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

交通执法四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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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交通运输四统一方案

娄底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实施道路运输

行政执法形象建设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娄底市交通运输局《转发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规范我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娄市交政法?2012?176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道路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工作,特制定《娄底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实施道路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经研究,市处成立以总支书记、处长李明辉为组长,周前明、石加强、谢卫国、王振非、阳文胜、梁莉、运政法规科、办公室、财务科为成员的道路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运政法规科,龙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运管局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此项工作。

二、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1、统一标准,提升形象

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规范》为标准,实行行政执法形象的“四个统一”:统一执法标志标识、统一执法证件、统一执法服饰、统一执法场所外观。做到执法标志醒目,执法标识一致,执法服饰统一。

2、强化管理,提高素质

通过加强形象建设,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准入管理和执法风纪建设,提高执法严肃性和权威性,促进执法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标准化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纪律严明、行业规范、廉洁高效的道路运输执法队伍,提高新形势下道路运输行政执法服务水平,增强道路运输行业公信力和凝聚力。

(二)主要内容

1、统一执法证件:包括统一尺寸、样式的IC卡式执法证和皮套。IC卡式执法证印有执法人员的身份信息,内置芯片储存有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年审记录等数据,与执法人员信息数据库配合,实现对执法队伍的动态管理。

2、统一执法标志标识:包括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徽标、肩徽、肩杠、肩章、领花、胸章、号牌、执法腰带、武装带、臂章、反光背心以及车辆的标志、标识、字体、颜色、示警灯式样、音调(电子发音器)、灯光等。

3、统一执法服饰:包括日常执法服饰和应急执法服饰两类,主要由不同季节穿着的执法标志服以及反光背心、帽子等组成。服饰式样沿用执法表示的基本元素和颜色。应急执法服饰为印有“省级行政区划地名+交通”字样的多功能服、作训服、反光背心等。

4、统一执法场所外观:执法场所的门楣、牌匾、竖式灯箱和立面色带,整体沿用深蓝绿色,风格与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标识

相统一。配有黄、白辅助色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徽标、执法机构中英文名称,易于识别,方便与服务人民群众。[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指导方案的通知》(厅政法字?2011?160号)附件: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规范三《交通执法机构场所外观标准》]。

(三)布置和计划

根据我处实际,计划在两年的时间内按照交通运输部、省厅、市局的总体部署,实行行政执法形象的“四统一”工作。处运政法规科牵头,办公室、财务科等相关科室配合。处运政法规科具体负责执法证件、执法标志标识和执法服饰的规范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统一执法场所外观的规范管理,财务科具体负责专项经费到位,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圆满完成。

各县市区运管局要根据市局及省厅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加强执法形象建设的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各部门分工职责和工作任务,并逐步实施。同时,做好规范执法形象建设的宣传、组织和动员工作,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切实落实规范执法形象建设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明确阶段性目标,确保政策统一、标准一致、协调联动,确保在2013年底前基本实现道路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形象的统一。

三、工作要求

1、明确责任,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加强运政执法形象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保证按时限和高要求保质保量全部完成

任务。

2、加大投入,完善保障。道路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安排专项资金,列入年度预算,具体由财务部门报请政府有关部门支持并予以解决,明确资金渠道,保障经费落实到位。

3、强化标准,确保统一。严格按照部里确定的各项标准规范组织实施,确保标准统一、形象统一、工作协调;要将加强道路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的措施计划纳入法制工作规划,做到统一部署、统一配置、统一行动、统一考核;加强执法评议考核、强化监督;评选执法形象建设示范单位、组织开展执法形象建设专项检查等形式推进工作开展。

市处将“四统一”工作纳入道路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范围,请各单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务必在9月30日前完成统一执法服饰和执法标志标识工作。

4、严格制度,规范管理。严格按照执法标识和执法服饰发放使用管理规定,执法公务及参加大型等活动时做到着装整齐统

一。切实加强运政执法队伍的作风建设,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服务,不断提升道路运输行政执法的良好社会形象。

篇二:交通运输四统一方案[1]

娄底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实施道路运输

行政执法形象建设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娄底市交通运输局《转发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规范我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娄市交政法?2012?176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道路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工作,特制定《娄底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实施道路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经研究,市处成立以总支书记、处长李明辉为组长,周前明、石加强、谢卫国、王振非、阳文胜、梁莉、运政法规科、办公室、财务科为成员的道路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运政法规科,龙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运管局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此项工作。

二、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1、统一标准,提升形象

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规范》为标准,实行行政执法形象的“四个统一”:统一执法标志标识、统一执法证件、统一执法服饰、统一执法场所外观。做到执法标志醒目,执法标识一致,执法服饰统一。

2、强化管理,提高素质

通过加强形象建设,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准入管理和执法风纪建设,提高执法严肃性和权威性,促进执法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标准化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纪律严明、行业规范、廉洁高效的道路运输执法队伍,提高新形势下道路运输行政执法服务水平,增强道路运输行业公信力和凝聚力。

