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

特种设备安全应急预案范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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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它一般应建立在综合防灾规划上。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特种设备安全应急预案范本【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1】特种设备安全应急预案范本

  2020年度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特种设备使用,进一步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制定2020年度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全面掌握本辖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数量和状况,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制度和安全隐患台帐,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突出抓好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检验检测机构技术把关责任和特种设备管理部门依法监管责任的落实,深入开展隐患排查、隐患治理,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

  二、组织领导为开展2020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我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副组长:XX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XX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XX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XX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成 员:特设股全体人员及各市场监管所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局特设股,办公室主任由XX副局长担任,负责单位、企业复工复产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的监察、协调、推进等工作。

  三、工作安排检查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0日。

  检查范围:全县范围内在用的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场内机动车、起重机械、电梯等)。

  检查方式:采取企业全面自查自纠、县局监察检查及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确保责任到位、检查到位、整改到位,切实做到“有检查、有记录、有结果”。

  四、工作内容

(一)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扎实做好特种设备事故隐患的治理工作,对危险性较高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设备进行覆盖式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防止出现特种设备带病运行、超期未检等现象。同时,要加强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内的无证设备、无证人员进行查处;

  坚决打击无资质许可从事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或将常压设备改造为承压设备的非法行为。

   (二)开展电梯安全知识宣传“三进”活动结合对自动扶梯、电梯等设备的日常监管工作,在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学校、商场、住宅区等)开展电梯安全知识宣传工作,向群众发放电梯安全宣传资料、讲解电梯安全知识,提高群众在应对电梯突发情况时的应急自救能力。

  (三)开展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监察一是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行业在用的特种设备,督促企业落实安全责任主体,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对相关企业作出责令整改要求,限期内未依照要求进行整改的,将严肃依法查处;

  二是做好辖区内民用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及燃气公司的监管工作。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经营,严禁出现充装非自有气瓶、过期气瓶、报废气瓶等违规现象,加快推动燃气企业建立健全溯源体系。

  (四)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活动计划在2020年度,组织相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分别举行一次电梯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和一次危化品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进一步提高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

  (五)加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力度    2020年度,在原有设备建档的基础上,继续下大力气彻底摸清辖区内的底子,并对辖区内每台在用特种设备至少进行现场安全监察一次,督促企业依照规定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及时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五、工作要求一是强化日常监察,抓实责任落实。

依靠法律法规、依靠技术手段,依靠群众和执法队伍,多措并举,全面掌握和排查在用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加强动态管理,对新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登记,对已不构成安全隐患的,要及时核销。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能力。对隐患治理实施“全程跟踪”,强化工作责任,狠抓措施落实,要做到隐患不整改不放过、整改不达标不放过。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依法给予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关闭、取缔。

  二是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力。加大舆论监督力度,结合本次安全监察检查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向企业宣传特种设备安全的重要性以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营造人人重视安全生产的氛围。

【篇2】特种设备安全应急预案范本

  安监局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是国家安监局统一制版,由各地区安监局进行考核颁发证件。特种作业操作证无论是在哪个地区考的都是全国范围内通用的。虽然是全国通过但是特种作业操作证对于考试时间上国家并没有统一的安排,而是各地区进行分地区管理。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需要到证件颁发地的省市级安监局官网进行查询。一定要是证件颁发地的安监局官网。有些地区安监局不设立查询系统,可以到安监局窗口或者是安监局内部人员使用的信息查询器进行查询。如果再查询不到的话就要从考证的源头来找问题,是不是正规渠道考来的证件。

  特种作业操作证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

  1.特种作业操作证是由安全监督局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由技术质量监督局发。

  2.叉车司机,可以考一种,也可以考两种。安全监督局和技术质量监督局互相不认可对方的证。看你具体工作需要了。

  3.焊工和MAG焊焊工的证和叉车司机的问题属于一类问题。

  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网

  姓名,身份证,证件编号,任意两项在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查询。

  查询特种作业操作证,证号,T370123197912052213

  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统一网站为各省安全监督生产管理局网站查询。

  查询时间是拿到特种作业操作证次月10日以后查询。

  根据总局140号令,从2011年6月1日起,证件编号已改用身份证号码,即:需查询信息的同志只要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和以身份证为证书编号即可查到获证信息。

  查询特种作业操作证,证号T132302197106045816

  可以查询。

  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统一网站为各省安全监督生产管理局网站查询。

  目前我国已开通网上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系统,用户只要登录该系统输入相关信息,就可以查询到自己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相关情况了。

  特种作业操作证

  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式样、标准及编号(但特种设备操作资格证格式与此不同)。

  法律规定

  特种作业证件至少有安监总局、质检总局、建设部考核并发证:

  1、国家安监总局《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0号令规定: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所持证件为特种作业操作证。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国家质检总局下属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3、建设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规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从事可能对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业的人员。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实行统一监管、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

【篇3】特种设备安全应急预案范本

  1.如何判断证书查询平台真伪?

