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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通报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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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通报范文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19日至3月3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交通运输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2018年6月20日向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一是健全机制,工作部署到位。及时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明确承办人,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二是制定方案,责任分解到位。研究制定《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分解表》,印发到局属各科室和所有责任领导及具体责任人。在起草整改方案时,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划定责任,相关科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对巡察反馈的六大类问题,深入分析查找根源,逐项拟出整改举措,经4次修改最终形成整改方案和任务分解表。三是从严要求,跟踪督查到位。正视问题,严格按照整改要求,逐项抓好整改,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坚决防止整改工作中搞形式主义、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做到思想统一、态度明确,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认真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问题

  问题1:党的政治建设方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痕迹管理办法,6月下旬至8月底召开党组会议6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15项,均做到先由分管领导提出议题和意见,随后班子成员逐个表态,最后由党组书记拿出综合性意见,“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得到落实。二是为提升科技治超水平,今年向省交通厅申报并获批2项财政补助科技治超项目(甘棠公路稽查站、太平湖动态检测监控卡点),现已完成实地勘察和规划、图纸,即将进入招标阶段;三是注重发挥治超办牵头协调作用,建立由24人组成的相对固定的联合治超队伍,6月下旬以来开展联合治超专项行动4次,查处超限超载并给予行政处罚12件。开展平安交通百日行动和节假日道路客运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客运安全监管。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问题

  问题2:党的思想建设方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两学一做”学习常态化制度化。6月27日,召开“七一”庆祝大会暨表彰大会,重温入党誓词,开展党课教育,表彰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分别召开党员干部学习会3次、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2次、“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党课报告会1次,并进行了党的十九大精神知识测试;7月26日,局党组召开“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研讨会,均严格履行签到手续,规范会议记录。二是扎实开展“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开展慰问老党员、警示教育等活动,局党组成员围绕“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主题,以鲁炜等案例和本地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开展专题研讨。结合召开“讲严立”专题民主生活会,主要领导和班子其他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科室及下属二级机构负责人开展会前谈话9人次,均将党风廉政教育和廉洁自律要求作为必谈内容。三是建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人承办日常工作;积极开展正面舆论引导,多次在纪委跟帖中获得表扬。6月下旬以来,利用单位微信公众号和QQ工作群、微信工作群推送理章和政策法规17条,召开党组中心组集中理论学习会2次,并扩大到全体党员干部。对本单位及二级机构可能存在的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开展排查并形成防控措施。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问题

  问题3:党的组织建设方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党内组织生活,扎实开好民主生活会。会前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开展交心谈心等多种方式深入查找党组班子和个人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撰写发言提纲,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杜绝好人主义,真正达到红脸出汗目的。6月下旬以来,已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共计2次(其中: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下半年,将根据上级统一部署,严格按照程序,扎实开展好2018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二是认真落实基层组织标准化建设要求,扎实开展“三会一课”。6月下旬以来,已召开党员大会3次、支委会3次、党小组会3次,党课会2次,开展党员活动日3次。三是由局党组书记领学《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工作程序和党组议事规则。在讨论本局一干部辞职问题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班子成员逐个表态发言,党组书记最后发言。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问题

  问题4: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6月15日端午节前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关于加强节日期间廉洁自律重申“十个严禁”通知》精神,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7月6日,就2013-2015年招待费过大、报销单据填写不规范等问题,对相关科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二是对局(含二级机构)自行出台政策,违规发放的设计人员奖励,已全部清退到区纪委执纪执法账户。三是对2014年1月,县乡公路管理所无依据为干部职工发放安全奖,已全部清退到区纪委执纪执法账户。四是对扩大范围发放的2013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工程“优秀项目管理办”奖,已全部清退到区纪委执纪执法账户。五是本局二级机构现有公务用车共计9辆,备案驾驶员14名(其中专职驾驶员4名,其他均为普通干部职工兼任),严格执行科级干部禁止驾驶公务用车规定,修订了公务(执法)用车管理制度。六是对交通运输局机关及二级机构部分干部职工(非班子成员)办公用房超标问题,我局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重新调整了办公室。目前,在职干部职工人均使用办公用房面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七是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职工为黄山市交通建设总公司黄山区分公司代理账务违规领取的报酬,已全部清退到区纪委执纪执法账户。

  问题5: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所有交通建设项目资金已全部纳入局级财务统一核算管理,正在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和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账户纳入财政一体化管理信息系统,黄山市交建总公司黄山区分公司正在办理企业注销手续,注销后按有关规定处理账户。二是对开户单位之间的大额经济往来,一律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对各单位公务接待、公务出差和公车维修等公务支出报销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三是对原有的收取门面房房租和石渣款未缴入区财政专户问题,区审计局已作出罚款处理。2016年以来,房租和行政处罚款全部缴入区财政专户。

  问题6:专项整治认识不到位。

  整改情况:8月13日,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通报典型案例,以案警示,教育干部职工不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增强对“酒桌办公”等专项整治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对滥发津补贴、私设小金库等专项清理进行回头看,并由单位负责人做出承诺,公务接待严禁酒类饮料。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问题

  问题7: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对巡察期间现场督查暗访发现的未按时到岗的13人进行了集体约谈;严格执行《上下班及请(销)假制度》,严格执行上下班签到手续。二是7月30日、8月30日分别到谭家桥红军北上抗日先遣队纪念馆、市廉政防腐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多次组织干部职工集中收看警示教育片,公开举报电话,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及时查处干部违纪行为。对区纪委交办的局二级机构一名干部酒驾被行政处罚一事,已给予当事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问题8:纪检组履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区编委《关于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监察组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通知》(黄编[2018]5号文件),区纪委已撤消驻局纪检组。我局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管领导。二是积极与第四纪检监察组对接,凡属重要会议我局均邀请第四纪检监察组派员参加,主动接受监督。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问题

  问题9:党组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党组主体责任落实。6月26日、7月9日局党组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8月13日,召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工作任务,邀请第四纪检组组长作专题辅导,局党组书记与下属二级机构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状,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印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痕迹管理责任清单》,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重点工作督查与提示》,一并安排部署检查;8月13日,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门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谈话必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班子成员按要求规范记录痕迹管理日志本,做到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应记必记。

  问题10:项目建设领域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由交通运输局为业主的在建或新上项目,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严格履行招投标程序,签订合同。二是执行项目管理“四制”(招投标制、合同制、法人制、监理制),做到工程监理与项目同步招标。三是严格执行《黄山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变更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工程造价变更审批权限,由本局工程变更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形成会议纪要,报区联合审查办备案或审批。四是落实公路水运基本建设项目审计制度,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依法开展竣工决算审计。洪陵路、焦小路、S322龙门岭隧道及接线工程审计已完成,S103仙源至三口改建工程审计12月份完成。五是规范交通项目建设过程监管,全程督查施工单位“三员”到岗和施工组织情况,暂未发现履约承诺书中的承诺人与中标单位备案人员不一致情况。

  三、立行立改,强化督查,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效

  一是力度不减抓好整改落实。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督查和“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巩固、强化的事项,按照既定,做到不松劲、不撒手,一抓到底;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紧盯不放,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持续推进,真正使巡察整改过程成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各项工作的过程。二是全面履行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做到认识到位、监督到位、问责到位,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问题。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把抓好党建作为根本职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三是建立健全机制巩固整改成效。在抓好巡察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交通工程建设和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和富有交通特色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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