(二)主要内容

1、统一执法证件:包括统一尺寸、样式的IC卡式执法证和皮套。IC卡式执法证印有执法人员的身份信息,内置芯片储存有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年审记录等数据,与执法人员信息数据库配合,实现对执法队伍的动态管理。

2、统一执法标志标识:包括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徽标、肩徽、肩杠、肩章、领花、胸章、号牌、执法腰带、武装带、臂章、反光背心以及车辆的标志、标识、字体、颜色、示警灯式样、音调(电子发音器)、灯光等。

3、统一执法服饰:包括日常执法服饰和应急执法服饰两类,主要由不同季节穿着的执法标志服以及反光背心、帽子等组成。服饰式样沿用执法表示的基本元素和颜色。应急执法服饰为印有“省级行政区划地名+交通”字样的多功能服、作训服、反光背心等。

4、统一执法场所外观:执法场所的门楣、牌匾、竖式灯箱和立面色带,整体沿用深蓝绿色,风格与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标识

相统一。配有黄、白辅助色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徽标、执法机构中英文名称,易于识别,方便与服务人民群众。[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指导方案的通知》(厅政法字?2011?160号)附件: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规范三《交通执法机构场所外观标准》]。

(三)布置和计划

根据我处实际,计划在两年的时间内按照交通运输部、省厅、市局的总体部署,实行行政执法形象的“四统一”工作。处运政法规科牵头,办公室、财务科等相关科室配合。处运政法规科具体负责执法证件、执法标志标识和执法服饰的规范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统一执法场所外观的规范管理,财务科具体负责专项经费到位,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圆满完成。

各县市区运管局要根据市局及省厅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加强执法形象建设的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各部门分工职责和工作任务,并逐步实施。同时,做好规范执法形象建设的宣传、组织和动员工作,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切实落实规范执法形象建设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明确阶段性目标,确保政策统一、标准一致、协调联动,确保在2013年底前基本实现道路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形象的统一。

三、工作要求

1、明确责任,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加强运政执法形象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保证按时限和高要求保质保量全部完成

任务。

2、加大投入,完善保障。道路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安排专项资金,列入年度预算,具体由财务部门报请政府有关部门支持并予以解决,明确资金渠道,保障经费落实到位。

3、强化标准,确保统一。严格按照部里确定的各项标准规范组织实施,确保标准统一、形象统一、工作协调;要将加强道路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的措施计划纳入法制工作规划,做到统一部署、统一配置、统一行动、统一考核;加强执法评议考核、强化监督;评选执法形象建设示范单位、组织开展执法形象建设专项检查等形式推进工作开展。

市处将“四统一”工作纳入道路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范围,请各单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务必在9月30日前完成统一执法服饰和执法标志标识工作。

4、严格制度,规范管理。严格按照执法标识和执法服饰发放使用管理规定,执法公务及参加大型等活动时做到着装整齐统

一。切实加强运政执法队伍的作风建设,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服务,不断提升道路运输行政执法的良好社会形象。

篇三:交通执法规范

《交通行政执法规范》试题

单位: 姓名: 得分:

一、填空题:(20分,每空1分)

1.当事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交通行政执法机关可以依法每日按罚款数额的 3% 加处罚款。

2.交通行政执法文书中的“案由”填写应当包含的三部分,即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性质和案。

3.实施交通行政执法检查时,应当选择 安全 和 不妨碍 通行的地点进行,并设立警示牌或以醒目、明显标志物体示意,避免引发交通堵塞和安全事故。

4.指挥车辆接受检查时,指挥手势参照 交通警察 手势信号执行。

5.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求对方出示证件、接受检查及要求配合执行其他公务时,应当使用 文明用语 ,出示全国统一的 交通行政执法 证件。

6.交通行政执法文书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使用A4型纸制作。文书中的交通行政执法机关应填写 单位全称 ,文头应与 盖章单位 一致。

7.《交通行政执法规范》适用于交通行政执法人员 执行公务时 或虽没有执行公务但着交通行政执法制式服装时。

8.交通行政执法文书的内容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做到格式统一、内容完整准确、 表达清楚 、 用语规范 。

9.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 50元 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 1000以下罚款或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10.制定实施《交通行政执法规范》,就是要进一步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严明执法纪

律,坚决杜绝和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建设一支 素质优良 、行为规范、纪律严明 、作风过硬 的交通行政执法队伍。

二、多项选择题:(20分,每题2分)

1.交通行政执法规范包括( )。

A、交通行政执法风纪规范;B、交通行政执法用语规范;C、交通行政执法检查行为规范;D、交通行政处罚行为规范;E、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规范;F、交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

2.证据是指能够证明交通行政处罚案件真实情况的材料。办案人员应当依法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证据包括( )。

A、书证;B、物证; C、视听资料;D、证人证言;E、当事人的陈述;F、鉴定结论; G、勘验笔录、现场笔录;H、证据保存清单。

3.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诉或检举,由交通行政执法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内设机构受理和审查,认为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交通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同意后,予以改正:( )。