         网址是判断证书查询平台真伪的唯一标准,全国统一的应急管理部门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官方查询平台网址是“cx.mem.gov.cn/”。

         证书查询平台是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唯一合法有效查询平台,对于发现的仿冒证书查询平台及售卖假冒证书线索,请您可拨打“12350”进行举报。

   2.为什么在证书查询平台上查不到我的证书信息?

         (1)请确认本人所持证书是否真实有效。

         (2)部分地区核发的证书信息需3天时间才可查询,请耐心等待。

         (3)若您的证书一直无法查询到信息,可联系证书签发机关上报证书信息。

   3.在证书查询平台上查到的证书信息有误怎么办?

         证书查询平台的数据均由各地证书签发机关上报,您可联系证书签发机关对证书信息进行核对处理。

   4.如何判断微信公众号“国家安全生产考试”真伪?

         微信公众号“国家安全生产考试”账号主体是“应急管理部培训中心(煤炭工业人才交流培训中心)”,并对公众号进行了微信认证。

         持证人在使用微信公众号“国家安全生产考试”获取电子证书时,必须先关注公众号,并在公众号“我的证书”功能中进行用户注册和实人认证后,才可获取电子证书。凡是在公众号中没有进行用户注册和实人认证即可获取电子证书的,该公众号均为假冒微信公众号。

   5.在微信公众号“国家安全生产考试”注册用户时提示“系统中未查到您所持新版证书信息,暂时不可以注册。如已经取得新版证书请联系签发机关”?

        2019年8月10日,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更新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式样的通知》(应急厅〔2019〕53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启用的证书为新版证书,微信公众号“国家安全生产考试”仅供已取得新版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以下简称“新版证书”)的持证人员进行注册,获取电子证书。

         (1)如您所持的是旧版证书,则无法通过微信公众号获取电子证书。

         (2)请确认本人所持新版证书是否真实有效。

         (3)部分地区核发的新版证书需3天时间才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注册下载,请耐心等待。

   6.如何判断旧版证书真伪?

         旧版证书必须使用“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查验证书真伪。

         直接输入网址“cx.mem.gov.cn/”,或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官方网站(www.mem.gov.cn/)——点击“服务”——点击“查询服务”——点击“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进入“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查询证书信息。

【篇4】特种设备安全应急预案范本

  1.电工作业

  指对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等作业。 [2]

  1.1低压电工作业

  指对1千伏(kV)以下的低压电气设备进行安装、调试、运行操作、维护、检修、改造施工和试验的作业。

  1.2高压电工作业

  高压电工作业指对1千伏(kV)及以上的高压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试验及绝缘工、器具进行试验的作业。

  1.3电力电缆作业

  指对电力电缆进行安装、检修、试验、运行、维护等作业。

  1.4继电保护作业

  指对电力系统中的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进行运行、维护、调试及检验的作业。

  1.5电气试验作业

  对电力系统中的电气设备专门进行交接试验及预防性试验等的作业。

  1.6防爆电气作业

  指对各种防爆电气设备进行安装、检修、维护的作业。

  适用于除煤矿井下以外的防爆电气作业。

  2.焊接与热切割

  指运用焊接或者热切割方法对材料进行加工的作业(不含《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有关作业)。

  2.1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指使用局部加热的方法将连接处的金属或其他材料加热至熔化状态而完成焊接与切割的作业。

