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物业公共服务事项和质量应符合下列约定:

(一)建筑物共有部位及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详见附件四;

(二)公共绿化的维护,详见附件五;

(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维护,详见附件六;

(四)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详见附件七;

(五)物业使用中禁止行为的告知、劝阻、报告,详见附件八;

(六)物业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的帐务管理,详见附件九;

(七)物业服务档案和物业档案的保管,详见附件十;

(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乙方承接本建筑区划的物业服务时,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对建筑物共有部分及其相应档案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档案、物业服务档案、业主名册等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乙双方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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