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安全制度

环境和安全运行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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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对全公司生产、生活场所的重大危险因素有关的运行与活动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其符合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与指标的要求,从根本上消除或降低职业健康安全风险。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全过程的控制。
        3 术语和定义
        本程序采用GB/T19000-2000、GB/T24001-2004、GB/T28001-2001标准及公司《管理手册》中的有关术语和定义。
        4 职责
        4.1生产技术部是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控制的归口管理部门。
        4.2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制定环境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负责检查、监督和考核各部门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的执行情况。
        4.3车间及其他有存放或使用化学物品、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生产单位,要制定严格的保管和发放制度,负责对化学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
        4.4其他部门负责本部门有关的重大环境因素和重大风险控制。
        4.5各生产单位对所辖的生产设备及安全监测监控设备,负责维护和保养
        5.程序
        5.1生产技术部在本公司的日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中,对全公司生产、生活场所有关的运行与活动中的重大环境因素和重大风险,进行有效重点控制,对其中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作业点,将其设置为环境和安全控制点。
        5.2生产技术部要严格按照相应的运行规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要求,组织、监督各部门的正常生产、运行,并参照《员工健康控制程序》、《固废、噪声控制程序》、《节能降耗控制程序》、《相关方控制程序》、《环保设备控制程序》《消防管理制度》等的要求。
        5.3各部门对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设备、设施或场所作业活动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管理,如对噪声采取隔音、吸音等措施防止噪声超标;触电、设备严重损坏等进行控制、管理。及其他有存放或使用化学物品、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生产单位,要负责化学物品(如酸液、碱液、有机溶剂等)的贮存和正确使用,要防止化学物品直接倾倒、泄漏等异常现象的发生造成环境污染,按照《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执行。
        5.4生产技术部负责对生产、生活区防火、防爆、检修作业的管理、监督与检查。按《消防管理》执行。组织监督各部门对生产设备以及环保和职业健康安全监测、监控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5.5各部门严格依据以上制度和标准的要求,开展环保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并做好相应记录。当出现不符合情况时,参照《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处理,生产技术部负责随时检查各单位、各部门的执行情况。
        5.6 新建工程、技术改造等项目,要识别新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和环境因素,建立并保持程序,为防止新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带到作业、生活场所,公司有关部门应将有关的程序和要求通报给供方和合同方。
        5.7对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的管理由计划基建部按照《废水、废气、废渣、固体废弃物控制程序》的要求执行检查与监督控制。
        5.8对于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中涉及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风险的供应商,本公司有关部门应依据《对相关方控制程序》对其施加影响,使他们的行为符合程序和有关要求。
          对紧急情况的处理按照《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执行。
        6  相关文件
        6.1《绩效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6.2《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6.3《不符合、事故、事件、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7  要求的记录
        7.1《安全环境措施验收记录》
        7.2《用电设施巡查、维护记录》
        7.3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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