A、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B、适用依据错误的;C、违反法定程序的;D、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E、超越或滥用职权的;F、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4. 案件调查结束后,认为违法事实成立,应当予以行政处罚的,制作《违法行为调查报告》,连同《立案审批表》和证据材料,移送本交通行政执法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内设机构进行审核。《违法行为调查报告》应当包括当事人的( )。

A、基本情况、B、违法事实、C、相关证据及其证明事项、D、案件性质、E、自由裁量理由、F、处罚依据、处罚建议等;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听证:( )。

A、证据需要重新鉴定、勘验的;B、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撤回听证要求的;C、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接到参加听证的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听证的;D、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出听证的;E、其他应当终止听证的情形。

6.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

A、戴围巾、耳套; B、戴耳环、项链、手镯、戒指、胸针、胸花等饰品; C、化浓妆、纹身、染指甲、染彩发; D、佩戴有色眼镜。

7.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相对人面前应当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手势动作,不得有下列行为:()。

A、双手抱胸;B、翘二郎腿;C、用手敲桌台提醒行政相对人;D、打哈欠、伸懒腰等;E、与行政相对人有身体上的接触(或正当防卫除外);F、其他不文明或可能引起行政相对人过激行为的举止。

8.交通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对《违法行为调查报告》批准后,拟对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的,办案人员应当制作《违法行为通知书》,以交通行政执法机关的名义,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 )。

A事实、B理由、C依据、D处罚内容,D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权或听证权; E、诉讼的权利。

9.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行注目礼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

A、面向受礼者成立正姿势;B、注视受礼者,并且迎目送(左、右转头角度不超过45度);C、身体同时向左或右转体45度;D、礼毕时将头转正,恢复立正姿势;E、精神饱满,表情自然。

10.交通行政执法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内设机构审核案件采取书面形式进行,主要内容包括( )。

A、案件是否属于本交通行政机关管辖;B、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是否清楚、C、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D、定性是否准确;E、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F、行政处罚是否适当;G、办案程序是否合法; H、法律文书是否规范。

三、判断题(20分,每题2分)

1、根据《交通行政执法风纪》,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在阳光耀眼的路面执法时可以佩戴墨镜。(√)

2、交通行政执法机关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处罚的,应当由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3、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交通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制发《行政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路政人员治超工作中,发现非法超限运输车辆运输的是整车鲜活农副产品,应当放行。(√)

5.首次向案件当事人收集、调取证据的,应当告知其有申请办案人员回避的权利。(√)

6.交通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证据认真进行复核,提出最终处罚决定的建议。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交通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予以采纳。不得因当事人陈述、申辩、申请听证而加重行政处罚。(√)

7.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保持头发干净、整齐。男性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可以剃光头,但不得留大鬓角、长发,不得蓄胡须。(√)

8.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9.交通行政执法文书中注明加盖交通行政执法机关印章的地方,必须加盖印章,加盖印章应当清晰、端正。(√)

10.交通行政执法检查中,发现行政相对人存在违法行为,但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交还有关证件后放行。(×)

四、简答题(20分,每题5分)

1.升国旗和奏国歌时,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怎样做?

答:升国旗时应当自行立正,行注目礼。奏唱国歌时,应当立正。

2.实施交通行政执法检查时,如果出现行政相对人态度蛮横、暴力反抗法或煽动围观群众围攻执法人员的情况,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应如何处置?

答: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立即向单位领导报告,并及时通知公安机关协助处理。

3.询问笔录、现场笔录、勘验(检查)笔录、听证笔录的法律文书制作完成后,当事人拒绝签字或拒不到场时,执法人员应如何处置?

答:当事人拒绝签字或拒不到场的,执法人员应当在笔录中注明,并可以邀请在场的其他人员签字。

4.交通行政处罚案件的证据有哪几种?

答: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陈述;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五、简述题(20分每题10分)

1.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的交通管理机构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做到哪些?

答:应当做到:

一、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

二、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不得做出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

三、严格履行程序规定,不得违反法定程序;

四、适用并规范填制规定的文书;

五、坚持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注重执法效果,既要对违法行为人依法进行处罚,也要纠正违法行为,不得以罚代管;

六、依法维护当事人享有的合法权利,不得拒绝当事人行使合法权益的请求。

2.根据《交通行政处罚行为规范》的规定,案件调查结束后,办案人员应当按照什么方式进行处理?

答:应当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一、认为违法事实成立,应当予以行政处罚的,制作《违法行为调查报告》,连同《立案审批表》和证据材料,移送本交通行政执法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内设机构进行审核。《违法行为调查报告》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违法事实、相关证据、及其证明事项、案件性质、自由裁量理由、处罚依据、处罚建议等;

二、认为违法事实不成立,应当予以销案的;或者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不予行政处罚的;或者案件不属于本单位管辖应当移送其他单位管辖的;或者犯罪应当移送司法机关的应当制作《违法行为调查报告》,说明拟作处理的理由,移送本交通行政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内设机构进行审核,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交通行政执法规范》考试

单位: 姓名: 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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