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2019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点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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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点范文

  一、工作思路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贯彻落实《**市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办法》为主线,以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目标,以地下矿山、石油天然气开采和技术服务企业为着力点,以强化分级监管、执法检查、教育培训为保障,全面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双重预防机制、专项治理工程、依法治安和安全准入制度建设,全面提升非煤矿山本质安全水平,促进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总体目标

  1.有效防范非煤矿山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全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四项指标”同比全面下降。

  2. 政府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明晰;落实地下矿山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风险分级监管进一步完善,实现一个矿山一个安全监管主体。

  3.双重预防机制标准体系进一步强化,全面完成4个市级试点单位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并在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率先推广,双重预防机制与安全标准化融合取得成效。

  4.全面落实地下矿山防火防中毒窒息措施,机械通风系统运行可靠,动火管理全面加强。

  5.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全面落实监督检查计划。

  6.严把安全准入关口,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不断提高非煤矿山安全保障和服务能力。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1.坚持学以致用推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坚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实现“四个转变”。即:工作定位从“当行业管理者,企业安监员”向“安全监管执法者”转变,工作思路从泛泛抓安全向实施风险分级监管转变,工作方法从注重事故查处向事前防范转变,工作手段从传统的眼看、手摸、凭经验等方式向充分运用信息技术、“互联网+”转变。

  2.适时召开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结合贯彻落实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议精神,组织召开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分析研判形势,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3.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对照《**省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市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等有关法规规定,梳理非煤矿山建设项目核准、超层越界开采、无证非法开采、淘汰落后产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特种设备、建设项目安全监管等方面的责任,完善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职责清单。按照分级监管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科学划分市、县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部门监管责任,确保一个企业只有一个重点监管主体,市、县安监部门分别直接监管一定数量企业。

  4.突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督促企业实行“一岗一清单”制度,健全完善企业全员岗位安全责任清单,强化岗位责任公示、教育培训和管理考核。

  5.实行年度清单审核制度。实行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任务清单审核制度,督促地下矿山企业和露天砂石矿山企业将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上报县(区)安监局进行审核。

  6.推行安全承诺公告和安全状况报告制度。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向职工进行安全承诺,并将安全承诺情况在企业内部进行公告;督促企业向属地安监部门定期报告安全状况。

  7.开展规模以上企业互查互学。按照省局的安排,组织规模以上地下矿山、露天矿山、油气开采企业进行对接配对,点对点建立合作关系,开展互查互学活动,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带动提升本行业整体安全生产水平。

  8.严格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公示、培训、考核、报告,安全生产承诺落实等情况纳入安全监管和执法检查内容,重点检查企业一把手安全生产履责情况,依法查处和通报“三项岗位人员”失职失责典型案例,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三)深入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9.推动试点工作取得实效。督促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第十一采油厂、**煤田地质局**资源勘查院、**能源化工集团钻采工程服务有限公司等4户市级双重预防建设试点单位按期完成试点任务,构建适合企业特点的系统管控体系,总结提炼出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以点带面、循序渐进,推进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10.强化安全风险动态管控。督促地下矿山和砂石露天矿山企业加大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力度,加快建立风险源和隐患数据库,绘制安全风险分布图,落实重大隐患报告及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对整改措施实时跟踪,实时管控,使矿山的安全风险处于受控状态。

  11.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完善三级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工作规则;督促非煤矿山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通过监督检查或其他激励方式,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与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有机融合,切实提升非煤矿山安全管理水平。

  12.强化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对照《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深入排查治理重大隐患,督促各县(区)和非煤矿山企业将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录入**省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系统,严格落实停产整顿等执法措施,健全重大隐患台账,跟踪督促整改销号,做到闭环管理。

