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转正申请书

发展新党员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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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15发展党员工作最新流程图

2015年发展党员工作最新流程图

篇二:发展新党员流程

发展新党员流程

(一)基本程序

1、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人)

(1)本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申请。

(2)对于团支部推荐的入党对象和未提出入党申请,但政治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学生,吸收他们参加一些党的活动,使其逐步提高认识,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2、建立登记档案(党支部)

对于申请入党的人员,党支部要建立档案,列入培养计划,经常对他们进行。

3、确定积极分子(党支部)

对于已向党组织提出申请,各方面符合条件的人员,要经党小组提名,党支部讨论确定为积极分子,并确定一至二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

4、填写《积极分子登记表》(党支部)

对已确定的积极分子,党支部要迅速指定培养人为其填写《积极分子登记表》,交党支部统一保存。

5、培养教育(党支部)

(1)建立积极分子自学小组。

(2)组织他们听党课或参加培训班。

(3)吸收他们参加发展党员的支部大会、新党员的宣誓大会及一些活

动。

(4)交任务、压担子,使他们在实际工作中经受锻炼。

6、定期考察(党支部、党小组、培养人)

对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还要定期进行考察,由培养人每季度考察汇报一次,填写到《积极分子登记表》上,并由党小组、党支部签署意见。

7、确定并上报发展(党支部)

对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首先要通过座谈了解、民主测评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然后党小组提出意见,重点进行培养教育,发展计划经党支部审查后报上级党委备案。

8、参加培训(党支部)

对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的积极分子,党支部要组织他们参加上级党委组织的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没有经过培训的,不能发展。

9、确定发展对象(党支部)

对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培训成绩合格,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积极分子,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后,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为发展对象。

10、政审(党支部)

政治审查内容:

1、申请人的政治历史情况。

2、申请人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情况及工作表现。

3、家庭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政治审查的办法:考察档案和必要的函调和外调。

11、向党委或党总支(党支部)

对已上报列入发展计划的对象,党支部要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报告近期发展对象情况,包括:本人档案、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积极分子登记表》、考察综合意见、支委会讨论意见和入党申请书、党小组意见和发展对象的。是团员的应有团组织推荐意见。

12、预审(党委组织部门)

预审要求:

(1)审查培养、考察和政审材料是否齐全,有无违背中央、省市有关发展党员的规定的地方。

(2)设党总支、分党委的单位先审查。

(3)经审查,合乎上述各种程序要求的下发《入党志愿书》。

13、填写《入党志愿书》(介绍人、申请人)

党支部向发展对象解释志愿书中的各项内容、填写注意事项。志愿书一般由申请人亲自填写,入党介绍人指导。填写要规范,字迹要清楚,不允许涂改,志愿书填写后,由党支部审阅。

14、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党支部)

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方能召开。其内容:

(1)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书》。

(2)介绍人介绍培养经过,并发表意见。

(3)支委会发表意见。

(4)大会讨论。

(5)正式党员表决,作出决定。

15、填写党支部决议,上报党委或党总支(党支部)

填写支部决议时应注明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正式党员、预备党员人数;同意和不同意人数;通过决议日期,并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有党总支的单位须经党总支审议签署意见后,上报党委。表决同意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以上方算通过。

16、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党委指派负责人)

座谈前认真审阅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及有关资料,座谈对象主要有党总支、党支部负责人、党员、群众。座谈内容为发展对象的政治品质、思想觉悟、工作表现、培养情况,有时可找个别人员进行单独了解。是团员的应向团组织征求意见。

17、与发展对象谈话(党委指派负责人)

着重了解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现实表现,并对党的基本知识进行抽查,然后将座谈情况和意见向发展对象反馈并提出要求和希望。谈话后应认真负责地填写谈话情况和谈话人的意见。

18、召开党委会审批(党委)

对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党委要集体审批。要坚持五个不批:没经过1-2年培养、考察不批;入党动机不纯、觉悟不高、信念不坚定不批;不懂和不了解党的基本知识不批;没有政审和政审不清不批;若有问题需进行调查而未及时上报调查结果的不批,时间超过六个月应退回支部,重写《入

党志愿书》。

19、填写上级党委审批意见(党委组织部门)

对审批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应注明预备期起止的具体时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并交党委书记签名加盖党委印章。

20、与预备党员谈话(党支部)

(1)向预备党员介绍党支部情况,提出要求。

(2)编入党组织(支部、小组)参加活动。

(3)填写党员登记表。

21、预备党员入党宣誓(党委或党支部)

