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

溧阳劳动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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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溧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溧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溧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溧阳市财政局

溧劳社医〔2007〕51号

关于印发《溧阳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

药店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对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的通知》(苏劳社医[2007]3号)、《关于印发〈常州市区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的通知》(常劳社医[2006]16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溧阳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溧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溧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溧阳市财政局

二○○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溧阳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定点零售药店,是指经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确定,并与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医保中心)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为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购药服务的零售药店。

第二章 定点零售药店的确定

第三条 定点零售药店按照方便群众、合理布局、优胜劣汰、坚持标准、适度增长的原则有序发展。申请定点零售药店与其它定点零售药店之间距离,溧城镇范围内不少于300米,其它乡镇不少于100米。

第四条 零售药店申请医疗保险定点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定点零售药店区域设置规划和定点需要;

(二)遵守《药品管理法》、《劳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

(三)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和与之对应的《营业执照》并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年检合格;

(四)通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

(五)开业满一年、药品经营场所面积(不含辅助用房)100平方米以上;

(六)经营药品品种(不包括中药饮片)不少于1200种,并具有24小时

及时供应医疗保险药品的能力;

(七)不得经营化妆品、食品、日用百货、家用电器等生活用品;

(八)经营药品必须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和台帐记录,并按GSP要求进行计算机管理,会计账簿及财务报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九)药店负责人应具备高中以上学历;药师数量必须能保证营业时间内至少有1名药师在岗;经营中药饮片的,必须配备中药师以上资格的药学技术人员;以上人员均不得兼职或挂名。

(十)遵守《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全员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药品从业人员须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并按规定每年进行健康体检。

(十一)遵守法律法规,无经营假劣药品等行为而被市劳动保障、药监、物价和卫生部门行政处罚的记录。

第五条 申请定点零售药店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不予受理:

(一)不符合定点零售药店区域设置规划的;

(二)受到市劳动保障、药监、物价和卫生部门行政处罚不满一年的;

(三)未取得定点资格擅自留卡从事医疗保险业务被查实不满二年的;

(四)定点后因违规被取消定点零售药店资格不满二年的;

(五)凡有经营影响药品质量等行为的。

第六条 符合条件的零售药店,可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 药店所处地理方位图及房契或租房协议书;

(二)《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副本及复印件;

(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

(四)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年度药品信用安全分类评定等级证明书;

(五) 负责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 质量负责人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七) 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及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

(八) 药品从业人员的培训证书、资格证书和健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九)市劳动保障、药监、物价和卫生部门出具的1年内无行政处罚的证明;

(十)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进行资料审核与实地检查,对审查合格的零售药店发文确认,并颁发《定点零售药店资格证书》,同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取得定点资格的零售药店应配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尽快做好以下医疗保险业务开通的准备工作:

(一)医疗保险业务培训。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定点零售药店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医疗保险业务培训和,及格率达95%。

(二)配备计算机系统和网络系统。安装医保软件,并按要求做好医疗保险药品及收费项目的对照工作,由市医保中心负责验收。

(三)建立健全医疗保险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医保管理人员,名单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四)悬挂市医保定点单位统一标识。在店内对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及举报电话进行公示。

(五)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取得定点资格的零售药店应与市医保中心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准备工作的验收,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市医保中心进行实地检查,验收合格,准予开通医疗保险业务。

第三章 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

第九条 市医保中心对定点零售药店实行协议管理,负责对定点零售药店费用实行日常监控和检查工作。对参保人员在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应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市医保中心应按时(除预留10%费用年终考核兑现)结付;对定点零售药店违反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结付。

医疗保险服务协议有效期为2年。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对方均有权解除协议,但须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并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条 定点零售药店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和药品价格管理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公开向社会做出药品质量、价格、服务“三承诺”,在所有药品实行明码标价的基础上,应在“商品标价牌”上对医疗保险药品作规范化的明确提示。

第十一条 定点零售药店应具备及时供应医疗保险药品的能力,医疗保险药品备药率不低于药品经营品种的80%。实行药品分类管理,处方药、非处方药、非药品必须分柜、分区域摆放,非药品不得与药品混放。

第十二条 配药管理

(一)参保人员可持定点医疗机构医保专用处方、门诊病历,到定点零售药店使用医疗保险卡(以下简称“IC卡”)划卡购买处方药;也可持IC卡、门诊病历直接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保规定范围的非处方药品。

篇二:技 能 考 试 - 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计算机汉字录入技能(听打、看打)测试规则 技能测试分为听打录入测试和看打录入测试两部分,分两阶段测试,中间间隔20分钟,加试得分为技能测试综合成绩。

一、录入方法

考生可自选录入法,考场计算机提供五笔、搜狗录入软件,如有特殊要求,可于测试前一天要求安装。

二、看打测试和成绩

看打测试时间10分钟,使用禧龙字王软件。试题采用TXT文档事先存入电脑,开始后考生进入禧龙字王软件,根据软件设置试题进行看打录入。考试结束后,以成绩框内显示的分数作为看打测试成绩。

三、听打测试和成绩

听打测试时间约10分钟,考生依据播放的音频文件,在新建文本文档中进行听打录入。听打测试成绩采用计算机评卷软件,将考生的录入文件与标准文件进行比较,计算出输入的“正确字数”,将“正确字数”除以考试时间(10分钟)即为考生听打测试成绩。

四、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看打成绩×30%+听打成绩×70%)÷2。

篇三:溧阳市卫生局:2014年溧阳市卫生系统招聘

溧阳市卫生局:2014年溧阳市卫生系统招聘

公告来源:为建立科学、规范、公正的用人机制,根据《溧阳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溧阳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新进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溧卫发[2014]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外合同制人员3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往届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户籍不限。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简介表)

三、招聘岗位、数量及具体条件

详见《2014年溧阳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坚持“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遵循报名(资格审查)、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等基本程序,由市卫生局、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五、报名、领取准考证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19—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办理。

2.报名地点:溧阳市卫生局五楼会议室(南环路55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须带材料(有关证书、证件须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验审后退回):

(1)学历、学位证书、201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外省中专学历还需提供招生计划,已取得国家资格者除外;外省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军队院校毕业学历毕业后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本省毕业的考生所毕业的院校和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江苏省教育厅、卫生厅《关于公布我省举办卫生类专业及专业目录的通知》苏卫科教【2006】37号文件规定的范围,37号文之后若有增加的专业,请提供省厅的批文或是招生);

(2)居民身份证;

(3)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4)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5.初审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填写《溧阳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6.报名费100元(特困家庭考生免收报名费)。

(二)领取准考证

2014年4月4日(周五)上午8:30—11:00凭身份证到市卫生局六楼组织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详见《岗位简介表》的“考试专业”栏,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总分100分。设合格线为50分。

笔试与溧阳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同时举行。笔试时间:2014年4月12日(周六)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七、体检、考察与公示

溧阳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招聘结束后,组织编外招聘工作。根据各单位编外人员报考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按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拟聘人员面向社会公示7天。

八、签约、聘用

1.签订就业协议。公示无异议,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溧阳市卫生局鉴证。

2.聘用。根据通知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在规定报到时间前未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视为不具备报名条件,不予聘用。聘用手续审批办理前各环节出现的缺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聘用手续审批办理后出现缺额不再递补。新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由本人自谋职业。聘用人员为劳动制性质,缴纳社会保险。

3.新聘的卫技类专业工作人员,自初聘之日起三年内未取得相应专业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的,解除聘用,由本人自谋职业。

九、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附件:2014年溧阳市卫生系统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

溧阳市卫生局

2014年3月17日

本文来源:http://www.pindukj.com/anquanguanli/48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