  (四)持续推进非煤矿山专项整治

  13.推进非煤矿山整顿关闭。紧紧抓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去一降一补”(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以及开展环境保护治理等机遇,对不符合最小开采规模标准、位于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存在重大隐患无力整改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不申请延期的非煤矿山依法提请政府予以关闭,从源头上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14.强化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对地下矿山通风系统建设运行、配备和正确使用自救器及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防火灾防中毒窒息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培训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整治防火防中毒窒息措施不落实问题;针对地下矿山违反开采和安全设施设计生产、建设,露天矿山台阶高度、平台宽度、边坡角不符合设计要求等问题,督促县(区)安监局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着力整治砂石矿山违法违规建设和生产行为。

  15.开展油田外包企业安全管理专项整治。以石油天然气钻井作业为重点,整治油田外包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不专职、实际地址与登记住所不符、安全生产档案资料混乱、安全生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督促油田外包企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档案,在醒目位置公示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各类许可证照,推动油田外包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

  (五)强化非煤矿山治理建设

  16.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加大对非法违法矿山、在建矿山、地下矿山、长期停产停建矿山的执法力度,推动各县(区)健全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无证非法开采和超层越界开采等行为,坚决防止因矿山互联互通引发较大以上事故。集中开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执法行动,对近3年来审批的建设项目实施集中执法,严厉打击未批先建、恶意规避审批、违规审批、不按批准的设计施工、发生重大变更不履行报批手续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长期停产停建矿山因矿产品价格上涨擅自复工复建行为。依法打击非法外包、转包等非法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2019年汛期专项督查,定期开展“明查暗访”,严格落实“双随机”检查要求。

  17.不断规范监督检查行为。落实《关于全面加强非煤矿山“五项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提高规范执法、严格执法、闭环执法、公开执法和文明执法水平。严格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制度。强化对执法文书落实情况的检查,认真落实“四个一律”和“五个一批”要求,做到执法公开,强化执法曝光。

  18.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依托省局、科研院校、企业专家采用视频培训、集中培训、示范执法等方式,加大对安全监管人员、尤其是新转岗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力度,着重培训非煤矿山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现场检查要点等,提升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能力。

  (六)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19. 严把安全准入关口。严格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严禁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达不到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矿区范围之间最小距离不足300米的小型露天采石场,设计内容不全、深度不够和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工艺、设备等问题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批。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颁发,在落实“放管服”改革,推行网上办理、邮寄送达,实现企业“最多跑一次”的同时,强化金属非金属矿山和石油天然气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现场核查,严厉打击资料与现场不符、安全评价不实、安全准入把关不严等行为。

  20.推广安全先进适用技术。持续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专项行动,鼓励非煤矿山企业使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强化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应用,严格控制地下矿山现场作业人数,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21.推进事故整改评估和警示。强化事故查处整改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督促各县(区)对2018年发生的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整改落实情况开展评估。积极引导企业在班前或培训教育期间,播放事故警示教育片;同时,将典型一般事故制作警示教育片,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推送播放,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

  22.健全非煤矿山监管基础档案。委托技术服务机构对地下矿山、露天砂石矿山开展综合评估,依托**省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建立健全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基础档案,夯实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基础。

  23.强化非煤矿山信息化建设。以**省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系统为依托,将健全完善金属非金属矿山、石油天然气开采、技术服务单位基本信息、扩展信息等数据作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统一配号的基本要求,配合省安监局实施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证统一配号工程,构建**省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非煤矿山数据库系统,全面提升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

  (七)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24.抓实抓细工作措施。各县(区)要找准本地的短板和弱项,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对年度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每项工作的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建立实行对各县(区)安监局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审核制度,对年度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实行每季度统计汇总,每半年公开通报。

  25.落实约谈警示制度。对重点工作任务不落实、重大隐患未能及时发现或发现后未能及时整改消除、发生一起较大事故的县(区)和发生一般以上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应急救援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事故查处不力造成严重影响、隐瞒事故、事故处理不落实的,一律按照《**市安全生产约谈制度》规定进行约谈。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及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按照《**市安全生产警示制度》规定实施警告、曝光、约束和重点监督管理等措施,对符合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的企业及其有关人员,一律按规定纳入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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