22、预备党员从预备期起,缴纳党费。

(二)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党章规定:申请入党的人,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的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具体要求是:要求预备党员按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参加组织生活;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参加党委、党支部组织的学习培训,接受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党章》规定,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举行入党宣誓,是我们党的传统,是对预备党员进行的一项庄严的、生动实际的党的观念的教育,体现出入党的庄严性、严肃性。通过举行入党宣誓,使入党的同志增强党性观念,充分表示他们自愿承担共产党员的政治责任,表明他们对党的事业的忠诚。入党的同志要终生牢记自己的誓言,时刻用誓言来激励自己,在实践中努力把自己锻炼成为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篇三:发展新党员的步骤及程序

发展新党员的步骤及程序

一、个人申请

凡要求入党的人,都必须由本人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入党应包括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个人优缺点、入党态度等内容。须用钢笔或毛笔书写。支部收到申请书记后要予以登记,进行培养。

二、培养、教育和考察

对申请入党时事政治培训教育。

(4)入党申请人要参加党章学习小组。

(5)党组织可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并在实际工作和学习中给他们压担子,促进他们进步。

(6)支部要定期考察入党申请人的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至少半年一次,形成书面考察意见。以备发展时,上级组织审查。另外,也可采取其他措施,使入党积极分子真正从思想上入党。

三、确定发展对象

发展对象的确定,要由支部讨论,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支委会进行全面考察分析来确定。只有经过培养教育一年以上,表现突出,而且被大多数党员群众信任的入党积极分子,才能作为发展对象。发展对象的确定须经党总支审核、备案。

四、政治审查

确定为发展对象后,需进行政治审查。

(1)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2)政治审查的主要方法是:同本人谈话了解;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和外调。支部通过政治审查,要依照政审的内容形成一份综合材料,附上调查材料,以备发展时,上级组织审查。

五、发展前准备和预审

支部发展新党员要进行全面审查,经支委会研究和全体党员讨论认为合格后,向党总支全面汇报,进行预审。发展学生党员时,支部向党总支汇报后,党总支要派组织员深入到各班级进行了解,并对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发展的意见。只有党总支预审同意后,才能填写《入党志愿书》。预审时,做到入党动机不纯的不发展,没有政治审查的不发展,教育培养不到一年的不发展,没有取得业余党校合格证书的不发展,学生团员没经团组织民主推荐的不发展,手续不全、材料不齐的不发展。

六、确定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发展后,要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介绍人可由支部确定或由发展对象约请,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介绍人要指导发展对象填好《入党志愿书》,并如实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发展对象要对党忠诚老实,要严肃认真地按照《入党志愿书》的项目如实填写清楚,不得弄虚作假。

七、召开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

1、大会主要程序:

(1)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个人优缺点,本人履历,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等。

(2)入党介绍人介绍情况,提出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议情况。

(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进行讨论。

(5)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的决议。

2、注意事项:

(1) 全体党员都应参加会议,到会正式党员不超过应到会的半数应改期召开。

(2) 发展对象及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3)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4)会后,填好《入党志愿书》,会同入党申请书、综合材料、自传、《台州学院学生组织发展考察表》、外调材料、中学表现、教师、同学、个人座谈会登记表、思想汇报和《团组织推荐表》等材料报上级组织审查审批。

八、组织员谈话

在审批新党员之前,要派组织员谈话。谈话主要审查其对党的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了解情况,及对党、对共产主义、社会主义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思想成长过程等,并对其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组织员可视谈话情况,向组织提出发展、延期发展或不予发展的建议。

九、审查审批手续

党总支在审查(审批)时,应听取支部汇报和组织员的意见,集体讨论决定。经总支(审批)后,要把所有材料报组织部审查,最后由党 委审批。发展学生党员,党委委托各总支审批。总支审批前要向组织部汇报征求意见,审批后,材料报组织部,送交党委核准盖章。被批准的预备党员由组织部写出"预备党员批准书",发到各总支、支部,由支部通知本人并在党员会上宣布。未批准的也应及时通知,并做好思想工作。

十、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

被批准的预备党员应及时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预备党员必须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由各总支或支部组织进行,支部举行的宣誓仪式,上级组织应派人参加。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应继续接受党的教育和考察,每学期要向党组织汇报一次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党组织要通过谈心、听取汇报、集中培训等方式,对预备党员加强教育和考察。党支部每学期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教育,并做好书面记录,以备转正时上级组织审查。

十一、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期满前一个月,本人应及时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并汇报一年的思想工作情况。支委会要认真审查,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然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

支部大会程序

(1)本人汇报转正申请。

(2)支委会介绍教育考察情况,提出初步意见。

(3)党员进行讨论。

(4)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表决。

(5)根据表决结果,作出同意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将决议填在《入党志愿书》上,上报总支。总支审查签署意见后,报党委审批,审批结果通知支部后,支部书记要与本人谈话,并向党员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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