  适用于气焊与气割、焊条电弧焊与碳弧气刨、埋弧焊、气体保护焊、等离子弧焊、电渣焊、电子束焊、激光焊、氧熔剂切割、激光切割、等离子切割等作业。

  2.2压力焊作业

  指利用焊接时施加一定压力而完成的焊接作业。

  适用于电阻焊、气压焊、爆炸焊、摩擦焊、冷压焊、超声波焊、锻焊等作业。

  2.3钎焊作业

  指使用比母材熔点低的材料作钎料,将焊件和钎料加热到高于钎料熔点,但低于母材熔点的温度,利用液态钎料润湿母材,填充接头间隙并与母材相互扩散而实现连接焊件的作业。

  适用于火焰钎焊作业、电阻钎焊作业、感应钎焊作业、浸渍钎焊作业、炉中钎焊作业,不包括烙铁钎焊作业。

  3.高处作业

  指专门或经常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3.1登高架设作业

  指在高处从事脚手架、跨越架架设或拆除的作业。

  3.2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指在高处从事安装、维护、拆除的作业。

  适用于利用专用设备进行建筑物内外装饰、清洁、装修,电力、电信等线路架设,高处管道架设,小型空调高处安装、维修,各种设备设施与户外广告设施的安装、检修、维护以及在高处从事建筑物、设备设施拆除作业。

  4.制冷与空调作业

  指对大中型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安装与修理的作业。

  4.1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

  指对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和事业等单位的大中型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的作业。

  适用于化工类(石化、化工、天然气液化、工艺性空调)生产企业,机械类(冷加工、冷处理、工艺性空调)生产企业,食品类(酿造、饮料、速冻或冷冻调理食品、工艺性空调)生产企业,农副产品加工类(屠宰及肉食品加工、水产加工、果蔬加工)生产企业,仓储类(冷库、速冻加工、制冰)生产经营企业,运输类(冷藏运输)经营企业,服务类(电信机房、体育场馆、建筑的集中空调)经营企业和事业等单位的大中型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

  4.2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

  指对4.1所指制冷与空调设备整机、部件及相关系统进行安装、调试与维修的作业。

  5.煤矿安全作业

  5.1煤矿井下电气作业

  指从事煤矿井下机电设备的安装、调试、巡检、维修和故障处理,保证本班机电设备安全运行的作业。

  适用于与煤共生、伴生的坑探、矿井建设、开采过程中的井下电钳等作业。

  5.2煤矿井下爆破作业

  指在煤矿井下进行爆破的作业。

  5.3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作业

  指从事煤矿井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安装、调试、巡检、维修,保证其安全运行的作业。

  适用于与煤共生、伴生的坑探、矿井建设、开采过程中的安全监测监控作业。

  5.4煤矿瓦斯检查作业

  指从事煤矿井下瓦斯巡检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通风设施的完好及通风、瓦斯情况检查,按规定填写各种记录,及时处理或汇报发现的问题的作业。

  适用于与煤共生、伴生的矿井建设、开采过程中的煤矿井下瓦斯检查作业。

  5.5煤矿安全检查作业

  指从事煤矿安全监督检查

  5.6煤矿提升机操作作业

  指操作煤矿的提升设备运送人员、矿石、矸石和物料,并负责巡检和运行记录的作业。

  适用于操作煤矿提升机,包括立井、暗立井提升机,斜井、暗斜井提升机以及露天矿山斜坡卷扬提升的提升机作业。

  5.7煤矿采煤机(掘进机)操作作业

  指在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操作采煤机、掘进机,从事落煤、装煤、掘进工作,负责采煤机、掘进机巡检和运行记录,保证采煤机、掘进机安全运行的作业。

  适用于煤矿开采、掘进过程中的采煤机、掘进机作业。

  5.8煤矿瓦斯抽采作业

  指从事煤矿井下瓦斯抽采钻孔施工、封孔、瓦斯流量测定及瓦斯抽采设备操作等,保证瓦斯抽采工作安全进行的作业。

  适用于煤矿、与煤共生和伴生的矿井建设、开采过程中的煤矿地面和井下瓦斯抽采作业。

  5.9煤矿防突作业

  指从事煤与瓦斯突出的预测预报、相关参数的收集与分析、防治突出措施的实施与检查、防突效果检验等,保证防突工作安全进行的作业。

  适用于煤矿、与煤共生和伴生的矿井建设、开采过程中的煤矿井下煤与瓦斯防突作业。

  5.10煤矿探放水作业

  指从事煤矿探放水的预测预报、相关参数的收集与分析、探放水措施的实施与检查、效果检验等,保证探放水工作安全进行的作业。

  适用于煤矿、与煤共生和伴生的矿井建设、开采过程中的煤矿井下探放水作业。

  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

  6.1金属非金属矿井通风作业

  指安装井下局部通风机,操作地面主要扇风机、井下局部通风机和辅助通风机,操作、维护矿井通风构筑物,进行井下防尘,使矿井通风系统正常运行,保证局部通风,以预防中毒窒息和除尘等的作业。

