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安全

发电厂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

| 点击:

【www.pindukj.com--电力安全】

风险来源于生产,经营过程之中,只要生产,经营活动在进行,风险就客观存在。按照安全系统工程的原理,建立涵盖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是及早发现安全隐患,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的有效手段,针对电厂的生产实际,制定本制度。

  1、发电厂隐患排查治理遵循安全系统工程的原理,涉及电厂所有的工艺、设备、人员是全员性参与,全方位识别排查的一项管理制度。

  2、根据GB/T13861-1992《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中有关规定,生产过程中隐患排查可从如下几方面进行:

  1)物理性危险和有害因素,包括:设备、设施缺陷,防护缺陷,电危害,噪声、振动危害、电磁辐射、运动物危害、明火、高温物质、粉尘、作业环境不良,标志信号缺陷等。

  2)化学性危险和有害因素,包括:易燃易爆性物质,自燃性物质,有毒物质,腐蚀性物质等。

  3)生理、心理性危险和有害因素,包括:负荷超限,健康状况异常,以事禁忌作业,心理异常等。

  4)行为性危险和有害因素,包括:指挥错误,操作错误,监护失误,其它错误等。

  5)其它危险和有害因素。

  3、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电厂可能发生的危险因素包括: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作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煤气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它爆炸、中毒和窒息,其它伤害等。

  4、上述条文中内容从本质上是希望拓宽员工对隐患排查的范围,从建筑物、工艺流程、物流、设备装置、作业环境、安全措施管理等方面分析人的不安全行为,辩识物的不安全状态,即首先能够发现危险源。

  5、对隐患的排查实行全员过程参与的管理模式,具体要求如下:

  1)以班组为单位,每周至少排查本班组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1项,报车间存查。

  2)车间副主任以上干部,每月至少提出有价值的隐患1项。

  3)车间、班组发现的安全隐患和不安全作业行为,由车间汇总后以周为单位上报分管安全副厂长处。

  4)厂专职安全员每月至少排查全厂安全隐患或不安全作业行为在20项以上,汇总后报分管安全副厂长处。

  5)隐患排查登记表采用全厂统一表格,对发现的隐患应详细注明隐患名称、发现人、发现日期、隐患性质描述、处理意见等具体表格格式附后。

  6、发现的安全隐患,首先由车间、班组确认,并据隐患的性质采取如下对策:

  1)发现隐患性质严重,有可能危及人身、设备事故安全时,可按照作业规程中有关规定现场采取紧急措施后再进行汇报。

  2)隐患性质一般由车间按照电厂相关的制度程序予以消除。

  3)发现隐患带有共性问题,或该类隐患重点重复发生时,相关管理干部必须从根本上查清隐患产生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4)发现隐患现场无法处理,须列入停机炉检修项目时按机炉设备检修作业程序受理。

  7、隐患排查治理的奖惩措施

  1)对工作认真负责,能够及时发现隐患的员工(不含班组长以上干部),经车间班组确认后,每项给予5-10元的奖励。

  2)对生产中发现的重大隐患或全厂共性的安全隐患,不论干部员工,由厂部确认后,每项给予100-500元的奖励。

  3)班组长以上干部,未能完成下达的隐患排查指标,每缺一项职务考核2分。

  4)专职安全员未能完成下达的隐患排查指标,每缺1项罚款5元。

  5)电厂员工隐患排查情况,作为其年度安全考评的重要方面执行。

  8、隐患排查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的安全管理制度。按照海固里希理论,隐患排查也是预防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技术措施,是广大干部员工安全责任心的体现。今后,隐患排查的日常资料也将作为安全事故责任认定的一个方面加以分析,希望全体员工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风险来源于生产,经营过程之中,只要生产,经营活动在进行,风险就客观存在。按照安全系统工程的原理,建立涵盖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是及早发现安全隐患,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的有效手段,针对电厂的生产实际,制定本制度。

  1、发电厂隐患排查治理遵循安全系统工程的原理,涉及电厂所有的工艺、设备、人员是全员性参与,全方位识别排查的一项管理制度。

  2、根据GB/T13861-1992《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中有关规定,生产过程中隐患排查可从如下几方面进行:

  1)物理性危险和有害因素,包括:设备、设施缺陷,防护缺陷,电危害,噪声、振动危害、电磁辐射、运动物危害、明火、高温物质、粉尘、作业环境不良,标志信号缺陷等。

  2)化学性危险和有害因素,包括:易燃易爆性物质,自燃性物质,有毒物质,腐蚀性物质等。

  3)生理、心理性危险和有害因素,包括:负荷超限,健康状况异常,以事禁忌作业,心理异常等。

  4)行为性危险和有害因素,包括:指挥错误,操作错误,监护失误,其它错误等。

  5)其它危险和有害因素。

  3、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电厂可能发生的危险因素包括: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作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煤气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它爆炸、中毒和窒息,其它伤害等。

  4、上述条文中内容从本质上是希望拓宽员工对隐患排查的范围,从建筑物、工艺流程、物流、设备装置、作业环境、安全措施管理等方面分析人的不安全行为,辩识物的不安全状态,即首先能够发现危险源。

  5、对隐患的排查实行全员过程参与的管理模式,具体要求如下:

  1)以班组为单位,每周至少排查本班组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1项,报车间存查。

  2)车间副主任以上干部,每月至少提出有价值的隐患1项。

  3)车间、班组发现的安全隐患和不安全作业行为,由车间汇总后以周为单位上报分管安全副厂长处。

  4)厂专职安全员每月至少排查全厂安全隐患或不安全作业行为在20项以上,汇总后报分管安全副厂长处。

  5)隐患排查登记表采用全厂统一表格,对发现的隐患应详细注明隐患名称、发现人、发现日期、隐患性质描述、处理意见等具体表格格式附后。

  6、发现的安全隐患,首先由车间、班组确认,并据隐患的性质采取如下对策:

  1)发现隐患性质严重,有可能危及人身、设备事故安全时,可按照作业规程中有关规定现场采取紧急措施后再进行汇报。

  2)隐患性质一般由车间按照电厂相关的制度程序予以消除。

  3)发现隐患带有共性问题,或该类隐患重点重复发生时,相关管理干部必须从根本上查清隐患产生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4)发现隐患现场无法处理,须列入停机炉检修项目时按机炉设备检修作业程序受理。

  7、隐患排查治理的奖惩措施

  1)对工作认真负责,能够及时发现隐患的员工(不含班组长以上干部),经车间班组确认后,每项给予5-10元的奖励。

  2)对生产中发现的重大隐患或全厂共性的安全隐患,不论干部员工,由厂部确认后,每项给予100-500元的奖励。

  3)班组长以上干部,未能完成下达的隐患排查指标,每缺一项职务考核2分。

  4)专职安全员未能完成下达的隐患排查指标,每缺1项罚款5元。

  5)电厂员工隐患排查情况,作为其年度安全考评的重要方面执行。

  8、隐患排查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的安全管理制度。按照海固里希理论,隐患排查也是预防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技术措施,是广大干部员工安全责任心的体现。今后,隐患排查的日常资料也将作为安全事故责任认定的一个方面加以分析,希望全体员工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本文来源:http://www.pindukj.com/anquanguanli/140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