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全

安全生产奖罚规定

| 点击:

【www.pindukj.com--建筑安全】

1.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对施工(生产)中出现的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强制性条款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方面奖励与处罚的条件和方式。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建筑施工等项目。2、职责2.1公司质量安全管理部、项目管理部(分公司)、项目经理部负责对现场工程施工生产单位进行全面地安全生产管理、检查、监督。2.2各级安全主管部门负责对现场施工(生产)进行安全检查、监督,对不安全的状态和不安全行为按本规定进行处理。3、管理程序3.1奖则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成绩突出者另行嘉奖:1)工程项目负责人重视安全生产,职工安全意识强、安全制度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教育及时有效,现场安全管理符合标准规定,且无“三违”现象,安全管理资料规范,未发生因工伤亡事故的工程项目及责任部门、责任人;2)在上级组织的安全检查、日常开展的安全生产达标以及各种安全生产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工程项目和有关部门、有关人员;3)在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检查中,及在施工安全防护技术方面有所创造发明或革新;4)在消除隐患遵章守纪、预防和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生或在事故抢救中有贡献的技术、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3.2罚则3.2.1凡有下列问题之一为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未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任职的;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安全生产知识和考核后,任职的;或者施工现场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3)特种作业人员:电工作业人员、金属焊接与切割作业人员、电梯驾驶员、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起重机司机、起重机司索指挥人员、制冷与空调作业人员、登高架设作业人员、锅炉作业人员、危险品作业人员;潜水作业人员、大型起重设备安装、拆卸作业人员以及国家、行业、规定需持证作业的人员,未经安全生产知识和考核合格后,持证进行特种工种作业的。或者持满2年未进行复审培训失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进行操作的;4)从业人员教育:未按国家行业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后上岗作业的;5)不依照国家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奖金投入,致使生产作业场所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违反“三同时”规定投入生产和使用的;7)未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履行告知义务的;8)对于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的;9)未能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以保证运转,未能建立和提供维护、保养、检测记录的;10)使用的涉及生产安全、危险较大的特种设备、危险品容器、运输工具,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或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11)使用国家行业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12)在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时,未安排专门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施工、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未能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的;13)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的;14)未能向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并督促、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的;

本文来源:http://www.pindukj.com/anquanguanli/118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