  6.2尾矿作业

  指从事尾矿库放矿、筑坝、巡坝、抽洪和排渗设施的作业。

  适用于金属非金属矿山的尾矿作业。

  6.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检查作业

  指从事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监督检查

  6.4金属非金属矿山提升机操作作业

  指操作金属非金属矿山的提升设备运送人员、矿石、矸石和物料,及负责巡检和运行记录的作业。

  适用于金属非金属矿山的提升机,包括竖井、盲竖井提升机,斜井、盲斜井提升机以及露天矿山斜坡卷扬提升的提升机作业。

  6.5金属非金属矿山支柱作业

  指在井下检查井巷和采场顶、帮的稳定性,撬浮石,进行支护的作业。

  6.6金属非金属矿山井下电气作业

  指从事金属非金属矿山井下机电设备的安装、调试、巡检、维修和故障处理,保证机电设备安全运行的作业。

  6.7金属非金属矿山排水作业

  指从事金属非金属矿山排水设备日常使用、维护、巡检的作业。

  6.8金属非金属矿山爆破作业

  指在露天和井下进行爆破的作业。

  7.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

  7.1司钻作业

  指石油、天然气开采过程中操作钻机起升钻具的作业。

  适用于陆上石油、天然气司钻(含钻井司钻、作业司钻及勘探司钻)作业。

  8.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

  8.1煤气作业

  指冶金、有色企业内从事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维护检修的作业。

  9.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

  指从事危险化工工艺过程操作及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维修、维护的作业。

  9.1光气及光气化工艺作业

  指光气合成以及厂内光气储存、输送和使用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一氧化碳与氯气反应得到光气,光气合成双光气、三光气,采用光气作单体合成聚碳酸酯,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制备,4,4"-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制备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9.2氯碱电解工艺作业

  指氯化钠和氯化钾电解、液氯储存和充装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氯化钠(食盐)水溶液电解生产氯气、氢氧化钠、氢气,氯化钾水溶液电解生产氯气、氢氧化钾、氢气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9.3氯化工艺作业

  指液氯储存、气化和氯化反应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取代氯化,加成氯化,氧氯化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9.4硝化工艺作业

  指硝化反应、精馏分离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直接硝化法,间接硝化法,亚硝化法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9.5合成氨工艺作业

  指压缩、氨合成反应、液氨储存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节能氨五工艺法(AMV),德士古水煤浆加压气化法、凯洛格法,甲醇与合成氨联合生产的联醇法,纯碱与合成氨联合生产的联碱法,采用变换催化剂、氧化锌脱硫剂和甲烷催化剂的“三催化”气体净化法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9.6裂解(裂化)工艺作业

  指石油系的烃类原料裂解(裂化)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热裂解制烯烃工艺,重油催化裂化制汽油、柴油、丙烯、丁烯,乙苯裂解制苯乙烯,二氟一氯甲烷(HCFC-22)热裂解制得四氟乙烯(TFE),二氟一氯乙烷(HCFC-142b)热裂解制得偏氟乙烯(VDF),四氟乙烯和八氟环丁烷热裂解制得六氟乙烯(HFP)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9.7氟化工艺作业

  指氟化反应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直接氟化,金属氟化物或氟化氢气体氟化,置换氟化以及其他氟化物的制备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9.8加氢工艺作业

  指加氢反应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不饱和炔烃、烯烃的三键和双键加氢,芳烃加氢,含氧化合物加氢,含氮化合物加氢以及油品加氢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9.9重氮化工艺作业

  指重氮化反应、重氮盐后处理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顺法、反加法、亚硝酰硫酸法、硫酸铜触媒法以及盐析法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9.10氧化工艺作业

  指氧化反应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乙烯氧化制环氧乙烷,甲醇氧化制备甲醛,对二甲苯氧化制备对苯二甲酸,异丙苯经氧化-酸解联产苯酚和丙酮,环己烷氧化制环己酮,天然气氧化制乙炔,丁烯、丁烷、C4馏分或苯的氧化制顺丁烯二酸酐,邻二甲苯或萘的氧化制备邻苯二甲酸酐,均四甲苯的氧化制备均苯四甲酸二酐,苊的氧化制1,8-萘二甲酸酐,3-甲基吡啶氧化制3-吡啶甲酸(烟酸),4-甲基吡啶氧化制4-吡啶甲酸(异烟酸),2-乙基已醇(异辛醇)氧化制备2-乙基己酸(异辛酸),对氯甲苯氧化制备对氯苯甲醛和对氯苯甲酸,甲苯氧化制备苯甲醛、苯甲酸,对硝基甲苯氧化制备对硝基苯甲酸,环十二醇/酮混合物的开环氧化制备十二碳二酸,环己酮/醇混合物的氧化制己二酸,乙二醛硝酸氧化法合成乙醛酸,以及丁醛氧化制丁酸以及氨氧化制硝酸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9.11过氧化工艺作业

  指过氧化反应、过氧化物储存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双氧水的生产,乙酸在硫酸存在下与双氧水作用制备过氧乙酸水溶液,酸酐与双氧水作用直接制备过氧二酸,苯甲酰氯与双氧水的碱性溶液作用制备过氧化苯甲酰,以及异丙苯经空气氧化生产过氧化氢异丙苯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9.12胺基化工艺作业

  指胺基化反应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邻硝基氯苯与氨水反应制备邻硝基苯胺,对硝基氯苯与氨水反应制备对硝基苯胺,间甲酚与氯化铵的混合物在催化剂和氨水作用下生成间甲苯胺,甲醇在催化剂和氨气作用下制备甲胺,1-硝基蒽醌与过量的氨水在氯苯中制备1-氨基蒽醌,2,6-蒽醌二磺酸氨解制备2,6-二氨基蒽醌,苯乙烯与胺反应制备N-取代苯乙胺,环氧乙烷或亚乙基亚胺与胺或氨发生开环加成反应制备氨基乙醇或二胺,甲苯经氨氧化制备苯甲腈,以及丙烯氨氧化制备丙烯腈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9.13磺化工艺作业

  指磺化反应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三氧化硫磺化法,共沸去水磺化法,氯磺酸磺化法,烘焙磺化法,以及亚硫酸盐磺化法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9.14聚合工艺作业

  指聚合反应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聚烯烃、聚氯乙烯、合成纤维、橡胶、乳液、涂料粘合剂生产以及氟化物聚合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9.15烷基化工艺作业

  指烷基化反应岗位的作业。

  适用于C-烷基化反应,N-烷基化反应,O-烷基化反应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9.16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作业

  指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系统安装、维修、维护的作业。

  10.烟花爆竹安全作业

  指从事烟花爆竹生产、储存中的药物混合、造粒、筛选、装药、筑药、压药、搬运等危险工序的作业。

  10.1烟火药制造作业

  指从事烟火药的粉碎、配药、混合、造粒、筛选、干燥、包装等作业。

  10.2黑火药制造作业

  指从事黑火药的潮药、浆硝、包片、碎片、油压、抛光和包浆等作业。

  10.3引火线制造作业

  指从事引火线的制引、浆引、漆引、切引等作业。

  10.4烟花爆竹产品涉药作业

  指从事烟花爆竹产品加工中的压药、装药、筑药、褙药剂、已装药的钻孔等作业。

  10.5烟花爆竹储存作业

  指从事烟花爆竹仓库保管、守护、搬运等作业。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其他作业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也叫上岗证;

  一、特种作业操作证主要包含以下作业:

  电工作业:高压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

  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高处作业:登高架设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制冷与空调作业: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

  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老版证书每二年复审,新版证书每3年复审一次,过期作废。

  二、全国特种作业操作证考试介绍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必须熟悉相应特殊工种作业的安全知识及防范各种意外事故的技能。要求从业人员持卡(IC卡)上岗,即由全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全国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种类:电工(俗称操作证、上岗证),电工操作证分为高压和低压,作业电压一千伏以上用高压,作业电压一千伏以下用低压。,三年一审,六年一次换证。

  由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少数地区会有高压和低压的分别,大部分地区不分。此证全国通用,

  三、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的条件

  (1)年龄满18岁;

  (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程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四、培训内容

  (1)安全技术理论;

  (2)实际操作技能。

  五、考核、发证

  (1)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当地省市应急管理厅负责签发;

  (2)特种作业操作证,每三年复审一次。有效期为6年

  (3)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管理单位:应急管理部(原安监总局))

  1.电工作业:(高压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电力电缆作业;防爆电气作业;继电保护作业;电气试验作业)

  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压力焊作业;钎焊作业)不含《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有关作业

  3.高处作业(一级高处作业;二级高处作业;三级高处作业;特级高处作业;登高架设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4.制冷与空调作业

  5.煤矿安全作业

  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

  7.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

  8.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

  9.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

  10.烟花爆竹安全作业

  11.工地升降货梯升降作业

  12.安全监管总局认定的其他作业

  查询网址:cx.me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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